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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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法规读本本丛书编委会编内容介绍:本书为“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制教育丛书”之一,由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家编写、编辑与审定。本书主要内容有四部分:1.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及论述;2.我国《宪法》及主要基本法关于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的规定;3.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法规;4.近年全国重大职业病伤亡事故典型案例选编。本书全面反映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主题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部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培训的要求,可作为各地政府、工会系列,有关行业、企业及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工具书,也可作为以上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的日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培训教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操作实务全书朱少平主编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是发展经济的桎梏。为了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新形势,由《政府采购法》的起草小组成员共同编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操作实务全书》一书。本书的出版对宣传和实施《政府采购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杜绝黑金、反腐介廉,贯彻“三个代表”的最好体现。本收是公务员、各级政府采购办公室、公证人员、律师、大中型企业领导及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业务培训图书。 -
中国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相关文件汇编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编本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中药行业“十五”规划等内容。 -
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张乐天主编人类进入了21世纪。在对新的世界进行展望的时候,我们的心情难以平静。作为一位普通的教育工作,我们深知21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是何等深切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发生着联系。本书力求将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基本理论融合起来进行分析与阐述,力求将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结合起来予以介绍。全书分为上下篇。上篇为理论篇,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概述、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与特征、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教育政策法规的评价与监督;下篇为实践篇,从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政策法规建设的历史沿革入手,分别对我国教育的基本政策法规进行了必要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分析。作为中国的教育工作者,加强对我国现行的重要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与了解是必要的。 -
廉政政策分析李成言等著《廉政政策分析》框架新颖独到,结构合理完整,概念清晰准确,逻辑推理环环相扣,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值得提倡,中国的廉政建设问题,是全国人民关注、焦虑的热点问题,而学术界关于廉政建设的研[分,还处于起步阶段。摆在读者面前的这《廉政政策分析》为有关研究领域注入新鲜的血液,开辟了另外一条并不平坦但却绝对引人入胜的道路。 -
交通环境保护法规标准选编交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编著本书选编了与交通行业关系比较密切、使用较多的法规和标准。主要内容有:人大发布的环境保护法律;国务院发布的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和交通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保护规章;有关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国际公约目录。 -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专辑《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系列专辑》编委会编本书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
行政法(德)汉斯·J.沃尔夫(Hans J. Wolff),奥托·巴霍夫(Otto Bachof),罗尔夫·施托贝尔(Rolf Stober)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1卷)》自1956年初版三卷本到现在,一直致力于从行政实践的各个方面揭示行政法的基础和原则,因此不仅适用于学习和研究,而且适用于行政、律师和司法的实践。现在汉语和葡萄牙语的翻译正在进行之中,这有助于行政法的比较研究。本书第一卷研究行政、行政法和行政学的基础,第二卷研究行政活动、行政程序、国家赔偿和公产,第三卷研究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监督法。第一卷经全面修订于1999年出版。这里要对助手表示深切的感谢,没有他们辛苦和不遗余力的工作,本书不可能按期出版。首先应当感谢我的秘书梅勒·罗斯德意彻(Merle Rossdeutscher)女士,她怀着极大的耐心打印手稿并且校对。学术合作者本纳德·迪特勒(Bernhard Kittler)先生承担了繁重费时的编辑工作,在可能的范围内参与了本书的全部过程,其中特别是缩写和现行法规的烦琐校对工作。学术合作者韦伯克·格尔丁(Wiebke Gerking)先生提供了巨大的支持,他的编辑工作及时而又出色,负责索引的修订、因特网地址的添加和编码的更改。在“电子数据处理和行政”方面应当感谢学术合作者斯泰芬·巴尔斯(Stefan Bals)先生,他还从“现代控制模式”角度提供了材料。学术合作者格里特·布劳泽-永(Gerrit Brauser—Jung)负责重新编排每章开头的文献,参与了部分缩写的校对。助教马丁·米勒(Martin Müller)博士提供了荷兰行政法的材料,审校了文献和第33节第2至4部分的内容。学生助手托比阿斯·爱恩斯特(Tobias Ernst)先生和茵佳·墨尔迪克(Inga Mohrdieck)女士在编写索引、因特网查询法规和法规校对方面提供了合作,特别是材料的复印工作。所有的学术合伙都参与了手稿的书写和打印校对,都为本书付出了劳动。刚萨勒兹-瓦拉斯·伊办奈茨(Gonzalez—Varas Ibanez)教授、德·梅勒雷斯·佩雷拉(de Meirelles Pereira)博士、汶·乌·雷(Won Woo Lee)博士和帕纳迪澳蒂斯·斯彼里阿克斯(Panagiotis Spiliakos)审校了第16章的文献。最后要感谢与我颇有隔阂的妻子以及贝克出版社的布克哈德·舒尔茨(Burkhard Schulz)先生。他热心和耐心地参与了本书的出版过程,提供了一切可能的帮助。出版社和作者衷心地期待和感谢读者的批评指正。罗尔夫·施托贝尔1999年3月于汉堡 -
