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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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律通谢良敏,吕静,毕颖编著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阐释常见疑难问题;帮助维护实现权利。面对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您该怎么办?如果您是退休职工、工伤职工……如果您是失业人员、患病职工……您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待遇?您在社会保险权利和待遇如何得到实现?本书对您最关心的社会保险问题依法作了全面、详细地解答,照书办理,维护您的社会保险权利和待遇不受侵犯,拥有此书,您完全有能力在社会保险方面自我维护。我们编写了这本社会保险主面的普及性读物,一是希望劳动者通过本书能够明了自己的社会保险权利;二是希望本书对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权利能够尽一点微簿之力。 -
债权担保的理论与实务邹海林,常敏著债的担保为增强交易信用的手段,债权担保制度是市场交易关系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制度。我国民法关于债的担保制度的规定,起始于19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随着民法通则的颁布,债的担保制度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经过司法实践的经验积累以及学理上的准备,我国立法机关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对我国债权担保方式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我国的担保制度的实践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尚显粗糙,在立法时又欠缺学理上的充分准备,存在不少法律漏洞。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联系现在的实际,修订了自己早期出版的《债权担保的方式和应用》一书。本书的出版,必将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关注,为司法实务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供了具体和完整的解决方案。本书前言债权担保制度是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制度。我国担保法第1条规定:“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显然,债权担保对于发展市场经济和促进市场交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民法理论上,债权担保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担保债务履行的制度。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债权从债务人处均获得了一般担保,这是债权的性状所决定的。特别担保,是指在一般担保之外,为担保特定债权的受偿而设定的担保制度。因特别担保独立于一般担保,并非债权的性状所能包容的内容。因此,特别担保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发生或者依照当事人的意思单独设定,并非所有的债权的实现均受特别担保的保障。一般担保是债务人以其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债务履行的担保,并非针对特定债权人而成立的担保。不论债权的性质和种类,一般担保有效于债务人的所有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担保其全部债务的履行,债务人的所有的债权人均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其债权受偿的责任财产。债权人依靠一般担保实现其债权时,以债务人的主观和客观的清偿能力为基础。当债务人的清偿能力降低或者失去时,债权人直接面临着债权受偿不能或者不能足额受偿的风险。可见,一般担保对债权的实现不能提供充分保障。在这种担保制度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法律特别设计有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两项债权保全制度。债权保全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持债务人的财产不减少,但其不能彻底改变债务人的实际清偿能力。在债务人的清偿能力之外,债权人如何避免其债权不能受偿或者不能足额受偿的危险发生,有借助特别担保的必要。特别担保是对债务人一般担保的附加。本书所称债权担保,仅以特别担保为限,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各种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或者制度。债权担保的制度自古罗马法以来,备受各国立法例的重视,并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近代民法完整规范的债权担保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最高额抵押、最高额质押、最高额保证、动产抵押、权利抵押等特殊担保方式的运用。此外,在这些传统的担保制度外,因为市场交易的需要而出现了浮动担保、企业财产集合抵押、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新型担保方式。担保的证券化更成为债权担保方式的发展趋势之一。我国民法顺应了债权担保制度的发展趋势,确立了我国债权担保的基本方式。本书分为八章。各章节所叙述的内容和讨论的问题有浅有深,且不以我国现行担保法所规定的制度为限。第一章为债权和债权担保,以债权和债权担保的关系为讨论重点,主要内容有债权的特征和效力、债权担保的意义、债权担保的性质和方式以及我国民法规定的债权担保方式。第二章为保证,主要内容限于保证的意义、特征、保证人、保证合同、保证责任、保证人的权利和保证的消灭等。第三章为抵押,主要内容有抵押和抵押权的意义、特征、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的效力和实行、抵押权的消灭、不动产抵押、权利抵押、动产抵押、企业财产集合抵押、最高额抵押和所有人抵押等。第四章为质押,主要内容有质押和质权的意义、特征、质权的设定、质权的效力和实行、动产质权、权利质权、最高额质权和质权的消灭等。第五章为留置,主要内容有留置和留置权的意义、特征、留置权的发生、留置权的效力和实行、留置权的消灭以及船舶留置权等。第六章为定金,主要内容有定金担保的性质和特征、定金担保的成立、定金担保的效力等。第七章为让与担保和所有权保留,主要内容有让与担保的意义、设定、效力、实行和消灭,以及所有权保留的意义、性质、约定和效力等。第八章为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主要内容有保险的功能和形式、保证保险的意义、种类、信用保险的意义、种类等。本书将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作为债权担保的方式,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公认的债权担保方式一并加以讨论,并无任何建立债权担保体系的意图。保险作为分散危险和消化损失的制度,若对债权的实现提供保障,具有债权担保的功用,在这个意义上,本书将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作为债权担保的方式予以对待,意图在于提醒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利用保险手段来化解债权受偿不能的风险,以达到实现债权的目的。在写作本书时,我们广泛学习、吸收、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并对有争议的问题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本书的出版若能对解决我国的债权担保的各种方式所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所裨益,将是我们极大的欣慰。 -
商法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考试“常考点”和“新增点”是复习过程中的重点。其内容包括三个特点:应试点“晴”;考点真题详解;新增考点辅导。 -
