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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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案例评析马原主编编辑推荐:本书是新婚姻法与配套司法解释实务丛书中的《新婚姻法案例评析》分册。全书共分六章,其内容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等,书中对新婚姻法的条文作了详尽的解释。本书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权威性、理论性及实用性。可供广大司法工作者及读者阅读、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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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裁判百选黄茂荣编经过数十年的生聚教训,我们的法律社会慢慢进入了可以汇集人文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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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合同实务指南印辉 编编辑推荐:本书在详细考查和分析整个电子商务交易法律体系及其发展方面的同时,从合同的角度,阐述了电子商务合同的主要类型,各类电子商务合同的主要条款、订立、履行、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以及实物合同与信息合同的操作程序。本书适合电子商务合同当事人,律师、审判人员、仲裁人员、公证人员等法律工作者,合同管理人员以及民商法专业师生和有关科研人员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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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实用解析张海尚编著《大众法学——继承法实用解析》是大众法学丛书推出的重要一卷,其内容主要包括各种财产继承法律制度,诸如法定继承(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涉外继承等,同时对港澳台地区的继承制度作了简明扼要地介绍。作者务求叙述翔实、深入浅出,通过列举大量生动有趣的案例,帮助读者在轻松氛围中,掌握并能够运用继承法,使自己的家庭生活更加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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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实务指南邱纪成编著《借款合同实务指南》在全面介绍借款合同法律原理的基础上,对企业借款合同和个人借款合同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与讲解,并且列举分析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案例,附录了各各借款合同的规范样本,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借款合同实务指南》适合于法律院校师生、研究人员、律师、合同当事人及其法律工作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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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问题研究侯健著《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问题研究》的创造性在于它较好地论证了以下这一重要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和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立法建议。近年来在我国,随着公民与舆论对某些政府机构或政府工作人员提出某种批评,出现了有些被批评者诉诸法院,认为这种批评失实,有损其名誉,要求批评者进行民事赔偿的现象。《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问题研究》对这种现象从法理上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立法建议。这一研究对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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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亚国家、地区社会保障制度郑秉文,方定友,史寒冰主编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全球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之一。在东亚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得到不断的充实与发展。本书概括分析了三国两地的政治经济体制、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念等因素对其社会保障的制度类型和成长轨迹的影响。分别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的历史沿革、制度类型、体系结构、覆盖范围、运行方式、保障层次、存在问题和发展前景作了系统的论述。东亚地区三国两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在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上却大相径庭。日本在60年代实现了普遍主义的“全民保险”、“全民年金”计划,经过几度改革完善,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中保障制度较为完备、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韩国自60年代起实行“先增长后分配”的经济成长战略,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产生了收入分配扭曲的社会恶果,80年代末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付诸落实才逐步得到改观,现已建立起以国民年金制度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加坡在1955年就实施了中央公积金制度,现已演变成为为全体居民提供退休、医疗、往房和家庭保障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这是一项强制性的、完全积累式的个人储蓄计划,因不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而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香港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港英政府在60年代后期才逐步介入社会福利领域。由于长期奉行“大市场、小政府”的自由放任经济政策,高经济增长与不完善、低水准的社会福利形成鲜明反差并成为香港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香港回归后,维护自由经济制度和追求市场效率仍然是特区政府制定社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但2000年底实行的强制养老公积金计划则是政府在福利制度供给方面对社会经济的适当干预。中国台湾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于50年代,最初只侧重于“军、公、教”等特定阶层,80年代以来才逐步形成体系但至今尚不完善,现正酝酿“国民年金”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工业社会的衍生物和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既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普遍、必然的趋势,同时又在各国特殊的经济、政治、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呈现其多样性的特征。这一特征在东亚地区三国两地的社会发展进程中表现得尤为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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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原理与实务安宗林主编全书分为七编二十五章。第一编为民法总论,自第二编至第七编为民法分论。民法分论是以主要民事权利为依据而分别论述的,包括了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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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吕红军主编《国际商法》是为离职高专涉外经贸专业的在校生撰写的学习用书,也可作为涉外经贸工作人员的学习辅导书。本书在编写过程中,针对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结合教育部高考教育司“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力求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和够用为标准,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紧密联系当今国际贸易和商法的新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本书将每章的内容分为基础知识、课堂案例讨论和复习思考三个部分。充分体现了简、新、实的特点。基础知识部分言简意赅,力求用简明的语言文字表述深遂难懂的法律法规,仆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将基础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帮助学生掌握所学知识,与基础相关的知识则采用资料卡的形式展现给学生,以帮助学生进一步拓宽视野并增强可读性。课堂案例讨论部分是将近几年的一些较典型的国际商事案例经过加工整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之中,要求学生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商事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培养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体现以能力为中心的高职教育特色。复习思考部分以问答题的形式帮助学生抓住学习中的重点、难点,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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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法起草与论证沈德咏主编经济发展对强制执行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中国的经济发展相应地也处于转型期,中国经济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方向转变,因而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经济关系,出现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错综复杂又相对活跃的经济局面;第二,中国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初建阶段,基于资源配置中的供需矛盾影响,显得极不规范,甚至于有些混乱,特别是在经济过热时期留下许多隐患。这是强制执行实践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总的来说,强制执行与强制执行工作改革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目标和手段的关系。执行工作改革是手段,作好强制执行工作是目的,通过改革可以促进执行工作的长期的良性循环,改革是执行工作的出路,改革是执行工作的希望,要通过改革,开创出执行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