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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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理学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制出版社暂缺简介... -
国际环境法王曦编著本书第二版对1997年的第一版作了全面的修订,一是作了全面的知识更新,使本书充分反映了七年来国际环境法的新发展;二是补充的内容,如增加了国际环境法在我国的实践的内容,这是一个新的尝试;二是选择一些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前沿问题作了适当的理论探讨。再就是重写了少数章节,如对第一版的第八章和第二十章进行了重写。全书分为总论、分论两编。总论主要讲述了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概念、渊源、主体和客体、基本原则、实施以及越境损害的国际责任等内容;分论阐释了大气、淡水、海洋、生物、土地、两极地区、外层空间、危险物质、废物、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等具体的国际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及国际环境法对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保护、贸易与环境等问题的法律规定。< -
宪法习题集周叶中 主编本丛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内容和体例,并吸收其他相关教材的内容进行编撰。全套丛书依学科分为14卷,各卷以章为序编设习题、所设习题系统、全面,覆盖面广,可辅助读者在短时间内高效率地学习与掌握所学基本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记忆,同时锻炼其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其参加各种考试奠定基础。相信本丛书能为读者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有益的帮助。所以我们在编写本习题集时,除设有考察学习者掌握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基本知识状况的名词解释、简答题外,主要的重点则是不定项选择题、论述题,特别是材料分析题。我们的基本想法是希望使用本书的读者,在思想观念上认识到宪法学是一门科学,在知识结构中对宪法有较全面和系统的了解,更重要的则是树立起科学的宪法学思维方式,具备运用宪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 -
宪法韩大元,李元起主编;王小林[等]撰稿高职高专教育是社会经济发展和高新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教育对于调整教育结构、广开成才之路、促进义务教育的普及、提高教育整体效益、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增进教育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法律教育,除了建设一流的法学院之外,还需要实现多元化模式和拓展多角度的渠道。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是高等法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法律教育,培养目标应当是“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宽、素质高的专门人才”。找言之,即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因此,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专业设置、办学模式和办学思想都应当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落实,对于我国目前法治观念的普及、群体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正在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均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
公务员法与旧法规对照中国法制出版社目录 -
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法律保障研究刘定华等著本书阐述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票据市场的功能及票据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论述了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必要性,对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和发展前景做了客观深入的分析,从两个不同层面论述了票据市场发展的法律保障制度,即内在的法律保障制度—票据制度和外在的法律保障制度,即票据制度之外的民法、行政法、刑法及民事诉讼法等与票据市场有的法律保障制度,并结合现状,提出了变革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许崇德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是从1949年共同纲领开始的,迄今半个世纪有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是人民的选择,也是一个多世纪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历史经验总结。刘少奇于954年9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做的>中曾经指出:事情就是这样,“在中国出现的真正的宪法,毕竟只能是人民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宪法,只有这种宪法,才是这种宪法,才是适合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广大人民群众所欢迎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以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中国若离开了社会主义,就必然要退回半封建半殖民地去。这是亿万中国人民不允许的。所以,坚持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本书回顾了我国宪法所走过的道路,尽可能详述其演变经过,俾能帮助读者借此探索历史的经验教训,从而为今后的宪法的运行和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 -
