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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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刑法学研究精品集锦赵秉志 主编经过对备选论文的认真筛选,最后确定本文集收录143位专家学者的133篇论文。在这些入选专家学者中,既有德高望重的刑法学界老前辈,又有诸多有着深厚学术造诣和广泛学术影响的中年学者,还有不少学界新秀;既有从事刑法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又有从事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实务工作的专家。由于篇幅所限,文集对每位专家学者只限收录一篇论文。论文分别涵括了改革开放30年来刑法改革、刑法基础理论、犯罪总论、刑罚总论和刑法各论等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文集分为了“刑法改革问题研究”、“刑法基础理论研究”、“犯罪总论问题研究”、“刑罚总论问题研究”和“刑法各论问题研究”等五编。每编分别收录了1997年刑法修订前后的论文若干,并按照我国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对论文予以编排。当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刑法学研究从恢复到发展再到繁荣,学术论文可谓汗牛充栋,同时,在论文的收集过程中,有部分学者因为联系不上而没有相关论文被收集到,也有部分学者出于谦虚而没有提交有关论文,因此要以有限的133篇论文汇集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所有优秀论文,显然不可能做到全面。但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我们相信,这本文集的出版,对于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刑法学研究的发展,更加全面地认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刑事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好地把握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未来发展方向,一定会有所裨益。 -
刑法评论赵秉志 主编《改为刑法评论(2008年第2卷)(总第14卷)》研究范围涵盖中国刑法、外国刑法、比较刑法、区际刑法与国际刑法等方向。主要设立“热点研讨”、“学术争鸣”、“专题论坛”、“对谈刑法”、“司法实务”、“国际刑法”、“域外法治”、“刑法学者”、“动态与信息”等栏目。刊载文章在选题与内容上要求紧密结合刑法理论和刑事法治实务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热点问题,有的放矢,论证充分,说理透彻,避免无病呻吟,搞文字游戏。 -
交通肇事罪研究李文峰 著《交通肇事罪研究》的主要内容自从汽车问世以来,全世界约有400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交通事故死亡已经成为全球暴力和伤害死亡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危害人类健康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据联合国统计资料显示,全球每年约有12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5000万人受伤,大多数死伤者来自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和印度每年均有近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200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只定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以提醒各成员国和国际社会重视道路交通安全。 -
规范与价值王敏 著本著述主要考察近代即20世纪上半叶中国刑事法制转型的历史过程,研究这一阶段刑事法制中“规范-价值”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性。其目的是借助对刑事法制近代发展史的具体描绘和本质揭示,阐述“平权”因素的增长和“特权”因素的衰减是刑事法制向现代转型的特征,来说明权益因素的变迁与刑事法制转型的关联,通过对刑事法制近代转型过程的具体认识为刑事法制现代化理论研究作一点铺垫。 -
国际人权法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影响杨宇冠 专著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国际人权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内容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刑事诉讼法经过了1979年制定、1996年修改和近年来酝酿的再修改。在制定和修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国际人权法的有关内容是重要的参考依据。在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完善与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如何看待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否采纳,为何采纳,如何采纳?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而且,国际刑事司法准则自身因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也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如何认识和理解这些发展变化,以便准确把握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核心价值、基本理念与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完善的借鉴促进作用。这就对研究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的最新成果之一。 -
刑法的伦理基础张武举 著本书重点探讨了刑法与伦理的基本关系,以期为刑法合理化提供价值方向。此书以现代文明和现代刑法面临的危机为切入点,结合历史事实,在人性一道德一伦理一法律一刑法的关系中,推导出刑法不得违背民众的是非善恶观念的结论,并提出了刑法适用解释的伦理立场与方法。现代人类面临着空前的威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对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掠夺式开发利用,使现代人类面临着来自大自然的严厉惩罚;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以往的各种社会策略不仅未能使人类摆脱冲突、贫困、犯罪和战争,反而使全人类陷入了核威胁、恐怖主义之类的严重危机之中。在现代文明危机面前,人们希望现代法治成为救赎人类的重要力量,希望现代刑法能够成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然而,现代刑法似乎不堪重托——伴随着刑法规范的极度膨胀和刑罚适用量的迅猛增加,刑法效能却呈现出急剧下降之势。这招致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反感:个人主义者谴责刑法的适用范围过宽,集体主义者指责刑法对犯罪打击不力。刑法实践的失败,呼吁刑法理论重新反思以往的制度规范,为立法者提供恰当的刑法改进方案。但是,令人焦虑的是,现代刑法学似乎并没有从睡梦中清醒过来,而是一味沉迷于构筑学术壁垒、开展无谓的学术争论之中,在严峻的社会形势和神圣的理论使命面前束手无策、备显窘态。在包括刑事立法者和司法人员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心目中,刑法理论几乎成了与刑法实务无关的“说法”。危机和困境迫使我们反思以往的刑法和刑法理论,重新设计刑法的未来。 -
犯罪心理学林少菊 主编为提高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质量,培养适合新形势下社会要求的合格人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老师根据我国公安教育的特点及需要,结合长期教学实践,编写了这本《犯罪心理学》教材。本教材运用犯罪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在充分吸收国内外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揭示不同类型犯罪心理及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的心理;探索公安等司法实践中打击犯罪及预防犯罪的对策心理。教材内容既遵循学科发展渊源,注重学科体系的理论阐述,同时又着眼于当前社会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及公安等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新举措,将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融入其中,力求做到教材体系编排的科学性、教材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
