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
现代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法研究刘雪婷全书共七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了环境及其组成、环境问题与人体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国内外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第二章为地球环境与生态系统,主要阐述了环境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平衡、生态学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第三章为环境法的基本理论述说,主要阐述了环境法释义、环境法的理论基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第四章为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法,主要阐述了土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法、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法、矿产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法、森林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法;第五章为生态环境污染与防治法,主要阐述了大气污染与防治法、水污染与防治法、土壤污染与防治法、噪声污染与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与防治法;第六章为生态环境监测与质量评价,主要阐述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第七章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主要阐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体系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
守护未来朱珍华暂缺简介...
-
油画造型语言研究赵志旺暂缺简介...
-
李正忠文论选李正忠 著全书共三辑,第一辑为评音论乐,主要收录《新潮音乐评析》《关于国际音乐比赛》《聂耳冼星海歌曲的文学形象》等文章。第二辑衡文论艺,主要收录《首要的是让文艺批评战线“争”起来——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学习习*书*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学习札记》等文章。第三辑为知人论事,主要收录《陈涌同志杂忆》《文学领域最可爱的人》《逝去的星 还在发光——为马可逝世十周年而作》等文章。全书为李正忠多年来的创作成果精选作品,分别从音乐、文艺、行业名人的角度展开论述,文笔流畅,思想内涵具有一定的深度,体现了李正忠对文学道路的坚持。
-
《金瓶梅》人物形象评说范正生《〈金瓶梅〉人物形象评说》基于《金瓶梅》文本研究,以社会学、心理学、艺术学等理论为指导,对《金瓶梅》人物形象塑造进行综合评说,对主要人物形象进行分析评论。分为上下编两大部分:上编为总论:阐明了《金瓶梅》人物形象研究的总体思路和人物形象的研究方法、评论原则等;对《金瓶梅》人物形象进行详细统计,并整理出人物姓氏、社会角色、人物关系简谱,分析总结了《金瓶梅》人物形象塑造的多样性、丰富性;概括分析《金瓶梅》人物形象塑造的艺术成就,对人物性格刻画特色进行总体把握;分析评述了《金瓶梅》人物形象塑造的历史地位和文学影响;对影响《金瓶梅》人物形象评说的问题,特别是小说中的性爱描写问题进行了辨析等。下编为分论:对《金瓶梅》塑造的主要人物形象进行分析评说,如武大郎、西门庆、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吴月娘、陈敬济、应伯爵等。吸纳前辈艺术形象研究成果,运用社会学、心理学、艺术学理论逐个分析人物独特的性格表现,论述了人物性格的形成和发展动因,分析了《金瓶梅》刻画人物形象的艺术技巧和表现手法;对《金瓶梅》中类型化的人物形象进行典型性评说,补充与丰富了《金瓶梅》人物形象研究的理论和资料,对《金瓶梅》中的人物形象塑造提出了新见解和评价。
-
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基本法律问题研究陈焱光本书运用法学理论和规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民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规范要求,结合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法理维度、民主治理、多元共治、社区养老、社区公德及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社区调解、社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城市社区居民公共活动空间的规制等最基本方面进行了探析,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主线展开,对社区治理中的基本法律问题,分析法律供给与保障机制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关法律和政策建议。
-
阿宁论马晶晶暂缺简介...
-
文心雕龙五十篇细读游志诚《文心雕龙五十篇细读》为游志诚教授的“龙学”研究论著,2017年由文津出版社在台湾出版,本次由武汉崇文书局首次引进大陆(简体横排),也是台湾古典文学学者、“龙学”专家游志诚教授在大陆出版的首部研究著作。本书逐篇追溯了《文心雕龙》的《周易》影响、分析了每一篇的子学内涵,并对其实际批评进行了细致的诠释,提炼出了“移花接木”“旁通互见”“暗藏玄机”“选例比喻”之阅读方法,是对《文心雕龙》这部体大思精的文论巨典进行细读的典范,将为“龙学”研读者提供理解《文心雕龙》的新思路。
-
预见可能性的犯罪论体系定位研究袁汉兴从法规范的角度看,“应当预见”、“没有预见”以及“已经预见”是判断过失犯罪的关键要素,在上述三个关键词的背后是预见可能性的判断问题。其中,预见可能性的犯罪论体系定位问题最为重要,只有厘清预见可能性的犯罪论体系,才能真正揭示“应当预见”、“没有预见”以及“已经预见”的规范内涵。因此,有必要对过失犯罪中预见可能性的犯罪论体系定位展开刑法教义学探讨,为我国《刑法》第15条的司法适用提供科学合理的解释方案。本书将预见可能性定位于责任阻却事由不但契合“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的责任主义原则,而且符合“人为自己意志的创作负责”的自我答责原理,更是体现了“逾越能力无义务”的基本法理。将预见可能性定位于责任阻却事由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首先,能够重构过失犯的认定模式;其次,有利于矫正过失犯司法认定的结果责任倾向;最后,可以此为契机构建过失犯认定的出罪机制。
-
中国传统法理法哲学论张中秋本书是作者探索中国传统法理法哲学的论著。作者从法史中抽绎法理,用法理来解读法史,提出中国传统法理的核心是动态的合理正义观。动态的合理正义观是中国传统法的公平正义观,其内涵为道德、仁义、情理以及这三者的贯通,其原则是等者同等、不等者不等、等与不等辩证变动的有机统一,其目的是惩诫、弼教与成人,其意义是使人在本质和精神上达到像天地、自然那样永久的存在。这实际上是对世界有序性与创生性这一对立统一辩证关系的法律概括与表达,其哲学是贯通天、地、人、法的阴阳—道德文化原理。这是中国人固有的生命世界观和法律价值观,亦是中国传统法理法哲学的正当性和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