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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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刘邦惠 主编《犯罪心理学(第2版)》自2004年出版以来,至今已经重印6次,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此次修订,除了完善原有的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犯罪动机、犯罪人格、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分析、各种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学应用技术、罪犯心理矫治等内容外,还增加了流动人口犯罪心理分析,罪犯描绘技术,变态性犯罪、恋物性偷窃癖、纵火犯的心理动机分析等内容,理清了多导测谎技术的概念,并在相关章节介绍了国内外出现的重大疑难案件,希望引起读者的思考。《犯罪心理学》(第二版)一如既往重视注重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在犯罪领域中的运用和犯罪心理学实证研究资料的采集,并对近年来犯罪心理学理论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影响较大的两个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各章设有专栏,以帮助读者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犯罪心理学(第2版)》既可作为高等政法院校、警察院校以及其他院校学生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又可作为心理学科、犯罪学科理论工作者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工作人员的参考书。 -
犯罪刑罚与人格北京大学法学刑事法学科群 组编本书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科群组织编写,是我国著名刑法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文先生七十华诞的贺岁文集。全书包括导论(张文先生学术思想辑要)、刑法原理论、犯罪成立论、刑罚改革论、罪刑实务论、犯罪学原论、刑事政策论和人格刑法论八编,既简要介绍了张文先生刑法学术思想的精华,又精选了张文先生及其同事、弟子、师友在罪刑法定、刑法解释、犯罪、刑罚、刑事政策、犯罪人格、人格刑法等基本范畴上的代表作。从中不仅可以洞察我国刑法学在上述基本范畴上的最新学术建构,更可管窥我国刑法学正在发生以及可能发生的话语体系转换、犯罪成立理论转型、刑法哲学基础变迁、刑法特质由行为刑法向行为人刑法特别是人格刑法演进的点滴轨迹。 -
渎职罪的司法适用任彦君,赵学彬 著《渎职罪的司法适用》共分六章。第一章对渎职罪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首先,介绍了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其次,从罪过形式、行为表现、主体要求、犯罪客体和立法形式等方面对渎职罪进行了不同的分类。最后,在回顾渎职罪主体立法演进历程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渎职罪的主体范围在立法上和解释中一直是变动不居的:建国初期至1997年修订刑法以前,其演进的轨迹是由大到小、由宽变窄、从抽象到具体;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又不断扩大渎职罪主体的适用范围,以加大对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该章对有关渎职罪主体的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进行了分析,并对渎职罪主体的范围与本质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二章至第六章根据渎职罪侵犯的具体客体的不同作了分类,并对各个具体的渎职犯罪作了详细分析,包括相关法律规定、概念、构成要件、立案标准、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罪数、共犯、刑事责任等问题,其后还附加了典型案例,兼顾《渎职罪的司法适用》的学理研究性和司法示范性,以期提高刑事司法质量。第二章主要介绍一般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三章主要介绍司法、执法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走私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四章主要介绍税务渎职罪,包括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五章主要介绍经济管理渎职罪,包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六章主要介绍其他类别渎职罪,包括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 -
国有资产刑法保护研究杨子良 著《国有资产刑法保护研究:一个整体刑法学的视角》借鉴了刑事社会学派代表人物挛斯特提出的“整体刑法学”的理念,采用“犯罪一刑事政策一刑法”的刑事一体化方法及理论联系实际、历史考察与中外比较相结合、理论思辨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等方法,对国有资产流失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及保护国有资产的基本理念、刑事立法、司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有资产采取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兼顾的理念,提出了增设新罪名、调整刑罚配置、完善国有资产刑法保护等对策和建议。 -
社会转型期的刑事法治考察曲伶俐 主编2008年迎来我国改革开放30年。30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法治建设也从无到有,逐步健全。刑事法治建设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最早步入法治化进程的部门法。2009年,刑法也将迎来其颁布的30年。这30年恰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的刑事法治有许多值得研究的地方,因此,我们将“社会转型期的刑事法治考察”作为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8年学术年会的主题,于2008年3月发送了征文通知,11月20日至21日在临沂市国际会议中心(颐正园)举行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承办,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协办。来自法院、检察院、公安、武警及高校的6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提交学术论文70篇。与会专家学者从立法的角度探讨了刑法修正模式、刑法学研究视野、经济犯罪的立法模式等问题;从量刑的角度探讨了量刑公开、量刑情节、量刑基准、量刑建议权、司法裁量权、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规则等问题;从新型犯罪的角度探讨了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环境犯罪、事故类犯罪、涉众型犯罪、涉税犯罪、新类型受贿罪等犯罪;从刑罚的角度探讨了刑罚结构的调整、罚金刑的易科、财产刑的执行、缓刑等问题。其中,对于新型犯罪的研究成为本次会议的焦点。专家学者们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探讨,审视了我国30年来刑法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刑法的发展提出了建构思路。本文集共收录了48篇论文。 -
