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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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补贴规则的条约解释黄东黎 著所有的成文法,其适用都离不开法律解释。国际条约适用的法律解释被称为条约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际法适用的条约解释在实践中大致采用两种方式:学理解释和官方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条约解释出现了另一种全新的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条约既遵循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又遵循“先例”对条约的涵义“剖析明白”。专家组、上诉机构已经裁定的案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条约解释需要遵循的“先例”。随着这个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条约解释上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超过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这一特征,使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条约适用,成为国际条约适用的一个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贸易组织条约的研究和应用者,必须考虑采用这种全新的条约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法。本书阐释“先例”解释法对世界贸易组织补贴规则的条约解释。 -
国际经济法学刘弓强 著《国际经济法学》在充分考虑当今国际经贸活动实务的基础上,从我国参与国际经贸活动的角度出发,对该领域所适用的法律进行了系统的解说。该书除可以作为高等院校学生学习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的教材外,也可以作为相关实务工作者的案头参考。 -
国际商法实务王绍燕 主编为了适应我国国际贸易类高职教育的教学需要,把学生培养成既懂法,又能熟练运用法律规范从事贸易活动的专门人才,编者们根据国家颁发的最新的法律、法规,组织全国部分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师编写了《国际商法实务》一书。《工学结合新视野高职高专“十二五”规划教材:国际商法实务》内容包括国际商事主体法、国际商事行为法以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方法三篇,共十三章。每章之前先是通过“先行案例”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带着兴趣与好奇进入到本章“教学内容”的学习。然后在每章之后设置了“学以致用”,以使学生在学习原理的基础上培养自身的思考和分析能力,从而加深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另外,还编写了“知识窗”,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在技能训练的编写上,联系实际,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体现了教学相长、学用结合的特点。 -
人民币汇率的国际法问题韩龙 著《人民币汇率的国际法问题》以西方对人民币汇率的指控及其凸显的国际法问题为导引,对西方对人民币汇率的法律指控、最新进展及其凸显的国际法问题进行系统的考察,辨明和破解有关国际法律制度以及相关国内法律制度的真相、难题和最新发展,评判西方对人民币汇率指控的是非曲直和西方对人民币汇率采取行动的可能结果,为我国主动、可控和渐进地实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维护我国在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对策。随着我国国际收支特别是国际贸易出现巨大的顺差以及外汇储备相应的大幅增加,西方国家对人民币汇率提出了种种国际法上的指控。它们指控中国操纵人民币汇率或造成汇率严重偏差的低估,构成对中国出口产品的补贴或倾销,违背了IMF、协定和WTO规定的义务,欲借助IMF协定的有关规定使IMF作出不利于中国的认定结论,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取代IMF解决人民币汇率问题。如果西方国家将其指控和设想付诸法律行动,会出现什么结果?因此,人民币汇率的国际法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及重大课题。 -
国际私法李广辉 主编《国际私法》采用了“四段论”方式,将全书内容分为“国际私法总论”、“法律适用论”、“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论”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论”四个板块,比较全面、系统、准确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法律适用以及诉讼程序与仲裁程序法律制度。在撰写过程中,还适当地参考并吸收了国内外学者有关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等方面最新的学术观点与研究成果,力求尽量反映出我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学术热点问题。 -
国际移民法学翁里 著《国际移民法学》阐明了国际移民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理论体系,强调移民立法必须坚持“迁徙自由”等四项基本原则,在比较国际社会现行护照、签证和国籍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简述了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及大洋洲若干国家的移民法律与政策,指出《申根协定》对国际移民活动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国际移民法学》的出版有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法》的制定,对指导我国公安、外事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对依法规范移民中介、留学中介、劳务输出中介亦有参考价值。 -
简明国际法实用教程李伯军 主编《简明国际法实用教程》以“目标-理论-练习”为编写思路,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穿插了许多案例分析和思考,通过生动的案例来引导学生理解并掌握国际法的知识,具备法律思维的能力。《简明国际法实用教程》还安排了“引言”、“学习目的与要求”、“知识结构简图”、“引例”、“难点追问”、“前沿提示”、“推荐阅读书目”等内容,有利于学习者有效地落实学习目的,并能|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国际法研究的现状和热点,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
