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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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及司法解释案例评析唐德华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合同法,也是一部调整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这一法律的出台,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了,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有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实践证明,合同法的施行对我国经济健康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市场经济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二是市场行为讲求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统一的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这两个特点。统一的合同法与原有的三个合同法相比,赋予市场主体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使市场主体享有高度的意思自治,这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中的民主、平等、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贯彻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义务相一致、有过错就有责任,统一的合同法对于当事人在缔约和履约过程中的责任作了更为具体、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为了强化诚实信用,弘扬商业信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统一的合同法对行为过错、合同欺诈等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为了保证交易平等,合同自由,统一合同法对格式合同,解除合同作了必要的限制。在合同法分则中,除了对一些传统的合同形式进行了更为明确、完善的规范之外,还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些新型合同形式如融资租赁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也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从而使得各种市场行为都有法可依。因此,无论从立法原则还是从立法体例、法律内容来看,这部合同法都堪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较为完善的法律。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如果一个社会的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不守合同,不讲信用,交易双方对于对方能否履行合同缺乏信心,这个社会就会产生信用危机。而一旦存在信用危机,则势必导致市场活动萎缩,成交量下降,交易安全没有保障,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正常生存、发展下去。因此,市场主体在市场行为中能否守合同、讲诚信,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败的关键。合同法的出台,为建立市场经济法律新秩序提供了客观的基础。深入贯彻执行合同法,使所有市场主体都能自觉履行合同,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市场经济活动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当前首要的任务仍然是需要大力宣传合同法,让全社会特别是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公民和法人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内容,树立信守合同的意识。要使每一位市场主体意识到,信守合同、严格履约,就能建立起市场经济的信用,最终受益的是自己;反之,一旦市场信用丧失,当事人之间缺乏最起码的信任,人人自危, 则最后受损害的也是全体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对合同负有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来说,尽忠职守,依法加大市场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合同违法行为也是当前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至于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裁决合同纠纷时,做到忠于法律和事实,实现公开公正,依法保护信守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违约者承担应有的责任,更是维护社会正义,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关键所在。只有通过强化上述工作,才能使合同法严格执行,使全社会相信信守合同的不吃亏,使合同意识深入人心。本书共分8章,分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等商品部分,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疑难、典型案例,以合同法总则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为依据,结合合同理论,联系司法实践,按“题记”、“本案中的主要法律问题”、“案性介绍与审理结果”、“案例评析”的体例依次展开,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对合同法总则的主要条文和重要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阐释与评析。 -
物权法陈华彬著本书阐述了我国物权法的基本法理,对我国物权法的具体制度进行详细描述,以物权的基本类型为划分标准对不同物权形式进行论述。 -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与审查张清奎主编本书扼要介绍了国内外最新化学发明专利保护的概况及政策;详尽阐述了化学领域各类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和实质审查的具体标准及做法,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说明;书中还深入论述了某些特殊的化学发明专利保护中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和预测。该书内容丰富、系统,结构严谨、清晰,注重实用性与指导性,可读性强。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人、申请人、专利代理人及相关领域专利工作者,是一本必备的基础读物,也是化学领域的专利审查人员工作中必备的参考书。 -
劳动教养专业基础知识王进义主编;司法部政治部,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编前2003年1月,人事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正式建立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省级统一考试录用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省级统一考试录用工作,增强考试录用专业科目考试的科学性、公正性、统一性,确保真实有效地测查考生的专业素质,根据有关规定,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法部政治部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专业考试大纲》。同时,为帮助考生学习、复习专业知识,司法部政治部、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组织编写了《劳动教养专业基础知识》一书,并经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审定,《专业考试大纲》和《劳动教养专业基础知识》是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录用劳教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统一命题的基本依据,也是考生学习、复习的参考资料。同时,本书也是劳动教养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的指定教材. -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王丽萍著本书包括:婚姻家庭法中的基本理论问题、结婚制度研究、夫妻人身关系制度研究、离婚制度研究、亲子制度研究、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新课题。 -
