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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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杨立新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公布即将实施,这在民法学界和民法司法实践中,无疑是一件大事,是我国侵权行为法发展和对公民人身权利保护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司法保护的重大问题,事关我国法制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其意义不可谓不重大。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的社会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人参加的各项社会活动的内容越来越复杂,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这种巨大的变化,一方面使人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生活品位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巨大、复杂的社会活动范围以及极高的科技含量带给人们的,却是越来越严重的生存、健康威胁以及不断遭受的人身损害。在今天,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惊呼:“现实社会带给人们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灾难和伤害?!”“这个社会为什么这样的不安宁?!’’这就是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给人的生存和健康、身体带来的巨大危险和烦恼。如何协调和解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就是摆在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面前的重大课题和任务。< -
商法学论点要览林刚 主编历史上的财富如果没有被保存,或者没有被发掘而着意保存,将永远是无人知道的古董,其财富的价值就会被大打折扣,简直就是被历史的纤尘所湮没。我们所做的工作未必能达成保存历史财富这一理想,但的确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前人的思想成果予以记录,使那些本身就闪耀着光芒的学术思想,尽可能多地在法学的天空中闪烁,给现实以丝丝光亮。现实的精神成果,如果不被当世所认识,廾被作为文明成果而受到重视,它也会因此而减少应有的意义,甚至也会为岁月所尘封。中国法学正处于走向繁荣的时代,许许多多的法学家都会在这一时期作出自己的理沦贡献。我们不奢望无一遗漏地展现他们的所有高论,但我们在努力为他们的星光与灿烂提供一个可供后学观测的视点。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的重大差异之一,即物质财富的使用价值总是相对有限的,每一次使用都可能导致其效用的削减。川精神财富却具有相对无限的使用价值,每一次使用甚至会使其被掸去历史的尘埃而闪现出穿越时空的光辉。本套著作只收录了中文资料和在本书编写时已经具有中文正式译本的资料。其原因,一是要将全世界的有关资料都纳入我们的视野,的确非我们能力和精力所能及。二是我们的著作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读者具有提示、索引的意义。若无中文译本,许多读者都会在查找上感到困难与不方便。这样,本书就会失去应有的意义。本套著作收录的论点仅是编者们尽其所能查找的结果,难免有遗漏。除了因为编者的视野局限之外,也可能受著作出版、发行上的限制而未被收录。如受制于印数过少、地方性出版、自办发行等。未能被查找到的著作中肯定不乏高见,但被无可奈何地忽略了。对于这一点,只能力争靠以后的修订加以完善来解决。并诚挚地向那些被遗漏了重要论点的学者们表示深深的歉意,这也是我们很大的遗憾。收入的每一个论点是由编者来选摘的。这就可能将一些本该收入的论点未视为应收入的论点而加以收录。其原因是多样的,作为总主编的我,必须向那些因编者的认识原因而未收录其相关论点的学者表示诚挚的歉意。本套著作是对论点的汇集。其排序除了按照祖国大陆、台港澳、国外的区域顺序之外,完全是以我们所援引的著作的发表或出版时间作为序位的。一律不涉及我们和社会对于论点提出者学术地位的认识。若偶有个别例外的排列,也纯属疏忽所致,而非故意为之。 -
中国国际人权公约集胡志强编本书收编的国际人权公约,仅是中国参加的诸多国际人权法律文书中最著名的六个公约,另包括两个有关《儿童权利关系》的任择义定书,法律界称为“人权核心六公约”,是规范普遍的人的基本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由于篇幅有限,有关消除歧视、禁止奴隶制和强迫劳动、劳工权利、难民问题等的其他人权公约均未收入。本书编者对有关人权法律问题的了解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与联合国各组织机构长期合作及英文方面的优势,将有关公约的中、英文编在一起,以方便读者在学习与研究,特别是有助于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工作人员、教师、学生查阅、了解、对比中译文和英文原文的使用。为使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本书附录中收集了一些相关的国际人权文件,比如有关人权核心公约的宣言和相关的任择议定书,从中可以获悉,国际人权法经历的一般性声明到制定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的过程,人权保护由纯粹的国内事务发展到通过国际立法予以共同约束过程,以及通过加强国际监督使各主权国政府的行为进一步受到限制的过程。< -
