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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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胡锦光 主编宪法事例的形成,既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虽然不存在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但通过这些宪法事例,推进和影响了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中国的立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以及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未来也必然推动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化。因为这些宪法事例是中国社会内在的宪法诉求,是宪法理念的深刻体现,是宪法影响和作用于中国社会的深刻体现,是宪法核心价值的深刻体现。这是它们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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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百年名典何华辉 著《武汉大学百年名典:比较宪法学》是一部20世纪80年代的关于宪法学理论的综合性的著作。《武汉大学百年名典:比较宪法学》将主题范围从某一领域扩展至全世界,对当时世界主要国家的宪法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介绍。这种介绍并不是对各个其他国家的宪法理论进行独立的介绍,而是在宪法学的主要的法律范畴内进行了对比,向读者展示了外国的宪法理论,其视角是广阔的,且更容易理解。《武汉大学百年名典:比较宪法学》将宪法学理论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宪法学的原理,另一部分是宪法学规范。《武汉大学百年名典:比较宪法学》在第一部分介绍了有关宪法的基础性理论,如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的结构、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实施与修改。第二部分作者介绍了关于宪法中的一般规范,如国体、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与结构形式等国家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在政治、社会、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以及代议机关、行政、司法和国家元首等国家机关,最后还介绍了与宪政密切相关的政党制度。两个部分相辅相成几乎涵概了全部宪法学的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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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权类型钱宁峰 著统治权类型是20世纪上半叶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产物,并为宪法文件所确认。“统治权”概念为近现代汉语新词,来源于近代日语,诞生于日本明治宪法制定过程之中。统治权类型历经清末立宪时期、辛亥革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其形式各异,如君主制、总统制、内阁制和政党制。这种类型最终为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政权类型所否定。从历史变迁来看,统治权类型的出现具有国际因素。统治权是一种至上的权力。而统治权类型具有独占性、排他性、统一性和支配性的特征。在权力结构上,其可以称之为“总揽”模式,大致可划分为“总揽统治权”、“总揽政务”和“总揽治权”三种。在政治模式上,可称之为大权政治制,区别于总统制、议会内阁制等政权组织形式。由于统治权类型并不是立宪的产物,因此,其宪法化存在着难题。统治权类型的存在体现了一种特殊的法政现象,更彰显了人们集体选择的文化现象。从中国法律文化角度来看,统治权类型属于权力一元化观的现代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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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事例研究韩大元 主编《中国宪法事例研究(第6卷)》是以宪法视角审视生活中宪法问题的事例研究丛书。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一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宪法事例,需要学术界给予关注、研究以解释。通过对这些个案的分析和解释,过去被人们认为枯燥、抽象的宪法开始走进公民的日常生活,激活了沉寂的宪法学,力求促进宪法原理与中国现实之间的互动,传播宪政理念,推动宪法社会化进程,以实现共和国土地上的每个人感受宪法阳光的学术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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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习指导《高等政法院校必修课程学习指导丛书》编写组 编《高等蒸发院校必修课程学习指导丛书:宪法学习指导(第2版)》理论知识部分包括基础知识图解、重点知识讲解两部分。以图表的形式归纳、总结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条理清晰、框架鲜明,真正做到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最完整的内容,解决学习过程中总结笔记的烦恼。针对图表中重要知识点进行深入解析,内容全面、考点突出,体现与基础知识图解的内在关联性,抓住中心,宁精宁专,避免舍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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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法律与道德之争邹利琴 著法律与道德的论述,一直是法学理论的最重要部分,也是最有争议的部分。宪法论证理论聚焦了法律与道德的争议。《民权学子文丛·化解法律与道德之争:以宪法性权利为原则》主要研究宪法论证的正当性问题。从经验层面上,我们可以为建立宪法论证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但是,这些理南都不是建立宪法论证的充分条件,因为在经验论据中宪法论证的功能会有缺陷,实际效果也有反例,而且并非所有国家都有此种制度。鉴于此,《民权学子文丛·化解法律与道德之争:以宪法性权利为原则》拟从道德和政治哲学层面,尽力探索建立宪法论证的正当性理由而非必要的经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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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权力解读马岭 著《法学文库:宪法权力解读》是马岭教授的新作,与《宪法原理解读》、《宪法权利解读》构成宪法解读三部曲。该书分上、下两篇,共十章。上篇主要围绕宪法权力的相关概念、特点、宪法权力与宪法权利、政党与国家的关系、宪法中的任免权等内容展开论述;下篇则对议会权力、政府权力、军事权力、司法权力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较为深入的分析。书中许多章节视角独到,对一些传统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并做了较为细致的论证,有较强的理论性,也是近年来关于宪政理论方面比较成熟及有一定影响力的宪法学学术新著。本项目为我们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法律系主任林维教授达成的一揽子成果。青年政治学院承诺2013年法学教材全部采用北大社社版教材,并努力扩充其他社科领域方面的教材。同时我们有选择地出版青年政治学院优秀青年教师的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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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社自由的法律规制杜筠翊 著结社是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和活动方式。近现代社会中,随着结社自由的宪法化和法律化,与之相伴而来的则是国家对结社自由的限制以及国家对社团的控制和管理。《原创学术著作法学系列:结社自由的法律规制》将结社自由和社团的法律规制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并从法学尤其是宪法学的视角对其进行分析和阐述。《原创学术著作法学系列:结社自由的法律规制》对结社自由的价值、属性和限制进行了宪法学分析,对社团法律规制及其模式进行了比较,考察了我国结社自由法律规范和社团规制模式及其实效,并对我国结社自由法律规制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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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原理上官丕亮,陆永胜,朱中一 著《苏州大学培育教材:宪法原理》由宪法总论、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宪法实施四篇16章组成,是一部适应学校深入推进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要求、适应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需要并结合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新型教材。《苏州大学培育教材:宪法原理》的特点是:体系简洁明了,内容精练扼要,重点突出,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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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体系论范进学,夏泽祥,秦强中国宪法学体系的构建当取决于宪法学自身基本范畴的构建,基本范畴是评价一个学科是否成熟、完善的主要标志。本书把当代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概括为八组十六个范畴,即民主与共和、宪法与法治、基本权利(人权)与国家权力、宪法职权与宪法责任、宪法规范与宪法效力、宪法救济与宪法诉讼、宪法概念与宪法解释、宪法监督与宪法审查。它们大致勾勒出了中国宪法学的基本框架,整个基本范畴体系构成个内部相通、外部协调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各个范畴之间具有逻辑同一性基础,既有独立的价值,又体现其在体系中的不孤立与相容性。每个范畴发挥作用,都依赖于其他范畴提供支持。八对范畴依顺序展现的是宪法运行的全过程,共同致力于宪政理想的实现。这十六个基本范畴之间的运作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互为表里,相得益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宪法规范是裁决宪法纠纷的依据,但是只有经过有效适当的解释宪法各个概念之后,才能在宪法诉讼中充分完成宪法救济,追究违宪者的宪法责任,实施宪法监督,开展宪法审查,体现宪法根本大法的最高法效力,完成民主与共和的宪政理想,宪法之治意义上的法治方才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