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
农民工劳有所得司亚勤 等编著“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会同国务院相关部委联合推出的“农家书层工程”就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套《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丛书》共有六种:《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农村居民病有所医》《农村居民贫有所助》《农村儿童学有所教》《农民工劳有所得》《农村残疾人扶助与康复》,正是专门为“农家书屋”设计、创作的。在“让农民朋友看得懂,用得上”的总体思路下,我们紧紧抓住“通俗、易懂,可操作”下足功夫,力求为农民朋友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经过近四个月的艰苦努力和紧张写作,终于如期付梓了。 -
公民意识读本秦树理、王东虓、陈垠亭公民意识教育是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任务,公民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学者,根据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从18个方面对公民意识进行解读,形成了这个公民意识读本。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08蒋志培 主编《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08》综述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概况与要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研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时间问题。 -
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之研究刘信平《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之研究》在结论中提出了构建我国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体系框架的建议。侵权法因果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难题。它不仅涉及哲学,也涉及法学;不仅具有深邃的理论性,而且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因此,英国著名学者弗莱明说:“侵权法中再也没有其他问题像因果关系这样困扰着法院和学者”。《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之研究》共分为十一章。第一章为因果关系的概述。在很早的古代哲学中就出现了原因和结果的概念。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在哲学史上一直被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而绵延不断。古代的印度哲学、中国哲学和希腊哲学都对人类因果关系的研究作出了贡献。到了近代,人类对因果关系的研究的重心转入西方近代哲学之中,这期间涌现了众多的名家,他们研究成果丰硕。时至当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因果关系观念面临新的挑战,从而使过去曾被大多数哲学家和科学家信奉的严格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必然性)理论受到质疑,这方面的争论迄今还未有定论。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侵害行为(或侵害行为与其他因素结合)与损害事实之间的联系。侵害行为与其他因素(包括第三人行为、受害人自身因素或自然因素)结合是原因,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和损害事实是结果。侵权法因果关系与哲学因果关系在目的、范围、确定性和判断依据方面各有区别,而侵权法因果关系与刑法因果关系在保护范围、举证责任、证明程度方面亦不相同。《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之研究》第二章为普通法中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之研究。普通法对侵权法因果关系的认定,采用两分法的认定程序,即分为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事实原因认定分为必要条件和重要因素规则,必要条件(即“若无则不”规则)适用于单一因果关系,重要因素规则适用于复合因果关系。错失机会理论是重要因素规则的一个分支,主要适用于医疗纠纷案件。在事实因果关系的证明方面,美国侵权法创造了企业责任、市场份额、选择责任、一致行动、不确定的原告、欺诈市场诸理论,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原因认定适用直接结果规则和可预见性规则。前者主要适用于故意侵权行为,后者适用于过失侵权行为。可预见性规则是侵权法归责理论中的重要规则,是因果关系的权威理论。可预见性规则的哲学基础植根于美国的实用主义,它兼具统一性、简洁性和公平性特点。可预见性规则在判断介入原因是否中断因果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之研究》第三章对大陆法中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进行了研究。大陆法因果关系理论有两种不同指导观点,一为个别性观点,一为一般性观点。大陆法因果关系理论中的“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就是以这两种不同的认识论为基础构建的。德国的条件说分为必然原因理论和有效原因理论。德国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之所以经久不衰,主要在于:该学说有利于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坚持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有利于限定赔偿责任。但其不足之处在于:该学说的抽象性造成适用的差异性,而且判断标准过于宽泛。德国的法规目的说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考方向,并对损害赔偿进行了合理限定。但德国民法典将侵权法保护的范围进行了明确限定,是典型的限定性侵权构成,而且是一种封闭的严密的逻辑体系。由于许多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法规目的和保护范围,法官被赋予更广泛的裁量权,可以通过判例创制新的规则,对法规未规定的利益进行保护,这样,法官无形中扮演了立法者的角色。日本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博采众长,尤其是因果关系证明理论(包括盖然性说、间接反证、经验法则、疫学因果关系、比例认定说)独树一帜,取得丰硕的成果,值得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源于德国法,吸收了普通法的部分精华,但未能解决理论内部的逻辑冲突问题,同时在价值判断的归责问题上无客观评价标准。第四章为两大法系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之比较。两大法系在政治思想和制度、方法论、司法理念、法律渊源上都不同,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有互相靠拢的趋势。两大法系在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上有差异性,但也有同一性。普通法系重实用性和灵活性,但稍逊周延;大陆法系重思辨性和严密性,但不免流于呆板。两者的同一性表现在:价值判断的同一性、预见主体的同类性、预见标准的相似性、预见结果的通常性。第五章为我国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现状之反思。我国建国以来到20世纪80年代末,民法理论一直受前苏联民法理论的影响。目前侵权法因果关系研究正在冲破传统理论的藩篱,朝着两大法系主流因果关系理论(包括近因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进逼。立法上和学说上对外国法的继受成了我国多数侵权法研究学者的一致呼声,其争论的只不过是向普通法系倾斜还是向大陆法系倾斜。但我国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仍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如认识论方面的问题(包括如何看待必然说、必然偶然区分说,如何看待近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以及价值论(在因果关系认定中越来越强调价值判断)和因果关系理论内容理解方面的问题。第六章为我国侵权法因果关系认定一般原理研究。侵权法因果关系在责任构成要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果关系与过错及违法性密不可分。我国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首先要引进两大法系共同认可的“违反注意义务”,以取代“过错”及“违法性”概念;其次要移植可预见性规则,该规则是因果关系认定的核心。因果关系认定与违反注意义务认定要达到相互协调。