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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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释义卞耀武主编新草原法颁布施行后,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把贯彻落实草原法作为新时期草原保护建设的中心任务,依法保护建设草原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帮助大家进一步准确理解这部法律的精神,全面掌握这部法律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这部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农业部的同志共同编写了本书。本书全面系统阐述了新草原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不仅有助于广泛宣传普及草原法律知识,而且对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希望大家以此书的出版发行为契机,坚持依法治草,依法兴草,像重视粮食安全一样重视草原生态安全,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原,像建设林业生态一样建设草原生态,为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
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吴玉章主编本书是“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课题的一个研究成果。大约2年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夏勇教授与荷兰王国驻华大使贺飞列先生签订了合作研究“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的协议。从那之后,先是在法学研究所内,后又逐渐扩大到法学研究所外,志趣相同的学人就开始组织起来,在深入思考公民结社权利的同时,也在全国若干城市和乡村开始了广泛的社会调查活动。我们不仅思考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结社的存在和相关管理模式、目前的管理模式、国际相关经验和发展趋势等方面,我们还提出了自己针对目前我国结社自由现状的改革意见。通过对我国社会团体法律问题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借此而更深入地了解人权,而且呼吁尽早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局面。虽然,最初设立本课题的愿望,即直接促进我国社团法等法律的出台,看来还没有完全达到。但是,我们不仅起草了学者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组织促进法》,而且,还以自己的研究结论为未来的立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和参考模式。由于《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课题组诸位同仁的努力,《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一书终于出版了。作为编者,我还是有“临深履薄”的感觉。一方面,本书的任何缺陷,本人难辞其咎;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会如何评价它,我心里也实在没有把握。当然,对于结社现象而言,它的存在恐怕与本书的出版不会有什么必然联系,但是,结社现象的发展规律,它的法律环境如何完善,却与人们的认识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可以说,认识得越深刻,讲出的道理越明白,社会团体发展的环境就会越好。我们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够有效地改善我国结社自由的法律环境。另外,为了完成好在国内若干省市的城市和乡村的社会调查,课题组成员还设计和发放了问卷调查表。在调查和访谈中获得的大量数据,将在经过专业统计的分析后,适时向学界和社会公布。在结束研究课题的时候,我们首先感谢法学研究所的夏勇所长,感谢荷兰王国驻华大使贺飞列先生(Dr.PhilipdeHeer)。他们的创意,他们的关注和亲自光临国际研讨会,以及他们对于延长合作项目的大力支持,对于课题顺利发展都是特别重要的。同时,我们也感谢荷兰王国驻华使馆的商务参赞保尔先生,感谢使馆的会计施奈德先生,特别感谢荷兰使馆的一等秘书皮尔尼女士(Mrs.ChristinePirenne),她的及时帮助对于研究课题的顺利展开非常重要。还有荷兰驻华大使馆后来的一等秘书伯格先生、使馆的翻译田宏小姐,也为中荷双方的沟通做出了贡献。本书的完成也得到了荷兰乌特勒支大学人权研究所李玉文博士的支持,她在提供重要观念、国外研究文献和组织外国专家来北京出席国际会议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我们也感谢那些经李玉文博士联系,并来北京出席“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的外国专家们。他们是荷兰海牙上诉法院的斯迪勒法官(Mr.A.L.G.A.Stille)、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教授普奥(Prof.TymenJ.vanderPloeg)、荷兰社会与文化计划办公室的教授戴克(Prof.PaulDekker)、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教授费里斯(Prof.RichardFries)、全法基金会主席沙宏先生(Mr.FrancisCharhon)和德国马塞纳塔研究所主任斯塔舒维茨先生(Mr.RupertGrafStrachwitz)。同时,我们也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陈金罗老司长,以及我们访问和深入交谈过的各位民政部门的领导,他们对于我们完成研究课题和完成调查方面都提供了重要的帮助。感谢国务院法制办的朱卫国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的江谟辉处长,感谢北京市人大的负责同志,他们派出工作人员参加了课题组召开的座谈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副院长王名教授和他领导的研究小组、北京大学的袁瑞军教授和诸位研究人员,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灿发教授、王建芹老师都以不同方式参与了本课题的工作。我们借此机会向他们表示感谢!国内一些社会团体,例如中国民间组织促进会的黄浩明副会长、NPO信息中心的商玉生主任、“自然之友”杨东平先生、张继莲女士、北京“慧灵”的孟维娜女士、工合国际的柯马凯先生、郭丽娜女士、乐施会的王云仙女士、天津挽救“自闭症”儿童协会、四JII若尔盖地区“治水志愿者协会”的饶永先生、吉林通榆“沙地治理区”的万平先生、北京顺义“大芦荡义务管理处”的张伟先生等,都曾经程度不同地参与过我们的研究和调查,他们的参与对我们完成课题帮助很大。法学研究所的老所长王家福教授、刘海年教授大力支持这一研究课题。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教授、副所长陈泽宪教授都以不同的方式帮助我们顺利完成本课题的研究。我们也非常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外事局的李薇副局长和陈黎副处长。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副处长蒋小红博士作为项目的外事负责人,对于中荷双方的沟通和合作贡献巨大。本书的英文部分由法学研究所的副译审毕小青先生负责,相信他的翻译会帮助英语读者更好地了解本书所讨论的内容。在法学研究所内,2年来先后参加本课题研究的人员多达10多位,他们的诚实、独立思考和勤奋应该得到高度评价。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冯军教授的大力帮助。另外,本书的出版得到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宋月华主任等的帮助,我们也表示深深的谢意。< -
