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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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澳教育管理前沿图景冯大鸣著本书是一部教育管理基础研究作品,作者对过去数十年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在教育管理理论与研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与个领域的发展线索作了全面的梳理,分析了这些领域的未来走向,并对我国相应领域的成就与问题进行了反思和探讨。 -
为了一个民族的中兴陈腾华著以色列,绝对是一个吸引世界眼球的国度。一个国土狭小、人口不多的中东国家,牵动了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的神经,牵动了包括周边22个阿拉伯国家甚至整个伊斯兰世界的神经。为了这个弹丸之国,半个世纪以来,整个世界上演了形形色色的悲喜剧。她是世界上最早的宗教——犹太教的发源地,犹太人在这块“上帝的应许之地”为世界留下了《圣经》的《旧约》;基督教创始人耶稣出生于此并在这里创教、传教、蒙难复活,也给世界留下了《圣经》的《新约》;因为穆罕默德在这里离开尘世,伊斯兰教把她视为除麦加、麦地那以外的第三大圣地。这个人口只有1300万的民族,用一个宗教和一本《圣经》,将几千年流离失所的苦难民族联结在一起,使民族精神世代传承。这个占世界人口不到 0.2%的民族包揽了15%的诺贝尔奖,且不说影响世界历史的四大奇人耶稣、马克思、爱因斯坦以及弗洛伊德均出自犹太人家。这个人口只有680万的国家,在许多方面比之最发达的国家也不遑多让,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入均生活指数乃至人均科技人才指数,都跻身世界前列。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创造了世界的奇迹,而支撑这个奇迹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以色列有一个完善的教育科研机制——她的人均教育资源和人均教育支出以及科学研究和科学贡献,令全世界瞩目。本书通过对以色列教育的全方位评价,向读者介绍了一个真实的以教育立国、以科技兴国的国度。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奋进。本书对于关注中国教育改革的读者,对于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广大教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天堂”里的孩子胡仄佳著本书通过“天堂里的孩子”、“澳洲的私立学校”、“虱子、考试、隐私权”、“艾伦的故事”、“常青的学校”、“文化夹缝里的留学生”6章介绍了澳洲和新西兰的教育情况。 -
教育的公正与利益孙霄兵,孟庆瑜编著运用经济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预市场及其社会事务,体现了国家对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认识。同样,国家运用经济政策促进教育发展,不仅体现了对市场经济的高度认同和对经济规律的熟练驾驭,也是对教育规律进行深入探索的必然结果,是多渠道追求教育公益的有效手段,更是教育进一步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
法学院(美)罗伯特·斯蒂文斯(Robert C.Stevens)著;阎亚林,李新成,付欣译/前言/撰写一部美国法学院通史的必要性相对比较容易论证。我们的法学院既强大又神秘。对于外国的法律家,特别是法学教授来说,美国的法学院经常是一个让人既羡慕又妒嫉的对象。[1]实际上,美国著名的法学院在法律职业界和学术界的生活中甚至在全国都享有牢固的权力地位,而这种学术地位常常是其他工业化的国家里法律职业的学术分支所无法获得的。从美国法学院毕业进入职业界的学生在政治、商务、劳工、甚至在社会改革方面行使的扫力要比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学生大得多。大学的法学教授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生活,他们在职业领域中对法律、程序和制度所进行的思考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美国的法学院被认为不仅是法律职业权力的中心,而且也是塑造作为一个国家的美国的重要力量。然而,对于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来说,法学院最富于挑战的作用是它在法律、律师高等教育的社会变革方面所发挥的功能。法律在美国人生活中所处的中心地位是与法学教育的历史性作用相伴随的,这使法学院每次在有关法律职业及其作用和法律属性的论争中总是成为争论的焦点。美国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是平等与卓越相互冲突的历史。法律职业的历史——不可避免地包括法学院的历史——也类似地反映了精英主义和民主之间的冲突。反映美国政治与社会之间细微差别的法律概念都会影响美国的法学教育,反过来说,它也会受到法学教育的影响。单是这一现象就已经可以证明对法学院进行全面深入研究的重要性了。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人们对法学教育的严肃分析还少得可怜。除了里德为卡内基基金会所撰写的研究报告之外,[2]美国对法学教育史的研究相当少。