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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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问题前沿探索任红杰著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社会稳定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阐述。围绕着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稳定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本书首先系统地阐述了社会稳定的本质、特征、构成和价值,接着从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深入地探讨了经济发展、贫富差距、腐败、民主、法治、意识形态、全球化对社会稳定产生的不同效应,最后从可操作性角度对群体性事件问题与社会稳定预警系统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阐述。关于社会稳定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误区。本书试图通过严密的逻辑分析和实证分析澄清这些误区,使人们摆脱种种似是而非的观念和不合理的行为模式。< -
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实务本书编写组编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保证国家所设定的各项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具体规范。为使广大读者全面了解行政许可项目,系统掌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许可、登记等各项程序及条件,依法适时获得行政许可,特约请国内从事行政许可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编撰了《行政许可实务丛书》。该套丛书是目前我国第一套行政许可实务丛书。丛书针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全面、准确、权威的阐释,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是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公民必备的法律实务用书。 -
农业、林业、渔业、矿业资源行政许可实务本书编写组编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保证国家所设定的各项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具体规范。为使广大读者全面了解行政许可项目,系统掌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许可、登记等各项程序及条件,依法适时获得行政许可,特约请国内从事行政许可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编撰了《行政许可实务丛书》。该套丛书是目前我国第一套行政许可实务丛书。丛书针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全面、准确、权威的阐释,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是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公民必备的法律实务用书。< -
特种设备法规专辑张伟主编;方圆标志认证中心编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是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对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重点关注,广大从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安全工作的需要,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已蔚然成风。特别是2001年颁布实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即GB/T 28001—2001)中将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应用列为核心和主干要素,强调企业在制定安全/健康方针时应做出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在制定安全/健康目标时应首先考虑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时应以法律法规为行动准则,并要求定期监视和评审与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业绩。同时,在该规范的策划阶段中有一个专门用于控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要素,要求企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时必须“识别、获取、更新、传达”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近年来,开展或准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事业单位迅速增加,因此,全面了解、掌握、应用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项强烈要求。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认证的工作中对法律法规的实际需求,编者们在工作中收集整理了一套较为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汇集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丛书》,可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类从业人员、劳动者,负责安全、卫生管理的人员,认证机构和审核员、咨询人员。本专辑为“特种设备法规专辑”,共收入了25项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解读耿法著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其条文是十分严谨的,本套丛书有针对性地深入宣传市场经济新法,为广大民众释疑惑。虽然只是介绍性的解读,但必须符合立法原意,必须准确,这是第一们的要求,也是具备的最主要的特点。为此,本套丛书负责撰稿的作者主要是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党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专门从事法律起草和审议工作的同志,并请从事立法工作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专家审稿。应该说,权威性是丛书睥一重要特点。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从明年元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从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七个法律门类中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它的颁布,不仅填补了立法空白,更重要的是使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干部从事制度改革产生的了实质性的飞跃,相对于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这部新法,新意扑面,里程碑意义不言而喻。作者在国内国外公务员法的非常广阔的视野中介绍了我国公务员法产生的背景、意义,对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逐条进行了精解,明确各项规定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适用。