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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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章武生[等]著本书是国内第一部从民事诉讼法学的视角讨论司法改革的专著,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七位中青年学者合作完成的国家社科“九五”规划项目《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与律师制度的完善》的最终成果。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把中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放到中国司法现代化的历史背景中加以考察;第二,从基础理论、具体制度和司法主体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三,讨论了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改革的大部分前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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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良善之法律规制郭成伟,王广彬著承继历史文明把握实践的脉搏,使我们确信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社会必然更加体现社会正义公平,必然更加体现人道主义的价值观念而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呼唤社会保障法律规制的完善与发展。本书作者饱含社会公平良善的法律情结,希望借助本书的内容启迪读者心智,使致力于发展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人们达成共识,作者以法学的严谨论证,阐释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地的内涵和特色,并运用法言法语,本书以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凸现中国特色作为模式选择,以社会风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及其他保障的制度解决和法律解决作为基本内容,深切希望这一愈加重要的法律研究领域发挥它应用的理论功能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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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出版社法规出版中心 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核心内容:预售合同的效力、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担保代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核心内容:销售条件、广告与合同、销售代理、交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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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梁慧星主编;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编草案在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经验和司法经验基础上,密切结合中国社会生活的实际,广泛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顺应社会进步和法律发展之潮流,并注意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协调一致。在价值取向上以权利本位为主,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兼顾个人物质生活条件之确保与人格尊严之尊重;充分贯彻意思自治原理,强调民事权利的切实保护,非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并依合法程序不得限制;既着重于中国现实社会问题的对策,更头眼于中华民族之未来,旨在建立竞争、公平、统一的市场经济及和睦、健康、亲情的家庭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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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万鄂湘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本卷要目:领导讲话:肖扬院长在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度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请示与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广东省佛山市和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批复;优秀裁判文书选登:江苏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环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美国博联国际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资料与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大连、武汉、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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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之近代化(日)栗生武夫著;胡长清译目 录楔子序说第一节 婚姻立法权一、教会之婚姻立法权二、国家之婚姻立法权第二节 立法主义三、罗马法 四.教会法 五、近代之立法倾向 第一章 结婚第一节 结婚之禁止六.不适龄婚七.重婚八、待婚九、相奸婚十、血亲婚十一、姻亲婚十二、缘族婚 十三、恶疾婚十四、结论第二节 结婚同意十五、家长对于家属结婚之同意十六、父母亲对于子女结婚之同意——同意权之主体 十七、同意年龄十八、违反之时十九、拒绝同意时二十、保护人对于禁诒产人准禁治结婚之同意第三节 婚约二十一、缔结二十二、效果二十三、解除二十四、损害赔偿二十五、聘财之返还 第四节 结婚方式 二十六、罗马法二十七、教会法二十八.近世法二十九、日本民法三十.苏俄法与日本《民法改正要纲》第五节 姘度三十一,罗马之姘度三十二、教会法及近世法第六节 结婚之无效及撤销第一项 意思欠缺婚三十三、心里保留婚三十四.虚伪婚三十五,表示错误婚 三十六.表见婚第二项 意思瑕疵婚三十七、动机错误婚 三十八.强迫婚三十九、诈欺婚第三项 追认与善意保护四十、追认四十一、善意保护第二章 夫妻关系之内容第一节 人的关系 四十二、姓氏共同四十三、住所共同四二、性的共同四十五、扶养义务四十六、行为能力四十七、诉讼能力第二节 财产关系 第一项 夫所有之推定四十八、夫所有之推定 四十九.妻所有之推定 五十、夫妻间之契约 第二项 妻之日常家事代理权五十一、 日常家事代理权之取得五十二、代理权之范围 五十三、代理权之逾越 五十四.代理权之消灭及否认五十五、妻之直接责任第三项 收益管理制 五十六、序说五十七,法定保留五十八、任意保留五十九、收益关系六十、欠分关系六十一、管理关系六十二,注意义务六十三、担保之提供六十四.抵当关系第四项 别产制六十五、别产主义六十六、出费义务第三章 夫妻关系之变更第一节 身分关系之变更六十七、别居之效果六十八、别居原因与离婚原因第二节 财产关系之变更——夫妻财产契约六十九.夫妻财产契约之自由七十、订立及改废七十一、方式及效力七十二.契约内容第四章 离 婚第一节 裁判离婚第一项 性的不忠实七十三、奸通七十四.重婚及其他第二项 同居之废止七十五、恶意遗弃第三项 对于配偶之直接侵害七十六、企图杀害七十七、虐待七十八、侮辱七十九、其他之直接侵害行为第四项 对于配偶之间接侵害八十、刑罚 八十一、其他之间接侵害行为第五项 无责离婚原因八十二、疾病 八十三、难制之嫌厌八十四、失踪第六项 不定离婚原因八十五、不定离婚原因第二节 协议离婚八十六、协议离婚之限制八十七、协议离婚这程序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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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社会主义(日)冈村司著;刘仁航,张铭慈译总序民国时期,是中国近代法学的奠基时期-该时期,不仅出版了一批有份量的专著,如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胡长清著《中国民法总论》、黄右昌著《罗马法与现代》。杨鸿烈著中国法律发达史。.程树德著、九朝律考.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也推出了约四百余种外国法学译著,如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盂罗·斯密的《欧陆法律发达史》等,它们是中国近代法学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出版年代久远,这批译著日渐散失,即使少量保存下来,也因当时印刷水平低下纸张质量粗劣等原因.破烂枯脆,很难为人所查阅同时,这些作品一般也都作为馆藏书.只保存于全国少数几个大的图书馆,一般读者查阅出借也很困难鉴于上述现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高瞻远瞩。关爱学术,策划并决定对民国时期(包括少量清末时期)的译著进行整理.筛选,以“中国近代法学译丛”的形式重新点校、勘校出版,以拯救民国时期法学遗产,满足学术界以及法律院校广大师生学习和研究的需要。参与本译丛点校.勘校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史教研室、北京欠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等部门的编辑.教师.博士生和硕士生,由于我们学识粗浅.点校、勘棱中可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何勤半 二OO二年八月一日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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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常用法律法规手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本书收录的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证机构办理抵押办法等,以及关于质押和贷款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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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商审判奚晓明 主编中国民商审判是从经济审判中发展来的,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体制改革的产物,为传统的经济审判在新时代赋予了新的面貌。民商审判的范围基本上与过去的经济审判相同,主要是处理法人之间、法人与经济组织之间以及经济组织相互之间的民事纠纷,除此之外,民商审判与审理典型商业活动领域的个人与法人、经济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如证券投资、公司设立、票据、期货、保险行为所引发的民事纠纷等。《中国民商审判》以民商事审判的法律适用为研究对象,参编单位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经济法研究室和全国十九家高级人民法院。从这些参编单位上可以发现,丛书所代表的研究领域是民商事审判实践的法律适用,所研究的方向是针对民商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与纯粹法学研究存在一定的区别。虽然丛书中也不乏法学理论知识,甚至是长篇理论文章,但细心的读者从书中获得的审判经验和法律适用经验可能胜于理论。丛书作者群基本上来自审判实践领域,有很多是现职法官,因此,丛书也为中国法官开展研究和讨论提供了一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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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诉讼王景琦编著本书系统阐述了解决房地产纠纷的途径以及房地产诉讼的程序、证据、法律文书等,对土地所有权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房屋所有权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诉讼实务进行了详细论述,并对各类纠纷列举实例,逐一分析,既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实践性,对于房地产权利人、代理房地产诉讼的律师、房地产行政管理人员、房地产纠纷的审判人员等有一事实上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