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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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李爱君,徐林海 著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法》以及《电子签名法》的实施,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构建逐渐完善,极大地促进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本书以《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为脉络,结合电子商务业务中的问题,对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做系了统研究。全书共分为十章,第一、二章属于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法的概述;第三至六章系统介绍电子商务中各类经营者的准入、权利、义务、责任及其终止的相关制度;第七章介绍了电子商务合同及与其相关电子签名制度;第八章介绍了电子商务的促进方式;第九章介绍电子商务监管;第十章介绍了电子商务运行过程中的争议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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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曹新明 著《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是本人的博士毕业论文,曾经于2005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5年后的今天,随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进入尾声即将完成,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的问题再次被激活。该专著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典化进行了法理分析、经济分析、辩证分析以及实效分析,提出了进行法典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进行了知识产权法典范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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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夏克勤,龚雪林,郭伟 编《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丛书选取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案例,既有老人赡养、儿童抚养、夫妻关系、邻里相处、土地承包等传统问题,又有农民进城务工、购房经商、网络交易等过程中遇到的新型纠纷,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解读民法典,让读者明白法律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遇到问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读性。对于每天坐堂问案和撰写学术调研文章的法官来说,《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丛书的编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亦是一种挑战和锻炼,因为要将法律条文转化成生动鲜活的案例,将法言法语转化成群众语言,真正让农民看得懂、用得上,并非易事。期待《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丛书可以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喜爱,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公平正义、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等法律价值深深扎根于农民朋友的心中,共同推动我国社会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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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夏克勤,龚雪林,郭伟 编《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丛书选取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案例,既有老人赡养、儿童抚养、夫妻关系、邻里相处、土地承包等传统问题,又有农民进城务工、购房经商、网络交易等过程中遇到的新型纠纷,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解读民法典,让读者明白法律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遇到问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读性。对于每天坐堂问案和撰写学术调研文章的法官来说,《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丛书的编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亦是一种挑战和锻炼,因为要将法律条文转化成生动鲜活的案例,将法言法语转化成群众语言,真正让农民看得懂、用得上,并非易事。期待《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丛书可以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喜爱,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公平正义、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等法律价值深深扎根于农民朋友的心中,共同推动我国社会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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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年鉴2020国家知识产权局 著《中国知识产权年鉴2020》收录2019年度全国各地方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栏目包括:重大战略部署,领导讲话,特约文章,概况,大事记,新闻百条,统计资料,评选和认定,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学术成果,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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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音乐IP发展现状与版权问题研究崔恒勇,高正熙 著本书从音乐IP的萌芽、形成、再造与音乐IP的传播多个角度介绍了音乐IP的情况。版权问题是音乐IP创造与传播的核心问题,在版权输出购买过程中,需要解决哪些核心问题以及如何规避版权纠纷本书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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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夏克勤,龚雪林,郭伟 编《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丛书共分4册,分别为《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物权编》《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合同编》《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农民活学活用民法典·人格权和侵权责任编》,每册设计若干情景案例、约15万字。丛书选取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案例,既有老人赡养、儿童抚养、夫妻关系、邻里相处、土地承包等传统问题,又有农民进城务工、购房经商、网络交易等过程中遇到的新型纠纷,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解读民法典,让读者明白法律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遇到问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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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民法典陈鸿南 编本书遵循民法典的章节结构,通过主题意思、法律主体或法律事项重新整合民法典的所有条文内容,纲举目张地展示了民法典的内在逻辑。力图从专业的视角对民法典进行科学、通俗的导读,从而希望读者能提纲挈领,系统、完整地掌握民法典各部分的核心要义,做到易学易懂、易查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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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评注蒋月 著,蒋月 编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自愿按照法律规定缔结的一夫一妻婚姻关系。婚姻当事人双方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来确定、解释和构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只有依据婚姻法律规定,共同向法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结婚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并颁发《结婚证》的男女,才是夫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本书内容是全面解读调整夫妻关系相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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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模糊性问题研究时宇娇 著语言是法律的载体,从立法到法律的实施都是在法律语境中运行,法的世界离不开语言,在法律特定的思维形态下,语言作为物质载体与之形影相随。法律是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和自由。因此一般认为,法律语言必须是准确的,法律文本中不得出现模糊语言。但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准确性和模糊性都是语言的固有属性。此外,由于法律规范的概括性和法律现象的复杂性,使得法律语言不可避免地出现模糊性。实践表明,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文本中使用模糊语言不但不会影响法律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反而增强了法律语言的表达效果。法律语言的准确性和模糊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谓“对立”就是不恰当地使用模糊词语会影响法律语言的准确性;所谓“统一” 就是在特定情况下恰当地使用一些模糊语言,可以使法律语言达到实质上的准确性。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既具有一定的积极功能,也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恰当的模糊性的法律语言可以使法律保持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可以使法律语言更加周延,从而弥补法律的漏洞,同时可以使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而实现个案正义。但是,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也会产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易于导致执法和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等消极影响。这些弊端可以通过提高立法者素质和立法技术、规范与引导司法自由裁量权、正确把握法律语言的模糊度、对模糊性法律语言进行语义限定和法律解释而获得一定程度的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