继承法基础( )安德鲁·伊沃比(Andrew Iwobi著本书从遗嘱基本特性的分析入手,探讨了立遗嘱人立遗嘱的能力与意图以及遗赠的相关法律问题;立足于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重点阐述了时效、管辖权、适用主体、正当救济条款等法律制度,对遗产管理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进行了详细分析。借助丰富翔实的案例,本书深入浅出地勾勒出了英国继承法的基本框架制度,是一本介绍英国继承法律制度的入门读物。 -
刑事案件诉讼策略与实例点评彭焱生,阮望华编著《诉讼策略与实例点评丛书》是一套由法学专家和资深律师告诉人们如何打官司的实用类图书。我们在策划和组稿过程中,着重对选题组织、内容安排、写作风格等方面做了方便读者阅读的合理化设计,希望能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从而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第一,选题设计。官司可以分类,但各类案件有大小、多寡不同。我们不求面面俱到,只选取案件多发的刑事、行政、劳动、婚姻、房地产等与公民、法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大类来组织书稿,分两辑先后出版。第二,内容安排。书中有关诉讼基本知识的介绍,力求做到简明扼要。但对诉讼策略及其运用的全过程,如诉前准备、申请立案、庭审应变、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所有程序的技巧,均不吝笔墨,有理论有实践,叙述非常详细具体,让读者于诉讼的成败得失,均可了然于胸,并引以为鉴。第三,编写风格。丛书基本具备法律通俗读物畅销图书的特点,行文流畅、生动,表达准确,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
香港仲裁实用指南莫石(Michael J.Moser),郑若骅(Teresa YW Cheng)编著;傅宇,刘京编译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替代手段,似非却是,仲裁成不成功的标准之一,反倒要看其能否经得起在法院的异议,无论是针对仲裁裁决的,还是针对仲裁员的。香港的法院,常要决定仲裁裁决的上诉许可、执行,仲裁员的撤换,或是因存在仲裁协议而搁置诉讼,因而有机会考察仲裁及其参与者。可喜的是,《仲裁条例》要求的“不干预”和“当事人自主”原则,在实践中适用得很合理。香港,已是最重要和最受尊重的仲裁中心之一。裁判是非对错,法院舍我其谁,这早已成为历史。虽然在大多数地方有过冲突,仲裁已成为较独立的、真正的解决争议的替代手段,特别是解决商业争议。但是,有关仲裁的做法和程序,仲裁和法院的关系,常不易掌握。了解相关的法律、国际条约和案例,至关重要。莫石博士,国际知名富而德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BruckhausDeringer)律师和合伙人,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法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和乔治城大学(B.S.F.S.学位),是纽约州和华盛顿特区执业律师。莫石博士早自1980年起,为外国公司在中国从事商业活动,提供法律谘询。在香港和北京居住了二十多年。执业领域包括直接投资、大型项目、收购兼并、国际仲裁和以其他方式解决争议。经常在外国与中国或其他亚洲当事人之间的商业争议案中,担任仲裁员、调停人和律师。莫石博士是经验丰富的仲裁员、调停人和律师,曾参与一百多宗国际争议案件,既有临时仲裁(如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也有机构仲裁(包括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美国仲裁协会仲裁规则、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规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其它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莫石博士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为外国人在中国担任仲裁员的第一人。受委聘,担任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仲裁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特许仲裁人学会(东亚分会);美国仲裁协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澳大利亚国际商务仲裁中心;英属哥伦比亚国际商务仲裁中心;印度仲裁委员会;奥地利联邦经济委员会国际仲裁中心;开罗地区国际商务仲裁中心;日内瓦工商委员会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中心;特许仲裁员及特许仲裁人学会伦敦和香港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莫石博士入选《世界名人录》和钱伯斯《世界主要律师名录》,被《亚太法律500人》推荐为亚太区最好的500位律师之一。