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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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考试指导与模拟试卷《商法》模拟试卷编写组编本书收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与金融管理专业必修课《商法》的考试模拟样卷及参考答案共12套,每套模拟样卷均给出案例,要求读者根据所学知识对案列提出问题进行分析、解答。模拟样卷包括必答题与选答题两大部分。答案中除给出问题的解答外,还给出每题的判分标准。本书实用性、针对性强,自学考试的读者阅读本书可以达到综合复习和应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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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论史尚宽著史尚宽先生自序,余于《债法总论》问世后,本拟续写《债法各论》,惟以关于物权著述,尚不多觏乃决然得前完成,名曰《物权法论》。就物权之内容言之,虽不及债法之复杂,然其盘错邃密,则有过之。研究方法,虽一如债总,参照瑞士、德国及法日诸国法典与原著,比较综合,以定取舍。然依据我民法规定,基于民生主义,衡以国情,而为论断者亦不少。尤以典权为吾固有制度,惟有德国“古质”差可比拟,几天外国文献可资参考。物权构成之趋势,本于物尽其用之旨,今后应以利用为中心,就中不动产物权之如何构成与土地政策所关至巨,土地法为民法之特别法,互为表里,交相印证,若非合而观之,难以知其全豹。拙著《土地法原论》堪称为本书姊妹之作,可参照之。本书全部共五十万余言,既致力于问题之发掘与新境界之开拓,复注意于左究途径之启示,然涉猎颇广,引申亦多,舛误疏漏,在难虽免,尚祈海内硕彦,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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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唐德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既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汇编,也不同于普通学的学理性著作,她是一类综合性的指导性丛书。每期均收集最高人民法院为正确适用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而形成的对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有对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司法解释以及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及背景所做的详细说明和注释;有刊载与民事审判密切相关的立法活动信息的《民事立法动态》,便于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了解民事立法的最新发展态势,富有前瞻性;有介绍民事审判工作热点问题和新发展的《民事审判前沿》等主要栏目。视形势的发展和指导工作的需要,今后每期将增设或者调整相应的栏目。本书作为主要反映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重点抓好民事审判业务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加强对全国民事审判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的重要一环。我们支持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原则出发,收集的内容体现到民事审判涉及的方方面面,以期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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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王利明主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本书按照民法总论、物权,债权总论、债权分沦、人身权和民事责任等国际通行的民法的体系编写。第一部分着重介绍了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以及诉讼时效制度;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物权法的―般原理、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第三部分着重介绍了债的一般理论;第四部分着重介绍了各种具体类型的债;第五部分着重介绍了人身权的一般理论和各种具体人身权;第六部分着重介绍了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和各种具体类型的民事责任。章节目录: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民法的特点??第四节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五节民法的体系??第六节民法的渊源??第七节民法的适用范围??第八节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第四节民事权利第四章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监护??第四节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第五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六节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七节个人合伙第五章法人??第一节法人制度概述??第二节法人的成立??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第四节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第五节法人的变更和终止第六章物??第一节物??第二节货币和有价证券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概说??第二节民事行为的成立??第三节意思表示??第四节民事行为的效力??第五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八章代理??第一节概述??第二节代理权的行使第三节无权代理??第四节代理关系的消灭第九章诉讼时效和期限??第一节概说??第二节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第三节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第四节期限第二编物权??第十章物权概述??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物权的种类??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第四节物权的民法保护第十一章财产所有权??第一节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权能??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第四节财产所有权的行使??第五节善意取得制度??第六节财产所有权的移转??第七节财产所有权的消灭??第八节财产所有权的种类??第九节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第十二章财产共有??第一节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按份共有??第三节共同共有??第四节共有财产的分割第十三章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第一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第二节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所有权??第三节基地的使用权??第四节团体关系第十四章相邻关系??