第七章为我国侵权法事实因果关系之研究。事实因果关系的特点是:事实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事实因果关系的必然性表现为可能性、事实因果关系具有复杂性、事实因果关系具有相互作用性。事实因果关系的认定规则包括目的性规则、客观性规则、全面性规则和推定性规则。第八章为我国侵权法法律因果关系之研究。法律因果关系的特点为:主观和客观的统一、逻辑推理与价值判断的统一、意志因素与因果态样的统一。法律因果关系的认定规则为:直接结果规则、可预见性规则、可能性规则和衡平规则。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可能性规则与近因说的可预见性规则有异曲同工之妙。研究不作为侵权中的因果关系时,应注意基于特殊关系产生的义务,而这种不作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介入原因中能使原有的因果关系中断,并能有效解脱责任的介入原因被称为“替代原因”。无意思联络的数人所为的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较难判断。应以主观意思的关联性或客观行为的关联性作为共同侵权的判断标准,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该标准的为“多因一果”,即侵权人不承担连带责任。纯粹经济损失是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之外的经济损失,判定纯粹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赔偿,取决于存在的因果关系是否过于遥远。第九章为我国侵权法原因力否定说研究。从哲学角度来看,洛克解释了“因果力”的概念;休谟认为“能力”是最高深、最富有争论的问题之一;恩格斯认为把“力”作为一切现象的原因这样一种观念,在力学领域之外是不适用的。因此,从侵权法角度来看,为了避免混淆和模糊性,应避免使用原因力的概念,而用“因果联系的强度”来取代。共同侵权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其内部之间基本上是平均分担责任。“多因一果”中应将过错与侵权人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联系的强度结合起来考虑,确定侵权人承担的责任份额。比较过失中应优先考虑过失程度,再结合侵权人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联系的强度,最后确定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第十章为特殊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及证明之研究。特殊侵权(包括医疗侵权、环境污染、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会计师事务所不实陈述、缺陷产品致人损害、共同危险、抛掷物致人损害)诉讼中的因果关系采取推定的方式,但两大法系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各有不同特点。我国必须借鉴其有益经验,对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的一些因果关系条款进行修改,并增加一些新的因果关系条款。第十一章为侵权法因果关系经济分析之研究。美国侵权法经济分析的理论(包括汉德公式)并非无懈可击,该理论重效率、轻正义,为人所诟病。侵权法经济分析不能完全取代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而只能对后者起着拾遗补阙的作用。 -
知识产权民事审判证据实务蒋志培 主编为积极探索建立体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特点的证据规则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成立“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课题组”。课题组围绕举证责任、证据保全、证据交换、证据认定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突出的证据规则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系统研究。本书是以各课题组的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最新发展编撰而成的。本书内容有些是对多年来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归纳,有些是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适用的的瞻陛探索。尤其是,《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研讨会综述》对当前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总结,旨在为将来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基础,亦希望对我国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水平的提升有所助益。 -
民法总论李永军 著《民法总论》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出版的国家级重点图书。列入该规划项目的各类选题,是经严格审查选定的,代表了当今中国图书出版的最高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作为国家良好出版社,有幸入选承担规划项目中系列法学教材的出版,这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时代任务。 本系列教材的出版,凝结了众多知名法学家多年来的理论研究成果,全面系统反映了现今法学教学研究的最高水准。它以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既注重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发展动态,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满足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既追求教材的理论深度与学术价值,又追求教材在体系、风格、逻辑上的一致性;它以灵活多样的体例形式阐释教材内容,既加强法学教材的多样化发展,又加强教材对读者学习方法与兴趣的正确引导。它的出版也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多年来对法学教材深入研究与探索的职业体现。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长期以来始终以法学教材的品质建设为首任,我们坚信“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出版,定能以其独具特色的高文化含量与创新性意识成为权威法学教材品牌。 -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注释本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权威标准文本外,还最大限度地突出了本套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1)权威部门审定。本丛书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相关立法同志进行审定,内容准确权威;(2)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4)相关配套规定。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读者在使用中更为方便、实用。 -
物权法与电力企业马宗林 著暂缺简介... -
不动产权人的侵权责任张民安本书从不动产权人承担作为义务的基础、不动产权人对特殊主体承担的作为义务、不动产权人就其危险环境承担的作为义务,以及不动产权人侵权责任的抗辩等方面,对不动产权人的侵权责任作了系统的阐述。书中所阐述的英美法系国家的不动产权人责任理论不仅对我国侵权立法有重要借鉴作用,而且为我国司法判例处理类似案件提供理论指导。本书内容新颖,理论联系实际,适合民商法学界的专家、法官、律师,以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与相关专业人士阅读。 -
三农与法于晓光 编《三农与法:婚姻家庭》内容编写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和通俗性,开本、装帧、定价强调适合农村特点,做到让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希望《三农与法:婚姻家庭》能够成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成为一套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新观念,的学习资料,成为农民的良师益友。《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第一辑为农村科技致富系列;第二辑为12316专家热线解答系列;第三辑为普通初中绿色证书教育暨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教材系列;第四辑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培训教材系列}第五辑为新农村建设综合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