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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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指南彭东,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编《刑事司法指南(2009年第4集·总第40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工作指导用书《刑事司法指南(总第40集)》。针对刑事案件的监督、提起公诉和自侦自查,在刑法理论、刑事司法实务方面全面研究、反映司法改革、司法建设、司法发展的动态与成果,追击并剖析刑事司法领域的最新问题。全书内容包括【刑法适用】、【司法前沿】、【证据认定】、【法律释义】、【疑案剖析】等栏目,收录了相关的文章及论文。这些文章及论文以全新的视角及独到的观点论述了上述方面的问题。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及独立性,是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士必备的参考工具书。 -
量刑说理机制王利荣 著促使量刑机制合理运行是目前刑事法理论与实践共同关注的焦点。《西南刑事法与毒品犯罪研究学术文库:量刑说理机制》既紧贴刑事司法改革的时代主题,回应法治国家的重大需求,又打破了长期以来量刑研究低水平重复的状态。作者不拘泥于纯粹规范刑法学的研究套路,而是依照宪法精神、刑法原则和伦理价值,以法律人的眼光系统梳理犯罪事实及行为人因素,清晰地呈现了量刑思维过程。《西南刑事法与毒品犯罪研究学术文库:量刑说理机制》针对目前量刑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而富有理性的意见,主张凸显审判法官主角作用的基本立场,结论具有信度。作者对经验确定基准事实、酌定情节作用层次及关联、普通累犯的法律解读、限制死刑适用的司法路径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
中国当代死刑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展望莫洪宪 编《中国当代死刑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展望》以死刑案件审判中的疑难问题为导向筛选专题,由国内外资深专家学者对于国际人权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修订等死刑改革的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具体包括三个主题,即死刑改革的宏观问题、死刑案件的证据适用、具体犯罪案件的死刑适用。 -
我国毒品犯罪及死刑适用调研报告黄琰,刘夏 著《我国毒品犯罪及死刑适用调研报告》通过对问卷调查所收集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对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和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难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结合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重点对运输毒品罪中主从犯的区分与死刑适用,体内藏毒共同运输行为的定性与数量计算,贩卖、运输毒品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标准,吸毒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刑罚裁量,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分,主观明知的认定与死刑适用这六个疑难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
治安部门管辖的106种刑事案件统一罪名的认定、处罚与相关执法参考《治安部门管辖的106种刑事案件统一罪名的认定、处罚与相关执法参考》编写组 编《治安部门管辖的106种刑事案件统一罪名的认定、处罚与相关执法参考(2012版)》是2011版《治安部门管辖的102种刑事案件统一罪名的认定、处罚与相关执法参考》的改版,又根据法律法规增加了新的认定、外罚与相关执法参考,对民警办案有新的参考作用。 -
大案隐喻时延安,付立庆 主编回顾2011年具有影响力的刑事大案,能很清晰地看出个案中所反映的各种社会矛盾。每一个案件所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看似纠结交错、缠杂不清,但其实际上揭示了问题背后的利益纷争和诉求,可以清晰透视这个社会中的各种病灶。对这些案件的处理,如同外科手术一样,或者剔除社会肌体中小的肿瘤,或者为社会肌体不健全、残缺的部分装上“义肢”。不要小看个案的处理,正如一个小的手术都会在不同程度上使人体内所有的神经形成连锁式的震颤一样,一起个案的处理也会有同样的效应,更何况是这些波及面大、触及社会问题深、后续效应持久的有影响力的案件。犯罪现象总是社会现实中最为负面、最为极端的表现,而关注犯罪现象,实际上也就是关注社会中不正常的或者不太正常的、作为个体的人。虽然处于同一个社会,但他们选择通过侵害别人的利益作为表达其个人意志、实现其利益的方式,其动机形成、行为设计、对象选择以及外在约束缺失,都是值得我们认真检讨的问题。对于他们,社会当然要施以谴责、国家当然要施以刑罚,不过,仅仅施以谴责和刑罚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检讨,检讨在他们犯罪的整个过程中,社会究竟是否应该以及应该在何种程度上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反思这些案件,可以发现社会肌体是否可能出现或者已出现大的病患,就像幼儿园的保健医生一样,看到孩子的小手和口腔出现异样,就可以提醒家长:孩子可能病了,该带他去医院。 -
