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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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典型医疗纠纷法律分析陈平安主编在日益重视生命和健康的当代社会,医疗事故起来越成为普通百姓、医疗单位乃至国家关注的焦点。因医疗事故而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尤其是医疗事故的认定和责任的承担成为问题的核心。本书围绕这一核心问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适当运用法律理论和法律公平、正义和理念,对近年来的一些重大,疑难实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通过这些分析和论证,本书在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处理上,形成了既尽量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又适当运用理论和理念突破陈旧司法观念的独特观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患双方中的哪一方应当承担责任,承担的应当是什么责任,法律依据何在,法学理论能否提供支持等关键问题被逐一解答。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本书的案例真实且还依据2002年4月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了比较分析。本书可作为医疗单位、患者及其家属的参考,也可作为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法学专业在校学生工作、学习的参考。 -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龚祥瑞著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它调整着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是宪法基础上的部门法之一。从其基本内容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即是宪法的动态部分;而宪法,则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因此,作为尝试,把两者合编在一起,并将本书取名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这种做法,几年来几乎已成为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两国的学者们和出版界的共同要求。我们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应目前我国广大读者对此类书籍的迫切需要。所以希望读者对本书从体系到内容多加批评指正,碑于再版时得以修订、补充。本书是著者于过去两、三年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讲授“外国宪法”和“比较行政法”这两门课程时编写的。在担任此类课程的过程中,著者有幸常得到同学们的支持和协助。其中李克强、王绍光、王建平、陈兴良、姜明安、陶景洲和张来明诸同学都曾协助著者整理本书文稿,为之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使本书得以及时问世,并使书中讹误有所减少。于此,著者谨向他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
公共行政行为规范郎佩娟著编辑推荐:MPA文库。本书共分十章,内容包括:行政法的神髓:规范执行性公共权力、行政主体规范、行政行为效力规范、行政立法规范等。系统详细地公共行政中的行为规范。全书内容丰富、观点明确、资料翔实、极具科学性、理论性和知识性于一体,可供广大高校学生和相关人士参阅。 -
警察法学概论陈晋胜著《警察法学概论》以警察职权为核心,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警察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全书并分为上下两篇,总论主要包括警察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及有关警察、苦察法学历史发展及其西方世界警务的知识;作为警察法主体的警察组织的体制、职权及其人民警察的警种、警务保障、警衔制度;警察行为的一般理论、种类、法律责任及其监督。分论主要包括警察行政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主要内容,具体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共秩序管理法、公共安全管理法、特种行业管理法、户籍与居民身份证管理法、出入境与边防管理法、道路交透管理法和清访窗迎法;否真刑事法的一般理论及其案件管辖、刑事侦查制度、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制度;警察救济法的一般理论及警察行政复议、警察行政诉讼和警察国家赔偿法。 《警察法学概论》以现行的“公安法规基础理论”为基础,以现代的警察基本理论为先导,以警察行为主体、客体、内容为主线,纵向扫描我国古代、近代警察制度,横向辐射外国、国际警政建设.坚持警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宏观着眼构架警察理论体系,从微观人手阐述警察执法实物,使警察对内管理与对外管理统一与我国警察法制建设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在国内警察与国际警察兼容、警察历史与警察现实并蓄的基本前提下,注重国内警察法制建设的中国特色和我古警察法制建设的现实问题。《警察法学概论》这部专著作为教材,以适应于各类政法院校本科教学为主,同时可以作为政法类原的专科教学和硕士研究生教学的教材以及政法系统各种执法人员的自学教材。对政法部门的研究人员从事警察法治研究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行政处罚法新论冯军著内容介绍:本书结合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及其实施情况,以理论的、批判的思维,充分考虑中国行政处罚法制建设的具体环境,客观分析行政处罚法的利弊得失及其未来完善和发展的基本方向。全书包括:行政处罚法治概说、平衡论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继承与创新、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问题、行政处罚的体制问题、一事不再罚原则及其适用、行政处罚的证据问题、行政处罚程序的突破及其不足、行政处罚的监察纠错机制、行政处罚法的发展与完善等方面。 -
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石佑启著“有限政府”取向与全能政府不同,有限政府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自我管理,尊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进行过多的直接干预,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加以引导,在市场失灵和社会不能的领域发挥作用。有限政府并非指政府的规模、职能和权力越小越好,也非指软弱无力的政府,而是有能政府和有效政府,是政府权力、职能和规模保持在合理有效的范围内,防止政府职能泛化和异化,合理划分政府、市场、社会各自承担的职能和责任,将三者的结构、机制和功能保持在动态协调、互补的体制框架内,政府逐步退出竞争性经济领域和社会自治领域,把资源配置、生产经营和社会自治的功能交由市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自治组织来承担,这既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又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的功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利益需求。