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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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全程指引王义在法律体系中有一个被称为合同法的部门,与各类企业的关系最为密切。一个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形式如何,也不论其主动还是被动,从它诞生伊始,就与合同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些企业更是“成也合同,败也合同”。但对合同、合同法的态度及运用能力,各类企业表现不一,谨小慎微者有之,不屑一顾者有之,无所适从亦有之,而能熟练驾驭者,则少之又少。造成这种巨大落差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企业管理者对合同法知识的缺乏。因为法律条文经常用专业术语来表达,并隐含一定的专业理论,正是这些术语和理论挡住了人们学法的道路。拿破仑在主持制定名垂青史的《民法典》时,就要求法典应通俗易懂,“要让我们的农民白天干一天活,晚上可以在煤油灯下诵读《民法典》”。然而希望和实践是有差距的,法律有它自身的特点,无法回避。于是有了翻译法律——普法这一工作。《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全程指引》以作者多年从事律师工作取得的经验为基础,同时进行角色互换,充分考虑非法律专业人士阅读的语言习惯,采取法条释义、以案说法、重点法条提示等多种方法,立体全面地对合同法进行了剖析,语言诙谐通俗,侧重实用性。《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全程指引》第1至7讲,概括介绍了中小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架构以及合同管理流程中各个环节的要点,同时还分析了签订和履行各种合同所应当注意的问题和技巧;第8至第18讲介绍了中小企业各种常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重要技巧和实用知识。《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全程指引》可以说是一份既美味可口又用料实足的合同法快餐,花不多的时间,读者便能对合同法精髓有全面的掌握;《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全程指引》也可以说是一盒茶余饭后的消闲零食,信手翻阅一段,既趣味横生,又能对读者的实践工作产生指导作用。 -
民法练习题集王轶 主编这套“练习题集”一共包括14本,对应着14门法学核心课程,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配套辅导用书。不得不提的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自2000年出版以来,被全国众多法律院校师生选用,有的教材比如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印销数量已经达到了30万册之巨,14门核心课的教材平均印销量也在10万册以上。10万册书背后就是10万位甚至更多的读者。这么多读者的厚爱与支持,让我们感到责任重大。我们唯有不断提高服务来作为回报!“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目前已经有了核心课教材、核心课教学参考书、选修课教材、案例分析教材、双语教材等多个子系列,共80余种,现在又增加了这套“练习题集”。这么多品种,目的就是一个:为了让使用我们教材的老师、同学有更多的选择,能够满足老师、同学们更多的需求。我们希望,这套大型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能够不断补充、完善,让使用这套教材的老师、同学们满意,也为我们国家的法学“专业教育”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
继承纠纷全程操作石海朝、何青叶《继承纠纷全程操作》是法律快易通系列之一,编写体例、写作方式延续既有风格。《继承纠纷全程操作》介绍了继承的相关法律常识,重点介绍了继承纠纷的解决途径和相关证据问题,并附有文书范本、法律依据,为读者了解继承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全面、详尽的指南。从具体案例看索赔流程。可以继承的遗产包括哪些。保险金、抚恤金、股权、有价证券如何继承。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如何区分。继承权丧失有哪些情形。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如何确定。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如何适用。常用法律文书实例阐释。相关法律依据细致指引。 -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制度构造张家勇 著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新近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它突破了合同仅限于当事人双方的局限,因此也成为了合同法学理论的新热点和难点。本书首次对这一理论进行了独到和深入的分析,填补了国内学术空白。 所谓一般意义上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民法典或合同法承认合同当事人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承认利益第三人在合同债务人违反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时可以对合同债务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我国众多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第64条实际上规定了一般意义上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制度,因该条规定,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该种规定的问题在于:如果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知道合同当事人所规定的此种合同将要把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给予自己,则当义务人不向第三人履行义务时,第三人无权提起诉讼,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但如果合同当事人所规定的合同将权利或利益授予给第三人时,该种第三人知道且已同意接受他人所提供的权利和利益,该第三人是否有强制执行他人合同义务的权利?我国法律实际上作了否定的回答。这样,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一般意义上的利益第三人合同制度,而仅在例外的情况下认可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制度。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应废除严格意义上的合同相对性规则,赋予利益第三人以合同的强制执行权。 -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刘云生 主编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是由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汇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成立的专业、务实、多元、面向全国的房地产法律研究平台。.本论坛致力于仝方位、多层面、深层次解析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法律制度及实务问题,通过透视、研究房地产市场法律实务中的热点、敏感问题,为从事房地产法学理论研究的学者提供实务素材、为从事房地产实务运作的实践者提供专业指引,为房地产立法与司法部门提供可靠、有效的参考意见,以促进实务界与房地产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高效互动,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法治化、现代化历史进程。 -