刑事和解办案机制理论与实务孙春雨 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事诉讼系列:刑事和解办案机制理论与实务》特点:第一,本丛书人选书目的内容全面覆盖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诉讼阶段中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本丛书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尤其是对管辖、证据、司法鉴定、强制措施适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刑事和解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从多角度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选择方案。在信息化时代,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必须对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背景下的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证据规则、DNA生物证据的运用等前沿问题作出回应,本丛书也吸纳了一批介绍国外先进经验,探讨新时期程序法运行中的新问题的具有开创性的作品。第二,本丛书的出发点是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基础上,深入探寻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和价值取向,以期对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起到参考作用,帮助广大司法工作者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在办案过程中准确解释法律。为此,本丛书选择了一批对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进而研究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著作。希望这些研究成果能直接服务于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工作,尤其是对公检法机关的司法工作人员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发挥指导作用。第三,本丛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机关长期从事业务指导工作的专家担任总主编,选择了具有前瞻性、独创性、实用性和建设性的刑事诉讼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收入本丛书。 -
刑法从宽事由共同本质的展开魏汉涛 著众所周知,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体系是四要件的耦合式体系,不像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一样具有层次性,对犯罪成立与否的判断是一次完成的。如果对这种犯罪构成体系作形式解释,则自然没有也不可能为正当化事由和可宽恕事由提供栖身之所。正如田宏杰教授指出的一样:“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成了游离于犯罪构成体系之外,与犯罪构成体系不发生任何关系的‘活泼元素’。一个可以在犯罪构成体系之外对犯罪进行判断,进而对行为性质的认定即犯罪成立与否的认定发挥作用的‘自由战士’。”如果对这种犯罪构成体系作实质解释,诸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之类的排除犯罪化事由虽然可以在犯罪构成体系内得以评价,但也无法形成入罪与出罪的鲜明对立关系。司法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处于强势地位。为充分保障公民自由,遏制国家权力的恣意,就必须为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一方设置抗辩事由,于是就出现了合法抗辩事由。而追诉与合法抗辩之间的这种对抗关系,理应明确体现在犯罪构成体系之中。然而,无论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作形式解释还是作实质解释,都没有明显体现这种对抗关系。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律也不例外。霍姆斯指出:“法律总是在不断接近自洽,但却永远无法达到自洽。它总是从位于一端的生活之中采纳新的原则,并且它又总是从位于另外一端的历史之中保留旧有的原则。”②就刑法而言,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将目光专注于犯罪的正面(法益侵害性和应受谴责性),突出刑法的秩序维持机能,必然使刑法的刚性、严厉性过剩,柔性、宽容性不足。人权观念的深人、自由保障机能的提升呼唤我们,刑法在强制秩序维持机能的同时,应将更多的目光投向正当与宽恕,以便增进刑法的柔性、宽容性。唯有如此,才能妥当地理解人类行为,才能公正地、理性地对待人们的不法行为。 -
风险刑法张晶 著《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精品文库·风险刑法:以预防机能为视角的展开》又可称为预防刑法、象征性刑法,它是将刑法功能化立法的发展趋势,抽象危险犯立法方式的广泛使用,以及新型犯罪入罪化的趋势作为一类新刑法现象所进行的类型化研究。 -
风险社会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及刑法规制张亚军 著现代社会正不断由其自身系统制造的危险而身不由己地突变为风险社会。面对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规制原则的优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需要进行借鉴完善。风险社会视野下我国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也经历着冲突与变革。由于传统因果关系在食品安全链条中适用的缺憾,使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在食品安全中的适用越来越发挥优势,在具体食品诉讼的适用中,需兼采优势证据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同时考虑以客观归责论限制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行为,以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分配。当然,针对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的思维转变,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具体规范也要进行恰当的重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