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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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共同开发协定汇编杨泽伟,邓妮雅,黄文博 编海上共同开发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程。《海上共同开发协定汇编(汉英对照 套装共2册)》将海上共同开发分为四个阶段:产生阶段(1958~1969年)、发展阶段(1970~1993年)、回落阶段(1994~2000年)、平稳阶段(2001年至今),主要收录并翻译了这四个阶段中的17个海上共同开发案例中较为重要的法律文本,以及1990年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推出的“海上共同开发协定示范文本”,期待可以为进行海上共同开发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提供某些便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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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海关法典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编《欧盟海关法典》内容涉及关税制度、便利通关制度、自由区与转运制度、保税加工制度等专项制度。本书译自2013年版《欧盟海关法典》,其充分体现了欧盟海关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改革。作者的翻译,有助于我国相关领域学者研究欧盟海关法,有助于我国与欧盟发展互利共赢的经贸与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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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美] 巴里·E.卡特,[美] 艾伦·S.韦纳 著;冯洁菡 译本书结合美国的国际法实际,系统介绍了国际法的渊源、主要理论和zui新发展,分析了国际法对个人和商业行为的影响,考察了在国际法的发展与变革中各类行为者和各种进程的影响。概而言之,本书具有以下三方面特点:第yi,海纳百川,系统介绍了有关国际法的各种理论和学术观点;第二,资料极其丰富,每一章均包含大量著述、条约和协定、法院判决和仲裁庭裁决,以阐明某一国际法原则或规则的发展历程、当前法律地位以及未来可能的走向;第三,本书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美国法学院培养学生进行对抗性思辨的特点。除教学用途外,通过借鉴美国国际法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可能为我国在将国际法规范内化为国内法方面,在考虑加入各类国际机构、参与各类国际条约和安排时,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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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的新发展沈涓 著在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的方法和理念上,中国国际私 法研究既关注了国际社会国际私法发展的新趋势, 又注重中国国际私法的特殊性,创立了具有特色的中 国国际私法学术体系。在调整具体各种涉外民商关系 方面,中国国际私法提出了全面和成熟的法律适用规 则和原则。在涉外民商争议的解决方面,国际私法学 界在诉讼和仲裁两个领域都作出了广泛研究。在参与 国际社会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方面,中国国际私法也 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作为中国国际私法学术成就 集大成者,中国国际私法学界拟制了2000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和201O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建议稿》,这是中国国际 私法新发展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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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的琉球地位与钓鱼岛主权罗欢欣 著琉球的地位在历史上被视作“悬案”。随着钓鱼岛争端的升温,琉球的地位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本文将琉球与钓鱼岛问题进行结合分析,并不假设钓鱼岛属于琉球,而是针对已有研究的不足,摒弃立场假设的惯性思维,还原钓鱼岛问题的演变经过,从琉球的视角系统地揭露日本对钓鱼岛所持主权论据的虚假性与无效性。本文引用的部分地图、历史文件由笔者亲自查证收集,并且,对于一些较重要的国际文件的英文原文,笔者都尽量放入引注或附于文后,以供参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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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渔国际海事公约汇编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编为了提高我国渔船船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我国保障渔船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同时也为了促进我国渔业与国际接轨,加强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的参与程度,提高我国渔业生产在国际上的声誉,有必要开展对涉渔国际海事公约进一步的研究和应对工作,从而完善渔业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为此,由张仁平主编带领的编委会收集整理了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涉渔国际公约、议定书、规则以及修正案,汇编形成《涉渔国际海事公约汇编(第3卷)》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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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渔国际海事公约汇编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编为了提高我国渔船船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我国保障渔船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同时也为了促进我国渔业与国际接轨,加强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的参与程度,提高我国渔业生产在国际上的声誉,有必要开展对涉渔国际海事公约进一步的研究和应对工作,从而完善渔业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为此,由张仁平主编带领的编委会收集整理了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涉渔国际公约、议定书、规则以及修正案,汇编形成这本《涉渔国际海事公约汇编(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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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著《武大国际法评论 第十八卷·第二期》特设“国际民事诉讼专题”专栏,对《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原则(建议稿)》的内容、对国际民事诉讼规则的演进等进行了深入阐释。后设专论、国际投资仲裁专题、案例评析等专栏,分别探讨了国际投资仲裁、多边贸易谈判、再保险合同、有害物质潜在损害的国际救济等国际领域的新问题、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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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本体论罗国强 著国际法本体是关于国际法本质的抽象存在,由国际法的概念、性质、分类、效力依据、渊源、运作模式等*为本质的抽象范畴构成。国际法本体论是研究国际法本体的理论,是国际法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本体论的语境下,可将关于国际法本体的研究,归结为三大问题,即“国际法是什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架构如何”以及“国际法如何作用于国际关系”。罗国强编写的《国际法本体论(第2版)》在第一章扼要地界定国际法的本体、描述格老秀斯时代以来国际关系演变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当代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研究视角之后,第二至第四章的探讨,重点围绕这三大问题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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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评论孔庆江,金哲,执行 编《国际法评论(第六卷)》包含国际法各方向近期研究成果。其中,国际公法方向的论文涉及“《联合国宪章》对现代战争法的影响、《波茨坦公告》的国际法地位、《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坎帕拉修正案的批准与执行、对《国际刑法中的犯罪心态概念》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保护战争受难者(第1卷)》的书评、国际环境法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国外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与相关立法的关系”内容。国际私法方向的论文涉及“文物保护与返还的中西方针锋相对的代表性观点碰撞、对非投资基础设施法律和政治风险及防控、意思自治在国际家庭法领域中的运用、全球化之管辖规则、航空安全条例和国际民航组织的新问题”内容。国际经济法方向的论文涉及“P3船舶共享协议引发的竞争、欧盟FDI权能变化对其成员国已签订BITs效力的影响、WTO‘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案’、澳大利亚烟草平装措施的TRIPS合规性、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汇率调控权、国际反避税发展趋势、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决定的救济问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