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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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法治的精神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 编2005年7月20日,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在北京成立。体育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我国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和体育法学研究不断繁荣的必然产物,是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中国法学会从事体育法学研究与实践的专业研究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以繁荣体育法学学术研究、提高体育法制工作水平、为体育法制建设提供支持与服务为目标,致力于团结和组织全国体育法学研究者及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体育法学理论和实践活动,广泛进行国内外体育法学交流与合作,对促进和保障我国?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 体育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的5年,贯穿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体育事业进入到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基础逐步夯实,体育产业迅速进步,体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各项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是体育法治日益发展和完善的?程。5年来,体育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体育法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体育法治宣传与研究持续开展。而体育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不但使体育法学研究力量进一步整合,更重要的是为我国体育法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有力地促进了体育法治工作的科学决策,为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
上海租界法制研究王立民,练育强 主编《上海租界法制研究》是作者长期科研与教学中学术心得的凝练,是作者在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基础之上的再创作。虽然,尚不能说文库中的每一本著作都已是学术精品,但大都对其所属专业领域的学科发展与社会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我校科学研究院成立于2008年,旨在通过整合人才资源、加强学科交叉、营造科研氛围、促进科研创作而得以造就丰硕的科研成果,以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实力、储备优秀人才,实现我校科研水平新的突破和科研实力的跨越式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纪检监察法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新版法典系列的主要特点如下:1.文本权威——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废止或者失效的条款均在文本中注明,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方便读者即时掌握法律文件清理的内容。2.内容全面——本系列各分册以各部委业务分工为主线,涵盖业务相关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重要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以及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3.层级清楚——本系列各分册每个篇章中,按照文件的效力等级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及文件、部门规章及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四个层级。各层级下又细分出法t规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及司法文件的细类。同一效力等级的文件按照重要程度、相关性和公布时间进行排列。 4.检索便捷——除了总目录、分目录和页眉等查?方式外,本书还按照部门规章的发文机关和发文令号制作了文号索引,根据文件的首字母拼音顺序制作了拼音索引,方便读者以各种方式查找文件。本系列致力于为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法制2-_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者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注解与配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具有以下特点: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4.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此外,为了凸显丛书简约、实用的特色,分册根据需要附上实用图表、办事流程等,方便读者查阅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新版法典系列的主要特点如下: 1.文本权威——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废止或者失效的条款均在文本中注明,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方便读者即时掌握法律文件清理的内容。 2.内容全面——本系列各分册以各部委业务分工为主线,涵盖业务相关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重要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以及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 3.层级清楚——本系列各分册每个篇章中,按照文件的效力等级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及文件、部门规章及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四个层级。各层级下又细分出法规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及司法文件的细类。同一效力等级的文件按照重要程度、相关性和公布时间进行排列。 4.检索便捷——除了总目录、分目录和页眉等查找方式外,本书还按照部门规章的发文机关和发文令号制作了文号索引,根据文件的首字母拼音顺序制作了拼音索引,方便读者以各种方式查找文件。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读本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 编著本书是由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编著,是对本书(以下简称《办法》)的权威解读。《读本》在借鉴相关法律法规辅助读本体例和参考国内近期信息公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汇总了与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分析了《办法》的起草背景、重要意义、制定过程和主要特点,深入阐明了《办法》的基本精神,对《办法》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逐条解读。本书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办法》的必备参考书。 -
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控制机制研究易有禄 著权力始终存在异化和滥用的可能,因而对各种权力尤其是公权力进行制约,便成为法治的应有之义。立法权作为公权力的基本形态之一,也存在异化和滥用的危险。因此,对其也必须予以有效控制。围绕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控制机制这一主题,《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控制机制研究》从界定立法权的概念着手,揭示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法理基础,把握立法权正当行使的宪法维度,阐述立法权正当行使的实体和程序控制机制,评析当代中国国家立法权行使的正当性并探究其完善的途径与措施。 -
宪法学原理朱福惠 主编《宪法学原理》详细介绍了中外宪法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我国宪法的形成与发展,论述了我国宪法的具体制度及其内容,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课程之一。本书吸取了我国宪法学界的最新成果及普遍观点,深入浅出,适合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使用,也可作为进行更高层次法学研究的参考。 -
儿童权利研究管华 著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这些困难和问题只能在儿童思维的指导下,确立儿童的权利主体地位,建立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重述受教育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将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受教育权体系中的各具体权利的性质、地位以及所面临的问题一一厘清,才有可能得到最终解决。谁是儿童?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我国儿童年龄的上限确定在14周岁为宜(以下文中“周岁”统一简称为“岁”),参考义务教育年限,可以延长到15~16岁。从历史上看,白色成年男子、黑人、妇女、儿童获得权利主体地位的过程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儿童权利从哪里来?关于权利的来源,至少存在过三种论证范式:自然法范式、功利主义范式和关系范式。在此基础上,遵循值得尊重、需要尊重、获得尊重和一体尊重的次序,提出了权利证成的尊重范式,结合儿童观的流变论证了儿童权利的来源。作为基本权利的受教育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基本性;二是载入宪法。揆诸历史,大概出现过如下几种教育观:以官员为中心的教育观、以信仰为中心的教育观、以国家为中心的教育观、以物质为中心的教育观和以人为中心的教育观。结合儿童思维,可以提出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观。受教育权的本质是精神成长权和文化生活权,包括受教育自由权、受教育社会权和受教育秩序权三种功能。从宪法所规定的受教育基本权利的原初意义看,其权利主体也只包括儿童,而不包括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民。受教育自由权包括儿童受教育权和家长教育权。儿童受教育权同时也是义务,不过不可强制。家长教育权是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的基础,就近入学和择校都是家长的权利,后者优于前者。在家上学亦属家长教育权,应当在保证监管的条件下允许。受教育社会权包括现有教育设施的入学请求权和必要教育设施的创建请求权。前者包括免费入学和优质公共教育资源机会平等;后者要求中央政府承担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建立义务教育必要的教育设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可以依此标准请求法院判决政府给付。流动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可以依此思路解决。儿童受教育权的司法救济。在理论上,无论是儿童受教育自由权还是儿童受教育社会权都是可诉的;在实践中,只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司法救济渠道是畅通的,其他各项具体权利的司法救济都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诸多配套措施。《儿童权利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权利与保障》以儿童权利为起点,对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儿童权利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权利与保障》由管华所著。 -
中国宪法史张晋《中国宪法史(政治类)》共八章,分别为:绪论,西学东渐与宪政思想的萌发,清末君主立宪骗局,晚晴的预备立宪,民主共和的宪政《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军阀的“制宪”,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宪与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和宪法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宪活动与宪法。作者以时间为顺序,以对宪法价值的追求和基本过程为线索,揭示出中国宪法历史的发展规律。《中国宪法史(政治类)》作者认为,中国近代出现的三种宪法,反映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势力围绕建立什么样的国家而展开的激烈斗争。中国宪政运动的历史表明:民主宪政的历史潮流是不可阻挡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改良主义的道路是走不通的,要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实现资本主义的民主宪政,也是不可能的;只有工人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宪法,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中国宪法史(政治类)》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专著,具有较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