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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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编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只用了短短的4个月。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的民法典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编纂,也只用了4年。即使被认为多次遭受挫折、经历坎坷、耗时长久的1898年《日本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其起草、制定、公布、实施也才用了20余年时间。然而,新中国成立已有50多年,我们却至今未能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是中国的立法者没有法律素养吗?是中国的立法者没有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本书所汇编的资料显示,从1955年初即新中国成立不足6年起,我国的立法工作者就已经制定出了第一批民法典草案。中国迟迟未能颁布实施民法典,中国立法工作者的智慧之花迟迟未能结成法典之果,主要原因就在于这50多年时间内新中国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动荡和变革。关于这::点,本书编者的相关论著已经作了详细分析,这里不再予以展开。而本书汇编的文献,则可以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和理解这一动荡和变革的历程对中国民事立法进程的深刻影响。本书汇编的第一个民法典草案是1955年10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稿》,最后一个民法典草案是1985年7月1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讨论稿)》,全书总共汇编了民法典总则和分则草案共96个。本书的文献资料,从未公开出版过。其中,有些资料曾少量打印下发,征求各地各单位专家的意见;有些资料仅是手写稿,只有范围很小的人员接触过。因此,本书的文献极为珍贵。我们将这些文献资料公开出版,是为了满足学术研究之需要,以为促进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研究的发展和繁荣尽一点绵薄之力。至于这些文献资料的获得,主要是编者多年来四处收集的结果。在此,值本书出版之时,我们谨向为本书提供资料的朋友致以诚挚的谢意。本书中有些草案是打印稿,但编者收集到的草案原件已经过相关立法人员的传阅,而在此过程中,有些条文被涂改和删字,如本书上卷第428页第13条“租金应该用人民币计算和给付”中的“该”字已被传阅者删去。为了保持草案的原貌,编者重新恢复使用“该”字,并在页下加注:“原件此处删去‘该’字。”由于这种现象较多,故在此特别予以说明。同时,大部分草案中关于“得”、“的”、“地”、“那些”、“哪些”以及年代、标点、数字(如“廿”、“卅”等以及阿拉伯数字)等的使用并不规范,但为了保持草案的原貌,编者也未作任何改动。个别地方字迹不清,则用口或省略号表示。此外,有些草案在条文边上还有手写的旁注,我们也都已经在页注中对此作了说明。由于我们是法律史研究者,民法的学识和素养不很深厚,故本书可能存在种种缺点和不足,此点恳望民法学界的同仁原谅,并欢迎广大读者多提意见,以便在再版时可以改正。本书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出版,也得力于法律出版社的领导和各位责任编辑的支持和高效的工作。在此,也一并表示我们的谢意。何勤华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2002年8月30日 -
著作权法新释与例解刘薇主编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部部刑事法律、民商法律、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先后公布,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亦已初步形成。这对于我国人民安居乐业、市场有序竞争、政府依法行政,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无疑将起到巨大的作用。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法律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内容的理解造成了很多障碍,同时也给司法和执法工作者对法律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问题。为了使广大读者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我们约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这套《新世纪常用法律新编系列》,对我国常用的近50部法律依循法条的顺序,分关键词解释、理解与适用、案例与评析等三大部分对各个法条的立法原意和具体适用作了全面的说明。在关键词解释部分,对本条中的主要语汇进行定义性说明,以防杜适用中的分歧;在理解与适用部分,对本条的内容及其运用作具体阐述;在案例与评析部分,精选与本条有关的具体案件进行评点,以加深理解。本套丛书着力反映我国新近的成熟理论和司法实践。全部内容均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的修改也在文中相应部分作出明确说明。 -
知识产权法学曹新明主编;曹新明,黄玉烨撰稿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WTO的第143个成员。《知识产权协议》是WTO的三大支柱之一。为了充分《知识产权协议》给予的权利和履行应有的义务,我国分别于2000年8月25和2001年10月27日,对《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作了修订,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地完善,基本上达到了《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本教材是我们根据我国最新的知识产权法,依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参考了司法部司法考试大纲,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实践体会组织编写的。内容有:第一编,总论,介绍了知识产权及其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第二编,著作权法律制度,第三编,专利权法律制度;第四编,商标权法律制度;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即对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之外的知识产权进行了介绍,尤其“域名权”,是首次写进教材。本教材的主要特点是:(1)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架构;(2)囊括了最新的知识产权基本理论;(3)更新了过时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4)展示了21世纪知识产权发展趋势。 -