<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胡锦光,刘飞宇主编;牛凯[等]撰稿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次又作了全面的修订。此次修订仍然坚持了本教材的原有特点,即适应高职高专学生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需要,力求在内容上做到准确、简明扼要,并适应高职高专法律类学生的培养目标及基本规格,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进行阐述和介绍。本教材与原有教材相比较,此次修订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变化:第一,在体例上更注重本课程的学习特点。其主要变化是在每一章的开始更新了“本章引例”,既作为学习本章重点内容的引导,又藉此起到调动学生学习本章内容的兴趣;在每一章的基本内容介绍过程中,加入若干个参考案例,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在每一章的最后,设置了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例分析题,并列出进行分析的基本思路。之所以在内容介绍中加入参考案例,是考虑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在现实生活中也发生了诸多的案例,通过学习和分析这些案例,学生在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时,就比较容易理解。第二,增加了新的学习内容。本书的第一版出版于2000年8月,此后国家制定与完善了一些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了新的司法解释。例如,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制定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务院于2003年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其中,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最大。因此,在本次修订过程中增加了有关的内容和篇幅。第三,吸收了新的研究成果。近年来,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进展非常迅速,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本书在修订过程中吸收了这些新的研究成果。本版教材的内容基本上是重新编写的。因此,在内容的表述上,比前一版教材更为准确、精练和全面。本书前言总序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度。在数千年传承不辍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尚法、重法的精神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古代虽然被看成是崇尚“礼治”的社会、“人治”的世界,如《礼记·礼运》所说:“圣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但从《汉经》到《唐律疏议》、《大清律例》等数十部成文法典的存在,充分说明了成文制定法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突出地位,只不过这些成文法所体现出的精神旨趣与现代法律文明有较大不同而已。时至20世纪初叶,随着西风东渐,中国社会开始由古代文化文明和传统社会体制向近现代文明过渡,建立健全的、符合现代理性精神的法律文化体系方成为现代社会的共识。正因为如此,近代以来在西方和东方各主要国家里,伴随着社会变革的潮起潮落,法律改革运动也一直呈方兴未艾之势。法律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一方面取决于社会的客观条件和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也取决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和法律教育的发展。而法制观念的普及、法治素质的培养则有赖于法学教育和法学人才的培养。中国古代社会素有法律研究和法学教育的传统。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商鞅、韩非好“刑名之学”。逮至秦汉,律学滥觞。秦朝“以吏为师”。中国传统律学的勃兴始自汉代。自一代硕儒董仲舒开“引经注律”之先河,律学遂成为一门显学。南齐崔祖思曰:“汉末治律有家,子孙并世其业,聚徒授课,至数百人。”(《南齐书·崔祖思传》)东汉以后,律学不限于律文的语义注释和儒经考据,领域拓展至法典名词术语和编纂体例。西晋张斐、杜预将中国古代律学发挥到私家注律之空前高度——“张律、杜律”为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魏晋以后,律家流派纷呈,至唐而集大成。《唐律疏议》之“疏议”为传统中国律学之完备结晶。自宋至元,律学渐至衰落,直至清末西方外来法律文化的传入。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肇始于一个世纪以前的清代末年。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开办的天津北洋大学堂,首开法科并招收学生。是谓“开一代风气之先”,为中国最早的近代法学教育结构。三年后,中国近代著名启蒙思想家、戊戌维新运动著名领袖、自号“饮冰室主人”的梁启超先生在湖南《湘报》发表宏文《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号召国人重视法学、发明法学、讲求法学。数年之后,清政府被迫变法修律、实施“新政”。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为首的一批有识之士,艰难地在固有体制中运作推行变法修律,同时不忘培植法治之基——引介法学译著、倡导法学研究、开展法学教育。20世纪初,中国最早设立的三所大学——北洋大学堂、京师大学堂、山西大学堂均开设法科或法律学科目,以期“端正方向、培养通才”。1906年,应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之奏请,清政府在京师正式设立专门的法律教育机构——京师法律学堂。次年,另一所专门法律教育机构——隶属清政府学部的京师法政学堂亦正式开科招生。自清末以降,在外族入侵、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寻求实现民族独立和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客观言之,政治社会变迁和长期社会动荡导致了法律建设的荒废、法律文化进步的中断。建国以来,民主法制建设在艰难中曲折前进。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中国社会开始从政治阵痛中苏醒,以理性的目光重新审视人治传统,转换思路进入法治轨道。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事业迎来了春天。回顾20年来的法律建设,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立并深入人心。中国法学界摆脱了“法律虚无主义”和苏联法学模式的消极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国家民族的共识。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确认“依法治国”的国家治理模式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从而为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稳固的思想基础和法律基石。其次,法学研究不断深入,法律科学渐成体系。老中青法学家组成一个前后相继、以帮带进的学术群体,基础法学、部门法学和国际法学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学术框架,边缘法学渐次成型。1997年,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原有专业目录,决定从1999年起法学类本科只设一个单一的法学专业,按一个专业招生,研究生专业目录新定为10个二级学科(含军事法学),从而使法学学科的布局更加科学和合理。同时,确定了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14门核心课程,加上其他必修和辅修课程,形成一个传统与更新并重、基本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教学体系。