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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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可诉性、原告资格与司法审查孔祥俊著本书全面论述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行为及其可诉性、原告资格序论、公益诉讼与原告资格等。 -
行政补偿制度研究高景芳,赵宗更著作者综合运用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从分析行政补偿的概念出发,对行政补偿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释;在借鉴境外有关国家或地区行政补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描绘了中国行政补偿制度基本体系框架;最后,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行政补偿制度为立足点,深入研究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改革与完善的基本设想。< -
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汇编法制·综合中国工商出版社编本书共分三部分,内容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及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道路交通事故与黑点分析张殿业编著本书从交通行为、交通安全协同、交通冲突、交通安全突变理论与技术角度出发,研究交通事故规律、黑点规律及形成机理,从道路交通安全规划、设计、管理、运营与维护等方面重新定义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三间(时空及人群)分布,从而研究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的鉴别方法、处理技术以及构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系统,并通过实例论述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的排查与处理。 本书可作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管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南,也可作为交通安全技术及工程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的参考用书以及交通安全工程、交通运输、交通规划等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参考书。 -
中国卫生法学吴崇其主编法学理论的发展、社会实践的需求,卫生法学同样倍受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围绕维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引发出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卫生法学予以调整,大量的矛盾和纠纷需要相关法律给予规范。广大公民虽然都已拿起了保护自身生命健康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但如何正确使用“武器”避免走火伤害了自己,还需要不断学习;广大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还比较滞后,对自身工作的权利、义务、作业规则,常从医学自然科学的特点思考,缺乏对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作为、不作为导致法律后果去认识。因此,学习卫生法依然任重而道远。《中国卫生法学》为大家提供了一部可供学习的教材,它不仅适合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教学使用,更适合卫生行政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为岗前、岗中继续教育使用,更适合广大百姓了解、熟悉国家卫生法制建设,增长才干,维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 -
学生伤害事故索赔指南陈真编著也许不慎,您无奈地成为了一名事故的当事人。这时如果万幸,您可能只是受了点小小损失,正好您又上了保险,那么您还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只要不是保险免赔事项);可是如果您没有上保险,不幸还受了伤、住了院,甚至您的亲人因此而不幸伤残或者身故,那么,您应该如何找到赔偿人,如何确定哪些项目可以索赔、索赔多少,金额如何计算,如何收集证据,如何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请求赔偿呢?当不得不因此而陷入一场官司里时,您又应该怎样最大限度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或者您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在面临纠纷当事人的请求,需要您去秉法处理判定时,您又如何公平判定谁之过呢?本书正是为解决以上问题专门撰写,同时本书的编写作者大多都是著名法学院校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有的则更是从事多年司法实务工作的法官或律师,他们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和实务经验。相信该书可以在索赔的操作指南和有效索赔路径方面能为您提供一个好的参考。为了便于读者的查阅方便,该书在结构和体例上特作了一定的设计。与其他纠纷类图书相比,不同之处在于:1.