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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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论坛严励 主编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立论依据、政治功能看其政策定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困境及出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定罪研究、宽严相济视野下的刑罚制度改革、检察视野中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等。 -
刑事审判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至五庭 主办《刑事审判参考(总第72集)》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自1999年4月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权威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权威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认可和欢迎。《刑事审判参考》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最高人民法院张军副院长担任编辑委员会主任,熊选国副院长、南英副院长和黄尔梅委员担任副主任。 -
侵犯社会法益犯罪研究阎二鹏 著大陆法系刑法学说一般把刑法分则按照侵害法益的不同分为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几部分;在个人法益方面又常再细分为生命、身体法益、自由法益和财产法益等。我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仍然是按照刑法典的设置,根据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对刑法分则的罪名进行介绍,按照我国刑法分则的立法体例,立法将具体犯罪分为十类,每一章规定一类犯罪,其排列顺序依次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
刑法被胁迫行为研究孙立红 著《刑法被胁迫行为研究》探讨了我国刑法上一种特殊的、富于争议的行为类型——被胁迫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要件等问题,并由此而引发对我国犯罪论体系重构的新思考。《刑法被胁迫行为研究》在比较英美法系刑法及大陆法系刑法被胁迫行为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对我陶刑法中被胁迫行为的性质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提出被胁迫行为法律性质的二元性,并就其与紧急避险行为的关系及法律要件上的差异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此外,针对不同性质的被胁迫行为,分别剖析了各自的成立要件和刑事责任。最后,以被胁迫行为的可免责性为基础,进一步阐述了免责性评价在整个犯罪评价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
犯罪损害赔偿研究唐文胜 著《犯罪损害赔偿研究》是关于犯罪损害赔偿制度和被害人权利保障的专著。作者从犯罪损害赔偿的概念、性质与功能、历史与发展人手,在探讨犯罪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赔偿的范围、域外犯罪损害赔偿制度基础上,对我国犯罪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构想,认为应建立以刑事和解为主的犯罪损害赔偿模式,同时构建犯罪损害赔偿令制度并赋予被害人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犯罪损害赔偿研究》还对被害人国家补偿、被害人国家救助等犯罪损害赔偿的配套制度进行了初步研究。 -
惩治外逃腐败犯罪问题研究林欣 著《惩治外逃腐败犯罪问题研究》对我国腐败官员外逃情况进行了概述,回顾了国际法中腐败罪的发展,介绍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腐败罪,总结了对腐败罪的制裁、刑事管辖权、引渡、国际私法协助和其他国际合作形式,对追捕外逃腐败犯罪嫌疑人的三个难点——引渡问题、追回资产问题、国外调查取证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
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董玉庭 主编《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在写作中融入了对上述文件的制定背景和重点内容的详细解读,并对如何适用文件提出了具体建议,从而直接为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司法认定工作服务,以期为广大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律师全面掌握和深入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机关就刑法适用问题出台的法律解释等各类法律文件提供参考。 -
腐败犯罪的司法控制朱立恒 著《腐败犯罪的司法控制》主要内容包括腐败犯罪的司法控制主要是指国家刑事司法系统通过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对有关腐败犯罪实行控制。尽管腐败犯罪的社会控制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通过司法控制腐败犯罪仍然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途径。一方面,通过司法程序揭露、证实、惩治腐败犯罪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通过司法手段控制腐败犯罪具有社会控制所不具备的某些优势。 -
以案说法韩哲,唐伟 著反洗钱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反洗钱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有什么职责?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如何实施?反洗钱调查中证据保全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以案说法:反洗钱法》以问答的形式,通过具体案例,对反洗钱法的相关知识进行了一一解说。具体内容包括: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七个方面。 -
最新刑法适用一本通张军 著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作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