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中国死缓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张正新著死刑问题,是中外刑法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死刑存废问题上,中外学者百年来一直争论,各执其理,莫衷一是。在死刑尚未在全球废止之前,学者们几乎一致的观点是,尽量限制死刑,减少死刑的适用。中国刑法设立死缓制度,为世界之首创,于中国这一有13亿人口、民众对罪大恶极罪犯报复惩罚心理强烈的大国而言,这一制度对减少死刑在中国的适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既为法院坚持少杀、慎杀刑事政策,减少死刑的适用提供了法律根据,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民众的报应心理,还顺应当今世界限制、减少死刑到最终废止死刑的刑罚轻缓化潮流。 -
刑法的根基与哲学(日)西原春夫著;顾肖荣[等]译本书探索的主题是为什么人类社会要有刑罚或刑法?国家凭什么持有刑罚权?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这些都是刑法学的最基本的问题。本书把处于刑法背后的,促使制定刑法的原动力称为“刑法的基础要素”,并把探索和分析这种要素作为主要目标。本书由贯穿全书分析体系的纬线和经线纺织而成。本书的纬线主要有二根:一是以基本方向为出发点来考察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二是考察偏离原来文物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作者把前者称为实施国家刑罚权的生理现象的考察,把后者称为其病理现象的考察。本书的经线是指分析的顺序。由于刑法背后潜伏着促使制定刑法的众多要素,而这些要素成体系地密集在一起,作者采用由浅及由深与由深及浅相结合并以由浅及深为主的考察方法。 -
犯罪防卫赵辉主编犯罪是一种复杂、消极的社会现象,是长期困扰人类的一个社会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私有制和阶级消亡以前,犯罪的社会根源还不能消除,犯罪将继续产生和存在,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也就是说,在现阶段犯罪还不能完全防止和消灭,预防犯罪的目的是减少犯罪,使犯罪率趋低,而不能完全防止犯罪。但是,在目前犯罪仍然存在的这一历史阶段,重视和加强预防犯罪的教育,增强全民的自我防卫意识,加强和完善预防犯罪的措施,改变某些客观环境,消除诱发犯罪的客观因素,犯罪又是可以减少的,防止个案的发生是完全可能的。犯罪学、预防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等学科的专家研究认为,危害社会的各种犯罪侵害行为的发生,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犯罪主体方面的因素所致,即在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的推动下,为了达到某种犯罪目的而实施的。而研究和实践也证明,行为人犯罪动机的萌发、产生和形成,又总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和外部因素的刺激下,与犯罪主体内在的不良心理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这就是说,有些犯罪侵害行为的发生,也与客观环境和犯罪客体方面,即被害人的某些因素不无关系。如被害人自身的某些过错、行为失检和不良状态,可能是诱发某种犯罪动机的外部原因,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强化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决意;而被害人防范意识薄弱,防卫措施不力等不良状态,又使得侵害者有机可乘和有利可图。这些问题的存在,就使有些本来可以预防或避免的犯罪侵害行为未能防止。 -
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张明楷著刑事立法是将正义理念与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相对应,从而形成刑沃规范;刑事司法是将现实发生的事实与刑法规范相对应,从而形成刑串判决。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惟此,才能实现刑法的正义性、安定性与合目的性-“法的理念作为真正的正义的最终的和永区的形态,人在这个世界上既未彻底认识也未充分实现,但是,人的一切立法的行为都以这个理念力取向,法的理念的宏伟景象从未抛弃人们:”\正义是制定法的基本价值,是立法者的目杯:与真善美一样,工又是绝对价值,以其自身为基础,而不是派生于更高的铲值。一个规范,如果以无法忍受的程匿违反正义理念,它就是“制定沾上的不詹”;一个规范,如果根本不以实现正义为目的,它就“并非法律”。“即使名称是法,但qp采其中缺少正义理念,它就没有作为法的价值,币是单纯的暴力:””所以,只有符合正义理念的制定法,才是真正的法律、为了使成文刑店成为正义的文字表述,刑事立法必须将王义理勺与将来可能发生约生活事实相对魔,”法律理念(应然)以及由其所导出的一般法津原则(例如各得其街:不得浸等任何人,须履行契约、全律,绝对命令.1平耳则;,责任厚则、宽容嘎则……等)以及须加以规范的.可能的度由立法者所预见的生活事实(实然)须交互地子以打析处理,以使这二者对立-也就是说,一方面壬律理念须对十生沽事实开放,它掀慢个体/L,具体化以及实证比,以便于形成慨念;而弓一方面所预见的生活事实须以法律理念l馒:门.科段:《法哲学).林荣远译.1u页,北亨.乍厘出版衬?!(,01:[g.山111晟:《法学》,新版.72页.尔京,尔i大学山版会,1Qo√. -