事实上,法律史作为一个整体即便是在一些著名的法学院中也最多只是刚刚开展研究而已。尽管把法律与社会科学结合起来的强烈呼声已经持续了50年的时间,但人们收集到的有关法学教育或法律职业方面的材料还非常地少。法学教授好像急于保持对法学教育史的无知。尽管说所有这些在过去15年里已经发生的改变会使人产生误解,但它还是取得了重要的发展。法律史经历了一个主要的复苏时期,对法律、法律服务和律师的理论和经验性研究变得更加重要了,人们对职业的研究也重视了,而这正是上一代人所忽视的事情。(3)但把法律史作为一个整体,结合学术、政治和社会的趋势来研究法学教育的成果还比较缺乏。本书正是在这一方面所进行的一次尝试。美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很奇怪地呈现出地方色彩。如果我们把学术的界线限定为现存的这种法学教育的范围,那么我们需要回到100年前,以便追溯法学院的建立过程及起到主宰作用的各种观念。但是,不仅时间框架很短,而且起领导作用的人也比较少。或许最有意义的是,法学教育在教学方法方面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案例法。这种主张通过研究案例来学习法律的观念,很快就和苏格拉底的问答法联系起来,并支配了最近110年的美国法学教育。这种主导地位并不总是没有受到人们的质疑。可以理解的是.法学院的评论家对案例法进行了攻击。但案例法被证明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由于它的实用性及其教授黑体字母法则的成效,现在很少有人抱怨它对实践的注重;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案例法教授的是分析技巧而不是事实的优点。但对于所有反对这一方法的批评家来说,他们还没有发现一种能和案例法相抗衡的方法。演讲法还没有出现,法律与社会科学的融合也不能削弱案例法的中心地位,甚至临床法学教育也只是对案例法产生了表面的影响。案例法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种非常优秀的教育手段。一种存在的教学模式——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具有一定的寓意。毫无疑问,它来自哈佛法学院——案例法的创立者——却支配了法学教育长达一个世纪的发展。事实上,即使在今天,哈佛化常常是学术质量和学术危机焦点的试金石。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启示是。这一教学技巧的主导地位带来的所谓教育革新具有周期性的特征。几乎所有有关案例法的教育变革都会出现摇摆不定的现象。总而言之,由于学术背景和案例法的局限性,法学教育极易出现反复不定的现象。哈佛法学院在美国法学教育中所处的支配地位也确保法学院逐渐接受了把案例法作为提供法学教育的唯一方法,而这将会潜藏着社会与学术的冲突。哈佛大学是19世纪人文大学中注重学术、追求卓越、主张机会平等的一个范例。但最后并没有同样的平等,而且越来越多的移民组织也不关心表现卓越和学术问题。因此,大部分的法学教育并不在著名的法学院,而是在私立法学院或州立大学法学院中进行的。法律可以像其它行业那样被学习,尽管在美国法学教育史中有这样的说法,认为这和法律职业化的理想相背离。著名的学术机构和职业界领导人的目标就是通过法学院的教学来提高美国法律职业的质量和“格调”。因此.美国的多元主义逐渐让位于对统一和标准化的强调。但法学院迎合学生渴望成为律师的需要所做的努力则是今天法学教育的结构和风格形成的关键。我们从中可以了解到学徒制的衰落、法律职业的多样化、对技巧的追求和政策含义的复杂性以及对临床研究的呼吁等等。在制度化和新旧更替的过程中,不仅各法学院看起来更相像了,而且假设职业界本身也是同质的这一设想也成为新职业主义的一个准则。然而,美国律师界的领导面对众多证据表明,美国的律师承担了多重角色,而且在过去一个多世纪里已经有了很大变化的事实面前却无动于衷。这一神话的成功对现实又造成了什么是学术、什么是实践的认识混乱。而且,它也妨碍了人们就职业、学术和专业之间可能存在之界线而进行的学术讨论。历史和政治的目标已经成为许多经历过法学教育洗礼的人的基本原理。致谢 -
当代外国教育改革著名文献吕达,周满生主编;高如峰[等]译本书选编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法国关于教育改革的著名文献,收录有《走向21世纪的德国高校》、《法国教育指导法》等。 -
世界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周满生主编丛书由著名教育家顾明远教授主编,是一套学术性强、内容新、知识容量大、具有高度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优秀图书。它从新的视角来讨论世界性的教育问题,在选题上力求反映当代世界教育发展最新信息、动向、趋势和经验,着重探讨对我国教改有重大借鉴意义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兼顾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教育发展经验的研究,注意对周边国家,尤其是对亚洲几个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教改经验的介绍; 注意比较教育学科发展的新理论,在理论和方法上形成自己的特色;本书是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着重探讨影响国际教育发展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背景,阐述20世纪90年代具有规律性的教育发展与改革的特点和趋势,展望和分析了国际教育宏观走势及政府对教育发展的作用。本书从不同国家社会经济水平、产业结构、科技发展、人口变化、社会价值观及政治路线方面对教育问题进行科学分析,从全球化的视野审视各国教育的最新发展。本书还对中国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国际比较。采纳了教科文组织和经合组织的一些数据。本书的附件是世贸组织的有关文件。 -
