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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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解析与实务指引程琥 等 著《新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解析与实务指引》紧紧围绕当前新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是一本颇具实践指导意义的专著。 本书共分为十七章,分别为:法治理想与法治现实视角下的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实证分析、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改革与行政争议多元解决、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理解和把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审判、行政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与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行政诉讼调解、行政诉讼繁简分流程序构造、行政协议案件的司法审查、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的运行与完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与判断、行政诉讼一并解决民事争议、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裁判方式。相信这本书的出版,将为中国行政审判实务及行政法治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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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法制变革路径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萧燕雄 著围绕中国传媒法制建设这一核心话题,首先明确研究对象及其研究基础,其次找准立法视野和研究方法,再次则明白,除了体制和法律的冲突外,传媒法制建设还有哪些观念性障碍。接下来的第四步是针对障碍,思考“怎么办”,希望找到的办法(或路径)能够冲破体制、法律、观念三者的围困(而冲破观念的围困是基础)。其具体作法是,以找准的研究方法回观历史,在历史叙事中总结经验、找准思路、凝聚概念,逐步明晰何种制度应该以什么样的路径进行创设与革新。第五步,认识历史后,将历史与现实相连接,打通思维,发现最近的相类似的典型案例,然后提炼出一条传媒法制建设的新路径:“因事成制”路径。本书将花一章的篇幅从必要性、可能性和如何运行三个方面证成该路径。其中,书中主体内容的思路是:因为观念支配行动,观念带动法制变革,因此,法制中的核心观念必先得以撬动;撬动观念者,有知识的积累和前贤的思想,也有外在现实和事件的变动、特别是风险事件的倒逼,本书集中思考风险事件倒逼法制变革、让国家治理能力法治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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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概论杨淑娟 著本次修订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划教材29种(含12本专本共用)。本套教材将采用涵盖纸质教材、数字资源以及网络课程、平台功能融为一体的“融合教材”编写模式,坚持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适应性,同时注重内容安排合理,深浅适宜,适应成人学历教育教学的需求。注重遵循医药学成人学历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医药学成人学历教育的特点。在继承和发扬上一版教材基本精神的同时,旨在提高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划教材的实用性,使更多的医疗工作人员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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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的责任机制宋京霖 著行政法是一套连接政治与行政的责任机制,是围绕着行政责任而展开的一套法律规范。《现代行政的责任机制:反思政治 行政二分法的投射效应》从二分法的独特视角论述了现代行政的责任机制,从政治/行政二分法的理论入手,提出应当构建“应责网状责任机制”以应对当下传统责任机制所面临的困境,建立在治理网络理论基础上的应责网状责任机制,涵盖了治理网络中的多元主体,通过复合式的情境化动态问责,从“被动地负责”到“主动地应责”的转化,从传统责任机制以后果追责的控制审查模式朝向以促使实现有效性的“应责网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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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与政策王世强 著当前我国正处于向现代文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面临新挑战,解决这些问题,除了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也是一支重要力量。本书正是针对于此而编写。本书共分九章,第一章是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概述,第二章是社会组织政策概述,第三章是社会组织登记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第四章是志愿者及志愿服务法律法规政策,第五章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第六章是募捐及捐赠。第七章是政府购买服务。第八章是社会组织监管。第九章是社会组织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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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政行为研究徐永涛,林树金 著电子行政行为是电子政务法和网络行政法的核心。但是,在电子行政快速深入推进的进程中,对于电子行政行为的界定、原则、效力和司法审查等问题还存在着诸多争议和模糊之处,目前立法上也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因此,如何有效规范、引领电子行政行为的发展就成为亟待研究的课题。 电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通过电子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而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具有开放性、虚拟性、chaoyue时空性、无纸化、服务性等特征。电子行政行为包括电子行政法律行为和电子行政事实行为。随着电子行政行为在传统的行政行为中的广泛运用,传统行政行为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可能成为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具体来说,传统行政行为中的负担性内容如行政征收(特别是征税)在当前的行政执法实践中就已经表现为主要是通过电子支付来完成的;传统行政行为中的授益性内容如行政许可的网上申请办理已经实现全程电子化。同样,传统行政行为中的中立性内容如行政通知、公告、公示、受理、咨询等行为也已经普遍运用电子信息手段来进行实施。可以毫不夸张说,传统行政行为的内容在未来会逐渐成为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而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却会逐渐chaoyue传统行政行为的内容。电子行政行为不仅需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权利保护原则等一般性原则,还需要遵循服务原则、自愿协商使用原则、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政务信息共享原则、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原则等特殊性原则。 电子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主体通过电子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基于行政职权的意思表示而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在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各种类型中,从已实现全程电子化执法的工商行政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公安行政的全流程电子化控制来看,普遍存在着电子信息系统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问题、电子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问题等共性难题。特别是电子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够明确,降低了全程电子化的简便性、高效性。法律已明文规定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对电子档案的合法性问题尚需要明确的立法来解决。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效力问题的难点主要存在于那些需要电子送达行政决定的电子行政法律行为之中。