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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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教师发展手册韩锡斌,周潜,李铭《职业教育教师发展手册》系统梳理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及其发展的理论基础,阐释信息时代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的多角色特征,提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的标准框架,编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主观量表式的测评工具,阐述全球各国在国家层面、学校层面、个人层面开展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行动计划,并提供三个层面的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实践案例,可供职业院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教师、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研究者等参考。 -
中原破产法论坛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本书收录了各位作者在破产法研究方面的论文20多篇,内容涉及:破产立法动态与司法实务发展,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债权,重整制度,破产清算与法律责任,特殊主体破产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全面的思考。 -
企业这样做不合规张思星本书精炼选取了99个常见的企业和有关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不合规”的做法,采用案例的形式展开,向读者指出其中的不合规之处,继而分析该不合规将给企业带来的法律后果及其他风险。对于这99个不合规的行为,企业可以通过目录,一目了然,并结合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而改正。 -
读与被读刘文飞《读与被读》是首都师范大学燕京人文讲席教授、俄罗斯文学权威学者刘文飞解读评论世界文学经典名著的全新学术随笔集。本书论及荷马、但丁、莎士比亚、塞万提斯、歌德、雨果、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乔伊斯、川端康成、纳博科夫等十一位世界文学大家及其代表作。作者基于对经典文本的精研细读和对作家生平的查究梳理,每篇文章提炼一个焦点并围绕它展开剖析讲评,或钻研人物形象,或探讨文学属性,或谈论思想、生存等严肃话题,或从建筑、颜色等细节解构经典,十一个主题生动、新异、丰富、深刻,纵横开合,蔚为大观,是世界文学爱好者的思想盛宴。作者解读名著,建构体悟,这本书自身就是天才的作家、理想的读者在“读”与“被读”之间角力的果实。 -
哈 丹碧扎拉桑作品选哈·丹碧扎拉桑本书内容包含《神圣草原的儿子》《鲜艳夺目的一朵花》《故乡》《在那 的季节》《白鹰山》等散文。其中, 《神圣草原的儿子》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一等奖。 -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杨静话语研究是揭示社会意识形态运作过程中“权力”和“控制”来源的有力工具。本书从话语视角切入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研究,把话语作为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生成与演进,知识产权国际规范兴起、扩散和内化中的一种非物质性能动变量来考察,系统研究了话语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秩序之间的相互关系,提供了一种对现行知识产权治理秩序及话语机制进行全面审视与反思的思维和视角,并对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的演进与变动进行解释。本书分析了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的代际演进与变革动力,提出了中国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知识产权国际秩序转型的话语方略。 -
思路与出路刘汝忠本书根据不同的行政行为,收录了作者于2015年以来代理的30个典型的行政案件,在这30个案例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确认、行政赔偿、行政批复、行政强制执行、行政登记、行政协议、行政征缴、行政征收。从代理被告角度,大到代理中央政府部委机关,小到区县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从代理原告角度,有自然人个人,也有企业单位等,每一个案件,各有各的事实,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法律适用。 -
论犯罪与刑罚(意)切萨雷·贝卡里亚 著《论犯罪与刑罚》是刑事法领域的经典著作,历来被视为人文社会科学研习者的必*书。本书提出的关于刑事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基础,是现代刑事法理论的基石,启蒙了人们对待犯罪和刑罚的态度。本书的出版推动了欧洲各国的刑事法改革和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核法律陈刚,刘久核能利用在世界各国工业、经济活动以至国家安全领域中极具战略地位,核工业产业链不仅涉及到核物质的开采、运输、加工、贮存等工业技术环节,也涉及到核材料、核设施、放射性废物的使用、管理和处置,以及辐射防护、核进出口管制、核安全、核应急准备和响应、核损害赔偿责任等广泛而特殊的内容,需要强有力的监管和法律制度保障,以宣示和平、安全与国际合作的发展方针,使核工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世界发展核工业的主要国家都是在发展之初就着手核法律制度的建立,并不断地丰富、调整和完善。法律对核工业发展的指引和规范作用在世界各国早已显现,形成了不同于国家对常规工业体系管理的独特法律体系,也形成了独特的核工业相关国家促进与监管体制、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矿产资源管理、核材料管理、核设施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物质运输、核应急准备与响应、核进出口、核安保管理、核损害赔偿、核技术应用等核法律制度。乏燃料处置、退役管理、军工核设施管理、公众参与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也日益成为核法律立法热点和关注点。核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同样也是中国核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核法律渊源主要是所加入的国际公约、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主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随着中国民用核工业的蓬勃发展,与国际接轨的核法律体系已形成框架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为开端,到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实施,两部涉核法律成为中国目前核工业管理的上位法。《原子能法》的起草、《核损害赔偿法》的立法研究,高位阶的核法律始终纳入国家立法计划中,相应的系列法规立法研究也在不断延伸。目前,核法律规范缺位局面还是与中国在国际核工业地位不太相称,核立法成果还滞后于核工业发展的脚步,涉及核领域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呈现,需要尊重科学,保障安全,发展经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按照程序、持之以恒确保核法律体系建设与核工业发展健康有序向前发展。核法律文件之间协调性不足并时有冲突,很难采取大换血的方式进行调整,仍然需要从规划上提出调整目标和计划,逐步推进,持之以恒地依照核立法规划要求补充和完善。中国核法律的理论研究尚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一方面体现在中国核工业法制化起步相对较晚,核工业的专业性强、产业链条长、国际背景复杂等多重因素给核法律深层次的认知和研究带来相当的难度,需要从发展、专业和跨学科的眼光审视这个领域并投入更多的资源研究。核法律与公众和法学研究并未形成真正的交集,公众对核法律普遍不太了解,甚至以法学为研究对象的学者也对这个法律体系的定义和边界相当模糊,除一些论述核法律相关问题的著作外,囿于核领域技术性强,国内外法学学者的核法律领域研究著述较少,而国内学者就核领域的法律问题撰写了部分论文相对零散和缺乏跟踪性研究,理论高度还有待提升。学习与研究核法律离不开对核领域社会科学、上层建筑、国家战略、法律制度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和跨学科探讨,这样才能让核法律更有生命力。 -
厦门法学文库.2021年卷厦门市法学会暂缺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