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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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研究杨文云 著杨文云编著的《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研究》通过对机制概念的辨析和阐释,在理论探寻的基础上,构筑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基本理论,为全面分析和有效构建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发挥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在维护金融稳定、推进金融全球化以及改善金融监管法律自身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导。对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四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机制要素)——协调原则、协调主体、协调客体、协调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研究,回答了依据什么协调、谁协调、协调什么和如何协调等四个紧密联系的问题,为构建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促成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作用的有效发挥提供了基础。通过机制模式研究,本书对巴塞尔委员会、WTO和欧盟等协调机制模式进行了分析和完善,并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对CEPA进程中内地与香港地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利用金融监管法律协调机制促进金融融合利益实现进行了具体的设想和建构。 -
珞珈国际法何其生 主编《珞珈国际法:学人与学问》源自于一个简单的想法。在中国国际法的发展过程中,有一群人耳熟能详,周鲠生、王世杰、燕树棠、梅汝璈、李浩培、韩德培、黄炳坤、王铁崖、李谋盛、姚梅镇、赵理海、梁西、李双元、刘丰名。他们经历不同,时代也有差异,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连结点——珞珈山。他们是武汉大学国际法所的师者,成就武汉大学国际法灿烂的历史,也奠定了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今日的辉煌。 2005年12月,《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部在珞珈山下法学大楼323教室商讨着编辑事宜,面对教室墙上这些大师们的黑白照片,厚重的历史与现代化的大楼交相辉映。几位青年的国际法老师和几个更加年轻的博士生在大师们的注视下,作出了一个决定,我们或许不能有大师们的作为,但通过记录大师们的足迹、归纳他们的学术思想、传播他们的国际法理念和学术精神,不仅可以鞭策我们自己,而且也能够启迪后学者。于是,利用《武大国际法评论》的平台,“武大国际法学人与学术思想”至此便成为6年来评论的一个专栏。感谢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法学院的资助,使这些文章如今能够结集出版。 -
国际罪行王丽玉 著本书分上、中、下三编。上编叙述和分析了索马里海盗的现状、起因、国际社会的应对措施及其效果;中编从历史和宏观的角度,叙述了世界范围内海盗的过去和现状,关于惩治海盗的国际法各项主要制度的创制、沿革及实效;下编分析了索马里海盗对国际法多项制度的挑战,并从国际法和国际政治角度对根治索马里海盗问题提出一些理论探索。本书在对索马里海盗问题国际法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创性,填补了国际法研究在此领域的空白,为将来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参考和提示价值。 -
反腐败国际公约与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研究孙国祥 等著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资助项目的成果(项目编号:06BFX050),《反腐败国际公约与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研究》力求在研究进路与内容上实现以下创新: ——全球化为视角的价值探求。基于国际化视角的比较研究基础,透彻分析国际反腐立法与实践的不同背景,探寻共同规律,揭示中国在惩治腐败犯罪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契合现实国情的目标定位。立足当代中国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现实语境,挖掘中国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本土经验,探寻国际反腐败经验的移植价值。 ——侧重发现与分析问题的机制选择。发现中国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运行中的问题,解读刑法规制贪污贿赂犯罪的罪刑规范,力图在现有刑法框架内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统合实证与理论建构的研究方法。实证分析中国贪污贿赂犯罪罪刑规范的运行效果,厘清宏观理念与具体技术设计的关系,实现条文文本解读与历史、理论诠释的有机结合。 《反腐败国际公约与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研究》由孙国祥、魏昌东所著。 -
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取得与保护冯汉桥 著《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取得与保护》介绍了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关联性。再从能够取得的客体、取得的方法与具体途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保护等三个大的方面进行展开,用一种基于实用分析的、全新的视野来研究国际贸易中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 -
