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
少儿古代经典分级阅读黄荣华行走天下,思及万物。心游宇宙,意览无穷。小朋友们,让我们在古代经典的阅读中——领略天地的无穷无尽。《少儿古代经典分级阅读(初级共3册)》是一套专为6-12岁的少年儿童量身定制的古典经典学习丛书。 -
青年亚文化的时代表征与引导对策研究卜建华《青年亚文化的时代表征与引导对策研究》紧扣青年、青年亚文化、新时代这三个关键词,通过梳理和分析现阶段青年亚文化的时代表征,判定青年亚文化在新媒体时代的动向与态势,助力新时代青年展现新气象。网络信息时代,青年亚文化发展呈现出具有时代表现形式与风格各不相同的文化表征:“丧文化”“宅文化”“佛系文化”等都是新媒体时代青年亚文化发展的新样态与具体形式,各种青年亚文化表征依托网络虚拟平台,凸显出娱乐性、参与性、共享性与包容性的特征,实际上也为青年群体规避社会传统规则、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强化身份认同提供了便利的渠道与场域,使青年群体的压力得到释放、心灵得到慰藉,最终实现了青年群体自我状态的调整。 -
迢递关山路王怀中“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关隘文化是我国独特的一种文化现象。关隘不仅是军事设施,更是交通道路的枢纽和商贸交易的要道、文化交流的要地。这些关隘凝结着深厚的文化积淀,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本书在对关隘、古道进行历史地理考察外,还搜集整理了众多和关隘有关的咏关诗,更充分地展现关隘所负载的文化内涵。作者通过实地考察,阅读历史典籍,引用千余首古诗,阐释和剖析了我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百余个著名古关隘、数十条主要古道的山川环境和沧桑历史,从而展现了关隘文化的魅力和历史文化价值。 -
案例、故事与明清时期的司法文化徐忠明传统中国的司法理想,可概括为“无讼”社会。对于“鼠牙雀角” 的词讼案件,州县牧令往往不愿轻易受理;为了实现“耸动”官府的意图,诉讼两造就采取“将小事闹大”的修辞技巧和行动策略。明清中国的司法构造,具有明显的科层化特征;而适用于徒罪以上案件的审转程序,*能体现这一特征。审转程序,兼具慎重刑名与控制官员的双重功能。无论笞杖案件抑或徒刑以上案件,鉴于“过得乡场,过得官场”以及“摆平理顺,案结事了”的政治考量,在援引裁判规范时,司法官员大多以“情法两尽”为上佳选择。 -
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制度研究印通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是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主要目的和制度价值,本书论述了机动车强制保险的理论框架,分析了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赔偿对象和赔偿要件,探讨了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和赔偿程序,提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制度的完善建议和具体修法路径,为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参考。 -
法治论坛广州市法学会《法治论坛(第63辑)》包括“民法典适用”“大数据法治”“实务研究” “案例分析”“法谈法议”等内容,对当前的一些实务及学术范围内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书包含《从新冠肺炎疫情看〈国际卫生条例〉关于传染病防范阶段规则的修订》《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的现状、困境与路径完善》《〈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现状与对策研究》《我国刑法构建成年人犯轻罪之前科消灭制度的思考》《司法区块链的诉讼程序价值、功能及链际建设》《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从严政策的反思与调控》等关注现实问题、深入探讨应对策略的文章。 -
环境法典编纂中的关系与结构史玉成本书围绕环境法编纂中的关系与结构展开,第*编为环境法典编纂中的环境宪法规范指引,重点论述环境法典的编纂逻辑、体系化路径以及宪法续造;第二编为环境法典编纂中的横向体系整合,重点论述横向分置关系分析、目标路径以及制度创新;第三编为环境法典编纂模式与规范结构,重点论述理论与实践进展、模式选择与规范对象以及结构安排与实现路径,通过层层递进的关系论证,提出环境法典编纂的结构构想。 -
法律基础新编冯玉军本书拟从宗教界人士的特点以及学法用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法学知识的普遍性与针对性,介绍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出发分别讲解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与程序法、国际法基础知识和相关制度。本书既可作为综合性大学和宗教类院校宗教学专业必修课程《宗教政策法规》的主讲教材,也可作为国家和各省市举办的宗教人士研修班《法律基础》课程的主讲教材,具有权威性高、受众面广、实用性强的特点。 -
公益告发制度研究周晓明公益告发制度对组织治理、内部控制、法律执行和政治运行来说意义重大,是防治欺骗政府、医疗腐败、税收欺诈、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减少组织违法行为给社会公共利益带来的损害。本书通过对国外公益告发制度的介绍,较为系统地归纳了公益告发制度的定义、渠道和构成要件,重点研究国(境)外在告发者激约和保护问题上的观点,并总结出共性,将它们整合成一个自成体系的公益告发制度。我国对公益告发制度十分倚重,但举报、检举和揭发制度法条庞大而杂乱,应当适当借鉴国外的公益告发制度,对我国现存的举报、检举和揭发制度进行整合和重构,使三制归一,以“公益告发”为统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
法篇—人民文库(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12卷)是柏拉图最后一部著作,也是**的一篇对话。法篇涉及的内容很广泛,不能全部限定于“法律”之内,译者因此将中译篇名定为“法篇”。文中参加对话的是三位老人:一位匿名的雅典人、克里特人克利尼亚、拉栖代蒙人麦吉卢。他们在克里特相遇,谈论法的好坏。本篇也像《国家篇》一样讨论了城邦国家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婚姻、生活等等,实际上是柏拉图提出的一套系统完整的法律制度,是柏拉图的“第二理想国”。从中可以看出,柏拉图晚年考虑国家问题,不是从抽象的原则出发,而是从现实的制度出发,突出了对法律的重视,认识到无论什么样的统治者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只有法律的权力高于统治者的权力时国家的治理才能走上正确的轨道。在《国家篇》中,他认为要依赖哲学王来治理国家,而在《法律篇》,柏拉图完成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过渡。他在对待雅典民主主制的问题上也从原先持批评反对的态度转为比较同情的理解。在《国家篇》中他提到民主制的主要特点是自由,而在本书中他认为民主制的主要特点是自由,将自由列为国家的三个主要目标和原则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