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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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的历史与现状陈宝堂编著《日本教育的历史与现状》首先介绍日本的教育史,然后分门别类地介绍日本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方面的状况和特征,最后介绍日本教育近年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动向等。 -
国际教育政策发展报告何致瑜主编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资助项目。本书介绍了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教育政策和教育改革情况以及国际上主要国家职业技能及职业教育政策等。 -
全球化进程中的学校变革杨小微著《全球化、信息化与学校变革》丛书,最近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丛书由三本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著作和论文集组成:邬志辉著的《教育全球化:中国的视点与问题》、杨小微著的《全球化进程中的学校变革:一种方法论视角》和叶澜等著的《“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学校改革问题的诊断与对策”研究报告集》。丛书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课题——“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学校改革问题的诊断与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集。正如主编在总序中所言:“它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这一研究群体通力合作、认真探究的产物,是第一项由研究所通过课题招标而获得立项的课题之研究成果,因此也是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制度改革的产物。”《教育全球化:中国的视点与问题》一书,成于“全球化”研究渐成热点之时。这本著作清理了“全球化”概念和理论中的各种观点,并理出与教育改革的关系且作出评点。作者还以中国的视点与问题为基本立场,展开讨论了“教育全球化”这个问题。《全球化进程中的学校变革:一种方法论视角》一书,则以全球化进展及同时发生的几个主要国家的本土化历程为背景,聚焦于学校变革所呈现的方法论演变历史和当代的多元状态。此书提出的学校改革的方法论问题,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学校改革问题的诊断与对策”研究报告集》是一本论文集,它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研究报告”,包括:“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的学校教育改革”课题研究结题总报告,全球化背景下学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全球化视野中的“学习化社会”与基础教育改革,信息化背景下的学校改革问题研究,等;第二部分是“调查研究报告”,包括:关于“我国中小学教育改革状态”的调查研究报告,社会变迁中的学校改革——上海地区学校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当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现状:问题与对策,等;第三部分是“专题研究”,包括:社会环境变化及其对学生发展影响的中日比较,试析我国当代道德教育内容的基础性构成,全球化朝代的学校德育思考等。 -
美国中小学社会课教学策略(美)大卫·A.威尔顿(David A.Welton)著;吴玉军等译◆ 该给孩子们创造什么样的生活,到我们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学校不应该成为制造失败者的场所,而是激励学生的加油站。◆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实施素质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书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学习是一个积极的、建构性的过程。尽管这个前提并不新鲜,也不是有震撼力,但它既适用于中小学生,也适用于那些阅读该书的即为人师的学生。尤其对那些未来的教师而言,社会课教学要取得成功,这主要取决于教师教学三因素的能力,即与下列三个方面相关的能力:(1)社会课内容,(2)教学方法,(3)将教学内容和方法应用于课堂当中。 -
教育基础(美)阿伦·奥恩斯坦(Allan C.Ornstein),(美)莱文·丹尼尔(Daniel U.Levine)著;杨树兵等译本书确实是一本优秀的教科书,它从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以及哲学等不同的角度与层面,详细地阐述和分析了美国教育的历史基础和发展现状,客观地介绍和评述了世界发达国家不同的教育模式和教育思潮,深入地剖析了世界著名教育家的教育思想,同时对课程、教师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对未来教育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客观的分析预测。本书对那些想全面了解美国的教育发展状况和从事比较教育研究的读者,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尽管这是一本以介绍美国教育基础为主的教材,但是却被世界各国教育家公认为教育学理论的著名教材。因此,我们十分乐意把它推荐给大家。同时,这本教材也为我们编写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教材,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例。 -
法国汉学《法国汉学》丛书编辑委员会编《法国汉学:教育史专号(第8辑)》汇集了从比德出版社(Editions Peeters)于2003年间陆续出版的《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丛书》中以“中国的教育和培养”为主题的一套论文专辑中精选的文章。这套专辑共三册,分别以《基础教育》、《专业训练》和《非正规教育》为标题,充分展现了四年前在巴黎以同样主题举行的一次学术讨论会的成果。1999年6月,由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研究中心组织和中法基金会资助的“中国的教育和培养”国际学术讨论会成功地在巴黎召开。该会的主要目的是走出以正统儒教的官方考试和士大夫训练为重点的传统研究范围,探索被忽视的教育方式和观点等各类问题。这些研究提醒我们注意的是,作为儒教思想核心的教育不仅仅由文人士大夫和公职人员来实施,它也要求各个领域中的专家加入其行列。如果把各朝代的教育作为整体来探讨,跨越古代到20世纪的时空足以使我们看到其演变过程或内容实质。 -
