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
私权的呐喊江平 著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元年。自那一年开始,中国已经走过了波澜壮阔的30年。这是伟大的30年,是改变中国的30年,是震惊世界的30年,也是哲学社会科学蓬勃发展的30年。在哲学社会科学这30年的辉煌成就里,浸透着为新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奠基的老一辈专家呕心沥血的求索,也镌刻着寻着他们足迹的后来者追求真理的步伐。“学之大者,国之重器”。我们有责任将这些“大者”潜心研究的成果,重新编辑出版以飨读者。为此,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将这一套《北京社科名家文库》奉献给读者。她以自选集的体例形式,每年推出一批,争取在几年内达到百种以上。《北京社科名家文库》将系统展示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学者30年来的学思精华,展示他们的学术探索历程和风采。同时,为使这套《北京社科名家文库》更加丰富,编委会决定在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已.出版的《当代著名学者自选集》中挑选符合体例的图书10种,编辑成《北京社科名家文库·纪念辑》,这将更完整地反映北京学人在学术风范和学术使命上的历史延续。我们相信,《北京社科名家文库》将能够成为具有文化传承价值的经典性大型出版工程,成为集中展示首都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成果的一个窗口。 -
个人信息保护概论郎庆斌,孙毅,杨莉 著《个人信息保护概论》探讨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概念和保护机制,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机制,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的评价机制,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标准的制定,以及如何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等。《个人信息保护概论》适用于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评价人员、评价机构。在现实世界中,个人信息随处可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个人信息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应征得个人信息的主体同意,才可在限定的目的范围内使用。由于我国没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公民和社会普遍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个人信息一度被不合理地公开甚至滥用。同时,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加和国际业务的增多,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国际业务交流中一项重要的制衡条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滥用造成的隐患日益严重。 -
创新与平衡李建伟 著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智力资源将成为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越来越重要的推动力量,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知识产权通过授予创新者以专有权或垄断权,来鼓励或刺激创新,同时也保障知识、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利用,从而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然而,知识产权具有的私权性和专用性的本质特征,使得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初衷一直在权衡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垄断与公众的合理需求这一矛盾。因为,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太多的创新被生产,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使太多的创新信息被使用。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其合理、正当的使用属于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领域。但是,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独占权非法限制竞争,合法垄断权的不正当行使行为就违背了自由公平竞争的原则。竞争是实现持续经济繁荣的有效机制,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所在,而知识产权滥用是知识产权行使过程中非常普遍的一种反竞争行为,知识产权滥用不仅有悖于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的初衷,而且会严重阻碍市场公平、有效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尤其在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现状下,国外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侵夺我国市场、利用市场地位谋取超额利润的事件时有发生,大量的事实让我们触目惊心。为维护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我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地规制知识产权的垄断现象,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制,必须从理论上厘清概念、认清对竞争危害的根源,经济学理论不可避免地成为主要的分析手段。知识产权滥用导致的反竞争行为会涉及反垄断法所要规制的所有情况。有些行为属于本身违法原则可以判定的,而多数需要采用合理原则进行分析和评估来最终判断。这也表明,即使知识产权许可的限制性条款在所涉及的市场中阻碍竞争,也需要进一步判断这些限制是否是实现积极的竞争效果所必须的。如果这些限制产生的积极影响能够抵消对竞争的不利影响,则认为该许可是可行的。实践中,分析评估的过程就是经济学理论参与分析的过程,通过经济分析,判断知识产权许可的反竞争效果。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知识产权许可反垄断规制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备,尤其是美国、欧盟和日本等,除了在反垄断法中有专门的条款外,还配套出台了操作性很强的指导规范。如美国1995年发布的《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法指南》;欧共体委员会1996年颁布了《技术许可协议集体豁免条例》,2004年重新修改了《技术许可协议集体豁免条例》,并配套出台了《技术许可协议中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1条的指南》;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1999年颁布了《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协议中的反垄断指导方针》。这些指南都是建立在经济理论分析之上,使得晦涩的反垄断法中的相关条款更具可操作性,而且操作起来更严谨、科学。因此,《创新与平衡: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借鉴反垄断法的分析框架,从经济学角度对知识产权滥用导致的阻碍竞争行为进行分析,并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规制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行为提供合理的立法建议。研究的目的在于唤醒人们全面、客观地理解知识产权保护对竞争的双重影响,科学评估和平衡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围绕这些研究重点和目的,《创新与平衡: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从以下六章进行了论述。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问题是一个涉及经济学和法学的前瞻性和前沿性问题。第1章导论。简要论述了《创新与平衡: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回顾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为《创新与平衡: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的整体研究做了铺垫。第2章是对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一般认识。