《全球争议解决法律顾问手册》(2003-04年)称:"处理有关中国的争议,(莫石博士)一直是同行中最优秀的。"关于中国法律问题,莫石博士有诸多著述,包括:HongKongArbitration:AUser'sGuide(《香港仲裁实用指南》,Kluwer出版社2004年出版);ArbitrationinAsia(《亚洲仲裁》,Butterworths出版社2001年出版);InternationalArbitration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Commentary,CasesandMaterials(《中国国际仲裁:评述、案例与材料》,Butterworths出版社1995年出版,2000年修订);HongKongandChinaArbitration(《香港与中国仲裁》,Butterworths出版社1994年出版);ForeignTrade,InvestmentandtheLaw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中国外贸、投资与法律》,牛津大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1987年再版);TheChinaTaxGuide(《中国税务指南》,牛津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1993年再版,1999年修订);TheChinaBusinessLawGuide(《中国商法指南》,CCH出版社1990年出版);莫石博士是WorldArbitrationandMediationReport(《世界仲裁与调解报告》)顾问编辑,《中国法律年鉴》和PacificRimLawandPolicyJournal(《太平洋周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期刊))的编辑委员会成员。 -
中日民商法研究渠涛主编《中日民商法研究》(第二卷)即将付梓,值此开卷之际,谨向各位读者介绍本卷成就经纬。中日民商法第一届大会于2002年6月在广州举行之后,《中曰民商法研究》第一卷顺利出版(2003年2月),与此同时即开始了第二届大会的筹备工作。然而,突如其来的“非典”打乱了一切设计周密的计划。原定于每年6月第二个周六、目两天的会期一改再改,其间同承办校和参会学者之间的联系也颇费周折,由此给承办校和参会学者们平添了太多的麻烦。但令人欣慰的是,承蒙山东大学法学院的鼎力承办,在经过了诸多曲折后,2003年10月25日和26日,我们终于在山东济南这个文化底蕴极其丰厚的地方成功地举办了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的第二届大会。这次大会尽管会期多次变动,还是得到了众多学者的大力支持,他们苦心调整日程莅临大会,使大会开成了一个形式、内容、成果俱佳的法学盛会。此次大会的参会者约60余名。其中,日本学者有:著名民法学专家,日本学士院院士、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星野英一;著名民法学专家,名古屋大学教授加藤雅信;著名民诉学、法经济学专家,东京大学教授太田胜造;著名民法学专家,爱知学院大学教授汤浅道男;著名中国法专家,明治大学教授木间正道和北海道大学教授铃木贤等12名;还有目前在日本工作和学习的中国学者4名;其他则是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山东、南京等地的国内学者和法律实务界人士。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此次大会由于得到了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资助,有幸请到国内顶尖级的同声传译员林国本先生和杨晶女士到会操麦,为大会既节省了时间,又提高了效率。在一天半的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着中日两国民商法的各种热点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热烈的研讨。大会自始至终都洋溢着“神圣的学术”的气氛,学者们务实、严谨而又不尚华丽的治学态度保证了研讨会达到了很高的学术水平。在此卷论文集收录的学术报告和论文中,有的是学者到会发表的报告或论文,也有的是原计划到会,却因“非典”最终无法调整日程而为大会提交的论文,共28篇;其中日方学者撰写的有15篇,中方学者撰写的有13篇,它们全部为在中国首次发表。其中,值得着重介绍的是财产法总论中的6篇论文,它们是2002年召开的日本私法学会第66届大会上专题研讨会的报告,曾作为“日本私法学会专题研讨会资料”发表于[日]《夕工1J叉卜》No.1229(2002年)。这些论文系统而深入地讨论了财产法的历史、现状和今后的课题,而且参与研讨和撰稿的5位日本学者都是活跃于当今日本法学界的顶尖级学者,因此有很高的权威性,是民法研究领域非常珍贵的文献。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白手起家,能够继第一届大会而成功地召开此次大会,主要得益于山东大学和山东大学法学院的鼎力承办和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资助,以及中日民商法学者的积极参与。在此,谨代表研究会向承办和提供资助的各机构领导,向积极参与本会的各位学者,以及参加会务工作的各位教授和研究生表示衷心的感谢。此外,还要感谢法律出版社总编黄闽先生、社长助理蒋浩先生在学术出版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欣然接受这部刚刚出生的系列论文集的继续出版;同时我们更要感谢负责具体工作的各位编辑为论文集付出的辛勤劳动。另外,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毅同学承担了本卷的文字校对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另如《中日民商法研究》第一卷开卷语中所云: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和它编辑的系列论文集旨在为中日民商法学界、法律实务界之间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我们在为今天取得的进展而感到欣慰的同时也深感任重道远。衷心希望有志于这项事业的师长前辈,同仁学子能够参与到我们的研究会来,为这一事业的兴旺发达献计献策,以图共同进取。 -