婚姻家庭继承法张贤钰主编;王歌雅[等]撰稿站在世纪之交的视角,婚姻家庭法学界开始了认真的回顾与反思。一批长期从事民法学和婚姻家庭法学教学和研究的资深专家、教授直接参与了新婚姻家庭法的试拟工作。在几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上,婚姻家庭法学界和有关部门的与会者一致认为,制定一部面向21世纪、内容全面、结构严谨、科学的婚姻家庭法不仅必要而且是可行的。他们还从当前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实际需要和新世纪婚姻家庭问题的预见性出发,对新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模式、体系结构和条款内容等都提出了建议,进行了反复论证,在学术研究领域为新世纪婚姻家庭法的诞生倾注了热情和心血,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贡献。作为民法大类中一个特殊法律部门的婚姻家庭法,其修改的基本思路是:改变立法模式,扩大调整范围,将婚姻法更名为婚姻家庭法,作为今后统一民法典中率先颁布的相对独立的一编;充实薄弱环节,完善各种法律制度,对于婚姻家庭领域里应当由法律加以调整的问题,都要有相应的规范加以明确。为此,必须修订、补充有关亲子制度、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和扶养制度的内容;加强对夫妻人身和财产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区际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同时,填补立法上的空白,增设亲属制度、生育制度、婚姻无效制度、亲权制度和监护制度等,并与有关法律相互衔接,配套成龙。上述建议、设想和展望,书中大都以“立法思考”的名义见诸相关的内容之中。遵循成人教育的教学规律和特点,本书注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阐述,注重联系实际和应用,注重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从而提高学生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一门课程,在广度和深度上肯定要比法律体系拥有更大的容量,并力求系统性和完整性。以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根据,以最新学术研究成果为依托,以试拟中的婚姻家庭法为导向,具有明显的前瞻性,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在继承法部分,内容上博采众长,分析全面、细致,对不同的学术观点分别加以概括介绍和客观评析,供读者进一步思考探索,也为全书增色不少。本教材主要供高等法律院系各类成人教育使用,在使用中应针对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安排教学计划时有所侧重,有所取舍。本教材每章开始为内容提示,最后列有思考题,供复习和出题参考。本书也可作为大学本科教学用书,对于从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研究和司法实际工作者来说,也不失为一本有价值的参考书。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办案手册唐德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居于突出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为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有规范已不能适应当前审判实践的迫切需要。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历时数年,在总结我国长期以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立法和判例学说的基础上,起草了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并于200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29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如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雇主责任、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之间的相互关系、定期金赔偿等等,并统一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和标准。该解释的出台,对于加强对人身权利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解决了长期以来审判实践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无统一规范,不利于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问题。同时,该司法解释对侵权损害赔偿领域里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为了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起草原意,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和法律实务界、理论界的有关同志,以该司法解释为主干,结合我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范,撰写这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实务丛书》。本套丛书不仅比较准确、详实地表述了司法解释的精神,而且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范的内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办案手册》是本丛书的一种,本书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主线,全面辑录了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共分总类、人身损害司法鉴定、职务侵权损害赔偿、产品侵权损害赔偿、高度危险作业侵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地面施工侵权损害赔偿、建筑侵权损害赔偿、动物侵权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赔偿等13个部分,每部分均有导读,便于理解和适用。 -
中国物权法原理孙宪忠著总序古人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口传面授心解,乃是教学的至高境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辅之以教科书,也是很有必要的。作为至圣先师,也是世界―匕第一位大教育家,孔子删述六经,垂宪万世,当初的直接动因,恐怕是聚徒讲学需要教材。近世以降,不论中外,编写教科书渐渐成了一种风气。这大概要归因于学问的分科华,专业化和技术化,归因十教育的社会化、规模化和商业化,也归因于教与学对文字栽体的过重依赖+编写教抖书,是――门学科里的学问臻干成熟、教学自成体系的显著标志,在某些时候,也是创建、恢复或移植学科体系的便捷方式。二十世纪初期及五十年代。八十年代,我国出现的几次教科书编写高潮,便是那个年代学科发展状况的一个写照。问题在于,凡事一旦成风,便难免泥沙俱下。在当代中国,法学教材的编写,经历了改革开放后法律学科恢复与发展时期的空前繁盛,现已步入低谷。尽管教科书的数量与时俱增,质量却不尽如人意、尤其是,知识陈旧、千人一面、转相抄袭的教科书大量出现,既有损干“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高洁,也有损于“著文而立说”、“文章千古事”一类的优良传统。某些高等院所拒绝把教科书视为学术成果,便是这种现象的一个反映。“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不少严肃认真的学者因之而却步,既不用教科书,也不写教科书,便不准理解了。法学研究所建所四十五年来,出书三千余册,其中仅有极少几册是专写给学生看的,也就是说,我们一直没有自己的系统教材。这既是憾事,也是幸事。说来也不奇怪。 -
民法物权实例问题分析苏永钦主编物权为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之权利,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法律之适用,常有学术见解、实务见解不一之现象,为期能于实际事例中了解法律理论一概念,从生活中的案例去学习,掌握法律的规范旨趣,训练分析问题的方法,启发多角度的思考。本书以实例的方式探讨物权法上的22个重要问题,例如承揽人法定抵押权之成立与登记、动产所有权的代理取得,共有物管理与处分、法定抵押权等,从问题的发现到重点分析,乃到于相关问题的提出,篇篇精彩。 -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与赔偿庄洪胜,刘志新,吴立涛主编本书内容包括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规的适用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效力,各类典型医疗事故案例评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