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刑事审判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编《刑事审判参考(1999年第1卷,合订本)》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第一庭主办的业务研究和指导性用书——《刑事审判参考》的年度精编本。《刑事审判参考(1999年第1卷,合订本)》不是对《刑事审判参考》1999年各辑的合订,而是按照原有的栏目,将各辑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更为科学和规范的调整、编辑,参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结构体例,根据内容不同,重新做了分类汇编。 《刑事审判参考(1999年第1卷,合订本)》还创新地增加了主题索引和阅读指南部分,将案例和文章中有关具体问题提炼出来,在相关页码的切口处注释、标明,并在书后附主题索引目录,以便读者查阅。 -
刑事法总论陈兴良本书主要是以专题研究形式出现的,在理论水平上尚未达到刑事法理学的程度,用这不恭。因而,本书以刑事法总论名之。由于将刑事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本书尚是一种尝试,因而其内容颇费思量。经过研究,我们选择以下10个问题,就是:刑事法学派、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原则、刑事法价值、刑事法功能、刑事法规范、刑事责任、刑事法创制、刑事法适用、刑事法解释。这10个属于刑事法的基本问题,涉及到各刑事法学派,当然主要还是以刑法为主。对这些问题的综合研究,有助于实现刑事一体化。 -
中国刑法罪名释考周其华著前言在新千年即将到来之际,《中国刑法罪名释考)问世了,她是作者20世纪最后20年艰苦奋斗、刻苦钻研的结晶,也是奉献给新世纪的一份厚礼,望读者能从中受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补充决定、修正案共规定了400多种犯罪,是世界上规定罪名最多的刑法之一。对我国刑法规定的每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都确定为一种独立的罪名。为了帮助读者全面了解每一种犯罪设立的原因、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和法定刑、罪名来源、如何认定和处理,以及古今中外有关国家法律对该罪有何不同规定,并从比较中提出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意见,作者对每一种罪名都进行了全面的释解和详细考究。本书所释考的是中国刑法规定的全部罪名。罪名是犯罪的名称,罪名离不开犯罪,罪名与犯罪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两种不同的概念。罪名是罪状的高度概括,是犯罪本质特征的体现;而犯罪是罪名的具体化,是犯罪全部构成要件的总称。有时罪名和犯罪通用,如故意杀人罪的罪名与故意杀人罪是完全相同的;有时罪名与犯罪又不完全相同,特别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刑法中,对同样的犯罪,可能称为不同的罪名。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在有些国家刑法中则称为“谋杀罪”、“斗杀罪”等罪名。所以,在某部法律中没有某种罪名的规定,不一定。就没有这种犯罪的规定,有可能含括在其他罪名之中,本释考都尽量指出同一犯罪行为可能定为不同的各种罪名。每一种犯罪都有自己的犯罪构成条件。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认为,任何犯罪都是犯罪的主观条件与犯罪的客观条件的辩证统一。犯罪的主观条件包括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条件包括犯罪的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任何犯罪都必须同时具备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四大构成要件,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要件都不构成犯罪。这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犯罪构成理论。本书在分析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类罪名和分类罪名时,都是依照这种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分析。但是,作者在分析法律条文中规定的每一种具体犯罪时,发现上述犯罪构成要件有些复杂,且有重复感,特别是对犯罪客体的分析往往抽象,缺乏法律依据,因而常常产生众见分歧。当按法律条文规定对每一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时,发现任何犯罪按法律规定都是什么人,实施了什么行为,达到什么结果,构成什么罪,给予何种刑罚处罚,也即是:每一种具体犯罪都必须同时具备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三大必要构成要件,称为犯罪构成三要件。齐备了上述三种必要构成要件的就构成犯罪,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就不构成犯罪。这种按法律条文规定分析每种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可称为简化犯罪构成。按简化犯罪构成分析法律规定的每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时,更加简便易行,犯罪构成要件明确、清楚。简化犯罪构成的突出效能是:(1)有利于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法律条文中都明确规定了该种犯罪的主体、行为、结果三种必要要件,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构成犯罪;缺少上述三大必要要件之一的,都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再从法律条文规定的含义中去分析犯罪客体要件了;也不需要人为的把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诸要素分开进行分析和归类,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就可以划清罪与非罪界限。(2)有利于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按简化犯罪构成分析某些容易混淆的犯罪时,只要分析出其犯罪构成的三大必要要件中有一项或者两项是不同的,就可以把容易混淆的犯罪区分开来,不需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加以区别。(3)有利于刑事立法完善。立法机关根据简化犯罪构成,分析出法律条文规定的某种犯罪的三个要件中某一要件有不足之处时,只要修改完善不足之处,就可以使法律条文完善,以适应当时惩罚某种犯罪的需要。本书根据简化犯罪构成要求,对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的三个必要条件进行了分析,使每一种犯罪构成条件明显、清楚、容易理解,显示出简化犯罪构成的适用效能。本书在撰写的过程中,是根据我国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补充决定、修正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所作的司法解释;参考了我国1979年刑法和有关的补充规定;借鉴了中国古代九章律、唐律、明律、清律,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罗马尼亚、日本、泰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巴西、西班牙、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刑法译文等。由于所见版本有限,如有错误,欢迎批评指正。作者2000年11月于北京 -