民商法的理论与实践徐开墅这是中国著名民商法学家——徐开墅教授的手迹文稿讲义汇编。我国改革开放后,普遍缺乏能够适用民商法学研究生课程教材的情况下,徐老撰写的讲义为诸多研究生、教师和法学工作者提供了坚实而完整的民商法律理论基础,为曾经存在较多争议的民商事法律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既根植于传统有符合时代精神的解决思路。 -
美国侵权法(美)文森特·R.约翰逊(Vincent R. Johnson)著;赵秀文等译《美国侵权法》是法学院学生的教科书。当然,本书对其他人员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书试图用明晰的、叙述性的语言阐述侵权法的基本原则。通过对支配侵权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阐述以及对它们适用于具体案情的论述,《美国侵权法》为读者提供了掌握侵权法律制度的主要面貌的坚实基础。文森特·R·约翰逊毕业于美国NotreDame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J.D.):后来在Yale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LL.M.)。现为美国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市圣玛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他主要的研究领域是侵权法和律师职业道德,《美国侵权法》(英文全称为MasteringTorts)是他在此领域出版的第三本著作。此外,他还在美国Northwestern,Georgetown,Texas等大学的法学杂志上发表了多篇论文。约翰逊教授曾在纽约州最高法院、芝加哥的美国联邦第七上诉巡回法院、华盛顿特区最高法院从事实务工作。约翰逊教授是美国法学会的会员。他还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圣文森特学院的荣誉博士。他曾获奥地利因思布鲁克市文化艺术奖。作为富布赖特项目的高级访问学者,文森特·R·约翰逊教授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此后他曾五次访问中国,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著名大学法学院作过专题演讲。本书是美国法学院学生的教科书。当然,对其他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人员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书通过对两百多个简短生动的典型案例的介绍分析,用清晰易懂的叙述性语言阐述了美国侵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美国侵权法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读者提供了掌握侵权法律制度的主要面貌的坚实基础。本书对如何将这些案例及各案例的法院意见适用于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作出赔偿的庞大的法律机制作了阐述。使用其他案例教科书的同学们也会得益于本书,因为本书采取了美国传统的内容编排顺序并遵循了学习侵权法应当遵循的主流方法。本书中所讨论的许多案例被收集在美国其他案例教科书中,对这些案例的阐述旨在使读者能即刻掌握它们的要点。本书旨在对侵权法采用”辅导丛书”(horn-book)的形式为上述学习侵权法的方法提供辅助。 -
天下婚姻黄传会著婚姻法是社会转型的晴雨表。透过这个晴雨表,可以看到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变革以及民众思想观念的嬗变。或许,因为婚姻法与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千家万户的生存质量有关,每当婚姻家庭领域出现新的演变时,修订婚姻法往往成为民众最先发出的呼声。黄传会,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会理事,海军政治部创作定主任,原籍浙江省苍南县。著有长篇报告文学《希望工程纪实》、《中国山村》、《村中国贫困警示录》等。小证券交易集《婚约》、《本岛无故事》;电视专题片《希望工程10年》、《奇迹——共和国扶贫开发纪实》;电视剧《两个姑娘两个兵》。曾获“庄重文文学奖”、《当代》文学奖,“中国报告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等。本书将有丰富多样的题材和更有丰富多样的色彩,传奇事变和热点探访,伟大人物和平民生活,历史追问和现实思考,文字特色和图你魅力,厚重要份量和轻松的感觉,能够熔于一炉,相得益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