第一节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相邻关系的种类??第三节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第十五章用益物权??第一节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第二节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第三节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四节承包经营权??第五节采矿权??第六节宅基地使用权??第七节房屋典权??第十六章担保物权第一节抵押权??第二节质押??第三节留置权??第三编债权总论第十七章债的概述??第一节债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债的要素??第三节债的发生原因??第四节债的分类??第十八章债的履行??第一节债的履行概述??第二节债的适当履行??第三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第十九章债的保全和担保??第一节债的保全??第二节债的担保??第二十章债的移转和消灭??第一节债的移转??第二节债的消灭??第四编债权分论第二十一章合同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合同与债??第三节合同关系??第四节合同的分类??第二十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第二节要约??第三节承诺??第二十三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第一节合同的条款??第二节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第三节合同的形式??第二十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一节合同的变更??第二节合同解除概述??第三节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四节合同解除的程序??第五节合同解除的效力??第二十五章合同法分则??第一节买卖合同??第二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三节赠与合同??第四节借款合同??第五节租赁合同??第六节融资租赁合同??第七节承揽合同??第八节建设工程合同??第九节运输合同??第十节技术合同??第十一节保管合同??第十二节仓储合同??第十三节委托合同??第十四节行纪合同??第十五节居间合同??第二十六章不当得利之债??第一节不当得利制度概述??第二节不当得利的效力??第二十七章无因管理之债??第一节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第三节无因管理的效力??第五编人身权??第二十八章人身权概述??第一节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第三节人身权的分类??第二十九章具体人格权??第一节身体权??第二节生命权??第三节健康权??第四节自由权??第五节隐私权??第六节姓名权和名称权??第七节肖像权??第八节名誉权??第九节荣誉权??第六编民事责任??第三十章民事责任概述??第一节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第三节民事责任的分类??第三十一章缔约上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第一节缔约上过失责任??第二节违约责任??第三十二章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一节侵权的民事责任概述??第二节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三节免责事由??第四节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第五节特殊侵权行为??第六节共同侵权行为??第三十三章民事责任的承担??第一节民事责任竞合概述??第二节民事责任竞合的表现形式??第三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第四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适用??主要参考书目作者简介: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法学院图书馆馆长,法学博士,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主要学术成果:《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违约责任论》、《物权法论》等。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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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林诚二著本书内容包括静的法与动的法、论诚实信用原则与权力滥用禁止之机能、情事变更原则之理论与实际——债法的比较研究、基本法律行为与特殊法律行为之观察、瑕疵担保责任与错误、论名义借贷与侵权责任、债权契约法的经济方法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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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论史尚宽著《继承法论》继“民法总则原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亲属法论”而作,历时两载有半,名曰“继承法论”,虽不及债法之复杂,物权法之错综,亲属法身分性质之显著,然与债法物权法既异其趣,而与人法之亲属法亦异同参半,可谓介于财产法与身分法之间。《继承法论》参酌最新立法及学说,并度以我情况及道义,综合比较,以定取舍,务谋社会之有机发展,以求共存共荣。全书都五十万言,取材最新,引伸至周,以为斯学研究之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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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史尚宽著民法总则为民法各编之冠,总汇民法共同适用之原理原则,非将民法各编融会贯通,难以识其原流与体系,而窥其全豹。关于总则部分,余曾著有《民法总则释义》及《民法原论总则》二书,然以容简略,时迁事移,有待赠补。迁台后,摒弃一切,悉心著作,二十年来,已先后完成《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亲属法论》、《继承法论》五大巨册,约三百六十万言。内容既较丰富,资料亦属新颖,上述两书相形之下,已显不相称。为求完整,爱将民法总则一编,名为“民法总论”,更新面目,充实内容,以期前后贯串,首尾呼应。尤其以理度法,以法衡情,于总则之原则中求各编适用上之妥当,于一般理论中求其与社会事实之切合,俾得识民法之真谛及其脉络关连,以资综合应用,触类旁通,使适用之途多端,不可拘于一隅。民法作者多始于总则,次及其他各编,著者反先债总、债各,而以次及于物权、亲属、继承,最后始重写总则,虽有异于常规,然其中亦不无一理,盖以总则为各编之纲领,必须彻底了解各编之详细内容,而后能豁然贯通,调和综合,于博中求约,繁中取简,以明其表里精粗,知其原委常变,方可领会其运用之妙。实于演绎方法之中,兼寓有归纳之意。如将债法以后各编研读以后,丙从头细究总则,必可加深了解。本书系据上述关于总则两书,大加增改,费时三载,始底于成,计约六十万言,虽尽量参照新著及最近学说判例,综合比较,衡以立法原则,并鉴于世界趋势而定取舍与立论,以期有一完整体系的民法著述,但以著者才疏学浅,舛谬之外,在所难免,尚祈斯学先达有以教之。