因为电子送达的成功与否成为该类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生效与否的根本所在。电子行政送达的成功标准应当采用“确认说”,不能采用“收悉说”与“知悉说”。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对*新的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具体探讨了电子行政许可、电子行政处罚、电子行政强制执行、电子行政给付等常用的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例如,在当事人因不服电子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对所诉处罚进行司法审查的重点集中在对作为处罚依据的电子数据的审查上。 电子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在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进行行政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基于行政职权而产生的,不以特定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但却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在电子行政事实行为的诸多类型中,电子行政调查取证*具代表性。为了解决电子行政调查取证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全面的分析了电子行政调查取证的原则、主体、程序、范围、方式及所调取电子证据的审查等内容,以期对相关的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由于电子行政事实行为形式的复杂多样性,行使方式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其效力的复杂性。例如,电子行政指导中有着行政指导主体的具体的指导意思表示,但是这种意思表示不会为行政相对人赋予行政法上的权利、设置行政法上的义务,也不会在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建立其主观上的法律关系并产生一定的具体明确的法律约束力以实现行政主体的意图。但是,电子行政指导一经作出,即对行政主体产生形式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撤销,这也是警示行政主体慎重行使职权的内在要求。但是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电子行政指导只有在相对人知道并自愿接受指导之后才对其产生形式效力(自愿接受的形式效力只是一种指导效果,并不具有不可改变力、不可争力和执行力)。在电子行政事实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上,因受到现有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性司法判决不足的制约,仅对电子行政指导、电子行政公告送达、电子行政签章、电子政府信息公开等四类电子行政事实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在对传统的行政行为的电子化进行研究之后,继而对平台这种影响广泛的新型的经济体上的电子行政行为进行了深入的探索。经过近20年的技术进步、商业创新和生态演化,数字经济的发展已经迈入以电子信息技术平台为载体的新时代。特别是用户数量庞大的强公权平台,其采取的任何监管措施都有可能对社会公众产生巨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像微博、微信这类超大型的虚拟网络传播生态系统,已发展成为全民性的社交媒体平台,也随之形成了强大的平台公权力。这种平台的公权力是一种社会公权力,其权力实施的性质是社会行政监管行为。而平台的社会公权力主要是行政权力。平台行使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就是平台规则的制定权,平台行使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主要是日常监管权和纠纷裁决权。实际上,平台的监管存在两个监管主体,一个是传统的监管主体(政府),另一个则是平台监管组织。现有的政府的行政架构和监管体制虽然与平台的监管需求不相适应,但是,政府还没有整体性地调整政府组织架构和监管体制的倾向,政府只是在现有的监管体制中通过丰富监管手段和增设内部网络监管机构的方式来加强对平台的监管。那么,需要直面现有的监管现实并具体分析平台上的各种各样复杂的行政行为的性质、类型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平台的行政行为的复杂性,将其进行界定为:国家电子行政行为、社会电子行政行为和复合电子行政行为。平台的复合电子行政行为中国家的电子行政行为是隐性的,社会的电子行政行为是显性的,是隐性与显性的合一。由于平台不可避免的会有程度不同的自身利益的考虑这一点也就决定了平台既是监管者也是被监管者;而政府的监管能力又极为有限,平台规避监管具有较大的操作空间;所以,平台与政府既有合作也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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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思维、经验与逻辑3万国营 著《法官的思维、经验与逻辑:行政、执行卷》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思维、经验与逻辑丛书中的一卷。该丛书是深圳两级法院近五年来优秀调研成果的集合。行政、执行卷,内容包括行政篇、执行篇,共20余篇优秀调研文章。汇集了深圳法院近年来,在行政审判、执行理论研究和审判实务工作中的成果和经验。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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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实务沈体雁,朱立国 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城市治理一项重要职能,是政府为城市居民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维持良好市政秩序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塑造高效执政形象的平台载体。目前我国城市管理领域还没有一套成熟的系统指南,本书以大学理论与城管实践相结合,形成可操作的,具有指导性的城管实务教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实务》立足于中国城市管理实际,总结提炼国内先进典型执法模式、经验、体制机制、为中国城市管理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城市治理工作中实务操作指南,具有很强的理论和时间参考价值。适合作为广大城市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用书和城管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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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学王延文 著本教材以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切入点,将相关的、主要的卫生法律法规、临床诊疗规范与临床案例链接。重点突出医疗执业准入制度、医疗损害法律责任、医疗文件的书写及管理、医疗纠纷的处理及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关系与医患沟通、医疗告知与知情同意、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特别强调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患者特殊的注意义务和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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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概论杜霞,张芃 著,韩明暖 编高等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和规范高等教育领域组织和活动的法律。高等教育法阐明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高等教育发展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高等院校师生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高等教育领域的责任追究和法律救济机制。《高等教育法概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基础,系统阐述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制度。本教材是齐鲁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特色专业教材建设的成果之一。本教材的编撰,体现了齐鲁工业大学“德融”教育教学的基本理念。“德融”教育教学的核心是“立德树人”,而高等院校正是“立德树人”的主要场域。在高校这个关系性网络中,知识的组织、传授、学习、创造、控制与评价是知识场域发生互动的基本形式,但教师、学生和管理者处于知识权力的分配结构中,客观上存在着合作、支配、服从、竞争、冲突和制约的关系。为了实现学生人格的塑造、知识的增长、视野的拓展,必须依靠规范的保障。规范通过对习惯的塑造,限定了所有人的行为选择。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依法治校、依章治校就是高校的必然选择。高校学生和教职员工都应当形成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意识引导行为、行为塑造氛围,在秩序良好的客观情境中,高校学生也必然树立起正直、诚信、友爱、团结的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