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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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继敏,韩弘力 编《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系列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版)》自2002年出版以来,受到全国法学专业师生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荣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本系列教材经过两次修订,质量日趋精良,目前已经销售50万册,被全国近百所高校作为教材使用,在我国法学教育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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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4刘德权 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4:行政、国家赔偿卷》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精神、答复、通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判、公报案例中的裁判要旨和审判业务庭的业务意见中梳理出若干个司法观点问题,并以附录形式选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权威著述和专家法官的主流观点、信箱答复等。上述司法观点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的司法态度和立场,也反映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庭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倾向性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4:行政、国家赔偿卷》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解读集成》(四卷本即出)系姊妹篇。后者是对最高人民法院现行有效司法解释全面而出系统的高端解读。两书相互配套,相得益彰,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主流司法观点之大成,共同构成一套完整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判依据”系列,是法官与律师等法律人最权威和实用的法律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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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江必新 编《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2011年第7辑)(总第79辑)》收录了解读《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由司法解释起草人从强化多渠道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强化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防范恶意诉讼,完善对被执行人债权的执行和保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法官释案栏目收录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非法转包建筑工程行为缺乏法律依据》,阐释了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范围,复议机关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的问题。从关于《合同法》中工商部门对利用合同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的职权理解问题、关于《建筑法》等对利用合同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监督处理权限规定问题、关于《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的理解问题、关于“三定方案“中的职权规定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法理分析,并对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部门不查处的情况下是否享有相应职权,以及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分立问题作了详细的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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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的行政执行机构研究谭波 著《法治视野下的行政执行机构研究:以交通运输业为主线》这本专著从改革与法治的角度对行政执行机构进行研究,即是对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份探索和贡献。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的提法最早源于2002年党的“十六大”,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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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杨临宏,黄晓群,杨得志 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对当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及我国现行通用的相关法律制度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在编写过程中,特别注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注重与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对接,对读者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正确理解立法精神,解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遇到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应对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具有较大的帮助。《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适合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MPA专业的学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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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学李艳君 编《民族法学》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基础,系统介绍了有关民族法的概念、基本原则、民族立法、变通法律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散居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保障法律制度、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法律制度等内容。作为一部为满足云南民族地区高校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民族法学》还特别介绍了云南的民族法制概况。在综述中华民族的民族法史、少数民族的传统法文化和国外民族法概况的同时,还吸收了学者们有关民族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以期读者在系统了解民族法律制度的同时,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民族法学知识,同步感受到学者们的研究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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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江必新 编《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2012.7)(总第91辑)》要目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淄博锦汇纺织有限公司诉淄博市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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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城市管理执法现状与对策研究张凤英,叶红芳 著笔者张凤英、叶红芳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很多,《甘肃省城市管理执法现状与对策研究》主要选择几个关键的有代表性的现状和问题加以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期对实践中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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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研究孙树志 著程序正义就是“看得见的正义”,“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政府的行政行为不但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还应当使人们感受到行政行为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要使行政行为的结果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政府必须确保行政行为过程的公平、正义。因此,“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行政过程(相对于行政结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序(相对于实体结论而言)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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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法学吕宜灵,李泽华 编医药卫生法学课程是医学院校开设的一门公共必修课,是由法学与医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新兴的、以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和卫生民事法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综合性法律科学。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医药卫生法已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培养医学生职业法律素养的一门重点课程,也是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的必考科目。该教材以医药卫生法律关系为核心,在阐明医药卫生法学的概念、基本原理和医药卫生法律运行的各环节的基础上,系统介绍我国现行的医药卫生法律制度。使医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医药卫生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保健及献血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政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卫生行政处罚实务等内容,帮助医学学生们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逐步形成能运用卫生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和发展国家利益的法治意识,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行医;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执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培养学生掌握运用法律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培养合格医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