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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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技巧(美)托马斯·A.马沃特(Thomas A.Mauet)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表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代——一个国际化商业时代。商业与法律的人才流动将全球化,评介人才标准将国际化,教育必须与世界发展同步。商业社会早已被马克思描绘成为一架复杂与精巧的机器,维持这架机器运行的是法律。法律不仅仅是关于道德与公理的原则,也不单单是说理论道的公平教义,还是具有可操作性的精细的具体专业技术。本书被美国哈佛、耶鲁等著名大学法学院师生奉为“圣经”,是一本全面论及审判程序的简明实用手册。本书以清晰明了、引人入胜的语言将诉讼程序分解为易于掌握的有机组成部分,从陪审团的选择、公开陈述、直接询问、交叉询问、法庭辩论等方面,展示了如何准备开庭以及律师在诉讼前后真实的思考过程,为读者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及实用的应诉技巧,有助于提高读者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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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杨宇冠,杨晓春编著内容介绍:如果从“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算起,中国的刑事司法可以追溯至公元前21世纪,已经有四千年历史了。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中华法系自成一家,历代只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变化,而其体制和原则延续数千年。近百年来,西风东渐,中国清末变法,采纳西方国家刑事司法原则,创建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一个世纪以来,中国曾借鉴过德国、日本、苏联、英、美等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律。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可以看出勤勉的中国人努力学习国外经验的孜孜不倦的精神。怎样使国外的制度为我所用,而避免削足适履和邯郸学步,曾有过不少经验和教训,值得我辈和后人反思。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之产生与其经济基础、文化背景、哲学思想、政治制度息息相关。每一个国家的国情不一,中国的刑事司法改革不能照搬某一个国家的法律,这己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成立了联合国。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刑事司法准则。在其制定过程中,文件之通过得到各国之同意,文件之内容兼顾各国之国情,文件之原则供各国遵循。这是人类儿千年来未有之事。这些文件也包含了中国人的贡献和努力。采纳或借鉴联合国所制定的刑事司法准则,既避免了照搬某一国家之制度所带来的种种弊病,又可以促进中国的刑事司法改革,诚可收事半而功倍之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采纳借鉴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必先对这些准则详加研究,广泛了解。近年来,学界对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努力研究,出了不少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文件还没有为国人所广泛了解。为此,有必要对这些文件加以引进和介绍。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专门从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型综合性研究机构,是本专业惟一人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实体。“中心”自成立以来就把研究国外,特别是联合国的刑事司法准则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这方面己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如今年已经出版系列丛书之一《人权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中心”特委托杨宇冠和杨晓春编撰这本《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作为本“中心”主编的“人权和刑事司法准则丛书”之二。杨宇冠在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多年,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他曾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预防犯罪研究所、英国伦敦大学、美国耶鲁大学等学校或机构留学或作访问学者,多次参加联合国人权和刑事司法国际会议,参与讨论、制定一些联合国人权和刑事司法文书。在担任联合国刑事司法部门的专业官员期间,还经过严格培训和考试获得联合国总部授予的《精通英语证书》。杨晓春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学院和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获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经参加欧盟同声传译培训,获欧盟认证同传证书,擅长法律会议的同传和口译以及司法文件翻译。两位编者精选了联合国制定的刑事司法文件,分为预防打击犯罪、侦查、检察和辩护、审判、执行5个部分。其中许多文件在中国尚未出版发行过。编者对每则文件的中英文进行了核对,编制了英文目录,还撰写了导言并对每则文件进行了介绍,希望能对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学者及对刑事司法感兴趣的人士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由于本“中心”成立时间还不长,我们的时间和经验还有限,本书难免有缺点和不足之处,希望各位专家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樊崇义教授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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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英)约翰·库克(John Cooke)著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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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法(英)保罗·理查兹(Paul Richards)著英国培生集团是全球教育出版的领军者,朗文是该集团旗下声誉卓著的教育图书品牌。《契约法》是该集团推出的“朗文·培生法学基础系列”之一。英国契约法从来就不仅仅在英国本土施加影响,而是在世界范围内被广为传播.应用。时至今日,虽然不列颠老大帝国的雄风不在.英国契约法在国际商务活动中的作用却越来越重要。作者采用的是标准教科书编排体例,案例从可信赖的案例报告中选择,对契约法的主要规则和学说进行了简练、清晰。