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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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英)乔·肖(Jo Shaw)著本书是其中的《欧盟法》,作者经精炼简明的语言介绍和解读了欧盟法,亦未就条文谈条文,而将法律条文放到更广阔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大背景下进行分的。 -
爱德华兹集(美)哈里·爱德华兹著;傅郁林等译评爱德华兹先生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首席法官,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本书选录的裁判文书时是作者在上诉法院任职期间制作的。每一个案件都涉及到审查由联邦地区法院(联邦初审法院)或由国会设置来执行调整特殊主体或企业的法律的行政机构所作出的裁决。所发表的这些案件样式都有案件首部,标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作出裁决的法院的名称、辩论日期及做出裁决的日期;在首部之后,按照在案件中所代理的当事人顺序列明代理律师名单;在裁决书的最后,写明上诉审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三名法官的姓名和制作法律意见书的法官姓名。这些案例只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所审各种类型案件全豹之一斑,仅仅描绘了法官们裁判案件和制作法律意见书活动的一个剪影。在每个案例之前都有一个案情简介或概要,高度概括了提交于法庭的事实和争议问题。这些简介对于读者理解法庭意见将有所裨益。尽管由一斑而窥全豹未免有失片面,本人的写作风格也必然带有一定个性色彩,然而,这些法律意见书却展示了一幅美国联邦上诉法官工作成果的平凡画卷。 -
海关估价钱俊龙,任翔编著本书重点介绍了WTO《估价协议》,尤其对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作了较详尽的介绍。同时还介绍了WTO《估价协议》与企业的关系以及我国海关估价制度。 -
贸易与竞争之法律互动罗昌发著内容简介贸易法与竞争法传统上有各自之领域,惟其关系以往较少被提出,讨论;近年来,由于国际贸易不论在形态上及数量上均呈大量增加,跨领域交易同时产生贸易法与竞争法之竞合问题,乃逐渐被提及。本书乃系针对国际贸易所涉及之贸易法与竞争法问题,检讨二法律领域相互关联、相互配合、相互冲突及竞合适用等情形,并说明国际间对于调合贸易与竞争二项政策之努力,进而分析解决相关问题之应有方向。目录绪论一、贸易法与竞争法之特色二、产业竞争所涉及之贸易法与竞争法问题三、贸易法与竞争法之纠葛第一章 贸易法与竞争法之关联与冲突第—节 贸易法与竞争法之关联第二节 竞争法之执行与贸易政策一、竞争法规之执行程度对贸易政策之影响二、将竞争法适用于国际贸易之政策考量第三节 贸易基本规范对竞争政策之影响第四节 与竞争法相配合之贸易救济制度第五节 与竞争法理念相冲突之贸易救济制度一、反倾销税二、平衡税三、反倾销与平衡税中的“具结”四、防卫条款与自动设限第六节 以竞争法制衡贸易救济行动第二章 竞争法适用子国际贸易之程序问题——管辖与对抗第一节 问题之本质及其缘起第二节 国际法之原则第三节 美国对竞争法域外效力之见解第四节 外国之“对抗法规”第五节 管辖之例外——外国政府介入之一、“外国主权豁免”之抗辩二、“国家行为”之抗辩三、NOERR-PENNINGTON之抗辩四、“外国主权强制”之抗辩第六节 现行法下应有之解释一、民法、刑法、行政法之观点二、国际法之观点三、公平交易法之内容四、我们应有之规定三章 竞争法对出口贸易之处理第一节 贸易法与竞争法对出口贸易处理之基本问题第二节 美国反托拉斯法对出口贸易之特殊管辖规定第三节 美国反托拉斯法对出口贸易实体规范之放宽第四节 竞争法对与出口有关之水平联合行为之处理一、固定价格、市场划分与顾客分配二、外国反竞争行为影响本国出口者三、联合出口销售四、杯葛或拒绝交易五、收集及交换情报第五节 与出口有关之独占在竞争法上之处理第六节 竞争法对与出口有关之垂直抑制行为处理一、外国的专属经销协议二、秩序管理行为三、限制销售领域及限制经销对象四、排他性交易五、搭售协议六、转售价格限制七、价格歧视第四章 竞争法对进口贸易之处理第—节 贸易法及竞争法对进口贸易处理之基本问题第二节 竞争法对与进口有关之水平联合行之处理一、联合采购二、国际卡特尔三、企业内共谋之原则四、杯葛或拒绝交易第三节 与进口有关之独占在竞争法上之处理第四节 