读职“侵权”案件侦查实务朱丽欣,于泓著编辑推荐:本书严格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渎职,“侵权”犯罪的构成特征,犯罪现状、立案与侦查、罪与非罪的认定,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进行了准确的论述、详实的分析与论证。本书突出指导侦查职务犯罪工作实践的特点,具有重要的指导办案实践工作要点,是政法干警最佳的办案助手。 -
刑法实例说刘杰,徐跃飞,刘传华编著刑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的作用十分重大,也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我国现行刑法是在对“79刑法”全面修订的基础上于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共有452条,现有417个罪名,并且全国人大还在不断对之进行修正。本书通过对刑法理论和实例的结合分析,试图能正确的阐释刑法规范,为人们学习、理解刑法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
刑法学党建军编注本套丛书分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五种。选材既体现法学发展的历史轨迹,又注意吸收当代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既有理论探讨,又有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各个专业内容相互交融。选材时,尽可能涵盖本专业各方面的内容,以扩大读者的专业词汇和知识面。书中所选内容多是各专业的精品,因而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各专业研究生及相关专业研究者不可多得的参考资料。 -
刑法法益原理丁后盾著内容提要 刑法本质上是一部刑法法益保护法。刑法法益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刑法法益的学说虽然肇始于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时期,但是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都有其刑法法益的特定内涵和外延。本书考察了其历史沿革、刑事立法体现、西方刑法法益的分类之后,对刑法法益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作了深入研究,探讨了刑法法益与不同层次的刑法学范畴之间的关系。刑法法益是一个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法律概念。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引入刑法法益的概念,从犯罪构成之外来研究我国传统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的基本内容,从社会危害性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犯罪的本质。同时,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容和结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形成犯罪成立的动态、多层次的要件,即符合构成要素、刑法法益侵害、排除免责理由的双层三要件犯罪成立模式,逐步收缩刑事责任的范围,实现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最佳功能,以适应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国策和司法实践中实行控辩式诉讼机制的改革需要。本书分析了刑法法益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的功能,指出刑法法益不仅是刑事立法的实质标准,而且具有对刑事立法的合法性评价作用,为了弥补刑事立法的不足,刑法法益还是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立法精神、准确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最终标准。关键词:刑法法益概念 刑法法益结构 刑法法益功能犯罪本质 犯罪成立要件 -
腐败控制论陈卫东主编《腐败控制论》就腐败的本质及存在的各种根源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重在对腐败的法律及法律外预防进行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期望能对腐败控制实践提供帮助,《腐败控制论》还选编了近年来揭露出来的各式各样的反腐案例,其意在展示反腐成果的同时,更在警示后人。 -
刑法学概论刘守芬等撰稿本书是二十一世纪法学丛书中的《刑法学概论》分册,全书共分二十二章,其内容包括刑法学和刑法概述、犯罪概念、犯罪构成、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等,系统地阐述了刑法的基本理论。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不仅可作为教材使用,同时亦可供相关人员参阅。 -
妨害国家机关职能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于志刚主编职务犯罪是伴随国家及法律的产生而产生,自古以来就是困扰历朝历代的焦点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而,“从严治吏、吏治从严”,以求政治清明、社会性安定,历来均是世界各国孜孜不倦所追求的目标。针对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的精神进行深入浅出的研究分析,力争对多数问题给予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司法处置对策,希望以此来减少职务犯罪惩治下防范中的定性不准与量刑不当情况,从而为打击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