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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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原论高富平著本书是集多年心血完成的一部代表作者物权法研究成果和思想的代表作。其基础和指导思想源自于作者博士论文的思想,其框架和体系是作者多年对从事物权教学和研究的结晶。上卷研究大陆法系物权变迁,但它不仅仅是对物权法变迁的研究,而且是反映了民法或私法由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转变过程和表现。中卷研究物权法总论,试图提出广义的物权法理论,并对传统物权法的一些制度进行重新反思,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物权法原则。下卷研究所有权,不仅对所有权本身和体系作了研究,而且重点研究了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及其共有制度。本书不涉及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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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法概论王全弟主编债法是民法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调整民事主体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债法概论》按照债法总论、合同总论、合同分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这一顺序,主要阐述了债的发生、债的效力、债的保全、债的担保、债的变更和转移、债的消灭以及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和各种具体的合同,并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对上述内容作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每章之后均附有思考题和有关阅读书目,便于读者查阅和研究。《债法概论》既是高等院校法律、经贸、管理、财会、金融等专业的理想教材,也是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广大公民了解市场经济基本法律规范的理想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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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评论杨立新编著封面题:网络法学研究丛书:本书收文约40篇。其中有:关于禁放鞭炮立法问题的讨论;关于妻子通奸怀孕期间丈夫可否起诉离婚;关于提供虚假验资是否为恶意串通问题的讨论等。作者在《译者的话》中写道:“为写作《传播学史》,罗杰斯访谈了许多传播学的大师及其合作者和追随者(例如R·默顿、T·彼得森、E·卡茨等),也与相关学科的权威人士多次进行了交流,如有关法兰克福学派的‘最有权威的’研究者马丁·杰伊,熟悉芝加哥学派的E·L·法里斯等;他还广泛利用了洛克菲勒档案中心、美国国会图书馆以及斯坦福、耶鲁、芝加哥、哥伦比亚、伊利诺伊、衣阿华等大学的图书馆和档案室。”“欧洲起源、三个学派、四个先驱者和作为集大成者的施拉姆,是《传播学史》的主线。”“《传播学史》注重的是传播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生成过程,也就是传播学如何在以美国为主的大学内作为一门最重要的、新的研究领域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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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起草思路论战徐国栋编内容简介中国民事立法的一件大事——中国要不要制定民法典,如何制定民法典,这个问题很多年来一直受国内外法律界的观注。我国民法学者梁慧星、徐国栋、王利胆、薛军、张谷、谢鸿飞等在此书中为读者解惑释疑。本书分为三篇:上篇方案集,介绍了我国民法典起草的构思;中篇论战集,探讨我国民法典起草的各种思路;下篇史鉴集,介绍了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美国纽约民法典起草与论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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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曾世雄著体例说明人类社会生活在公私两面,为国民一分子之社会生活面及为社会一分子之社会生活面。规律后者之法律,为私法。台湾地区之法制采大陆法系之体例,法律采以法典、条文之方式出之。私法中最重要者,乃民法典。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者,大体有其共同观念,认为民法典之文字优美、内容合宜。此一观念当然同样存在于民法总则之看法上。民法典之文字优美,从各种不同之法律条文比较观察,当应肯定之。然而,文学是否优美,并非绝对重要事项,仅止于相对重要而已。民法典之绝对重要事项,与其他嫠条文并无两样,乃其内容是否合中妥切。民法总则是否合中妥切,包括二问题,其一为民法总则现有规定是否妥切之探讨,其二为民法总则应以何种事项为其规律之内容。前者属于民法总则含义解释之问题,后者则为民法总则应有架构之问题。撰写本书之动机有三:1、法国民法颁行于1804年,距今将近二百年。德国民法旅行自1900年,亦有近百年发之久。法国民法影响德国民法,德国民法分流至台湾地区民法。