竞争法对抑制进口之垂直协议或安排之处理一、进口专属经销协议二、他性交易三、搭售协议四、限制销售领域及限制销售对象五、转售价格维持第五章 贸易法与竞争法在着干领域域之竟合适用第一节 智慧财产权及技术移转一、智慧财产权及技术移转与贸易法及竞争法二、授权行为系卡特尔之一部分者三、授权行为涉有价格抑制者四、授权行为中之非价格抑制五、平行进口所涉及之竞争法与贸易法问题第二节 “国营事业”在法及竞争法上之定位一、国营事业在GATT内之规范概说二、国营事业之界定三、国营事业在GATT之实体义务四、政府采购之例外五、乌拉圭回合协议之内容第三节 涉外投资涉及之贸易法及竞争法问题第四节 政府采购涉及之贸易法及竞争法问题第六章 多边经贸组织及双边协定对制定国际竞争规范之努力——贸易架构下之竞争法第一节 ITO、GATT及WTO一、ITO二、GATT三、WIO第二节 UNCTAD第三节 OECD第四节 双边协定结纶一、须建立“消费者”及“竞争”导向之贸易规范二、竞争规范之设置及执行必须以贸身自由化为依归三、多边性质的贸易组织应为协调“各国竞争政策”及“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之适当场合 -
国际私法(日)山田三良著;李倬译本书内分国籍及国际之抵触,外国人之地位,法律之抵触,国际民法四编。分别对国际私法之性质、国籍之取得、外国人地位之现在等内容进行了阐释。 -
日本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制度比较研究丁相顺著2002年,我国成功实施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36万名考生 -
侵权法英汉对照冯兴俊侵权法作为英美法系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其内容庞大而复杂,国内目前介绍英美侵权法的著作不仅数量稀少,而且大都以大陆法系的思维模式来考察英美法,因此,本册从英国凯文迪什出版社引进版权的《侵权法》(英汉对照版)不失为我们了解原汁原味英国侵权法的一部好书。本书以英国法中侵权诉讼的发展进程为主线,将内容分为五大部分。前三大部分为原告可能会提出诉讼的三种类型的侵权诉讼:第一种为过失侵权,这是最为常见的侵权行为模式,以被告负有谨慎义务为前提条件,所以该部分以如何判断是否存在谨慎义务为主要内容;第二种为占有人的义务,涉及土地占有人的侵权行为,阐述了土地(包括房屋)占有人行为构成侵权的相关标准以及不同性质的进入者的责任;第三种是与土地相关的侵权,包括私人公害和公告公害,同时还介绍了不以过错存在为基础的严格责任。前三个部分的内容构成了英国侵权法对侵权行为的三大分类。本书第四部分为抗辩事由,即法院认定这些证据成立的情况下,若被告不承担侵权责任,就必须提出对抗原告赔偿请求的理由。第五部分为法律救济:一旦被告的抗辩不被采纳,法院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则应考虑如何对原告所受到的损害提供法律救济,以恢复到没有遭受损害之前的状态。本部分中,作者介绍了一种分期支付赔偿金的赔偿方式。本书以介绍基本知识为主,语言简洁,内容简单明了。采用英汉对照的出版方式,读者不仅可以了解英美侵权法的基本知识,而且学习了地道的英语法律术语及表述,可谓一箭双雕、一石二鸟。但愿本书能为读者了解英美侵权法、学习法律英语提供一道轻松而美味的大餐。 -
国际私法柯泽东著本书内容丰富,条理清晰,重视对基本问题之彻底探讨,力求读者之真正了解,就问题论述,层次分明、深入浅出,可兼顾初学入门者及研究者切磋之广度与深度。本书并为国际经济商务发展,与国际私学关联上之认识,另辟领域。本书共分四篇。第一篇言明国际私法之地位,第二篇为其方法论,第三篇为我民、商事之法律适用举例说明及比较法例之学说、实例与实务,第四篇为特别民、商事法律关系之法律适用。...... -
元照英美法词典薛波主编“对法律的初学者,我的头一条建议,向来是请他们买一部好的词典,并且经常请教它”。“本词典的编撰旨在为中国提供一部以英美法律词书为集粹的新编中文版,其收词自古洎今,尤注意英美法的发展与词典的现代化。”“本词典以自19世纪以来的英美法词典、百科全书、判例集、法律汇编、各部门法学专著等作为基础资源,并旁及加、澳、新等国法律词书及其法律集语法学专著,综合编纂。”“时移世易,今日中国已屹立于世界,英美法之为用与旧日大异其趣。尤自1979年以来,中国参与的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合作与交涉共存。为此,必须善于掌握‘知己知彼’的规律,而且按照普遍接受的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规范,在某些条件下也须适用交涉对方的法律。