有限政府是一个法治政府,政府的权力、职能、规模和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调控,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制约。哈耶克认为:“撇开所有技术细节不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他自己的个人事务。”雅赛指出:“有限政府是既在程序上合法,也在实体上合法的政府。”它应立于法律之下,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权限的划分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政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活动,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场失灵并不意味着政府一定不失灵。政府应该承担起补充市场失灵的事务,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必须而且能够补充市场失灵。市场失灵只构成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并不意味着政府干预有了充分的理由。政府只有在必然有效的条件下,才可以去进行干预。政府的作用是补充市场,而不是替代市场。政府有效的程度,也是有限政府的理由。这可以被认为是有限政府理论的核心观点。支持有限政府理论的保守主义经济学家对政府目的的界定是:“保护自然秩序免受强制和欺诈之害。”米尔顿·弗里德曼对政府职能的界定是:“政府的职责范围必须具有限度。它的主要作用必须是保护我们的自由以免受到来自大门外的敌人以及来自我们同胞们的侵犯,保护法律和秩序,保护私人契约的履行,扶植竞争市场。”“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其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哈耶克对政府职责的界定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支持个人在市场内做决策的个人权利,而不是干预个人做决策的个人权利。作为众多社会组织的一种,政府应该“提供自发秩序能够得以生成的有效的外部框架”,“保护(市场)自发秩序,是实现共同福利的首要条件”。有限政府是政府全面干预社会、经济事务而导致政府机构急剧膨胀、行政效率低下和财政不堪重负等消极后果背景下开出的治疗无限政府顽疾的一剂药方。政府权力和职能无限扩张,过多地从事可以由社会与市场承担的事务,或将政府权力深入到属于私人生活的领域,使社会或个人失去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使市场失去自我调节的能力,这样的政府管理不仅不能真正解决社会失灵和市场失灵,而且还会导致政府失灵。政府规模的无限扩张,使政府机构臃肿、冗员庞杂、人浮于事,一方面会直接产生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低效现象;另一方面会增加财政支出,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沉重负担,客观上必然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随着现代交通和通讯的飞速发展,生产经营、商业贸易、金融投资乃至知识思想的国际化速度加快,全球化已经呈现出从经济领域到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发展趋势。这改变了各国政府运作的环境,全球竞争对政府的行政效率和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挑战,而庞大的全能政府是无法适应这些挑战的。托夫勒曾在描述全球竞争给政府带来巨大压力时提出两种解决办法:“一种办法是设法进一步加强政府这个中心,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政治家、官僚、专家和计算机,以竭力争取跑在迅速增加的复杂性的前面;还有一种办法是通过群策群力,让‘下面’或是允许‘外围’作出更多的决定,来减轻政府作出决定的负担,而不是把作出决定的权力集中在已经紧张和乱了套的政府中心。”对此,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指出:“传统的领袖们本能地会选择第一个办法。”“但是这种本能做法只会更多地导致失败集中控制和合并机构只能产生更多的浪费而不是减少浪费。”适应历史发展趋势的解决办法应该是第二种,通过行政改革,调整和重组政府权力和职能,建立有限政府,实行分权或放权,精简机构和人员,建立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新机制,才能减少政治的动荡。另外,人口膨胀、环境污染、资源匮乏、金融危机和武器扩张等全球性问题,越来越难以由一个国家或政府加以解决。而国际性和区域性非政府组织数量的增加和职能的扩大,使政府向其让渡权力在所难免。建立有限政府,密切与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交流,将是许多国家获得政治经济利益,促进社会快速发展,从而维护国家主权的必由之路。P.130-132 -
监察顾问监察部法规司,中国监察杂志社编《监察顾问:行政监察与行政处分工作疑难问题解答》这些解答和答复解决了行政监察和行政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一般都比较抽象和原则的问题,对基层的行政监察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应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和读者的要求,监察部法规司和中国监察杂志社共同在原来解答和答复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修改充实,编写了这本《监察顾问》,回答了许多年来各级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和行政处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监察顾问:行政监察与行政处分工作疑难问题解答》采用问答形式编撰,选收的300多个问题,基本涵盖了行政监察和行政处分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供监察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在理想、运用行政监察和行政处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时作为参考。 -
中国行政法学前沿问题报告张步洪编著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0-2002年会主题。本书对2000年至2003年三次行政法学年会的主要论文按主题进行了分类、总结、提炼、评析,资料翔实,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
行政法(美)恩斯特·盖尔霍恩(Ernest Gellhorn),(美)罗纳德·M.莱文(Ronald M.Levin)著在美国法律教育界与律师实务界,“美国法精要”是颇具特色的一套书,其特点是简捷明快、深入浅出。美国法学院的学生将其作为课外教材,由此掌握美国各主要部门法的精义;执业律师也经常借助这套书,以迅速了解某些部门法的相关情况。我国的读者通过阅读原汁原味的英文来学习美国法律,可有效提高法律英语水平,促进与美国同行的对话与交流。恩斯特·盖尔霍恩:美国杰出的行政法专家;乔治·梅森大学法学院教授。罗纳德·M·莱文:美国出色的行政法专家;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 -
社会保障分析导论郑秉文,和春雷主编本书采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比分析了多种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我国的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并对我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以及建立顺应国际潮流的中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具体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