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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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依据研究刘行 著行政诉讼制度的生命和活动空间系于行政审判依据。人民法院以什么样的法律规范作分行政审判审查被诉行政行力合法性并作出裁判的依据,不仅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和对行政权办的规制力度.更是事关西家法制统一和宪政体制的重大问题。对于行政审判依据速一重大问题.现行《行政拆讼法>的规定仅有两条。而且规定得非常笼统和原则,很难应封日益复杂的行政审判实践的需要。《行政审判依据研究》立足于作者从事十余年行政审判工作的直接感受,在阐述行政审判依据曲理论基础和实践背景的基础上,着重围绕审判实践中行政审判依据的发现、识别、选择、授引以及错误救济等若干理论性和司法操作性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具有很强的问题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 -
依法行政的先河中国法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编华北人民政府,是新中国诞生前夕产生的新型人民民主政权。在施政的十三个月里,先后颁行了二百多项法令、法规,涉及内容涵盖了政权建设、支援前线、生产建设、财政金融等各个方面,为新中国中央政府制定法律、法令作了充分的准备;为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机构打下了组织基础。史称,华北人民政府是新中国的雏型。 她的政绩是巨大的,行政工作是科学有序的,法治建设的经验是十分丰富的,历史意义是深远的。今仍有借鉴意义。 为纪念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六十周年,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发起举办了“纪念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六十周年座谈会”。《依法行政的先河》收集了座谈会领导同志和部分老同志的发言、专家学的学术论文。 书名《依法行政的先河—华北人民政府法令研究》由任建新同志题写。 -
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实务指南康青春 主编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精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精编:行政》收录了截至2011年9月1日行政领域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共54件,同时收录指导性案例共13件,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或《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精编:行政》含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十类,以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法律规范十一类,按照各类别的特点精心梳理,科学编排,兼顾法律体系与司法实践的需要,力图做到简明易用,一目了然。作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我社具有法规编纂的专业经验,并在实用法律工具书的编纂方面位居同类专业出版机构的前列。本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中所精选的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选编的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审理各类典型案件的裁判范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实用价值。 -
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所收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废止或者失效的条款均在文本中注明,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请示答复。其中,请示答复对于法律的实际运用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套丛书各分册对此都予以精心收录。除了总目录分目录和页眉等查找方式外,《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还根据文件的首字母拼音顺序制作了拼音索引,方便读者查找文件。同时,考虑到司法解释文件繁多,读者往往难以确定其效力,特针对各分册制作已明确废止的司法解释文件附录。 -
行政强制法教程袁曙宏 主编《行政强制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袁曙宏编写的这本《行政强制法教程》,对《行政强制法》进行阐释和说明,对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总结和分析,有助于行政执法机关准确理解和把握《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实质,正确执行《行政强制法》。 -
司法行政概论付少军 等编《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十二五”规划教材(1):司法行政概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司法警官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在认真总结我国司法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继承性、前沿性和应用性,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国外的相关理论和经验,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地反映我国司法实践的全貌。 -
重庆行政审判20年林蜀鲁 编《重庆行政审判20年》收编了重庆行政审判的回顾、探索、实践,真实反映了重庆行政审判20多年来的历程,也是我国行政诉讼发展的一个缩影,可供仍在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和专家学者借鉴与参考。 -
行政契约苏林琴 著高等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及双方的法律关系不仅是教育学、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现实问题。《行政契约:中国高校与学生新型法律关系研究》的主旨在于分析高等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确定高等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探讨规范学校权力、保障学生合法权利的路径。学生是高等学校的主体,没有学生高等学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是本研究很重要的一个逻辑思路。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在行政法和民法上的法律地位。“事业单位法人”仅是对高等学校在民法上法律地位的界定,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虽然可以解释高等学校的权力性质,却不能解释法律为何授权、对谁授权、何时授权等问题。苏林琴编著的《行政契约——中国高校与学生新型法律关系研究》以作为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高等学校为出发点,在分析高等学校是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履行公共职能、行使公共权力的基础上,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界定为公务法人。公务法人体现了纵向上的“公务”与横向上的“法人”两种关系,是对高等学校一种比较恰当的法律定位。高等学校作为公务法人,在履行公共权力,提供教育服务的过程中与学生发生的法律关系既包括行政法律关系,也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但主要表现为行政法律关系。高等学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围绕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基于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这种法律关系具体分为入学法律关系和在学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和学生的入学法律关系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而在学法律关系则是以行政法律关系为主的复合型法律关系。《行政契约:中国高校与学生新型法律关系研究》主要分析了高等学校和学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变迁、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的局限性以及高等学校与学生的部分行政法律关系逐渐由特别权力关系转变为具有双方合意的行政契约关系。行政契约作为调节高等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一种方式,其引入高等学校主要在于宪法、教育法和民法的法理依据。平衡论是高等学校与学生行政契约关系的核心理论。同意理论、授权理论和契约理论也是这种关系得以成立的理论基础。行政契约关系的确立主要在于保障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促使高等学校管理的法治化。但是,完全打破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建构一种新的理论来解释高等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有较大的难度,也不可能将高等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都解释为行政契约关系,只能将其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者说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入行政契约相关的精神和原则。《行政契约——中国高校与学生新型法律关系研究》试图分析行政契约关系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宿舍管理领域的存在限度和可行性。高等学校和学生在行政契约关系视野下需要重新配置各自的权利。行政契约关系的落实主要通过保障学生的程序性权利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权力来实现。参与权、知情权和申诉权是行政契约关系中契约性的主要表现。行政契约的行政性强调高等学校的行政优益权。高等学校与学生契约关系的保障需要对这种权力进行限制,同时还需对这种权力给学生造成的损害进行行政赔偿。总之,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利用者的关系,两者主要形成的是以实施教育和接受教育为目的的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着向行政契约转变的可能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学习读本于沛霖 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学习读本》有七章七十一条,分别是总则、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责任和附则。这部法律将立法宗旨确定为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兼顾了行政权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该法所说的行政强制,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部分的合称。确立了行政强制必须遵循法定原则、适当原则、教育和强制相结合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原则,以及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