刑事司法指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编《刑事司法指南(2009年第2集·总第38集)》内容包括: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贪污受贿案件刑罚问题探微、论自白补强规则的司法适用、论书面证言及其运用……,内容丰富。 -
2010高考备考指南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编《高考备考指南》丛书初版于1994年,是根据当时广州市有关领导的指示,为提高广州学生高考复习的效率,由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广州市100多名特级教师和骨干高级教师编写的,至今已出了十二版,一直是广州市高考备考的主流教辅,为大面积提高广州市的高考质量做出了显著的贡献。每当广东高考方案发生变化的时候,《高考备考指南》丛书总是能率先做出调整,很好地适应了广东高考形式和内容的变化,满足了广大考生备考的需要,因而一直以来《高考备考指南》丛书都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从2010年开始,广东高考方案又做出了重大调整,由目前的“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模式改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新模式。由于“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新模式在考试科目、时间和分值上都进行了调整,因而在命题范围和要求上必然要发生变化。为适应这种变化,供2010年广东高考考生复习使用的《高考备考指南》丛书又进行了重要的修订。修订后的《高考备考指南》丛书既保持了过去各版的优点,又注入了许多新的元素。概括起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科学性。内容全面、系统、科学、严谨,呈现方式合理,能较好地揭示知识间的内在联系,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复习备考的规律。(2)权威性。由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广州市具有丰富高考备考经验的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编写,对考点进行了准确的解读,对高考广东卷的试题特点和命题趋势有透彻的分析,对复习内容的选择、复习要求的把握、学习方法和解题方法的点拨有许多独到之处,反映了广州市多年来高考备考的研究成果。(3)简明性。既覆盖全部考点,又突出重点,充分保证学科主干知识、重要题型、基本方法(通性通法)在全书中占有较大篇幅;对考点内容的选择在保证必需、够用的前提下,尽可能去除繁芜,减少容量,突显有效知识,以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死刑个案实证研究赵秉志 主编“死刑个案实证研究”总结报告会暨“死刑的限制与废止”公众论坛在大连召开。其中,总结报告会分四个单元,课题组成员分别对死刑个案的选择、死刑典型个案研究、个案适用死刑的实际操作、中国死刑制度的改进作了总结报告,项目的欧盟专家和中方顾问分别对课题组的报告进行了评论。专家们给予课题组的报告以极高的评价,充分肯定该报告对于死刑改革问题研究的重要价值,一致认为课题组的报告个案选择质量优良、研究方法独到、内容具体翔实、对于指导中国死刑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与会的专家、学者还围绕影响死刑适用的具体因素、雇凶杀人案件中死刑的适用、对多名共犯如何适用死刑以及经济犯罪死刑的废止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根据此次项目总结报告会的研讨意见,课题组在会后又对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最终形成定稿。本书即为“死刑个案实证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 -
现代化与犯罪研究李锡海 著《现代化与犯罪研究》共三编。第一编为“现代化历程与犯罪演化研究”。在这一编里,李教授考察了从早期现代化时期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各个时期犯罪的状况、特点和原因,用中国犯罪史上的大量资料证明了现代化历程与犯罪演化具有同步性。而在现代化历程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现代化的整体水平不同,其对犯罪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亦有很大差别。李教授在历史的叙述中,深入思考犯罪学的若干理论问题,如社会稳定与犯罪的关系、社会矛盾与犯罪的关系、文化变迁与犯罪的关系、贫穷与犯罪的关系、经济建设与犯罪控制的关系、民主法制建设与犯罪控制的关系以及犯罪演化的必然性、长期性问题等。在思考这些理论问题时做到了史论结合,有较浓重的历史感,给人的启迪很深刻。第二编为“现代化内容与犯罪机制研究”。如果说第一编是从时间维度上考察现代化影响犯罪演化的话,那么这一编则是从空间维度上考察现代化影响犯罪机制的变化。因为正是现代化内容的不断延伸和扩展,在使人们享受到越来越多的现代化成果的同时,也激起了人们更多的犯罪欲望,丰富了犯罪行为的手段和目的,造成了更大量的犯罪活动。为此,李教授分别考察了经济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科技现代化等对犯罪的影响。这些内容,有的比较好把握,有的则有难度。比如,政治现代化对犯罪原因的影响。对此,李教授颇费了些心思。他认为,政治现代化能促进经济发展,多层面地缓解社会矛盾,因而从根本上讲是有利于控制和减少犯罪的,但政治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她会产生一些与其初衷相悖的政治现象-,如政治力量分化、政治权力滥用、政治参与异化、政治意识扭曲、政治文化冲突等。正是这些政治现象成为犯罪增多的重要原因。这种分析比较切合实际,有说服力。第三编为“现代化发展与犯罪类型研究”。按照路易丝·谢利的观点,社会现代化对犯罪的影响,包括犯罪率、犯罪类型、犯罪人口、犯罪地区分布等,犯罪类型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所以,李教授将其作为独立的一编加以研究。现代化发展对犯罪类型的影响,既表现为传统的犯罪类型不断出新、侵犯的犯罪对象、使用的犯罪方法、造成的犯罪危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也表现为新的犯罪类型大量发生,即犯罪形态、犯罪手段、犯罪结果都带有时代的新特点,是以前不曾有过的。对前者,李教授着重考察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等,对后者则主要研究了新型毒品犯罪、信息犯罪等。无论对哪种犯罪类型的考察和研究,他都大量使用了一些新材料,论述中不乏新观点和新见解,表现出作者的学术实力和开创精神。 -
涉烟犯罪研究胡旭曦,张志刚,赵松义 主编《涉烟犯罪研究》课题将以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并结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涉烟犯罪案件的分析、判解,对涉烟犯罪的基本构成、处罚进行探讨,厘清打击涉烟犯罪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鉴于涉烟犯罪的特殊性,《涉烟犯罪研究》课题还专辟两章对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涉烟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门研究,以提高办案人员的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意识和证据意识。研究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为打击涉烟犯罪的实务部门提供一些指导,而不是为了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用一些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