国外归来的报告张肃建主编暂缺简介...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学院全日制课程设置许琳本书分概况、校历大事、服务项目、入门课程、基础课练习、技术学士学位、商学院、计算机分院、建筑工程分院、电气与电子科学技术分院、卫生科学分院、制造与工业机械分院、加工能源与天然资源分院、运输分院、课程描述几大部分,详细介绍了该校2002-2003年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情况,资料十分丰富,对我国高职高专院校研究和借鉴BCIT的成功经验,进行教学改革、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大有益处。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专业设置、教学改革的参考用书。 -
动物会夏眠吗裘树平等编本丛书分为识字、数学、儿歌、唐诗、童话、科普知识等几个方面,内容丰富,印刷精美,画面生动形象,能激发学龄前幼儿的兴趣,是优秀的儿童启蒙教育图书。愿此丛书能受到家长们的青睐,幼儿的喜欢,成为指导幼儿的好园丁。让小朋友在这新奇、有趣的世界里,快快乐乐看图画,轻轻松松长知识,真正从博士娃起跑线上顺利起步。 -
法学院(美)罗伯特·斯蒂文斯(Robert C.Stevens)著;阎亚林,李新成,付欣译/前言/撰写一部美国法学院通史的必要性相对比较容易论证。我们的法学院既强大又神秘。对于外国的法律家,特别是法学教授来说,美国的法学院经常是一个让人既羡慕又妒嫉的对象。[1]实际上,美国著名的法学院在法律职业界和学术界的生活中甚至在全国都享有牢固的权力地位,而这种学术地位常常是其他工业化的国家里法律职业的学术分支所无法获得的。从美国法学院毕业进入职业界的学生在政治、商务、劳工、甚至在社会改革方面行使的扫力要比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学生大得多。大学的法学教授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生活,他们在职业领域中对法律、程序和制度所进行的思考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美国的法学院被认为不仅是法律职业权力的中心,而且也是塑造作为一个国家的美国的重要力量。然而,对于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来说,法学院最富于挑战的作用是它在法律、律师高等教育的社会变革方面所发挥的功能。法律在美国人生活中所处的中心地位是与法学教育的历史性作用相伴随的,这使法学院每次在有关法律职业及其作用和法律属性的论争中总是成为争论的焦点。美国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是平等与卓越相互冲突的历史。法律职业的历史——不可避免地包括法学院的历史——也类似地反映了精英主义和民主之间的冲突。反映美国政治与社会之间细微差别的法律概念都会影响美国的法学教育,反过来说,它也会受到法学教育的影响。单是这一现象就已经可以证明对法学院进行全面深入研究的重要性了。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人们对法学教育的严肃分析还少得可怜。除了里德为卡内基基金会所撰写的研究报告之外,[2]美国对法学教育史的研究相当少。事实上,法律史作为一个整体即便是在一些著名的法学院中也最多只是刚刚开展研究而已。尽管把法律与社会科学结合起来的强烈呼声已经持续了50年的时间,但人们收集到的有关法学教育或法律职业方面的材料还非常地少。法学教授好像急于保持对法学教育史的无知。尽管说所有这些在过去15年里已经发生的改变会使人产生误解,但它还是取得了重要的发展。法律史经历了一个主要的复苏时期,对法律、法律服务和律师的理论和经验性研究变得更加重要了,人们对职业的研究也重视了,而这正是上一代人所忽视的事情。(3)但把法律史作为一个整体,结合学术、政治和社会的趋势来研究法学教育的成果还比较缺乏。本书正是在这一方面所进行的一次尝试。美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很奇怪地呈现出地方色彩。如果我们把学术的界线限定为现存的这种法学教育的范围,那么我们需要回到100年前,以便追溯法学院的建立过程及起到主宰作用的各种观念。但是,不仅时间框架很短,而且起领导作用的人也比较少。或许最有意义的是,法学教育在教学方法方面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案例法。这种主张通过研究案例来学习法律的观念,很快就和苏格拉底的问答法联系起来,并支配了最近110年的美国法学教育。这种主导地位并不总是没有受到人们的质疑。可以理解的是.法学院的评论家对案例法进行了攻击。但案例法被证明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由于它的实用性及其教授黑体字母法则的成效,现在很少有人抱怨它对实践的注重;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案例法教授的是分析技巧而不是事实的优点。但对于所有反对这一方法的批评家来说,他们还没有发现一种能和案例法相抗衡的方法。演讲法还没有出现,法律与社会科学的融合也不能削弱案例法的中心地位,甚至临床法学教育也只是对案例法产生了表面的影响。案例法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种非常优秀的教育手段。一种存在的教学模式——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具有一定的寓意。毫无疑问,它来自哈佛法学院——案例法的创立者——却支配了法学教育长达一个世纪的发展。事实上,即使在今天,哈佛化常常是学术质量和学术危机焦点的试金石。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启示是。这一教学技巧的主导地位带来的所谓教育革新具有周期性的特征。几乎所有有关案例法的教育变革都会出现摇摆不定的现象。总而言之,由于学术背景和案例法的局限性,法学教育极易出现反复不定的现象。哈佛法学院在美国法学教育中所处的支配地位也确保法学院逐渐接受了把案例法作为提供法学教育的唯一方法,而这将会潜藏着社会与学术的冲突。哈佛大学是19世纪人文大学中注重学术、追求卓越、主张机会平等的一个范例。但最后并没有同样的平等,而且越来越多的移民组织也不关心表现卓越和学术问题。因此,大部分的法学教育并不在著名的法学院,而是在私立法学院或州立大学法学院中进行的。法律可以像其它行业那样被学习,尽管在美国法学教育史中有这样的说法,认为这和法律职业化的理想相背离。著名的学术机构和职业界领导人的目标就是通过法学院的教学来提高美国法律职业的质量和“格调”。因此.美国的多元主义逐渐让位于对统一和标准化的强调。但法学院迎合学生渴望成为律师的需要所做的努力则是今天法学教育的结构和风格形成的关键。我们从中可以了解到学徒制的衰落、法律职业的多样化、对技巧的追求和政策含义的复杂性以及对临床研究的呼吁等等。在制度化和新旧更替的过程中,不仅各法学院看起来更相像了,而且假设职业界本身也是同质的这一设想也成为新职业主义的一个准则。然而,美国律师界的领导面对众多证据表明,美国的律师承担了多重角色,而且在过去一个多世纪里已经有了很大变化的事实面前却无动于衷。这一神话的成功对现实又造成了什么是学术、什么是实践的认识混乱。而且,它也妨碍了人们就职业、学术和专业之间可能存在之界线而进行的学术讨论。历史和政治的目标已经成为许多经历过法学教育洗礼的人的基本原理。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