公司法关联法规精选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为了配合《公司法》关于公司登记注册的要求,国务院于1994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具体规定了公司登记的管辖、事项、程序等等,明确了登记行为的效力,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公司登记的行政主管机关,总结登记管理的经验,针对实际登记中发生的问题,发布了大量的规章,进一步细化了条例的各项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高新技术成果入股,其出资比例可以超过20%。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的具体规定见诸有关部门的规章。由于我国现阶段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的情况屡见不鲜,随之引发了关于验资机构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争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应司法解释,界定了验资机构的责任边界。众所周知,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划分为不同种类,各种不同股份使用不同的法律规范。为维护国有股东的利益,政府部门制定了大量的国有股管理规范。对于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境外募集股份,现阶段也均有明确的规章依据。公司终止引发的法律问题多年来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探讨的焦点问题之一。这其中特别牵涉公司的清算如何组织,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相关债务如何承担等现实问题,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对之均有相应规定。< -
担保法关联法规精选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关联法规精选丛书是一套小型实用法规汇编,着眼于为普通百姓和法律院校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学习相关课程时例利地查找相关法律依据。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和教学关系密切的常用法律法规,以之为核心,将与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丛书特点如下:1各分册的主体核心法规都附加条旨,且将条旨标明于目录之中,读者通过目录即可快速领会核心法规涉及的法律问题;2关联法规都是在某一方面对主体核心法规的深入和细化规定;丛书对于所收录的关联法规,采取分类编排,其与主体核心法规的关系一目了然,便于读者查找;3丛书采用双栏排版,既便于查阅,也增加了容量,让读者得到实惠;4各分册有选择地附加了导读或者其他重要法规目录,为读者提供进一步的指引。< -
保险理赔案件中国法制出版社“《办案一本全》从书”融合了我社长期以来一直为读者所青睐的“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办案依据丛书”、“法律一本通”三套丛书的精华,独创法律理解与适用、经典案例评析、司法疑难解答、常用文书图表与法律文件索引五合一的编排体例,旨在为读者迅速掌握法律规定、高效办理案件提供较为全面的参考。本书五个部分体例上相互独立、各有特点,内容上相互关联、互有映照。◆第一部分:以该类案件重要法律的条文为主线,逐条标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的规定,旨在为读者提供关联规定的精要介绍,方便广大读者以主体法为核心查找法条,满足读者全面了解并应用法律条文规定作为办案依据的需要。同时逐条归纳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掌握法条核心,避免适用法条的失误。此外,书中对一些重要的法条以旁注的形式给予扩展说明,若涉及到第二、三、四部分的相关案例、疑难问题和文书图表,则在相应法条旁标明,以使读者更深入理解法律的规定。作为援引的参考。◆第二部分:“例以辅律”,本部分精选了该类案件的部分真实案例,以问题提示的形式归纳出每个案例的要旨,并对案例进行点评,以达到以案说法的目的,为读者办案提供借鉴。◆第三部分:对该类案件实践操作中的疑难及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及实际操作的方法,为读者办案提供解疑释惑的思路。.◆第四部分:收集了与该类案件相关的常用法律文书、常用图表和办事流程,以辅助读者高效办理该类案件。◆第五部分:列明该类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文件目录,以便读者使用时快速查找相关文件的完整规定,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在编辑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许多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和学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诚挚谢意!我们衷心希望这套丛书能为法律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和传播略尽绵薄之力!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缺陷之处,敬请指正,也期待广大读者的回应(书后附“读者调查问卷”)! -
保险规章制度汇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编本书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本书的主要内容、体例与时间范围包括:1.本书以保监会对外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或指导意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2.本书共十部分。除第一部分为保监会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内容分别为:综合类、机构管理类、财产保险类、人身保险类、保险资金运用类、财会类、保险统计类、中介类等八部分。最后一部分为附录,收录了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2004年相关部委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本书收录了保监会自1998年成立以来至2004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所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方便读者也收录了2005年的部分规范性文件。 -
企业改制并购文书范本与操作指南李宇龙,郭智慧著《企业改制并购文书范本与操作指南(最新修订版)(附光盘)》以企业改制并购全过程涉及的8大类法律文书为主题,以各类文书范本在实践操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文书范本的主要条款和实际运用中的疑难问题,为企业改制并购提出既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又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全面解决方案,以利于顺利推进并规范国企改制并购工作,避免争议与纠纷。 -
商事案例判解丁寿兴案例是指导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成文法的局限很容易导致个案判决的冲突,而个案判决冲突将极大损害法律的非人格化权威。因此,商事案件的类型化研究必将维护和提升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效力。浦东的开发和浦东经济的飞速发展对浦东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浦东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数量大、类型广、案由新、案情复杂、涉外纠纷多,这些新案例、新问题及法律漏洞的存在和经验的缺乏增大了法官适法的难度,审理不当就不能为浦东经济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挑战就是机遇!以民二庭为主的法官在十余年司法实践中,进行了大量有针对性的调研,与理论研究部门进行广泛的合作,对受理的商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类型化研究,总结出富有成效的司法实践经验。浦东新区法院《商事案例判解》第一辑的出版就是一个集中的反映。本书共分证券与期货编、公司与破产编、票据保险外汇编、对外贸易代理编以及经营性合同编等五编。个案的写作采取内容提要、案件基本事实、法院裁判要旨及所涉法律问题分析体例。参与本书编写的同志绝大部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还有部分同志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并且直接从事审判工作,掌握大量第一手素材,编者作者也力争从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角度阐明案例。但是,由于时间仓促以及编者和作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错误,敬请读者指正。总计588页 -
保险法概论孙蓉主编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保险理论为基础,着重介绍了保险法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全书共分保险法概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三篇。在写作过程中,作者力求将保险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相结合,并反映保险法的最新动态。此次修订,在各章的内容及结构上均做了较大的调整,修改、补充了附录的内容,并根据新的内容新增了不少参考文献,以期能够更好的反映保险法理论及实践的最新状况,满足教学的需要。本书适宜作为高等院校的教材,也可作为各类保险培训教材,还可供对保险法感兴趣的读者参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