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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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助行为研究唐震 著行政协助在实现不同行政主体职能互补,提高行政效能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具有广泛运用空间,需要加强理论研究。《行政协助行为研究》就行为论或制度论、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单向协助抑或双向协助、隶属关系的有无、私主体可否作为行为主体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重新界定了行政协助行为的概念。同时,通过与行政协调、行政协作、行政委托、社会协助等相近概念的比较,进一步把握了行政协助行为的本质要件。《行政协助行为研究》还通过实定法考察的方式,梳理了行政协助请求主体与被请求主体的性质、相互关系、适用情形及实施要求,进而对行政协助行为的目的要素、主体要素、对象要素、权限要件、适用情形、不予适用情形、法律效果等基本要素进行了解析。《行政协助行为研究》最后明确了行政协助行为的规制程序,包括请求的提出、申请的审查、决定的作出、行为的实施、费用的承担、纠纷的救济六方面内容。特别在救济方面,提出分类解决:一是发生于请求主体与被请求主体之间,原则上通过行政内部管理体制解决,但如果内部行政行为效力外化,则允许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二是发生于被请求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则区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畴;事实行为有损害后果的允许当事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
电子化行政立法研究曾娜 著《电子化行政立法研究》内容简介:行政立法是当代无可避免的现实,作为实施法律以及落实社会、经济、环境、公众健康和安全等政策*常用的方式,被誉为“现代政府*伟大的一项发明”。作为结果,任何改进行政立法过程的建议,都值得行政官员和政策研究者认真的关注,电子化行政立法就是其中之一。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信息技术上的突破,以及随之而来的互联网和电子政务的兴起,已形成一种普遍的共识,即信息技术能够应用在行政立法中,以促进参与机制更广泛的使用,并*终产生更好的决策。电子化行政立法这个术语涵盖了信息技术在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广泛运用,其发展过程开始于1990年代早期,美国在此领域居领先地位。从电子化行政立法的实践看,至少涉及到两种技术选择:一是便利公众经由互联网接近行政立法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评论,主要是将传统的纸面立法过程数字化;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互动性潜力,未来不仅对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目标:形式性、效率和参与,造成极大的冲击,甚至在一些重要方面改变立法中的权力格局,实现行政立法的“电子革命”。到目前为止,电子化行政立法的发展重心很大程度上表现在立法信息的网上公开以及在线提交评论,局限于立法过程的计算机化,注重技术手段而未尝试重塑立法过程。总体上看,电子化行政立法虽在改善公众参与以及提高政府透明性和立法质量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相比在该领域作出的巨大投入,并未产生一个成比例的积极影响。而且,随着电子化行政立法的深入应用,相关的问题也不断涌现,首当其冲的是法律上的争议,公众参与导致行政立法过程普遍政治化,远离行政专业判断。此外,不平等接近、隐私、技术选择及过度参与等现实问题也限制着行政机关对信息技术的利用。这些均反映了在一个多元社会中,对于能否以一种真正的民主方式进行治理的怀疑主义。针对电子化行政立法的未来效果,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信息技术在促进公众参与上不可能产生重大的利益;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信息技术可以通过拓宽公众在治理中的合作能力而加强民主。就目前的实践看,电子化行政立法并未实质上改变行政立法过程,仅仅是使公众更容易获得立法信息。不过,考虑到行政法的功能已从否定性转向肯定性,即从阻止不合法的或专断的行政权力的行使转变到合理回应受行政决定影响的社会、经济利益,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的扩大是一个长期的趋势。行政机关不仅需要向公众收集信息,更应反映这些信息的采纳结果。为应对行政立法中不断攀升的信息强度,不能轻易贬低电子化行政立法的价值,尤其是考虑到信息技术的互动性潜力尚未在立法中得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样的电子化行政立法才能被视为是成功的?据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基于提高民主正当性、改善政策决定、降低行政成本及增加规制服从等四项指标,分别判断电子化行政立法相比传统的纸面立法,是否取得实质性的改进。为了确保在电子化行政立法领域日益增加的投入能带来有效的和有意义的革新,信息技术需要与行政规制过程的制度设计相结合。一方面,技术手段的设计和贯彻应考虑行政立法中的法律、政治和管理问题;另一方面,为更全面地利用技术,现行的规制结构和行政立法程序构造也可能需要重新配置。成功的电子化行政立法需要将技术的和制度的分析相结合,将行政需要和法律限制明确考虑进网上立法平台的设计中,其潜力的*大化将依赖于在信息技术和规制制度之间创造一个良好的适应关系。 -
测绘法学习笔记《测绘法学习笔记》编辑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本书主要内容:(1)收录2017、2018年日历,便于使用者进行日程管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版以及地图管理、基础测绘、测绘成果管理、测量标志保护四项条例及六个部门规章内容在笔记本中集中或分散放置于笔记中,便于翻阅学习;(3)新旧测绘法对照穿插于笔记本左手页;(4)右手页主要是空白处,可以记录笔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本书编写组 著本书主要特点是新旧法条对照表,该部分将新旧法条之间的未修改内容、修改内容以及新增加的法条通过列表的形式加以对照说明。本书便于读者以直观的方式在已经掌握的原法内容基础上,了解改变化,从而快速掌握该法的新体系和新内容。 -
权力的规则 建顺微思录杨建顺 著《权力的规则-建顺微思录(一)》包括作者自2013年1月以来发表在《检察日报》的建顺微思专栏的数十篇文章和其他报刊杂志的数篇文章,如《处长现象的治理之道》《小产权房不是也不应是法律保护的权益》《别让评价机制成为大学教师学术自由的羁绊》《从香港奶粉限购看政府的责任》《广场舞者的权利和自由的边界》《坚持信赖保护原则,善待临时工》等。以行政法的视角,评论社会热点问题,为行政法学习者提供灵感和思路,也帮助读者更好地从日常生活中了解法律,从而更好地遵守法律。 -
行政法对民事侵权责任之规范效应研究贾媛媛 著《行政法对民事侵权责任之规范效应研究》是对“行政法规范效应”的开创性研究,也是跨部门法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的一个创新尝试。作者选择从私法视域透视行政法的多维功能与实效,关注其与私法交融的关联和龃龉,有效地拓宽了现代行政法的学术研究视野。作者首次提出了“行政法规范效应”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借助行政规范效应模型的建构和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工具,转向对行政立法后的中观评估、行政立法模式的理论重塑及边际界定,并zui终着眼于现代行政立法体系的宏观建构。本书的知识增量不在于提出对适用行政规范的新解释,而是致力于在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交融关系中探求行政立法体系的双重建构,对于推动实然状态中的行政立法微观分析、动态观察和立法后评估,进而提高行政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协调行政法与民事法律的对应关系,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行政程序法典汇编关保英暂缺简介... -
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铁路走出去相关法律及对策研究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行政法姜明安 著《行政法》是姜明安教授独著的行政法学教材。其第一版于1985年出版,后经三次修订和改版,特别是zui后一次的改版,对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和完善,集中体现了作者三十多年来在行政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成果。作者深入系统地讲解了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并介绍了行政法学界新的理论前沿。本书编排适当,论述细致,既体现了行政法学界的通说,也反映了作者本人的理论观点,作者对行政法领域的很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很具有启发和参考价值,适合法学本科以及研究生学习之用。 -
行政法学研讨教学论纲肖北庚 主编暂缺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