欧洲联盟对外关系法中的人权条款问题研究张华 著中国和欧盟目前正在进行《中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谈判工作,“人权条款”将成为中欧双方无法回避的焦点议题。然而,目前国内尚缺乏一部系统介绍欧盟“人权条款”的著作;同时,作为欧盟与国际法发生“正面接触”的法律部门,欧盟对外关系法一直没有受到国内学界应有的重视。《欧洲联盟对外关系法中的“人权条款”问题研究》系统研究了“人权条款”的演变历程、构成要素、法律基础、与欧共体缔约的关联性,以及在实施机制中所暴露出来的国际法和欧盟法问题,全面剖析了该条款在欧盟对外关系中的现实作用,同时探讨了“人权条款”的改革动向,最后为中国应对欧盟“人权条款”提供法律层面的技术支持。 -
国际法强制执行问题研究温树斌 著国际法能否被强制执行?如果能,是怎样被强制执行的?这是本书研究的两个核心问题。强制执行作为国际法强制性的外在表现,其存在不仅是逻辑上的必然结果,而且是有具体法律制度加以证实的。现代国际法通过单独、集体和司法三类措施得以强制执行。单独强制执行即为国家自助;集体强制执行是多个国家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国际组织的制裁;司法强制执行体现在国际司法机关适用国际法的活动中。未来国际法的强制执行将继续实行单独与集体、分散与集中、行政与司法的双轨制。本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为国际法强制执行的法理基础。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是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依据国际法,针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的、迫使违法者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的强制性手段。这些强制性手段包括武力或非武力、单独或集体、分散或集中、国际或国内等类别的措施。国际法的自愿遵守固然重要,但强制执行仍必不可少。国家强制执行国际法的意愿、相互原则的制约力量、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以及强行法的产生和发展使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成为可能。以国内法理学上法的执行的广义概念为基础,并考虑国际法强制执行主体的数量、性质等因素,可以单独、集体和司法强制执行为三根支柱建立现代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措施体系。第二章为国际法的单独强制执行(自助)。即由受害国单独采取的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作出反应的强制性措施。反报、反措施(非武力报复)以及自卫属单独强制执行的范畴。反报是合法行为,后两者从先前国际不法行为中获得合法性。为防止反措施和自卫被滥用,现代国际法对之设定了若干合法条件。不过,这些条件算不上完备,也不乏争议。特别是,自卫的法律制度遭遇到国际关系实践的严峻挑战。第三章为国际法的集体强制执行(制裁)。即由国际社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采取的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作出反应的强制性措施。集体自助(集体反措施、集体自卫)、国际组织的制裁(普遍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制裁,一般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法上的制裁)属集体强制执行的范畴。前者依然是分散的、无组织的;后者以国际组织为依托,是集中的、组织化的。联合国制裁是国际法集体的、集中的强制执行的典范。区域执行行动虽然会削弱制裁的全球统一性,但对联合国制裁具有协助功能。国际组织依据其内部关系法对其成员采取的资格制裁,在维持组织秩序的同时,也具有强制执行国际法的功能。第四章为国际法的司法强制执行。将司法措施作为国际法强制执行的一个独立类别,主要是由于国际司法机关及其措施的特殊性。国际司法机制因冷战后国际司法机关的扩散呈现明显的分散化趋势。其自愿特征渐趋淡化,因为较多的专业性或区域性国际法庭建立起强制性机制。司法强制执行主要体现在国际争端解决和国际刑事制裁领域,集中于案件的强制管辖和判决的强制执行方面。WTO机制的强制执法性质以及国际刑事法庭的刑罚手段等,是国际司法机制强制化动向的最好证明。第五章为强制执行在未来国际法中的发展趋势。在仍以主权国家为基本主体的“新国际法”中,强制执行必然是有限度的,不太可能达到像有些国际法学者所倡导的“世界法”或“欧盟法”那样的程度,而只能在日益多样化的国际法实施机制(至少包括国际与国内、遵守与执行、自愿与强制、行政与司法、民事与刑事等性质的措施)中,占有不可或缺的一席之地。作为国际法实施的最后手段,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措施将日益丰富和完善。 -
国际商法张学森国际商法作为一门正在兴起的法律学科,是国际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商法作为高等院校的一门课程,是法学专业、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等竟相开设的课程。为满足我国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以及对外经济与贸易实务工作的需要,特别是考虑到WTO法律规则对国际商务活动的重要影响,我们编写了这本《国际商法》教材。《国际商法(第2版)》在编写过程中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则与案例相结合,通俗易懂,学以致用,以适应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化”高级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本书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反映学科发展新成果。本书反映了编著者们多年从事国际商法教学研究的心得,在参考借鉴国内众多国际,商法教材与论著的基础上,力求充分吸收国内外国际商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发展的最新成果。二、满足实际工作新要求。本书以国际货物买卖为核心,选取与其相关的主要环节和领域,渐次展开对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叙述,增加了2007年UCP600、WTO、电子商务等内容,以满足国际商务实际工作的需要。三、适应人才培养新特点。本书十分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应用型人才培养对国际商法知识与技能的要求,既阐述了国际商法基本理论,又特别侧重实务知识与操作技能的训练,在每个章节安排了案例分析、练习与思考。《国际商法(第2版)》既可以作为高等院校法学类、财经类专业的本科教材,可以作MBA或EMBA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各类国际商务与法律培训课程读物,以及对外经济与贸易专业实务工作的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