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中的民主法制建设曾宪义著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之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民主的国家。这个民主的国家有下列的因素组成。第一,一套完善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这套制度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能够调动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社会组织、各阶层人民群众参政的积极性,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保证政府的廉洁高效,能够有力地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能够有力地维护公民的法定权利,维护国内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现行的民族关系,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二,公民有充分发展的民主权利。这种充分的民主权利不仅表现在法律规范上,更要落实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国家和社会尊重和保护人权。在基层,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公开选举,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第三,全社会必须有民主运行和发展的条件和环境。这就是说,社会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团体、社会的经济文化组织,公民个人必须具有现代的民主观念、民主意识,从而使民主成为习惯,成为日常生活中不言而喻的事情。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提出,当前民主建设的任务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民主制度。它包括: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的改革现行的政治体制,政府机构,科学合理的设置政府管理职能,管理机构,形成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逐步形成深人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能够有力地监督和制约国家行政机关、司法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和权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切实得到实施。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形成从上到下的监督体系,保证各级国家机关的权力切实在人民的监督之下运用,保证国家机关切实在运用人民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健全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二是加强法制建设。要加强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文明立法、文明执法、文明司法,真正做到把现代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三是维护安定团结。运用各种手段处理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满腔热情地解决群众中的矛盾和问题,关心群众的疾苦,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要搞好社会治安,保证我国的经济建设、民主建设在安定团结的气氛中进行。中国的民主建设有自己的独特道路和方式。这是因为,首先,中国是个发展中的国家,中国目前的中心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了顺利地进行经济建设,中国必须进行民主建设,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努力造成一个有民主又有集中,有自由又有纪律,既心情舒畅又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民主的发展是在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前提下进行的,也是为经济的发展服务的。在这个问题上,民主在中国建设的难度在哪里呢?简单地说,是中国不能为发展民主而发展民主,民主的发展必须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那么,在当前的条件下,什么样的民主发展或什么程度的民主能够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呢?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在经济文化上由落后向比较发达程度的转变是分阶段的,也是分地区的先后实现的,这就决定我国的民主发展不是中心任务,不能一刀切,不能齐头并进,而只能在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情况下推进民主向前发展,这个过程不可能是快速的,而只能是稳步前进,必须有领导分步骤进行。其次,我国是没有民主历史传统的国家。长期的封建主义社会是中央集权的专制社会。森严的等级制与“朕即天下”的皇权制度,既是封建专制政体的基本结构,又是培植新的皇权专制的土壤条件。社会普遍存在的是等级观念、特权观念、愚忠观念、清官观念、皇权观念等非民主性的观念。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思想家也鼓吹重民思想,统治阶级也实行过亲民政策,但那是建立在维护专制皇权的基础上的思想和政策。中国长期封建社会实行专制政治,政治制度的实质是皇权专制,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是礼治,即是说,皇权专制是通过礼治实现的。这个历史传统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这就是说,我们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民主权利、民主意识和民主观念的建设。因此,发展民主文化,消除历史的消极因素的影响,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改革过分集权的政治体制,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不可少的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已经迈出了很大的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和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写进了宪法,国家也采取发展民主文化的办法,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要在思想感情上真正把民主作为国家制度,作为公民的权利来建设,特别是要在领导干部中培植民主观念、民主意识仍然是相当长的时期才能达到的目标。…… -
行政与法律的一般原理甘文著本书共七章。第一章两种对立的理论模式,第二章行政法的平衡范畴和平衡理论,第三章法律与行政的平衡互动,第三四章中国行政法学理论的发展与评介。第五章利益衡量方法在司法审查中的运用,第六章司法公正与司法审查,第七章WTO对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影响。本书作者是参与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一员,为行政法平衡理论研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本书以两个对立的理论模式为切人点,对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作了系统的、历史的、比较的研究,对行政与法律的基本理论作了深人的阐释,对中国的行政法理论状态提出不少建设性批评观点,反映了一部分平衡理论研究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创见。本书作者作为一名法官,对基础理论的实践运用价值问题有较为深入的观察和分析,有独到的见解。因此,本书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机制,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