本章首先界定了知识的含义、分类和特征,阐述了知识的经济属性;其次,对产权的概念进行了梳理,全面把握了产权的基本属性、基本功能;最后回到《创新与平衡: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要研究的核心概念——知识产权,对《创新与平衡: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所要研究的知识产权进行了界定。第3章深入研究了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本章首先从理论上考察知识产权法的目的,然后对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进行理论考察,因为这是构建知识产权制度理论大厦的前提,接下来考察了与《创新与平衡: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论题直接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或垄断性,最后对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主要代表——专利制度社会的合理性进行了理论阐述。第4章对知识产权领域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经济分析。本章的整个研究是依据反垄断法规制的三大核心内容为分析框架而展开的。首先对反垄断法分析中的相关市场界定进行了研究,知识产权领域涉及的相关市场包括产品市场、技术市场和创新市场,但是这些市场的分析也离不开SSNIP分析框架,离不开基本的产品市场和地域市场的分析方法。本章重点对知识产权行使中可能导致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和由并购引起的限制竞争进行了分析,尤其从经济学角度详细分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几种行为,包括搭售、拒绝许可、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和垄断高价;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包括交叉许可、专利联营、多重许可、维持转售价格、销售区域分款条款、排他性交易、回授。本章涉及了知识产权领域中反垄断法所规制的三大核心内容,判断这些行为是否是反竞争、反垄断法是否对其进行规制,关键是经济学分析在起作用,只有在大量经济分析支撑下,才能得出更科学、严谨的判断。第5章对美国和欧盟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立法实践进行了梳理和研究。美国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立法非常完备,并出台了配套的操作性很强的指南,指南基于经济学理论分析,反映了最新的立法经验和实际情况,基本上体现了美国反托拉斯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最新发展动向。美国对知识产权领域反竞争行为的评估和分析框架,比较科学、严谨,尤其是他们借用经济学理论,采用合理原则对知识产权许可进行评价,对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极具借鉴意义。欧盟在该领域的理论和实践也是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的,2004年竞争政策的一揽子改革,进一步改进了对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问题的规制,并借鉴美国的经验,出台了配套的操作规范。欧盟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方面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美国的趋同。这一改革方向,也代表了世界范围内竞争政策的走向,对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立法和实际操作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第6章对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本身对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状况和局限性,并考察了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垄断的状况。当前我国反垄断法的缺失,除了影响我国企业之间的公平、有效竞争,还使得我国对跨国公司在我国滥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无能为力。本章在前述章节理论分析和实际考察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和欧盟的经验,结合我国当前实际,为我国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提供立法和实践建议。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是世界共识。近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司法实践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一直在加强。然而。一个健全的知识产权体系,应该是既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保护机制,也包括知识产权权利的规制。我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理论和实践,结合中国的实际,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要求其他国家承担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另一3-面需要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纳入反垄断执法范围,或者直接规定反垄断法适用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为防止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提供法律依据。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即将出台,其中涉及了知识产权滥用问题,《创新与平衡: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通过从经济分析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并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旨在更好地使人们理解和把握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减少其对我国市场竞争秩序和经济发展的损害。 -
用知识产权管理赢得竞争优势杨晨 著《用知识产权管理赢得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与实务》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之际,以提升国家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与增值能力为主线,集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交叉理论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国内外管理实践为支撑,首次将创新管理学等较新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从中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系统地研究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其对国家、区域和企业竞争优势的提升功效;在明确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理念的基础上,探究知识产权管理的商业化模式,以推进创新主体获取、应用及保障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切实提升。《用知识产权管理赢得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与实务》各章既自成体系又相互呼应;撰写中力求论述清晰、直观;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既有理论学术价值,又具较强的实用价值;努力形成风格鲜明的学科方向和理论体系,以提升读者的学术研究兴趣。《用知识产权管理赢得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与实务》可作为教育部“工程硕士‘知识产权’课程建设”、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的参考书籍,也可作为国内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管理相关领域研究人员的学习用书。 -