物权法学刘保玉《现代法学教材:物权法学》从基本概念到整个物权法的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更新性表述,并对中国时常经济制度下的物权法制度进行比较具体的探讨。《现代法学教材:物权法学》对于我国物权法知识的更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根据第一手外文资料清理前几年对物权法法理误传、歪曲,重新建立科学的物权法知识系统。(二)清理前苏联民法根据计划经济需要建立的概念体系和制度体系,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物权法发展建立理论基础。(三)坚持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研究方向,按照科学原理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物权法制度建设的要求。《现代法学教材:物权法学》的重点是根据物权法的法理以及实践调查的结论,提出符合国情的物权法制度系统知识。此外物权法必须规范物权变动和解决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建立物权交易安全,过去的物权法知识基本上忽略了这一点。《现代法学教材:物权法学》对物权法要解决的静态秩序和动态安全问题提出了系统设想,基本上为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方案所采纳。 -
体育赛事合同杨黎明,余宇 著《体育赛事合同》作者站在体育法律事务研究的前沿,在深入研究我国体育赛事领域发生的大量案例以及体育赛事合同发生纠纷现状的基础上,对体育赛事合同性质进行理性分析与概括.并立足法律实务编写了文本规范、体例统一的赛事合同范本。本书是我国第一本专门研究和介绍体育赛事合同的著作.为国内体育赛事合同的签订提供了较为实用和科学的范本,对我国的体育法学建设和体育法律实务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蒋月婚姻家庭生活是人类最普遍的共同实践。在中国,绝大多数人或迟或早都会结婚成家,但是,学习、了解、研究婚姻家庭法的人还不够多。在许多法学院、校、系,婚姻家庭法是一门选修课,甚至有部分法律院系不开设婚姻家庭法课。当然,这种状况不值得乐道。本教材按照法学本科教学需要编写,力求做到:学科体系完整,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阐述准确、清楚;反映本学科公认的观点和近年来比较定型的学术新成果,遇有争议的问题,通常采取通说见解,对不同认识必要时作注释,以便读者自己判断;理论联系实际,以助学生理解原理性知识,又有益于实际运用。 -
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课题研究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11月1日在北京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课题进行评审,专家委员会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阅了课题研究报告,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意见如下: 1、课题组通过广泛收集资料,总结分析了国外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最新发展动态,首次对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比较研究,为借鉴国际经验发展我国的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课题组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推行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加快推行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必要性。课题报告框架结构设计合理,内容全面,资料翔实,对问题的分析深入、针对性强,为我国推行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3、课题组首次提出了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建设的三个基本原则,即强制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和与国际接轨原则。课题报告对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推行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应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值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 4、课题所提倡的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有助于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国加快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建筑业的市场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的形成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5、课题在对策建议、操作性和实施步骤上应继续完善、深入。 经专家委员会讨论,一致同意“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课题研究报告通过评审。 -
商法总论王保树本书阐释中国商事法律现象产生、发展及发生作用的规律,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回答商法的基础理论是什么,包括商法的定位、商事立法、商法法源、商法的特点以及商法的历史等;第二部分主要运用商人、商行为与营业等基本范畴,在总体上分析商人制度和商行为制度。学习和掌握本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学习和掌握商法各具体领域知识应用具有先修基础。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商学、经济和本科商法总论教学的教科书,也可供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习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