在现代国际生活中,通晓英美法的知识,无待烦言。但要理会英美法的实质和适用,则又离不开词汇这个锁钥。”“随着科学发明创造的涌进、通讯手段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增长,争端和误解为数势将大大增加?私馔夤ǖ男枰嗨嬷笪龆唷!薄啊对沼⒚婪ù实洹繁嘧胗心辏钚耪獠看实浣苈悴欢显龀さ姆胄枰庖怀晒抟赡芗跚嵫坝⒚婪ü讨械募枘牙Э唷!?薛波,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倪征yu(日奥)联合国国际法院前法官,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1929年);姚启型美国圣玛丽大学教授,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1930年);卢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1933年);朱奇武英国牛津大学法哲学博士(1950年);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1953年);杨铁梁香港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英国伦敦大学(荣誉)法学士(1953年);潘汉典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首任所长,东吴大学法学硕士(1948年)。当今世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融和日渐明显。我?浯成鲜粲诖舐椒ㄏ担谖夜ㄉ枭缁嶂饕宸ㄖ喂业慕讨校绕涫墙昀次夜穹ǖ涞闹贫┕ぷ饕丫嵘狭酥匾囊槭氯粘獭T诖饲榭鱿拢颐窃诹⒆惚竟榈幕∩希灿Φ背浞纸杓酱蠓ㄏ档南冉ㄑЮ砺酆土⒎ā⑺痉ň椤?就英美法而言,其许多法律领域,尤其是在合同法、侵权法等领域,不仅是其本国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世界各国所广泛借鉴。由于语言和法律文化方面的差异,我们对英美法的了解仍然是比较欠缺的,甚至对英美法中的某些基本概念及其制度内涵产生了一些误读、误解。由潘汉典教授等学者组织编写的《元照英美法辞典》,在全面介绍英美法的基本制度、概念等方面填补了目前我国法律辞书在此方面的空白。本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编译者的权威性。本书以倪征日奥、王名扬、杨铁梁等八位国内外著名学者为学术顾问,并组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多家国内著名法科院校、科研机构中的二百余专家、学者参阅大量资料文献,历经多年,反复修订而成,并最终由徐开墅等数十位专家学者加以审定。二是收录范围的广泛性。收入及注释5万余词条,包含词组的一般法律用法,附图表30余份,历史文件八件。内容涉及法理、宪法、刑法、民法等英美法各大领域。三是对词条解释的准确性、全面性。每个词条都标明了其辞源,包括拉丁文、法文、德文。对每一词条的解释非常全面,即便此种意义在现代法已罕用,对学术研究极负价值。而且由于编译者熟悉我国法律制度,对各个法律领域的基本制度都有较为精深的研究,因此,本书对我国法和英美法的基本概念对应准确,解释极为精到。四是本书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既可适用于法学研究人员,也可适用于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本书对于非法学专业人士研究英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制度也极具参考价值。 -
国际法学界之七大家(日)寺田四郎著;韩逋仙译《国际法学界之七大家》是由日本中央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寺田四郎于一九三六年写成。它的内容是对古往今来七位最著名的国际公法学家进行介绍,这七个人分别是——“国际公法之始祖”阿尔柏利克斯·贞提利斯(AlbericusGentilis)、嚣俄·格老秀斯(HugoGrotius)、约翰·塞尔顿(JohnSelden)、理查·苏契(RichardZouche)、撒母耳·封·浦芬多夫(SamuelvonPufendorf)、科尼利阿斯·凡·平刻斯胡克(CorneliusvanBynkershoek)、挨美利治·得·发泰尔(EmerichdeVatt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