国际化进程中的中国烟草知识产权管理研究胡峰 著本书以知识产权成为核心竞争力的知识经济时代为背景,以行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生成机制构建为基点,以我国烟草业的中长期发展与改革战略为研究依托,对烟草行业涉及的各类知识产权的生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专题性研究,并就行业知识产权的协作、转移、应用等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度性建言,最终目的是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烟草产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模式。当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内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与此同时,关于烟草行业的战略改革问题也得到了较多关注。但是,结合两者的系统性、交叉性研究尚属空白。为全面提高中国烟草整体竞争卖力,国家烟草局2007年在全行业开展“创新年”活动,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实现企业由大变了烟草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理论,提出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发展策略建议,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 -
新型合同纠纷的预防、解决与审判实务唐清利,沈冬军 著合同纠纷是市场交易活动中最为常见的经济现象。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本书就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热点问题从合同法理论和合同判例两个方面进行解答,并通过详细的判例评析以期对合同当事人提供具有可操作性参考意见。本书按照合同纠纷预防与解决的需要,从合同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展开,具体介绍了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则与纠纷预防、合同订立过程中损害预防及其救济、合同的成立及其效力补正、无效合同的产生与预防和补救、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当事人权益保护、合同担保与合同纠纷预防和解决、合同债权的变更与转让、合同关系终止与纠纷预防和解决、违约责任与合同责任的承担、合同解释与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解决途径、诉讼时效与合同纠纷的预防和解决、仲裁适用与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诉讼与当事人权益保护、合同犯罪的识别与预防等内容。同时,新型合同纠纷判例分析是本书研究的重点之一,通过对法院“鲜活”判例的分析,使当事人从真实的判例中获取进行合同纠纷预防和解决的知识与素材。因此,本书适合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当事人选用,也可以对合同法律研究者和司法实务人士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争议解决案例选评梁清华 编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争议解决案例选评》精选相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争议解决案例,并加以详细评析,供法学专业学生与研究人员参考。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作为财经类院校中的法学院,其主要任务就是为两个市场,即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培养高级实用型法律人才。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就是我们教学的目标。财经类院校的法学专业,历史短,经验少,但专业对口,置身于市场经济之中,社会需要量大,历史短,经验少,但专业对口,置身于市场经济之中,社会需要量大,入业率高,容易办出特色,能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要,社会需要量大,就业率高,容易办出特色,能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实践证明,在法学教学中实行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分清主次和识别真伪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方面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通过案例教学,力求使在校的学生能有更多机会贴近社会,接触实践,使我们的教学能够达到下述宗旨,即研究理论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外国经验是为了解决中国问题。 -
2008中国数字版权保护研究报告郝振省 主编此次由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联合中文在线推出的《2008中国数字版权保护研究报告》,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层面对数字版权保护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获得了许多新的认识的同时,也对数字版权保护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可以说为国家的数字版权保护工作做了一件好事,值得肯定。科研机构是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出版是新兴产业,还有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有待解决。科研机构不仅要研究数字出版的状况、趋势,还要对数字出版的产业模式、产业标准等宏观问题进行研究,也要对数字出版授权方式、数字出版版权保护方式等微观问题进行研究,更要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生产能力,切实推动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和强大。 -
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犯罪及其防治卢建平,翁跃强 主编本次会议由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北师大刑科院”)与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办。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北师大刑科院名誉院长暨特聘顾问教授高铭暄先生,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孙在雍教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庄建南副检察长,浙江省义乌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斯建民书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翁跃强检察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北师大刑科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秘书长、北师大刑科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等,以及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刑警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西南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等法律院校学者、全国检察系统检察官、北师大刑科院义乌教学研究基地成员单位代表约8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们围绕“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学研究”、“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实体法研究”、“知识产权犯罪的实务问题研究”、“国外刑事法及其对中国的借鉴”、“中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立法及司法完善”五个单元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
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研究王迁,王凌红 著《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研究》是国内第一本系统研究知识产权间接侵权问题的著作。对知识产权的侵权可以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直接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也缺乏法定免责事由(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而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间接侵权则是指故意教唆、引诱他人实施直接侵权行为,或是在知晓他人直接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