再次,法学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层次日趋全面,结构日臻合理。据初步统计,目前中国有300余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法律院系和法律专业,在校学生达6万余人。除本科生外,在国内一些重点大学和全国的知名法律院系,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已成为培养重点。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日益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成为高等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教育是社会经济发展和高新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教育对于调整教育结构、广开成才之路、促进义务教育的普及、提高教育整体效益、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增进教育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法律教育,除了建设一流的法学院之外,还需要实现多元化模式和拓展多角度的渠道。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当是培养“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宽、素质高的专门人才”。换言之,即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因此,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专业设置、办学模式和办学思想都应当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落实,对于我国目前法制观念的普及、群体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正在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均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鉴于高职高专法律教育与高等院校法律本科教育的差异,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教学科目的设置、教学体系的安排以及教学层次的选定均体现了培养目标的不同。但从目前看来,不少高职高专院校法律教育借用法律本科或中专教材,教材建设滞后于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发展需要。我们编写并出版这套适合高职高专教育的专门教材,期望能够既照顾到高职高专的教学层次,又能满足“高水准”、“高质量”的要求。本套教材约请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优秀学者参加,形成颇具实力的学术阵容。在编写这套教材时,我们吸收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密切关注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力争使教材基点立足于法学前沿。为了适应高职高专教学的实际需要,我们将教材定位于“应用性”层次,强调了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培养应用能力的特色。我们期冀,经过组织者、编写者和出版者的不断努力,高职高专法学系列教材能以“高质量、高水准、应用性强”的特色满足莘莘学子的求知渴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略尽绵薄之力。是为序。 -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联法规精选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关联法规精选”丛书是一套小型实用法规汇编,着眼于为普通百姓和法律院校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学习相关课程时便利地查找相关法律依据。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和教学关系密切的常用法律法规,以之为核心,将与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丛书特点如下:1、各分册的主体核心法规都附加条旨,且将条旨标明于目录之中,读者通过目录即可快速领会核心法规涉及的法律问题;2、关联法规都是在某一方面对主体核心法规的深入和细化规定;丛书对于所收录的关联法规,采取分类编排,其与主体核心法规的关系一目了然,便于读者查找;3、丛书采用双栏排版,既便于查阅,也增加了容量,让读者得到实惠;4、各分册有选择地附加了“导读”或者“其他重要法规目录”,为读者提供进一步的指引。我们衷心希望“关联法规精选”丛书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生活学习中的法律自助工具。< -
宪法与行政法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本社编《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推出以来,得到了广大学生读者的支持与厚爱,有许多热心读者来信来电,向我们提出改进的建议。其中不少读者表达了这样的希望:分别针对法学专业教育涉及的主要部门法学,编辑一套定价低廉、便于携带的“法律手册”分册。本套丛书,即是源于读者的上述需求。丛书共分七册:《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从书的主要特点在于:◆选编与各门课程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对全部法律条文给出条文主旨,对重点法条以“△”标示。◆编注式的体例,将“重点法条注释”、“司考真题自测”、“关联法条”等栏目融入法律文本之中,便于读者深入学习和理解法条的含义:◆增设“考研信息专栏”特别版块,提供热闹法学院校研究生考试的基本信息,以及各部门法学的最新研究动态;◆A6特殊开本,精致便携。希望本套从书对广大学生读者有所裨益。广大读者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提出。我们期待着读者的反馈。 -
交通行政执法实务胡继祥内容介绍:本书旨在根据行政法学原理,结合交通行政管理实际,研究、分析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方式方法和措施,重点是交通行政执法实务方面的内容。其主要内容为: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交通行政许可,交通行政监督检查的依据和内容,交通行政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方法,交通行政监督程序,交通行政强制措施,证据登记保存,交通行政处罚,查处案件文件的使用以及案例分析。本书为交通管理人员,特别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交通行政管理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读本,也可作为大专院校行政法学、交通管理类专业师生,社会公众和监督部门了解交通行政执法,判断交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参考资料。 -
工商行政许可实务本书编写组 编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保证国家所设定的各项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具体规范。为使广大读者全面了解行政许可项目,系统掌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许可、登记等各项程序及条件,依法适时获得行政许可,特约请国内从事行政许可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编撰了《行政许可实务丛书》。该套丛书是目前我国第一套行政许可实务丛书。丛书针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全面、准确、权威的阐释,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是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公民必备的法律实务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