论犯罪与刑罚(意)切萨雷·贝卡里亚(Cesare Bonesana Beccaria)著;黄风译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问世于1764年4月。原著分为47章和一个“引言”;随后,作者针对来自宗教人士的攻击,又增加了一篇辩白性的文字——“致读者”(这个原著版本以下称为“47章版本”)。1765年,法国“百科《论犯罪与刑罚》派”学者达兰贝尔将此书翻译成法文,并且重新编排了章节,将正文划分为42章;这个版本 (以下称为“42章版本”)曾经得到贝卡里亚本人认可和称赞。“47章版本”与“42章版本”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最大的差别在于体系编排和论述次序的不同,“42章版本”把原来分散在不同章节中的、关于相同议题的论述加以相对集中,对某些章的论述顺序做了调整,并且把关于某些重要议题(例如刑讯和死刑)的论述予以前移。根据我的比较,“42章版本”比“47章版本”多1句起承上启下作用的话;而“47章版本”则比“42章版本”多7句话,并且存在个别用词上的差异(关于这些不同之处,译者均在 “47章版本”的中译文里——加以注明)。10年前由中国大百科《论犯罪与刑罚》出版社出版的《论犯罪与刑罚》中译本是我以“42章版本”为蓝本完成的,这个版本于2002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重新出版。现在中国方正出版社决定出版《论犯罪与刑罚》“47章版本”的中文本,这在学术上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将特别有助于读者了解贝卡里亚在写作此书时的原本构思以及此书的原始构架。实际上,这部名著的许多外文译本都是根据 “47章版本”逢译的,因而,此版本中译本的出版将有助于读者在阅读时进行对比,从而深入理解和分析浓缩在这部小书中的精髓。正是出于这后一个考虑,我们将 《论犯罪与刑罚》一书1819年的英译本附于中译文之后。这个英译本实际上是根据法文译本转译的(缺“致读者”,它的文字通俗、流畅,对原著观点表现出较为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从另一方面品论,这个英译本比较自由,译者不拘泥或者不注意一些具体词句的翻译;省略了原著中的一些表述(尤其是一些华丽辞藻的表述),有些章节中还有大段的漏译 (这不能不说是遗憾之处)。关于这些情况,读者可以在对照阅读时自行分析和评判。为出版 “47章版本”,译者再次对原来的译文进行了校订,作出了一些修正。除原来的注释外,在此次校订过程中,译者新增了一些注释,尤其是为了对 “47章版本”作出某些必要的说明。 -
刑事审判参考张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编本辑要目:马尔丹?米歇尔涉嫌强奸引渡案??引渡案件如何进行司法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九章渎职罪主题适用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为劫持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但致人轻伤且劫取财物数额不大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
刑法中错误论刘明祥著本书对以往刑法中错误的定义和分类上的传统观点提出了质疑,全书共有6章,包括:“刑法中的错误概说”、“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等。 -
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田宏杰著本书以正当化行为的价值分析为逻辑起点,综合运用哲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学科领域的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对正当化行为者以现代刑法进行研究。 -
刑法分解适用集成刘家琛主编本书以刑事法为主干,按照法条之间的逻辑联系分解成若干具体的法律问题,将涉及该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立法说明等都集中编排在一起。使读者在遇到问题时能迅捷查阅到与该问题相关的所有法规规定,是各类司法人员的参考工具书之一。 -
刑法论衡王作富著本书对“中国刑法学研究应当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科技进步之刑法保护”等进行刑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并对个罪司法实务进行具体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