法国汉学《法国汉学》丛书编辑委员会编《法国汉学:教育史专号(第8辑)》汇集了从比德出版社(Editions Peeters)于2003年间陆续出版的《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丛书》中以“中国的教育和培养”为主题的一套论文专辑中精选的文章。这套专辑共三册,分别以《基础教育》、《专业训练》和《非正规教育》为标题,充分展现了四年前在巴黎以同样主题举行的一次学术讨论会的成果。1999年6月,由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研究中心组织和中法基金会资助的“中国的教育和培养”国际学术讨论会成功地在巴黎召开。该会的主要目的是走出以正统儒教的官方考试和士大夫训练为重点的传统研究范围,探索被忽视的教育方式和观点等各类问题。这些研究提醒我们注意的是,作为儒教思想核心的教育不仅仅由文人士大夫和公职人员来实施,它也要求各个领域中的专家加入其行列。如果把各朝代的教育作为整体来探讨,跨越古代到20世纪的时空足以使我们看到其演变过程或内容实质。 -
义务教育投资国际比较高如峰主编丛书由著名教育家顾明远教授主编,是一套学术性强、内容新、知识容量大、具有高度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优秀图书。它从新的视角来讨论世界性的教育问题,在选题上力求反映当代世界教育发展最新信息、动向、趋势和经验,着重探讨对我国教改有重大借鉴意义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兼顾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教育发展经验的研究,注意对周边国家,尤其是对亚洲几个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教改经验的介绍; 注意比较教育学科发展的新理论,在理论和方法上形成自己的特色;本书是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共二编十六章。上编为国别研究,以中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印度、韩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埃及、肯尼亚为对象国,从义务教育的投资制度、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制度、义务教育的特别扶持制度三个方面,展开研究。下编对上述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研究。最后总结义务教育投资的国际经验并对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投资提出了政策建议。 -
德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律师职业邵建东编(译)著;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编译出版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恢复重建和全面发展的阶段,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后,法学教育如何主动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求,如何纳入到高质量、高层次、高效益,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还存在着两个明显的不足:其一,由于中国的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脱节,使高等法律院校(系)更多地把精力放在了学科建设和学术体系的构建上,未能全面重视和充分研究法律职业的发展和法律职业对从业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结果导致各地区法学教育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缺乏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使中国的法学教育成为世界上品种最多、形式最繁杂的教育。其二,同样由于教育和用人制度的脱节,使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被人为地分割为一个一个缺乏有机衔接的不同部分,难以整体优化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更谈不上充分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效能。上述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创新,如通过建立司法考试制度,在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之间,搭建起一座联系的桥梁和沟通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