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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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辅导及考研应试指导法学类教材辅导及考研应试指导委员会编课程同步辅导;典型考题分析;考研真题荟萃;考研过关必备。本丛书的指导精神是既方便于在校本科生同步学习时参考,更适合准备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作为专业课辅导用书。本丛书的编写,以普通高等学校普遍采用的教材为蓝本,针对性强,信息含量高,具有明确的参考价值和实用意义,是考研专业课不可多得的工具与助手。本书各章在编排上有以下特色:1、基本概念及重点、热点、考点内容精要:对与本章相关的知识点进行课后阐述,使考生既能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又可把握重点、要点。2、典型例题、考题分析:这一部分精选了名校历年试题作为本书的例题,并提供详细的解析过程,强调解题思路。还附有知识点小结。本部分内容既可使考生把握命题原则,又可熟悉题目类型,触类旁通。3、自测题及模拟训练题:该部分为考生自行练习而提供,备有详细的解答过程。便于考生及时总结,查缺补漏。4、在全书最后一章为模拟试题。这些模拟试题也是名校近年的真题,并配有详细解析。综合起来,本书凸显以下特色:1、专题化的编写体例。面对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课教材的泛泛的讲解,本书从更深的层次,对常考的知识点加重了讲解的力度。2、极富针对性的题型训练。在每章或每部分的典型例题、模拟试题中,均编排名校近几年的考研真题,并附有详细的参考答案。3、资料翔实、全面、新颖。一般情况下,真题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极易重复。4、本科生各科目考试,试题也常常选用考研真题。故本书有利于本科生在期末考试中获得高分。本书采用60克胶版纸印刷,双色排版,便于阅读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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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梁书文,黄赤东主编【释解】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的规定。一、本法的立法依据《宪法》序言中指出:“本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民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母法,也是单行法的立法依据,当然也是本法的立法依据。《宪法》第13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继承权。宪法中关于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规定,都是确定遗产范围、处理继承案件带有指导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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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研究李开国著西南政法大学建校至今已历50寒暑,中间虽遭遇“文革”之乱,停办近10年,但仍有10万之众的莘莘学子前后就学于此,歌乐山魂培育浩然正气,嘉陵江水滋养人文精神。10万毕业生活跃于神州大地,为国家法治大厦之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才智,已形成法律界广受关注的西南法律人群体,造就了西南法律教育与这里的毕业生独特的品格与精神。在校庆50周年到来之际,西南政法大学北京校友联谊会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西南政法大学学子学术文库”,这是对我们的母校50华诞的献礼,是对这所中国法律教育与学术研究重镇所取得成就的一次检阅,同时,我们也希望这50部著作能够成为后来者在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道路上继续跋涉的阶梯,此外,还希望通过这些著作,能够向读者昭示西南政法大学的传统与精神。体现在西南教育过程中以及学子著述里和行为上的品格与精神首先是强烈的忧患意识。忧患意识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一种生生不息的传统。“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曾参的话最能够表现中国知识人的那种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不过,近代以降,由于引进了西方的学术与教育制度,知识人有了不同的专业,因此在忧国济世与专业追求之间会有某种紧张关系。但是,对于一种在这个国家的历史上未曾存在过的新专业人士的法律人,他们与其他领域的人相比,在当今的中国注定要遭遇更多的坎坷。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法律教育很快就处在受抑制的状态。实际上,20世纪50年代前期如西南政法学院等政法学院的成立与其说是对法律教育发展的起点,不如说是限制法律教育的举措。因为每一所政法学院都是在合并若干所综合性大学法律系的基础上而建立的;政法学院的出现其实大大缩小了中国法律教育的整体规模。比规模更重要的变化是,“政法”这样的概念所预示的法律教育内容与目标与既有传统的断裂。因此,在政法学院里的人,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一开始就处在一种压抑的心态之中。我们看当时涉及法律教育的主流话语,完全是排斥法治的。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种排斥愈演愈烈,终于导致法律教育的完全停滞。教师下放劳动,学校纷纷解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界知识分子的忧患真正是刻骨铭心,难以排解。文革浩劫之后,法律教育虽然恢复,法治建设也逐渐提上日程,但是书本上法律理论与社会中的实际状况之间的巨大反差仍然是法律人经常面临着的巨大痛苦。尽管位居西南,多少有些“处江湖之远”,但是这种由于专业的特殊性而加剧了的忧患意识却没有须臾少缓,甚至正因为与政治中心距离的遥远而更有所强化。