夫妻财产纠纷解析蔡福华著本书紧紧围绕我国的婚姻立法和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夫妻离婚的经济补偿与经济帮助、夫妻离婚损害赔偿、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夫妻财产纠纷的司法操作等,进行了严密的论证,并配合相关案例进行解说。既有理论概括,又有案例阐释。理论上的创新是本书的一个最大特点。作者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立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对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理论大胆探索,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具体内容作了深入的探讨;对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权和家事代理权,对我国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性质和债务承担,作了详细的论述;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进行了细致的研究。 -
合同法ABC张志一合同与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接触最多,但往往却一知半解的一种法律活动。购房、乘车、求职、保险、接受服务,甚至日常购物,都构成了严格意义上的合同法律关系。帮助读者认识合同的庐山真面目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是本书编写的初衷。本书前言特色及评论文章节选 -
侵权法阿拉斯泰尔﹒马里斯麦克米伦法学精要丛书是英国麦克米伦出版公司重点推出的一套法学教材,风格明晰简约,内容深浅适中,既适用于专业课程的初学,也有助于职业技能的改进,受到学生与教师的广泛欢迎。对我们非英语国家的学生和研究者来说,这样一套教材恰好是学习英语国家法学和提高法律英语水平的极好读物。 本书为其中的《侵权法》。针对颇受大众关注,总是作为英国“头号条新闻”出现的侵权案件,本书精阐理论,紧密结合实际,写出一本分类明晰、体系完整的教材。目录:1 IntroductionPart I THE TORT OF NEGLIGENCG2 Negligence:introduction3 The duty of care concept4 Nervous shock5 Economic loss6 Omissions7 Special duty problems: particular parties8 Breach of the duty of care 9 Causation10 Remoteness of damage11 DefencesPart II INTERFERENCE WITE PERSON AND PERSONAL PRORERTY12 Interference with the person and personal property13 Occrpiers‘liability14 Product liability15 Breach of statutory duty16 Trespass to the personPart III INTERFERENCE WITH LAND17 Interference with land: introduciton18 Private nuisance19 The rule Rylandsv . FletcherPart IV INTERFERENCE WITH REPUTATION20 DefamationPart V GENERAL PRINCIPLES OF TORTIOUS LIABILITY21 Vicarious liabillty and joint torts22 Remedies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问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160多个问题解答,涵盖了从商品房买卖到商品房包销、按揭的所有重要环节;第二部分列举了20多个关于商品房买卖领域纠纷的案例分析。 -
法官告诉您怎样签合同张世琦,李春华编著人,都希望自己的一生平平安安;:个单位、:个企业、一个部门,也都希望能集中力量搞好经营、搞好生产、做好工作,没有人愿意打官司。打官司是被逼的,是实在无奈的选择。看到一些人拿着材料到法院打官司,奔走于上下级法院之间,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感到这些人真是不幸。我不是说打官司不好,而是说有些纠纷可以避免。我们认为,即使把官司打赢了,也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远不如不打官司好。其实,有许:多官司是可以避免的。比如人们在生活、生产、工作、经营中,在与他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签合同这种方法来避免纠纷。事实早已证明,如果合同签得好,就可以减少纠纷、避免纠纷。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在生活、生产、工作、经营中,使用合同就像吃饭要用碗筷、出门要用自行车和汽车一样。签合同已成为人们在生活、生产、工作、经营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行为。遗憾的是,竟然有不少人不会签合同,甚至认识不到签合同的重要性。为了减少纠纷,使人们能平安生活,集中精力去生产、经营、工作,我和沈阳大学律师学院副教授李春华同志撰写了这本小书.把签合同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基本常识,告诉给读者。我们希望勤劳善良的人们,能够避免纠纷、避免官司,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借助法律武器,沿着生产、经营、发展、创造的大道,不被纠纷所困扰,迅速奔向成功、奔向胜利。 -
人权与法治齐延平著暂缺简介... -
婚姻家庭法学张杰主编《婚姻家庭法学(下)(学习指导书)》以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及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二十一次会议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依据,在全面系统地介绍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规范内容的同时,也试图通过对相关理论的介绍来培养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伦理意识,使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深入人心。所以本书不是简单地讲解与灌输,而是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社会实践,对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充分阐述和讨论,以达到唐迪思维,深入探讨的目的。本书可用作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法学专业教材,也可作为广大法律从业人员自学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