本书的章节是按照索赔过程的前后顺序来编排的;①事故的概述,使您对事故有了一定的法律认识——②发生事故后,何种情况下可以索赔(事故的认定)——③伤残的鉴定(这是索赔的重要依据)——④如何确定赔偿主体(谁来负责)—⑤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索赔时,您胸中有数)——⑥证据的收集(各种相关证据的收集可以使您在索赔时胜算更大)——-⑦什么样的救济途径可以选择(事故解决途径)——⑧索赔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疑难问题,如何解决——⑨最后附上相关的索赔法律依据和索赔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法律文书范本;2.我们把索赔中涉及程序的内容,以【流程图】的形式直观得表现出来,这是为了让您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整个过程有个大概的了解;3.书中表述力求通俗,同时尽可能地列出生动【案例】说明问题,并在一些案例后面对较为重要的问题给予专业【律师点评】,对索赔中的核心内容的疑点难点给以【专家解释】,以便使您更加准确理解一些艰涩的法律问题。4.我们还对一些有价值而又容易忽略的问题给予专业【律师提醒】,并特意做了灰色方框的标志。< -
行政法学总论彭贵才主编;马丽华等撰稿本书是自考行政法专业本科段的指定教材。全书分为四编:第一编,绪论;第二编,行政法主体;第三编,行政行为;第四编,行政法制监督。全书语言简洁、资料丰富、由浅入深,对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原理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本书附有大纲和考试题型,可帮助考生把握学习要点。 -
行政法制的基本类型江必新著《行政法制的基本类型》从公共行政与法的关系的视角,通过对行政法的类型分析,描述了各种类型的行政法的基本特征,阐述了行政法的逻辑发展史,揭示了行政法的一般发展轨迹,并提出了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思路。笔者认为,宜将行政法定义为调整公共行政关系的法;行政法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已经产生;行政法大体可分为“以法行政”、“依法行政”、“法治行政”三种类型;各种不同的类型在关系理性、目的理性、结构理性、工具理性、自足理性五个方面具有各自的特点;这些特点从总体上说是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形态、政体结构、知识体系的不同所决定的;不同类型的行政法均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国目前尚处在“以法行政”类型向“依法行政”类型转轨过程中,应当创造条件逐步向“法治类型”过渡。 -
立宪的技艺秋风著《立宪的技艺》作者具有独特的知识谱系,以哈耶克思想为中心,上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旁及苏格兰启蒙运动和普通法传统,并致力于发掘中国古典的自由主义思想与制度资源,试图融合中西思想和制度,探究一个具有广泛解释力的宪政主义体系。《立宪的技艺》收录了作者近年所写有关法律、宪政研究的论文。第一部分以普通法和共和时期的罗马法为原型,提出了自发地发现法律的程序的概念,并由此论证了一个基于统治权与法律权二分的政体分析框架,同时也提出了在当代语境下,以何种法律程序发现中国人的法律的问题。第二部分以法国大革命和欧盟立宪为前鉴,指出立宪是一项单纯的政治事业,而非整全的社会、文化事业,因而,试图将民众扳依某种特定的宗教信仰作为建立自由宪政的基础,必将导致立宪的失败。第三部分则尝试以自由宪政的基本概念框架,对中国古典的若干观念和制度进行重新解读。三个部分论述中不乏创见,对于中国语境下宪政科学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
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编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了重要修改,立即引起了行政法学界的极大关注。在研究2004年行政法学研究会的年会主题时,一般认为,这次年会应将根本大法的修改和行政法的发展联系起来,把新入宪的内容对行政法理论与实践提出的要求作为会议讨论的主题。据此,2004年行政法年会以“修宪以后的中国行政法”为题,确定三项子题目。第一是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新修改的《宪法》第20条、第22条两处提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实际上,在我国诸多法律中都涉及“公共利益”的规定,但我们却缺乏对“公共利益”这一概念的研究。法学界都同意“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虽然如此,我们仍希望通过讨论,能划出一个可以接受的大致轮廓。第二第三是关于补偿和赔偿的问题,与上述公共利益的概念相联系,新修的《宪法》第20条和第22条都规定了在对土地和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征用时,要给予补偿和赔偿。我国单行法中已有很多关于补偿的规定,但在宪法中还是第一次提出,学术界对补偿问题的研究也远嫌不足。赔偿问题,我国已经制定了国家赔偿法,但实践证明对国家赔偿法按照新宪法的精神迫切需要修改。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补偿和赔偿制度,事关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和整个社会的和谐规定,我们的理论研究已远远滞后于实践需要。2004年年会正是一次期待已久的、高水平的全国行政法学工作者的集会,与代代表提交了60余篇具有前瞻性和理论性的学术论文,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机构、行政机关和法院等110余名行政法学工作者围绕上述三个主题进行了热烈、深入而广泛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