法德民法乃数以百前智慧之结晶,难道百年后之今日,我们尚需依赖之,不能超越之?2、台湾地区法学论述,习惯于借助外国学说以之为依据,自行开发者,几近少见。形成如此情景之因由,一者民法几近原装进口,又因施行尚未完全进入状况,二者比较法之崛起,受其影响,流行于引进外国学说。然则,民法施行至今,所累积之经验,已经不少;借民法施行经验之助检讨原初之规定,有其必要,且非难事。如此方可开启自行开发法学理论之门。3、成文国家,法律以文字为基础,惟法律之规定乃立法者表决之结果,未必严谨正确,就民法施行至今之法院判决及学者论说而观,有以文字为轴心,演绎法学理论之趋向,即有过分重视文字解释演变成“法律领导法学”之嫌。此一趋向,有害法学理论之发展。因之,有的扭转当下趋向,俾期重视法学理论开发之必要,否则,“法学领导法律”之境界,永无重见天日之时。民法总则自1929年制定公布施行,其架构及规定是否妥切,历经半个世纪之印证,已见梗概。纵然当初制定公布施行之架构及规定堪称差强完美,在社会生活历经巨幅改变后,其是否依旧合中妥切,不无疑问。其间虽曾一度于1982年修正公布并于1983年施行,可惜此次人修价值不高。既然修正之结果并未彻底解决若干已尼显现不合中不妥切之处,民法总则之规定及架构是否妥切之问题可说依旧存在。本书即以此二问题为对象,交错论述。对民法总则之现在规定酌予批判,就民法总则之未来架构提供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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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黄茂荣著现代民法受法学方法的影响很大。本书的写作主要在说明法学方法时现代民法的影响,并从其中认识法学方法,以及训练运用法学方法进行说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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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万鄂湘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编辑推荐:《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在内容上即包括涉外商事和海事审判方面的政策精神、请示答复、裁判文书、案例评析等,又含有相关领域的理论文章、资料与信息,融司法实务与理论研究于一体;刊登的案例和文章既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或由最高人民法院的同志撰写的,也有下级人民法院和其他单位的同志提供,可供广大涉外商海事案件审判人员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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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徐国栋主编本卷收18篇文章,比上卷所收文章多,总字数也是30万字多一点,每篇文章都没有上卷的那么长,但我对本卷的内容十分满意。民法典研究”是本论丛的传统栏目,这次登载了章礼强的“人:民法之本位及民法编制之归依”,它表达了作者的人文主义的民法观以及他对民法典的结构设计的意见,正切合民法学界忙于制定民法典草案的主流工作。“拉丁美洲法研究”栏目发表的是意大利著名罗马法学者卡塔兰诺的西班牙语文章“一个被遗忘的概念:消极权”,作者竟然从古罗马的保民官制度总结出了与积极权相对立的消极权理论;从平民的撤离运动看到了现代的罢工制度与和平反抗权制度的先祖,这说明了罗马公法的价值以及它与当代现实的密切关系。“民法哲学研究”栏目这次发表了一名英美法学者科隆曼的文章“合同法与分配正义”。作者运用其法系的传统的功利主义分析工具考察了实现分配正义的合同法途径和税法途径的利弊,并作出了自己的选择。本文对简单问题达到的分析深度令人叹为观止:原来我们以为简单的问题被发现并不那么简单。文章提出的一些价值观念与罗马法的相应观念的差异十分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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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专利教程汪镇华主编本书依照2001年实施的新专利法,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向读者深入浅出地讲解实用专利知识,如:专利申请、专利审批程序、复审与无效、专利代理、专利合同、假冒专利与冒充专利、专利诉讼和专利行政复议等方面知识;书中还介绍了知识产权和TRIPS 协议的有关知识,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PCT的专利申请。介绍了企事业专利工作以及如何撰写商业计划书。本书的特点是深入浅出,力求将复杂和晦涩的概念与法律条文融会在浅显的语言阐述中,以横向联系知识点的方式,相对似概念进行类比说明,配合实例分析,使读者对专利知识有较深入和全面的了解。本书还提炼出科技工作者最关注的专利问题,逐一分析。例如,在“专利纠纷与对策”一章中,作者运用大量笔墨,从专利权人和被告两个相对立的角度进行了对策诠释。全书是作者多年从事专利教学和专利代理实践经验的结晶,颇具实用价值,既可以作为高等院校大学生的专利教材,又可作为企事业专利工作者的必要参考书。读者对象为:高校师生、工程技术人员、专利工作者、发明爱好者、法律工作者、科研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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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之研究林秀雄著本书包括两篇:夫妻财产制之进化性与统一性;夫妻财产制之诸问题。内容涉及家族形态的变化与夫妻财产制的关系、夫妻财产制契约之性质与机能、法定财产制之检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