在法律教育以及法学研究方面,这种忧患意识与理性和开放的精神相结合,形成了西南法律人好学深思、平等讨论的尚智风气和不盲从、不迷信的学术品格。尤其是复办后的一段时间,校园里面百家争鸣,学术墙报放言无忌,新论叠出,一些观点或论证,今天读来,或不免稚嫩,但是,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却颇有石破天惊之感。正是这样的校园风气,培育了西南法律人那可贵的怀疑和批判精神。怀疑和批判不是一种情绪化的表达,而是建立在广阔而深邃的知识积累基础上的理性论证。最初,设置单科型政法学院的目标正是为了培养偏于技术化或工匠型的法科人员;不在一个综合性大学里,学生以及教师的知识视野就必然受到限制,批判精神便无从发育。然而,西南法律人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们意识到了这种教育体制的局限性,并且付出极大的努力,力求突破这样的局限性。图书馆里的手不释卷,山荫道上的玄思妙想,宿舍卧谈中的唇枪舌剑,无不显示出这所专业略嫌单一的大学中的师生们不拘泥于法学一科、寻求超越的努力。这样的追求在我们的毕业生身上已经有多样化的体现:除了那些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人们经常在作品中显示出他们多学科的知识修养之外,不少校友进入政坛,或从事着法律之外的业务而且胜任愉快,一些人甚至成为戏剧作家、旅行(作)家、诗人、哲学家。相信随着母校向综合性大学的不断迈进,我们的毕业生在这个特色方面将更加令人瞻目。《民法总则研究》一书可以说是作者多年从事民法总则教学和作者多年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结晶。本书“法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几章就奉行这一宗旨,在比较各国民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实经济生活和司法实践,指出和批评了《民法通则》对相关制定规定上的遗漏、缺陷和偏差,提出了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并阐明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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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民法理念与规范梁凤荣著梁凤荣,女,汉族,1958年1月出生,河南省淮阳人。法学硕士,民进会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法理法史研究室主任,副教授。河南省法理法史学会秘书长,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古代经济法》等课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编或参编著作、教材多部,并承担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等。中国法律史是五千年中华文明史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刑法内容的缜密与体系完整为举世公认,中外学者对此著述颇丰,且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日益拓展。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对中国传统民法的研究尚显单薄,尽管已有学者筚路槛缕做了相当卓然的开拓工作,但尚不足以消弭中国古代“中刑无民”论的影响。在丰富而又悠久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中,虽无现代民法的概念,但怒终存在着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相应的法律调整。现代西方民法产生的基础是罗马法,依据把罗马法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个部分的理解,本书试图对中国古代存在的物权与债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以及传统的民事诉讼观念,进行系统、全面地研究。第一章对夏商周三人中国传统民法进行探源;第二至第五章分别对秦朝、两汉、魏晋南北朝和随唐时期的民事法律关系与相应规范,进行全面介绍秘系统论述;第六章突出两宋时期人们身份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及典权制度的法律化问题;第七章一般性介绍元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规范的概况;第八章,第九章的内容则着重介绍与研究明清时期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相对活跃,以及与此相关的物权、债权关系的发展完善。本书在占有丰富历史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运用考古实物资料,并注意吸取前辈学者与当代同仁的学术成果,对中国古代民事关系及相应的法律规范进行条分缕析,归纳整理,以期寻求当代中国民法的某些民族渊源。故本书对司法实践工作者、立法理论研究者、历史教学与研究者以及法学、历史学专业的本科生?⒀芯可疾皇槐居屑壑档牟慰际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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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文献与信息李建蓉主编本书根据2001年修改的专利法而编写,引用的资料和统计数字全部截止到2001年底。本书的编写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并以实用性为宗旨,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专利文献与信息的基本知识、专利文献信息的数据库及检索系统,如何在因特网上检索专利文献等,特别介绍了重点专利数据库和相关网站的检索操作,具有很强实用性,为读者了解、掌握、运用专利文献,准确、迅速获取专利信息,起到了导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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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伦理分析赵万一著西南政法5周年校之际,推出此套丛书。