即时的解说,对由法律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学术分析,全面覆盖了契约法领域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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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马呈元主编序言国际法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17世纪以来,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国际法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在现代国际社会中,国际法在规范国家的行为和调整国际关系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对国际法的学习与研究,对于维护国际法的基本准则,推动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及建立和平、安全、公正和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际法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高等教育14门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本教材严格遵循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和本系列教材的具体写作要求,以国内同类教材为参照,在全面、系统地介绍国际法的基本原理、法律规范和相关教学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法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国际法领域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学习者能够融会贯通,形成系统的国际法知识体系。本书由导论、国家、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居民、国际人权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战争法等十二章组成,每章包括提要、重点问题、正文论述、法律应用和课后复习等几个部分。提要和重点问题:提要和重点问题对本章的基本内容作了全面的概括,并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本章中需要重点掌握的主要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知识要点。作为各章学习的入门指导,教师应按照教学规律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围绕重点问题开展课堂教学,引导学生掌握各章的要点,形成系统、科学的知识体系。正文论述:正文论述是对提要和重点问题所包含的内容的全面阐述,主要包括对各章所涉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说明;对有关问题国内外学术界的通识及争论的介绍与评价;对国际公约有关规定的解释和对国际司法机关及仲裁庭有关判例的分析。同时,对我国现行法律就有关问题的规定亦尽可能详细地进行对比研究。在对正文部分的讲授中,首先,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准确地介绍各章的基本要点,使学生对各章的内容有完整、明晰的了解和掌握。其次,教师在讲解有关问题时,一方面,应介绍中外学者的通说研究观点;另一方面,须说明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的不同见解,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提高他们的理论研究能力。再次,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注重对相关国际司法机关和仲裁庭判例的分析和运用,引导学生将国际法原理和国际条约及国际习惯法规则与国际法问题,特别是当前影响较大的国际法问题联系起来学习,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运用所学国际法知识认识与研究现实国际问题的目的。最后,应该看到,国际法是一个充满活力、不断发展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法的发展变化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对涉及国际法发展的新领域和新问题作出重点说明,使学生能够了解国际法的发展动态,把握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此外,本教材在全面、准确地介绍国际法系统知识的同时,力求做到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和理论联系实际,这就为学生的自学或预习提供了便利。学生通过认真学习本教材,阅读推荐的参考书及注释中指出的著作或资料,同样可以比较好地掌握国际法的基础知识。课后复习:课后复习是对各章所讲述的部分内容所出的练习题,目的是使学生通过思考,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的解答,以巩固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并进一步激发对理论问题进行研究的兴趣。教师应引导学生运用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通过分析或讨论,解答课后复习中提出的问题,并进而提高其解决国际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不过,由于课后复习中的练习题只涵盖了各章所学的部分内容,不能满足对国际法进行全面复习的要求,因此,教师应视需要另行增补练习题,或指定学生使用其他习题集。本书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部分长期从事国际法教学、研究和实务的教师在以往国际法教材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在国际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共同撰写完成的。希望本书能够满足法学本科国际法教学的要求,并为我国的国际法教学与研究尽绵薄之力。本书写作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马呈元博士:第一、二、三、十二章,第十一章第一、二、三节;高建军博士:第四、五章;杨泽伟博士:第六、七、八章;李居迁博士:第九、十章,第十一章第四节。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参考和借鉴了近年来国际法领域理论研究的成果和部分国际法专著、教科书和教学辅导资料,在此谨向各位作者和研究者表示诚挚的谢意。同时,由于篇幅所限,对于现代国际法的一些新分支,如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国际刑法等,虽然其部分内容在书中有所体现,但未能单独成章。对此缺憾,我们深表歉意,并敬请各位读者不吝赐教。马呈元20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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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实施机制朱晓青,柳华文著本书对作为“联合国人权宪章”中人权两公约之一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进行了国际法角度的介绍和阐述。作者将公约放在国际人权法的大前景下进行了整体考察,并介绍了主要的相关理论以及国际和国内实践,内容涉及公约的产生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宗旨和原则、公约保障的各项基本人权在国际法上的含义和相关法律渊源、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国际监督机制以及公约在缔约国的实施等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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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移的证据法米尔建·R.达马斯卡(Mirjan R.Damaska)著;李学军[等]译近年来,证据制度改革和证据立法完善是我国司法改革和法学研究中相当引人瞩目的问题,证据学似乎也应运而成为一门“显学”。