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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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理论探索赵秉志主编本书是赵秉志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九五”规划项目“刑法理论的新发展”的最终研究成果。新中国刑法理论研究走过曲折而又辉煌的50年,迈进挑战与希望并存的新世纪。回首20世纪的中国刑法学,虽然不无缺陷与遗憾,但是成绩是主要的,成就巨大且有目共睹。50年来理论研究的深化和理论层次的提高令人欣喜,对于法治国进程的现实推进作用巨大,所发挥的社会效应积极而卓有成效。可以说,中国刑法理论研究正在进入健康、快速、有序的良性循环,并将在新世纪“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取得更为可喜的成就。50年间中国刑法理论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数以万计,出版的理论著作成百上千。对于20世纪中国刑法学取得的巨大成就与辉煌业绩,刑法理论界所作的阶段性总结为数不少,并且在切入点、总结方法与评价标准上各不相同。从梳理发展脉络角度看,有《新中国刑法科学简史》(高铭暄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新中国刑法学研究历程)(高铭暄、赵秉志编著,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等著作;从学术观点评析综述上看,有《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1949-1985)》(高铭暄主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两卷本,赵秉志主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以及作为部分领域或专题学术综述的《刑法修改研究综述》(赵秉志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中国刑法之争::刑法分则各罪若干争论问题综述)(赖字、陆德山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和《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宣炳昭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等;从学术研究层次上看,起到全面性展现与总结同时期成果之作用的有《刑法学原理》(三卷本,高铭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犯罪通论》(马克昌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1999年修订版)与《刑罚通论》(马克昌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1999年修订版)等;从论文整理上看,有全面性梳理的《新中国刑法学五十年》(三卷本)(高铭暄、赵秉志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以及反映历届全国刑法学年会论文精华的《刑法研究精品集锦》(高铭暄主编、赵秉志、胡云腾执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等。推出理论总结成果的目的,通常而言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成果梳理;二是经验总结。前者的意图,在于使既有研究成果更为清晰地予以展现,更为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应,并同时避免学界同仁资料查找之劳苦和重复研究之遗憾;后者的意图,则在于找出缺憾,认清不足,从而及时拓宽研究视野,加强研究深度,转换研究观念,调整研究方向,改进研究方法,更为有效而全面地推进刑法理论研究。上述各种阶段性总结方式所起到的积极社会效应和重要现实意义,为刑法理论界所认可。但是,真正兼而起到成果总结、理论推进双重作用并成为代表中国刑法理论研究整体水平之经典性作品的,似可说只有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主编的《刑法学原理》和马克昌教授主编的《犯罪通论》、(刑罚通论》两套论著,以致于它们被刑法学术新人们戏称为“红宝书”和“白宝书”(因为前者的封面主色为红色.后者的封面主色为白色)。而这两套论著出版迄今已经近10年。晚近10年,是中国刑法学研究层次整体提高、研究领域全面拓展的10年,也是刑法基础性理论愈加充实、专题性研究日益深化的10年,更是新人辈出、青年研究才俊大量涌现的10年。可以说,晚近10年是中国刑法理论界可以为之骄傲的10年。但是,晚近10年的缺憾之一,乃是全面性推进刑法理论研究的精品比较罕见,这一缺憾的负作用是明显的:对于刑法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而言,大量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缺乏全面性的理论研读著作;刑法理论研究的开拓与深入受到影响;刑法实务水平的提高也受到限制。未来几十年,是中国稳定发展的新时期。可以肯定的前景将会是: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变革日益深入,整个社会呈现出良性循环的走向。而社会秩序的稳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要求国家法制的健全和法治的跟进。就刑事法治而言,一方面,刑法理论研究应当在深度、广度上有所拓展,追求公正、公平的法治基本精神,为法治社会的确立奠定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刑法学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应当跟进时代的步伐。