宽严相济张亚平 著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犯罪一直相伴而行,应对犯罪的政策措施也古已有之,但是对刑事政策进行系统研究,并且有目的地针对犯罪状况及犯罪原因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历史却并不久远。在经历长期的严厉及宽缓的刑事政策探索之后,世界许多国家几乎一致地选择了两极化的刑事政策。当前,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逐渐走向富裕,社会充满生机活力。在此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刑事政策也调整为宽严相济。这一政策的提出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和理论根基,它是党和国家高屋建瓴,审时度势的理性选择;它表明党和国家对我国当前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也对我国的犯罪状况有着明确的判断。宽严相济理应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应对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略研究》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性考察;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所蕴涵的时代精神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如何具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方略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全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分三部分共七章。第一部分,系统地考察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来源。这一政策是在对我们国家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的继承与发展,以及对“严打”政策的警醒与反思基础上而形成的,也有吸收借鉴西方国家两极化刑事政策的因素。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萌芽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于解放初期的阶级斗争时期。在改革开放以后,又一直指导着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实践。当前,这一政策的精神本质依然熠熠生辉,但其基本内容却显过时,因此,我们要继承其精神本质,而又扬弃其基本内容。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一直在实行的“严打”政策在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方面曾经效果显著,但是也逐渐显现弊端,纵使投入巨大代价,而效果却日渐下降,且与法治社会难以协调。因此,对 “严打”措施,要继续保持,但是要限缩其范围,且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西方国家两极化刑事政策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其形成的动因在于对教育刑论在教育矫正罪犯的效果上不尽如人意的反思。报应刑论仅针对抽象的犯罪行为,而不关注具体的犯罪人,也不关注犯罪原因,尽管采取严厉打压措施,但最终难以有效控制犯罪。教育刑论初为纠正报应刑论的缺陷,认为应当针对不同的犯罪人采取各不相同的教育矫正措施。教育刑论与监狱改革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各种矫正措施纷纷提出。然而,经过近两个世纪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尝试,人们发现教育刑论在教育矫正罪犯方面,并非如当初预想的那样效果显著。其花费巨大却收效甚微;其精心设计却难保公平。这样,新古典学派又重新抬头,“正义”模式受到青睐,两极化刑事政策逐渐形成。第二部分,集中论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本体问题,包括其内涵解读、关系定位、现实依据以及价值目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宽”包括宽缓和宽容两方面含义。“严”包括严厉与严格两方面内容,“济”则含有协调(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度、宽严审势)、补充(宽严互补)之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深刻的时代内涵,理应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基本刑事政策。它既是对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继承与发展,继承的是精神实质,发展的是内容形式,又是对“严打” 政策的警醒与反思;它与西方国家两极化刑事政策有一定联系,但二者本质又不同。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犯罪形势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供了现实依据。当前,我国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但这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必然伴随的现象,绝大多数犯罪危害不大,且主要起因于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经济利益纠纷。这种犯罪状况决定,应当将刑罚的重点针对少数危害严重的犯罪,对于犯罪人危险性不大的轻微犯罪,应当以有效化解矛盾为主,而更加宽缓地适用刑罚措施。当前,党和国家提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和谐社会也要求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目标与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目标总体相同,但先后顺序的选择上有异,刑事政策优先考虑秩序价值,同时兼顾自由、正义、效益价值。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秩序、自由、正义、效益均作为其追求的价值目标。第三部分,分析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实施方略,以及在此政策指导下,刑事法改革的具体方向。司法实践中贯彻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坚持人道原则、法治原则以及注重效果原则。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既要注重刑事政策 “严”的一面,要严密法网,对危害严重的犯罪要严厉打击,同时,更要强调“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都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贯彻实现“宽”的要求。当前,我国刑事法总体上还存在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不协调之处,要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对我国刑事法予以适当的调整与完善。在犯罪圈的划定方面,既要保持及时的犯罪化,保证法网严密,也要适当地非犯罪化。在刑罚结构调整方面,要削减死刑罪名;适当提高有期徒刑的上限,修改管制刑的适用条件,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在刑罚制度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缓刑和假释制度,并构建赦免制度。缓刑制度的完善主要是放宽缓刑适用条件,构建未成年人缓刑制度;假释制度的完善则表现为放宽轻微犯罪的假释条件,创建多元假释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限制对暴力犯罪的假释。在刑事程序法的改革方面,在于构建中国式的刑事和解制度和暂缓起诉制度。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法的协调完善苏彩霞,胡陆生,蒋建宇 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国际社会在防控腐败方面的第一个全球性和全面性的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提请审议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议案中指出,批准这一公约“有利于我国开展国际合作,遣返外逃腐败犯罪人员,追缴被非法转移国外的资产,有利于我国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腐败预防与惩治体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5年在我国获得批准通过,对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律机制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
第十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文献汇编赵秉志,杨诚,阴建峰 编联合同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的宗旨是促进世界各国采取更加有效的预防犯罪政策和刑事司法措施。50年来,5年一届的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讨论了一系列议题,在国际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作为—个全球论坛,大会为各国专业人士交流信息和遴选最佳做法提供了便利。本书是2005年4月在泰国举行的第1l届大会的文献汇编。本书的出版对于国内法学界、法律界深入了解同际社会预防和惩治犯罪的最新动态,促进中国刑事法治的发展,无疑会有所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