然因此一书,使夙所殷望之“民法全书”得以如愿完成,亦著者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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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重点难点问题解析与适用陈伯诚,王伯庭主编编辑推荐:本书从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出发,从合同法设定的有关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础关系出发,从合同法的实务操作出发,就合同法中所涉及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不仅有相当理论深度,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可谓容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于一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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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魏耀荣等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己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合法的制定,对于更好地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统一、有序、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建立始于 1981 年经济合同法的制定。1985年,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制定了涉外经济合同法。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对有关合同的基本问题作了规定。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科技市场的发展,1987年又专门制定了技术合同法。此外,在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铁路法、海商法、保险法和民用航空法等法律中都规定了合同的内容。这样就建立了我国的以民法通则为统帅,以三个合同法为基础的,以其他专门法律为补充的合同法律制度。实践证明,这个合同法律体系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技术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合同纠纷的日益增多,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律制度在执行中也显露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三个合同法都是80年代初期或者中期制定的,十几年来客观实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有的规定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事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和公民生活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第一,三个合同法对于合同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基本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有的规定也不尽一致,如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缺乏系统具体的规定。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要更好地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只有涉外经济合同法是不够的,而且全国应有统一的标准,不能内外差别太大。第三,三个合同法调整的范围较窄,对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除技术合同以外,三个合同法都不能调整,而实际生活中,这类主体订立的合同是大量存在的,如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等。第四,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的合同形式,如融资租赁合同、行纪合同、委托合同等合同,这些合同还无法可依,急需制定法律加以调整。第五,实际生活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在防范合同欺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需要作出补充规定。另外,我国目前一些企业、公民的法律意识薄弱,订了合同不履行的情况相当普遍,三个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也比较原则,特别是对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还缺乏明确的规定。新合同法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这十几年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在原来三个合同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充分借鉴国外合同法律以及国际公约的规定和有益的经验制定的。新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确立了合同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补充和增加了很多合同法上的重要制度,如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表见代理、不安抗辩权等,还增加规定了几类有名合同。合同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公司企业的经营活动、科学技术的开发与转让、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以及公民的日常生活,都与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合同法规定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以及违约责任都有较为系统的规定。为了帮助企业、公司、从事经济和民事审判的司法人员以及从事法律实务的专业法律工作者更好地理解、执行和研究合同法,我们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一书,就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了逐条的解释和论述,选择引述外国法律以及国际公约中对有关问题的规定,并适当地辅之以案例,力求使读者能够准确把握和了解条文的立法根据和原意以及一些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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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研究宋连斌著本书共六章:第一章国际商事仲裁的理念,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价值取向;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概述,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意义及其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关系;第三章和第四章论述的都是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基础;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的管辖权问题,论述了对仲裁管辖权的抗辩和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初步裁定及其影响;第六章裁决作出后的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问题,论述了裁决作出后仲裁管辖权的司法审查以及执行与撤销裁决程序中的仲裁管辖权异议。本书的专著对国际商事仲裁问题没有泛泛而论,而是就国际商事仲裁的具体专题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