全面系统总结新中国50年的刑法理论成就,大力拓展新世纪中国刑法学的研究视野,承上启下,再创中国刑法理论研究的新高,为依法治国培养更多法学高层次人才贡献应有力量,是刑法理论界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因而组织撰著代表中国刑法理论学术水平的大型理论专著,推动新世纪中国的刑法理论研究,是作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责任和我们诸多刑法学界同仁的共同期望所在。基于此,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专兼职研究人员为主,我并诚邀国内刑法理论界部分知名中青年学者,以《当代刑法理论探索》为题,对于刑法学基础理论领域诸主要课题,以及目前研究较为薄弱而对国家改革开放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区际刑法领域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系统研究,从而形成了这部近300万字的专题著作。《当代刑法理论探索》在编写程序上,由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中心主任赵秉志教授担任主编并拟定研究纲要,由各位作者分工撰写,最后由主编统改定稿。于志刚博士、刘志伟博士、王秀梅博士和博士生时延安协助主编作了一些编务工作。 -
盗窃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王礼仁编著《案例评析丛书》的编写体例大致由三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编“某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该部分是已经出版的相应的《定罪与量刑丛书》一书的深化,是研究某罪的“精华”内容。分专题撰写,主要是在认定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遂与未遂、一罪与数罪以及量刑中的疑难问题,阐释权威,言简意赅。第二编“”某罪的案例评析,该部分所选案例原则上是新刑法颁布的实旆后出现的判决结果的案例。每一案例分五部分:一、主要案情;二、法院认定;三、疑难问题;四、分歧意见。第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该部分主要是: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二、相关刑事司法解释。重点是司法解释与有关司法部门内部规定。 -
贪污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孟庆华著《案例评析丛书》的编写体例大致由三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编“某罪”(或者“某类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该部分是已经出版的相应的《定罪与量刑丛书》一书的深化,是研究某罪(或者某类罪)的“精华”内容。分专题撰写(一个专题为一章),主要是在认定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遂与未遂、一罪与数罪以及量刑中的疑难问题,阐释权威,言简意赅。第二编“某罪”(或者“某类罪”)案例评析该部分所选案例原则是新刑法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有判决结果的案例。每一案例分五部分:一、主要案情;二、法院认定;三、疑难问题;四、分歧意见;五、评析意见。其中,“主要案情”部分简明扼要地介绍案情的主要内容;“法院认定”主要介绍法院认定的罪名与量刑刑种;“疑难问题”点出本案理论上的关键点,引导读者分析案情;“分歧意见”详细说明每种观点及其理由,但不加以评价;“评析意见”深入评析每种观点的正确和不足之处,然后进行综述,表明作者的态度。第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该部分主要是: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二、相关刑事司法解释。重点是司法解释与有关司法部门内部规定。 -
刑法中的人格问题研究翟中东著将人格引入刑法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促进整体、动态的犯罪人观念的形成。人格概念具有整体性,由人格概念的整体性决定,我们在考虑刑法中的人,不仅要从人的社会性出发,而且要从人的心理性、生物性方面出发。由于人格概念具有动态性,我们在考虑刑法中的人时,不仅要看他的现在,还要看他的过去,同时要考虑他的将来。 第二,利用人格测量技术评估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评估是当代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难题,而将人格引入刑法后有助于我们把握人身危险性,从而促进刑罚特别预防水平的提高。根据人格理论.本书将犯罪人分为具有不健康人格的人、具有心理缺陷的人、具有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的人、具有病态人格(psychopathic personality)的人、具有反社会人格(antisocial personality)的人、具有犯罪人格的人。在上述人格中,在同一种情境下,被确认为后一种人格的人犯罪的可能性总要更大一些:人格不健康的人在一定情境下有犯罪的可能,例如,有他人犯靠,本人可能会模仿犯罪;具有人格障碍的人在一定情境下犯罪的可能性则加大;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在一定情境下犯罪的可能更大;而具有犯罪人格的人,特别是具有所谓典型犯罪人格的人在一定情境犯罪可能最大。 第三,促进刑法的公正,将人格引入刑法,不仅可以促进刑法的效益水平提高,而且可以促进刑法的公正。人格在刑法中的引入可以更全面反映社会对行为人的责难,因而可以促进刑法的公正。 第四,促进刑事政策合理化。将人格引入刑法,使定罪、量刑及行刑有了更充分的可能去考虑犯罪人的社会性、心理性及生物性。这样,根据刑事政策的合理化要求,本书提出了降低犯罪构成的起点,扩大犯罪圈;将人格作为出罪因素。作为犯罪构成的消极要件;开展人格调查,进行人格评估,将人格评估作为定罪、免予刑罚、缓刑、假释、适用死刑等考虑的因素;以人格评估作为防止权力滥用根据;整合中国的保安处分,等等。 -
