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
亲属与继承法论杨遂全我国于2001年4月底修订了1980年《婚姻法》。在修订《婚姻法》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于2000年12月18日在《关于修改的报告》中指出“其他有些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中暂不作规定,可以在制订民法典时进一步完善”。学术界(主要是民法学界)前些年已经草拟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纲》,亲属列为其中重要一编。200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其中婚姻法和收养法分列为两编。在《婚姻法》修订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颁布了两个专门的适用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
知识产权合同理论与判解研究汤茂仁《知识产权合同理论与判解研究》的作者大部分是来自知识产权审判第一线的法官。有的法官可以说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的开拓者,属于伴随了知识产权审判设立以来整个发展过程的资深法官,其中不少案件为其亲自承办:也有在大学或科研院所里已经充分汲取了知识产权理论营养,学有所成后投身知识产权审判的学者型法官,他们通过其自身的不断努力,已经将所学的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正在成为专家型法官;还有担任了相应的职务后,仍然对知识产权审判痴迷不悔的领导者。大家相聚在一起,致力于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判解研究之路。书中收集的不少案例本身就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作者力图通过对专门召集的专家论证会的总结,特别是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甚至是国际公约能否适用该案件的评析,阐述了法官“造法”(“造判例”)的依据,带有法官特有思维方式的深深烙印。尽管有时观点不够全面,甚至偶尔有失偏颇,但相信能够开阔大家的思路。知识产权的案例选集已为数不少,但围绕主题对典型案例展开系列的判解研究,本套丛书属开先河之作。丛书围绕权利冲突、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合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专题展开。 -
知识产权法基础教程朱雪冬《知识产权法基础教程》以我国现行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全面介绍我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我国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法律制度,简明扼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体现了科学性、针对性、应用性、普及性的统一。《知识产权法基础教程》既适宜作为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材。也可以作为管理工作者、科技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领导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学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辅助读物。 -
民法物权案例与评析赵云川内容介绍:本书分四编共36个案例,从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方面,对民法物权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的法理评析。本书内容采取了案情简介、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法院判词、专家评析等形式,较全面地反映了物权法中重要的知识点和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及可读性。本书内容新颖,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与实务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做案例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对物权法感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
民法典亲属编立法若干问题研究孔祥瑞、李黎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国民法典终于被提上了立法议事日程。其中,尤为引起世人关注,令学者欣慰的是,“调整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亲属法,将历史性地回归为民法典的一编。但回归民法典的亲属编决不应当是简单地将现有的婚姻法、收养法罗列其中,而应趁此民法典编纂的大好时机,全面完善我国的亲属法规范,将亲属法领域的各项具体法律制度集中地、系统地、配套地纳入法典化的民法。众所周知,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为新婚姻法),这一修正案是根据我国立法部门关于对婚姻法的修改分两步走的精神所迈出的第一步,即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率先回应,先行予以修改和补充,以及时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而将婚姻法体系化的全面完善留待第二步。不可否认,新婚姻法作为一种过渡性或阶段性的立法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对婚姻家庭领域里出现的某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对策,从而加强了对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婚姻家庭和全社会的文明进步。但是,如果从全面完善婚姻家庭法制或亲属法制的高度来审视,这次修改在内容上是并不到位的。因为《婚姻法》虽经修改和补充,仍然留下了许多重要的立法空白,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体系尚未全面确立,甚至法律的名称与其调整对象仍然不一致,名不符实依然故我。如今,民法的法典化为婚姻家庭法或亲属法的完善提供了极好的机会。我们认为,作为民法典一编的亲属法,既要与整个民法典的体例、体系具有有机的联系,又要凸显其身份法特征,要把民法典亲属编修订成具有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的体系完整、内容全面,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的法律。不过,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对民法典亲属编具体内容的学理研究,也只是在学术界讨论民法典的体例时简单地提及,还未深究其体例设计和具体制度及详细内容的安排依据。因此,我国亲属立法的现状客观上还需要理论先行,应系统、全面地对我国亲属法律制度加以梳理,以期进一步填补民法典亲属编立法研究中的空白点。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试图通过本书,在总结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和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草拟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重点探讨几种重要的亲属法律制度,为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亲属编,提供可行的立法对策。本书共分八章,由孔祥瑞、李黎合作撰写,其中孔祥瑞负责撰写第一、二、六、七、八章,李黎负责撰写第三、四、五章。 -
民法必读法律法规法律考试中心奉献权威实用精品,搭建考试成功阶梯。收录2006年必读法律法规,标注主要法律条文主旨,提示重点法条及相关法条,附列司法考试历年试题。一册在手,成功在握。 -
最新损害赔偿法律文件解读万鄂湘,张军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辑委员会编本书按设置的相关栏目,收录最新损害赔偿法律文件,编辑权威解读、问题解答、案例点评等文章计29篇。 -
魁北克民法典孙建江,郭站红,朱亚芬译魁北克民法典是属于我们时代的民法典,不同于上时代的老旧民法典,它回应了近百年科技进步、消费社会的形成等方面的社会发展,在平衡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时,加强对弱者的保护,彰显出人文主义的立法思想。 现今魁北克所处的特殊的历史、政治、文化等社会背景,又决定了魁北克民法典是两大法系融合与异化的最佳处所。 魁北克民法典分为十编,分别是:人、家庭、继承、财产、债、优先权和抵押权、证据、时效、权利公示和国际私法。它是法国民法典在传播过程中的变形,同时适当借鉴了德国民法典,局部表现为总则-分则、一般性规定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技术,讲究法律概念的抽象化。 -
民初民法中的民事习惯与习惯法李卫东著民国初期,民法实践活动一直处在法典缺失的状态,给司法审判人员适用民事习惯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大理院通过判例和解释例确立了民事习惯在司法审判中的法律地位。 这一时期,社会各界对习惯与习惯法的讨论带有明显的社会和时代色彩。同时,以《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为代表的部分单行法规则也反映了民初法律界在处理民事习惯等问题上法律观念和技术日渐成熟。在法律实践中,民事习惯与近代法律之间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关系。 通过对民初国家法与民间习惯关系的考察,可以看到,民初国家加强了对社会的控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常常处在紧张状态。在国家与民间社会的冲突中,国家占有明显的优势,社会存在的空间日益缩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暂缺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