药事法学张新平,陈连剑主编本书以法学理论为基础,系统地介绍了我国药品监督与管理中专门的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药品生产、药品流通、药品使用各个环节,特殊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的管理,以及药品注册、药品进口、药品分类、药品价格和广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执业药师的管理等法规体系,并对相应的法规体系进行阐述,分析法律法规体系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每章内容后都附有案例讨论和分析,便于理解和正确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本书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本书是继《药物政策学》之后的又一著作,也是药品监督与管理专业系列教材。本书的为中、高等医药院校的学生、教师、研究人员,各级医药行政管理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机构的研究和管理人员。 -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管理谷志杰,苗泽青主编《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68号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69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70号令《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7l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基本构成了我国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体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管理》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配套法规为依据,从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了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的措施。旨在使交通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管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可供广大科研、工程技术人员、交通管理人员、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著内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配合此法的学习和贯彻,本书附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同时颁布的4个部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另附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节录,以及有关部、委、局对我国汽车报废政策的现行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试行)》也可供相关人员了解。本书可供公安交管人员、机动车驾管人员、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及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人员学习。 -
行政补偿制度研究王太高著《行政补偿制度研究》运用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的方法,从范畴入手,对行政补偿的基本理论问题和我国行政补偿的制度建设作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第一章对行政补偿的内涵、外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突出了行政补偿的行政行为性质;第二章从法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等三个角度,对行政补偿制度赖以建立的法律基础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与分析;第三章以征收补偿为切入点,对西方主要国家和部分地区行政补偿的构成、原则、要素、程序及救济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揭示了当今行政补偿制度的发展趋势;第四章在回顾概括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发展历程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以此为依据对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建设性的探讨,并就建立统一的行政补偿制度提出自己的构想。 -
行政处罚制度研究肖金明著作者曾出版《行政处罚专论》一书,对行政处罚法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解读,并理论联系实际,对行政处罚实践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行政处罚制度研究》一书以《行政处罚专论》为基础,以近十年来行政处罚法治化实践为基本素材,以“理念一原则一制度”为分析模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方法,并着重于现实逻辑,更为全面地赋予了行政处罚法治化以更为广泛而深刻的意义。在回顾行政处罚法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反思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在讲述行政处罚法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描述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完善和发展的空间与可能。 -
行政法案例孙萍,赵凯,孟繁元著《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行政法案例》是为MPA(公共管理硕士)教育而组织编写的系列教材之一——《行政法学》的辅助教材。本书编写力求紧密结合《行政法学》中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具体案例加深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增强学生及其他读者的法律实务水平。同时,力求通过案例指出法律问题,引导学生参与教学,丰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本书编排体例体现两个主要特色:一是案例与法律问题辨析分两部分,分开排列,以便为读者提供一个思考和分析的空间。二是附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条文,以便引导读者确立法律条文意识。本书着力反映我国最新的成熟理论和司法实践。精选有代表性。有一定深度的案例,以剖析某一个案例为契机,增强读者对行政法相关问题的思考兴趣,提高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使读者阅后不仅能对行政法学的各项基本内容有全面的了解,更能融会贯通,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
中国行政法学精萃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本书精选2003年度全国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优秀行政法学论文,内容涵盖了总论、行政公开、行政规范和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等几个方面。 -
矿产品原料及其试验方法标准汇编本社第二编辑室等编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它对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钢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大促进了钢铁工业标准化工作。而钢铁工业标准化的前进又进一步推动了钢铁工业的发展,两者互为因果。相互促进。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加强钢铁工业标准化工作,提高钢铁产品质量,并满足广大钢铁企业和其他行业对钢铁标准的迫切要求,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标准化研究所和中国标准出版社在1997年出版的冶金工业标准系列汇编的基础上。重新组织编辑了一套冶金工业系列标准汇编。 这套冶金工业标准汇编汇集了由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将陆续出版发行。 本书汇集了由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矿产品原料分析与试验方法标准全集》为《矿产品、原料及其试验方法标准汇编》(第2版)的再版。除保留第2版仍有效的标准外,还增收了2002年3月至2006年6月底以前由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118项,其中国家标准76项,行业标准42项,新增和修订的标准70项。为了方便读者了解现行标准与被代替标准情况,书后附有现行标准与被代替标准对照表。材料丰富,实用性强,并注意将国内外生产科研中的一些*研究成果充实到书中,集中反映了我国矿产品原料分析与试验检测标准科学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是一部矿产品原料分析与试验检测专业的工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