犯罪学通论袁林,韦克难著从犯罪学的上述演进过程大致可以看出,犯罪学经历了从不独立到独立的过程,并且随着社会关系不断复杂化,犯罪学理论自身也不断地丰富与完善,不但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重要的学科,而且已经形成丰富的理论体系,为治理犯罪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指导。 -
危害公共卫生罪刘远主编本书以新刑法典分则为选题范围,在尊重刑法典分则逻辑结构与编排序的基础上,介绍了危害公共卫生罪概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研究新动向孟庆华著本文意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地深入探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诸多问题及其应用价值。在体系结构上,全文共分五编,包括导言、二十七章与附录内容。第一编总论,由导言与第一章至第三章组成。导言表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个刑法分则中最具有争议性的罪名,第一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第二章巨额财产来源不 -
非监禁刑研究吴宗宪[等]著本书的结构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是“总沦编”,包括3章,主要论述了非监禁刑的基本问题。第二部分是“国外编”,包括4章,集中介绍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非监禁刑情况。在这一部分中,不仅介绍刑法学的内容,也介绍犯罪学、刑罚学的内容,以使我们对国外的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第三部分是“国内编”,包括4章,集中论述了我国非监禁刑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状况和深入改革的问题。 -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妨害婚姻家庭罪苏长青,阴建峰主编本书介绍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遗弃罪等内容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司法认定、刑罚适用。 -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刘方编著刑法实施中的问题集中反映在定罪与量刑两方面。因为定罪与量刑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适用刑罚的活动,它是整个刑事司法活动所要解决的两个根本问题,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改革开放,保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提高刑事司法人员的素质,做到定罪准确、量刑恰当,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根本保证,也是刑法理论界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基于上述考虑,并从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相结合的原则出发,我们从”99年起,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博士,共同编写了一套《定罪与量刑丛书》,力图奉献给读者一套全面、系统、详细、有一定深度且实用性突出的大型刑法实务研究丛书。这套丛书历时3年多,共出版了三十二本。《定罪与量刑丛书》出版后重印多次,取得了广泛的影响,得到高铭暄、马克昌等知名教授的高度评价。高铭暄教授说:“这对中国刑法学的研究是一个贡献!”为了深人研究《定罪与量刑丛书》中的某些理论问题,有利于读者更加系统地结合实务学习上述《定罪与量刑丛书》,在广大读者的强烈要求下,编委会决定在完成《定罪与量刑丛书》的同时,推出与之配套的《定罪与量刑案例评析丛书》(简称《案例评析丛书》)。《案例评析丛书》作为《定罪与量刑丛书》的姊妹篇,两者书名相对应,作者也尽量保持原班人马。《案例评析丛书》的编写体例大致由三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编“某罪”(或者“某类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该部分是已经出版的相应的《定罪与量刑丛书》一书的深化,是研究某罪(或者某类罪)的“精华”内容。分专题撰写(一个专题为一章),主要是在认定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遂与未遂、一罪与数罪以及量刑中的疑难问题,阐释权威,言简意赅。第二编“某罪”(或者“某类罪”)案例评析该部分所选案例原则上是新刑法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有判决结果的案例。每一案例分五部分:一、主要案情;二、法院认定;三、疑难问题;四、分歧意见;五、评析意见。其中,“主要案情”部分简明扼要地介绍案情的主要内容;“法院认定”主要介绍法院认定的罪名与量刑刑种;“疑难问题”点出本案理论上的关键点,引导读者分析案情;“分歧意见”详细说明每种观点及其理由,但不加以评价;“评析意见”深入评析每种观点的正确和不足之处,然后进行综述,表明作者的态度。第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该部分主要是: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二、相关刑事司法解释。重点是司法解释与有关司法部门内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