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美)小詹姆斯·R.斯托纳(James R.Stoner,Jr.)原著;姚中秋译《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柯克、霍布斯及美国宪政主义之诸源头》作者认为美国的宪政主义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思想流派的一个奇怪混和的产物,这两个流派是:爱德华·柯克的著作所表明的英国普通法传统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著作中所表明的早期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并认为在一个政治体制汇总我们所期望的法官依赖于大众主权和基本法理念约束的法律秩序。《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柯克、霍布斯及美国宪政主义之诸源头》风格、典雅,语言诙谐,它将激发人们重新思考现代政治思想史和美国宪政的智史背景中一个重要的、却被人忽视的维度。 -
宪政通论白钢,林广华著宪政,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从历史上看,宪政的产生总是基于这样的理由,即确定国家的权力的边界并限制国家的管理者。宪政,是一个比法治或法治国更高的抽象概念,其含义与有限国家相当。在有限国家中,正式的政治权力受到公开的法律控制,而对这些法律的认可又把政治权力转化为由法律界定的合法的权威。它表明,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至少存在一种区别或对立,否则,就无甚理由为国家制定规则。” 宪政与共和、民主一样,都是现代政治体制的价值选择。宪政重点强调对政府权力(国家权力)的限制与防范;共和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和中立性,即强调政府必须为所有人服务;而民主则强调公民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程序正义。三者的侧重点不同,但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使它们相互补充与结合成为必要,联系使它们整合成一个混合体制成为可能。当今世界上最理想的政治体制,应当是共和、民主、宪政的整合。宪政,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政治技术,一种组织政府的方法。它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社会正义和保障基本人权原则。这一政治技术,只有在具备以下三个政治向量的前提下,才能成为最佳:一是它要求政府受制于宪法,政府只享有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二是权力配置,应以避免集权和专制为原则,它要求要有一个独立机构行使司法权,以保证政府不得偏离宪法规定;三是宪法应具有可操作性,它所表达的理想、所规定的原则与程序,应能引导并规范公民的价值取向。世界是千姿百态的,世界上的宪法也多种多样,初步统计有将近170种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1974年以后制定的。不同的宪法规制出不同的宪政,宪政模式具有多样性。在宪政取代专制政体已成为现代国家治理形式和价值目标的情况下,开展比较宪政研究,探索其结构与动力、实践与经验,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是推动宪政化进程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进一步肃清专制主义流毒,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理性选择。基于这种认识,宪政应当是政治科学研究的主题。然而在以往的政治科学研究中,共和、民主的话题格外受到研究者的青睐,而宪政话题却只为先前受过法律训练的少数学者所倚重,以至于国际知名的政治学家G.萨托利说:“宪政不是政治科学的传统主题”。他甚至认为“新的”政治科学几乎没有条件来讨论这个问题,“原因在于政治科学热衷于非正式的过程,而不关心正式结构。新一代政治科学家尤其不相信存在诸如国家之高度抽象的概念,只专心致志于如群体之类的基层单位,并且对(本特利所说的)动态过程、对变迁、对‘正在做的事情’养成浓厚的感情。” 萨托利的说法可能有些武断或偏颇,但他所抱怨的现象若移视于中国政治科学,则可谓一语中的。长期以来,在中国,宪政话题只为宪法学者所关注,政治学界罕有学者介入。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政治科学的一大缺憾。为此,从20世纪的最后一年起,我们就在博士课程中开设“宪政理论”这门专业基础课,以迄名副其实地使宪政成为政治科学研究的主题。本书就是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就中,林广华博士贡献尤多。其所以取名《宪政通论》,是因为本书所讨论的各种问题,都是宪政领域最基本的话题。在取材上,旨在总结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经验与成果,力求贯穿古今,熔铸中外;在研究方法上,摒弃“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的传统套路,坚持实事求是;对宪政范畴、起源、基本原则,对宪政的结构、实践、经验、模式,作学理上的梳理与分析,试图构建宪政科学的框架体系以推进学科建设。当然,这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至于其实现程度,则有赖于广大读者和同行专家检验了。“论文期摘瑕,求友惟攻阙。”我们真诚地希望能得到评头品足式的批评,以便协力把宪政研究引向深入,最终达致“事信言文,乃能表现于后世”。 -
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刘品新著“电子证据是新一代的证据之王”!这既是信息化时代的预言,亦是当代世界证据法领域面临的绝对挑战。诸如,电子证据究竟为何物?如何对待其实行有效的提取、保全与开示?如何判断其可采性与证明力?这些均为各国立法上的必解难题。为此,本书认真梳理了全球范围内的现行立法,比较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做法的异同,论述了中国构建电子证据法律系的现状、经验与不足,最后拿出了一份适合中国的电子证据立法方案。同时,本书还全面阐释了电子证据定位七分法、拟制原件说、合法性标准、真实性标准、可靠性标准以及完整性标准等前沿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