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经济犯罪疑案评析王幼璋主编本书评析主要涉及刑法分则,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及情节犯的把握,刑法总则等。书中对生效的司法审判案例进行了整理与评析。
-
现代刑法的犯罪化根据魏东著魏东,1966年1月,曾用名魏智彬,男,重庆市人,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中国警察学会、四川省法学会会员,四川省警察学会公安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1993年3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6月毕于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在四川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课程和研究方向:中外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刑事政策学。著有个人专著:《教唆犯研究》、《刑事法理论与实证》、《证券及相关犯罪认定处理》。主编:《经济犯罪认定与侦查实务丛书》、曾在《新华文摘》、《中外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本书第一章的内容是作者作为国家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在中国人民大学所作同名学术报告,第二章至第六章的内容是作者所承担的四川省哲学社会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立项课题《犯罪防控对策体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应当说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
犯罪记忆检测技术付有志著本书对犯罪侦查进行研究,论述了犯罪记忆检测的科学涵义、一般程序、测试结构、测试格式、测试内容,以及犯罪心理生理反应的机制等内容。
-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日)小野清一郎著;王泰译《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详细地研讨了构成要件的概念及其理论功能;构成要件与违法及道义责任的关系;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要件与行为;构成要件与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以及构成要件与共犯、罪数;作为刑事诉讼的指导形象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和公诉事实及诉讼原因;构成要件与证据;构成要件与上诉审的结构等问题。提出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使所有构成要件都满足,这是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行为的违法性,其阻却性只阻却其可罚性;行为人的道义责任,是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进行的,从道义上非难其所实施的行为的规范性判断;未遂犯与共犯是修正构成要件的一般形式;罪数应当以构成要件的充足为标准来决定;诉讼法方面所谓的“应当成立犯罪的事实”必须理解为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刑事诉讼中的案件管辖等也应当由犯罪构成要件性事实来决定等基本观点,全面阐释了其客观主义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收入本书的六篇论文,都是以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主题的系统性理论研究。其中卷首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论》是最近的作品,它的一部分曾经发表过,但全文却是在本书首次发表。第二部作品《犯罪构成要件充足的理论》及其以下的论文,都是在昭和三年(1928年)以后以种种机会发表过的。因此,前后文中重复的地方比较多,不过这也是理论研究中必然的现象。重要的意义在于, 它们不仅记录了我的研究过程,也大体上记载了构成要件理论在德国以及我们日本的发展历程,所以也一并收录于此。
-
瑞士联邦刑法典徐久生,庄敬华译本书突破公司、企业犯罪问题研究上的惯用体例的形式,以探讨公司、企业刑事立法为出发点,明确公司、企业犯罪的内涵;在比较研究中外公司、企业犯罪的基础上,提出了构筑我国惩治公司、企业犯罪的基本思路。同时,对公司、企业犯罪的成因、规律、预防,也给予了系统的探究。刑法分则第三章中“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一节,共规定了十二种犯罪,本书在对此进行归纳并将之概括为四类的基础上,对公司、企业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罪与非罪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逐一地分析研究,试图建立一个合理的犯罪分类体系。全书具体内容分列为七章:第一章公司、企业刑事立法序说第二章公司、企业犯罪总论第三章公司、企业犯罪对策论第四章妨害公司、企业资本的犯罪第五章妨害公司、企业正常运营的犯罪第六章公司、企业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第七章侵害公司、企业国有资产的犯罪本书力求从一般公司、企业违法行为入手,提炼、升华公司、企业犯罪理论,准确界定公司、企业犯罪个罪的罪与非罪界限,这是本书的价值追求之所在。然而,囿于个人水平之限,谬误和疏漏在所难免。作者不揣浅陋,欲以一孔之见,行抛砖引玉之实。祈望学术界诸位师长、同行不吝赐教。
-
二十一世纪中国监狱发展战略研究辛国恩等著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本书从宏观和具体两个层面讨论了中国监狱发展战略,宏观层面上,主要总结了新中国监狱工作五十年的成就与特色,分析21世纪监狱将面临的挑战,确定新世纪监狱发展的战略目标等。具体层面上,分六个方面系统讨论了监狱各重要方面的发展战略。
-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马克昌主编本书是一部勾勒西方自启蒙运动开始到二战之后刑法思想发展轨迹的著作,以西方不同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刑法学者为写作对象。
-
奥地利联邦共和国刑法典徐久生译第一章一般规定第1条无法无刑(1)行为时本法巳明确规定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始可科处刑罚或预防性处分。(2)不得科处重于行为时法律规定的刑罚。预防性处分或者某一与其种类相似的刑罚或预防性处分,在行为寸已为法律明文规定的,始可科处+行为人被科处1g似的预防性处分后,受到的处遇不得差于行为时有效之法律允许的处遇,第2条不作为犯法律规定对造成一行为结果予以处罚的,如果行为人依法有义务避免结果发生,以维护法秩序,nli未避免其发生,不避免站果发生与通过作为而实现法定构成要件相当的,亦处罚。第3条正当防卫(1)为使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健康、身体的完整性,自由或财产免受正在发生的小法浸害而实施的必要的防卫行为,不违法、如果被攻击者显然只受到较轻的威胁,且防卫行为与避免攻击昔受刊必要的伤害程度不适当的,属违法。
-
刑法学自考过关名师点拨刘守芬主编;刘守芬,付立庆撰稿本书为自考过关名师点拨系列之一。本丛书是为复习备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广大师生精心编排设计的,以自考大纲为依据,以全国统编自考教材为蓝本,由北京大学知名老师编写。每章由重点内容概览、真题解析、名师点拨及自测与解答四个部分组成,内容准确、权威,方便实用。
-
财产刑研究马登民,徐安住著本书系刑法学研究性著作。系本社刑法精品文库之一种。本书在介绍中外财产刑种类的基础上,系统地阐释了作者对财产刑的一般理论、财产刑的利弊、财产权体系、财产刑的适用方式、对象及执行等诸多问题的认识和见解。论述详细,全面,多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