大概由于我国在这个领域内的本土资源不够丰富,所以很多研究成果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对外国证据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借鉴。而且,这种借鉴不仅对我们的昨天和今天有益,对我们的明天仍然有益。古人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此话极有道理。但是,我们在借用"他山之石"的时候,首先要进行比较,既要拿中国之“石”和外国之“石”相比较,也要拿这些外国之“石”和那些外国之“石”相比较。正所谓,有比较才能鉴别、能鉴别才知优劣、知优劣才得善取、得善取才奏实效。《漂移的证据法》就是一本可以在这方面为我们开阔眼界的比较证据法著作。在证据法学研究中,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既可以满足我们学习和借鉴外国证据立法和司法之经验的需要,也可以满足我们探索证据制度发展之普遍规律的需要。在进行比较研究的时候,有些学者偏爱“求同法”,有些学者青昧“求异法”,而笔者以为二者不可偏废。一方面,通过比较世界各国的证据法律制度,找出其相同之处并分析形成的原因,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把握证据法的共同性规律。既然在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下形成的证据制度在解决某些问题时都"不约而扩地采用了相同的对策,那往往就可以说明这些对策符合普遍的客观规律,或者说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通过比较世界各国的证据法律制度,找出其不同之处并考察各自的效果,可以使我们研究不同方法的优劣,以便取舍和引进。就司法改革而言,考察不同证据制度的差异可能更有实用价值。诚然,不同国家的法律传统不同,司法环境也不同,因此,在一个国家很有成效的做法未必在其他国家都有相同的效果。但是,了解不同国家的不同做法,可以帮助我们跳出自己多年形成的思维惯式,换一个位置或角度去思考问题,从而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在这方面,《漂移的证据法》肯定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证据法究竟是如何漂移的?我相信,无论是从事证据法学研究的人员还是从事司法实践的人员,在阅读本书之后,都会就这个问题找到自己的答案。诚然,各位的看法,未必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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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李双元编"宪法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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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撮要卞建林,杨宇冠著目 录刖置……………………………………………………………(1)第一章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概述…………………………(1)一、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概念…………………………(1)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体系…………………………(4)三、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影响……………………(18)四、联合国刑事司法机构……………………………(22)第二章司法独立…………………………………………(36)一、司法独立原则之确立……………………………(36)二、司法独立原则之标准……………………………(39)三、司法独立原则之保障……………………………(45)第三章无罪推定…………………………………………(50)一、无罪推定的法律渊源……………………………(50)二、无罪推定的历史发展……………………………(51)三、无罪推定的基本含义……………………………(56)四、无罪推定的(人权)价值………………………(66)第四章司法人权保障……………………………………(71)一、司法人权保障的意义……………………………(71)二、必要性原则………………………………………(73)三、适度性原则………………………………………(79)四、司法审查…………………………………………(84)五、刑事侵权行为的补救……………………………(86)第五章律师帮助…………………………………………(92)一、律师帮助的意义…………………………………(92)二、律师辩护…………………………………………(95)三、刑事法律援助……………………………………(102)第六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12)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112)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起源和发展………………(116)三、联合国关于保障人权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139)四、联合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重要意义…………………………………………(144)第七章被害人权益保护和恢复性司法…………………(146)一、联合国关于被害人权益保护规定及其背景……(146)二、取得公理和公平待遇的途径……………………(149)三、后续行动…………………………………………(160)四、恢复性司法………………………………………(162)第八章公正审判的国际标准……………………………(169)一、对公正审判国际准则的总体理解………………(169)二、所有人在法庭和裁判所面前一律平等…………(172)三、法庭的资格………………………………………(177)四、公开审判…………………………………………(180)五、告知被指控原因和性质…………………………(182)六、受审时间不无故拖延……………………………(183)七、出席受审和法律援助……………………………(185)八、与证人对质………………………………………(191)九、免费获得译员帮助………………………………(199)十、刑事赔偿…………………………………………(201)第九章不强迫自证其罪…………………………………(205)一、不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205)二、强迫自证其罪行为的构成………………………(211)三、强迫自证其罪的法律后果………………………(216)第十章未成年人司法……………………………………(221)一、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文件概述…………………(222)二、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准则的适用范围…………(226)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227)四、未成年人司法程序的总体要求…………………(229)五、未成年人司法审前阶段中的规定………………(231)六、未成年人的审判…………………………………(232)七、未成年人的改造…………………………………(234)第十一章执行……………………………………………(236)一、死刑………………………………………………(236)二、监禁刑……………………………………………(250)三、非监禁措施………………………………………(251)四、囚犯改造和回归社会……………………………(253)第十二章复审与一事不再理……………………………(255)一、联合国关于复审的规定和实践…………………(255)二、一事不再理………………………………………(257)三、“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审判或惩罚”原则的几个问题…………………………………………(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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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WTO与中国特殊经济区再发展邓力平、唐永红|主编暂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