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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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适用一本通人民法院出版社丛书采用“以法析法”“以案释法”方式将民法典条文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权威案例系统、全面、生动的呈现。为法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及法律教学、社会普法等大众读者提供全面、丰富、实用的法律实践指引和学习参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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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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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纠纷解决习惯法高其才《当代中国纠纷解决习惯法/习惯法论丛》主要以田野调查为基础进行当代中国纠纷解决习惯法的事实描述,在理论分析方面较为薄弱,需要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对当代中国纠纷解决习惯法的发展、变化,我们需要更深入的观察和探讨。本辑为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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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及其救济制度研究尹志强早期天赋人权说认为:权利不外乎人格或意思自由,他们都发端于人类自己所有的思想,从而使人身权与财产权在两方面达到同构。天赋人权说还认为,所有权是人格的延伸,所有权之上负载人性,因此,财产权始终不能与广义的人权分离开。根据法国早期的民法理论,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广义财产)是人格的表现,体现了人格与外部事物的联系,与人格共生共灭,因此“无财产就无人格”,也就能够得出“对所有权的保护就是对人的保护”的结论。在我国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有关人格权制度的讨论集中于人格权法的地位、人格权的类型以及人格权的保护三方面,三部分内容既可统一对待又可分别论述。关于人格权法的地位,涉及民法典的体系和结构,属于独立研究课题;关于人格权的类型,因主题需要,也有必要进行适度的论述;本课题虽然也会涉及人格权法的地位,但主要还是围绕人格权的类型和人格权的救济制度展开讨论。首先,围绕着民法典的制定工作,民法学界在对债权编还是合同编、物权编的具体内容以及知识产权的地位等问题研究讨论的同时,也热烈讨论了人格权这一热门话题。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人格权方面的讨论和成果俯首即拾,有时甚至超出了民法范围。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关于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学者之间有截然不同的观点,而且即便立法部门明确要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理论界的反对声仍未有大量地减少;而对人格权的救济制度应完全置于侵权责任编还是分立于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理论界也有不同意见。其次,我国目前有关人格权的救济制度,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冲突频出,民法实务中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差异巨大,在同一地区内由于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身份的不同,死亡赔偿金数额可以相差近百万。这些问题促使理论界必须找出解决办法,或者给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最后,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在享受到其所带来的方便、快捷利益的同时,也面临着权利被侵害的巨大风险,个人信息被非法披露、利用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学者对此类问题的讨论也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所以随着民事立法工作的深入进行,有关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司法救济问题成为急迫需要解决的任务。人格权制度是有关人的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的确认和保护的法律制度。从民事权利体系角度分析,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中基本的、重要的一项民事权利,因为人格权是直接与权利者的存在和发展相联系的。对人格权的侵害就是对权利者自身的侵害,所以,人格权之保护是现代法律的基本任务,所谓“无救济无权利”,但权利是否能够获得救济以及获得何种救济,不仅是判断权利安全性的指标,更是法律完善以及法律在多大程度上被尊重的标识。只是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近代民法典中有关人格或人格权方面的规定内容简约,虽然不能就此得出相关国家对人格权不重视的结论,但毕竟可供法院适用的规范有限,“对自然人的规范过于简单,因此没有涉及一些重要的人格权”,以至于不得不通过法官造法的方式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人格权救济问题,并最终通过修改法律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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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裴桦《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针对理论界和实务界较为关注的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主要冲突,即财产归属、物权变动和权利行使方面夫妻财产制与物权规则、夫妻债务认定上夫妻财产制与债法规则以及夫妻间赠与问题上夫妻财产制与合同法规则方面的冲突进行研讨。笔者认为,解决冲突的方法是“内外有别”:针对婚姻内部的财产关系应当适用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规定;针对婚姻外部的财产关系如两种规则内容相左,应当适用财产法规则。《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的出版将为法学师生及立法、司法工作人员认识和解决婚姻法与财产法的关系问题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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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民法70年杨立新,姚辉本书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民法研究的发展进行全面综述,将其基本的发展脉络和主要学术观点展现出来,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的民法研究成果,为民法研究者提供综合的研究资料和文献的检索线索。特别是随着编纂民法典立法工作的积极推进,新理论、新观点不断出现,引领了民法理论研究的进展,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总结,以呈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法研究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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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烁讲民法杨烁 著当厚大的老总力邀我们全力投入法考的培训事业,他打动我们的一句话就是:这是一个远比象牙塔更大的舞台,我们可以向那些真正愿意去学习法律的同学普及法治的观念。应试.化的法律教育当然要帮助同学们以便捷的方式通过法考,但它同时也可以承载法治信念的传承。一直以来,人们习惯将应试化教育和大学教育对立开来,认为前者不登大雅之堂,充满填鸭与铜臭。然而,没有应试的导向,很少有人能够真正自律到系统地学习法律。在许多大学校园,田园牧歌式的自由放任也许能够培养出少数的精英,但不少学生却是在游戏、逃课、昏睡中浪费生命。人类所有的成就靠的其实都是艰辛的训练;法治建设所需的人才必须接受应试的锤炼。应试化教育并不希望培养出类拔萃的精英,我们只希望为法治建设输送合格的人才,提升所有愿意学习法律的同学整体性的法律知识水平,培育真正的法治情怀。厚大教育在全行业中率先推出了免费视频的教育模式,让优质的教育从此可以遍及每一个有网络的地方,经济问题不会再成为学生享受这些教育资源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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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贯通论张世明,孙瑜晨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之间存在紧密的关联,当知识产权法基于激励创新的目的而创建一个“边界垄断”时,在个别场合下竞争法可能基于保护竞争过程的考量而宣布其构成违法的“市场垄断”,如何协调两法的关系成为一个热点学术论题。本书探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关系,并选取了标准必要专利FRAND承诺、专利反向支付和解协议、专利链接制度、专利联营许可、价格协同行为、共享经济监管模式等实例,通过对上述制度细节的精思密虑,以小而见大,探微而知著,以期实现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原理之协调,为“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这一还有待开采深挖的研究领域贡献些许知识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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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默示许可制度研究李闯豪 著本书首先对与专利默示许可有关的基本问题进行考察和分析,然后论证了专利默示许可在法理上的正当性,并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对专利默示许可制度的价值进行了分析。进而着重研究专利默示许可在专利平行进口问题的解决、标准必要专利的规制及专利间接侵权的抗辩等方面的价值功能及其具体适用。在此基础上最后对专利默示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建立进行分析并提出构建和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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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释论袁雪石 著本书逐条释评民法典人格权编,下设【本章概要】【条文主旨】【本条来源】【立法演变】【条文释义】【法条关联】【案例评议】七个基本栏目,同时,根据需要设置【深度研讨】【立法技术】【法史钩沉】等机动栏目,并有【免费案例数据库】赠送!对于理论学习和实务操作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章概要】:提炼本章精髓内容或者重大变化。 【条文主旨】:精炼本条主旨大意,方便读者查找或记忆。 【本条来源】:列出条文在旧法上的来源,以及相较于旧法的变化。 【立法演变】:梳理每个条文在历次草案中的演变。 【条文释义】:从规范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各个方面解析各条文。评述国内学说和实务见解,比较域外相关立法规定及理论发展,提出忠实于规则的公允合理的解释方案,从而构建每个条文的规范化的教义学构造。 【法条关联】:梳理有所关联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司法解释等法律渊源。 【案例评议】:整理相关的法院裁判案例,梳理经典案例的核心见解,辅以评议,呈现司法实践中相关规定的适用情况,形成沟通抽象法条与具体案件之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