这也是对这所中国法律教育与学术研究重镇所成就的一检阅,编者希望能够成为后来者在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道路上继续跋涉的阶梯,希望通过这些著作,能够向读者昭示西南政法大学的传统与精神。本书作者赵万一,主要从事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参与参与编写36著作本,发表论文3余篇,其代表作有:《商法基本问题研究》、《中国竞争保护法律制度研究》、《企业破产法论》等。本书内容包括:绪论、民法的伦理分析概述、平等原则与民法伦理、公平原则与民法伦理、意思自治原则与民法伦理、诚实信用原则与民法伦理、公序良俗原则与民法伦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与民法伦理等共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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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梁书文,回沪明,杨振山主编民法通则施行以来,我国相继公布或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担保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婚姻法等许多单行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大量有关司法解释,行政机关发布了许多配套法规和行政规章。如今,我国以民法通则为框架的民法体系已基本完备。民法通则公布实施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与扩大,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变化,而民法通则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至今仍然适合我国国情,仍然是规范、调整和保障民事活动和民事权益的基本法律,即使将来制订民法典,也离不开民法通则这一重要法律基础和长期以来所积累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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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美)南希·西尔弗(Nancy Silver)等著;(美)诺曼·S.戈德堡(Norman S.Goldenberg),(美)彼得·特恩(Peter Tenen)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表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代——一个国际化商业时代。商业与法律的人才流动将全球化,评介人才标准将国际化,教育必须与世界发展同步。商业社会早已被马克思描绘成为一架复杂与精巧的机器,维持这架机器运行的是法律。法律不仅仅是关于道德与公理的原则,也不单单是说理论道的公平教义,还是具有可操作性的精细的具体专业技术。本系列是美国近三十年来最畅销的案例教程的配套辅导用书,简要介绍了对应教程中的案例,并对其作了精辟分析。丛书内容扼要,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方便我国读者快速了解案例的性质、基本事实、争议、适用原则、判决和裁定、案例中涉及到的重要法律概念,有助于理解教程内容,深刻领会美国判例法的内涵。本书适用于使用巴尼特所著的案例教程《合同法:案例与原理》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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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李明德,许超著本书是国内第一部著作权法教科书。书的最大特点是科研成果向稳定知识的转化。本书是作者多年研究成果的积累,其所涉问题,理论分析透彻,层层递进,深入浅出,折射出作者对读者知识领悟的人性关怀。作者应用欧美著作权法案例,通解中国著作权法,使读者在阅读当中知中国著作权法的详略得当、缺失和未来。其内容主要涉及著作的概念、客体、内容、权利的限制与例外、权利的归属与转移、侵权责任、邻接权、著作权的集体管理、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和与著作权、邻接权有关的国际公约10等个问题。本书既可作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教科书,也适用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及从事实务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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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美)史蒂文·L.伊曼纽尔(Steven L.Emanuel)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表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代——一个国际化商业时代。商业与法律的人才流动将全球化,评介人才标准将国际化,教育必须与世界发展同步。商业社会早已被马克思描绘成为一架复杂与精巧的机器,维持这架机器运行的是法律。法律不仅仅是关于道德与公理的原则,也不单单是说理论道的公平教义,还是具有可操作性的精细的具体专业技术。本丛书是美国哈佛、耶鱼等著名大学法学院广泛采用的主流课程学习用书,是快捷了解美国法律的最佳读本。作者史蒂文·L·伊曼纽尔是哈佛法学院的法学博士。本书是其中的《民事诉讼程序》,阐述了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诉答程序、发现程序、审理程序、集团诉讼、判决效力等基本问题,贯穿着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精神,对我国的诉讼制改革及相关立法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