论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罗国强 著自然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一个辩证的体系。五项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为价值判断理性,包括存在派生关系的正义、公平、平等三原则;第二层级为实践理性,第二层级原则以第一层级原则为基础,其中善意原则主要源自正义原则,和谐原则主要源自公平原则。一般来说,对于不同的情势,需要适用不同的基本原则;当数项基本原则共同作用于某种情势的时候,各原则的侧重会有所不同。当五项原则发生冲突之时,前一项原则优于后一项原则。自然法正是从这五项基本原则展开,发展到一般法律原则,再具体化为强行法的。自然国际法基本原则并非孤立,而是与实在国际法存在着互动关系的。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实在国际法,实在国际法也对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起着反作用。就自然法的基本原则的运作而言,在国内法上,其通过国家意志的作用,转化为实在法而发挥作用;在国际法上,其主要通过国家意志的合意,转化为实在国际法而发挥作用,同时也可以通过其所衍生的第二层级与第三层级渊源在特定条件下直接作用于国际关系而发挥作用。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家实践薛桂芳 编著薛桂芳编著的这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家实践》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在按照历史发展的主线概括海洋法的形成,发展和编纂,特别是在《公约》的产生,修正和生效的基础上,介绍了以《公约》及其《执行协定》为基本框架的国际海洋法基本制度及其影响。第二部分共三章,对所选择国家的海洋法实践进行了重点阐述,尤其对这些国家在《公约》生效后的海洋法实践特征及规律加以概括和提炼。第三部分用四章的篇幅讨论我国的海洋法实践。第三部分在系统概括我国开发、利用和管辖海洋的实践和我国的海洋立法活动的基础上,论述了当代我国海洋立法的历史发展,法律体系和海洋各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反映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和为实施《公约》所做出的努力。 -
国际反洗钱师资格认证教程严立新 总译·审,祝亚雄,高增安 翻译在高科技和全球化时代的21世纪,洗钱作为一种经济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而且也对国家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当前,我国经济正经受着贸易摩擦、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热钱涌入、地下经济泛滥等多重压力,洗钱也越来越呈现出从传统的金融行业向特定非金融行业转移的趋势,反洗钱更是被政府高层提升至维护国家国土安全、经济金融稳定运行的战略高度来对待。自2002年我国政府开始大规模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其成就令世人瞩目,特别是在反洗钱约束机制的建设方面,如反洗钱组织架构的搭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修订、正式加入国际权威反洗钱组织FATF、反洗钱义务的履行主体逐步向特定非金融机构覆盖、反洗钱监管理念不断提升等等。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是:在反洗钱人才的短期专项培训与专业人才队伍的长效培养方面,各地区标准不一、步调不一、方式不一,缺乏统一性、规范性和系统性。虽然我国分布在政府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从业人员已从2002年的数百人发展至今天的三十多万人,但反洗钱从业人员入门没有“门槛”,绩效衡量、职务晋升缺乏科学有效的“标尺”,这一状况至今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反洗钱人员素质严重参差不齐,教育背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技能等与日新月异的反洗钱需求相距甚远,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反洗钱效率和有效性的整体提升。因此,有组织、分层次、有计划、讲方法地培养一大批适应反洗钱形势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变得越来越迫切,建设和推行反洗钱从业资格的认证体系也成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的必由路径。2009年,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决定率先引进由ACAMS——(美国)公认反洗钱师协会——创立并在全球推广的国际反洗钱师资格认证体系。但是,要使这一体系在中国落地并为业界所认可接受,单凭一套全英文培训教程,而不将其进行“汉化”,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于是,我们开始组织力量,分工协作,力图在短时间内拿出英文版《国际反洗钱师资格认证教程》的汉译本。在祝亚雄博士(第一、第二章,第六至第九章)、周莹(第三章)和高增安博士后(第四、第五章)的共同努力下,全书基础性翻译的第一稿于当年年底前即告完成。经过部分特邀业内专家的试读以及我个人的研读,发现需要完善的地方为数着实不少,如专用术语的译法及全书统一问题,人名、地名的前后一致问题,理解偏差导致翻译失准问题,欧化句式普遍,佶屈聱牙,语体风格不一致等等,不一而足。我深知,一个连自己这一关都过不去的“产品”万不可轻率“出炉”,更何况反洗钱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唐朱昌教授再三交代,“中心”拿出的作品一定要与其品牌相称。复旦大学出版社经管分社的徐惠平社长更是如是要求:“这一教程将来应用范围广,受众多,权威性强,必须认真对待,严谨从事。”如此,译稿便如织布机上的梭子一般,开始在我和责任编辑岑品杰、南京专业排校单位之间来来回回不下十多遍。其间,就具体内容的无数次“折腾”让我真切体味到咬文嚼字的甘苦,不断体验着贾岛当初踌躇于“僧敲月下门”抑或“僧推月下门”的苦恼。我常常简单地认为,一部译作的最高境界就是,当读者读它时,压根就不感到是在读一本译作。当然,这也许才刚达到一个最基本的行文通顺要求。无论如何,即使到今天,手头的这部译稿我也只觉得算是及格水平,离“信、达、雅”的高标准仍有不小距离。无奈,书稿总不能一直长“捂”在手,终归要付梓,去面对读者、接受评判。由于此教程系英文第四版,成书于2006年,而近几年的全球反洗钱形势又有了较大变化,所以,对于书中出现的一些与新形势不一致或不尽一致的数字或表述,内容及章节安排,甚或逻辑与观点,本着尊重原文的原则,我们未在正文中直接修订,而只是部分以脚注等形式加以补充说明。由于受时间以及译者的工作经历、金融专业知识、语言驾驭能力等的局限,译文中的错误或不足一定在所难免,甚至仍不在少数。故恳请读者在予以谅解的同时,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一定虚心以待,进一步勘误完善。 愿本书为我国建设反洗钱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反洗钱效率及整体有效性发挥应有的作用。 愿本书为建立和推广本土化、中国化的反洗钱师资格认证体系铺平道路! -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何艳梅 著《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以意外事故造成的跨国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明确跨国污染、跨界损害等基本概念,梳理和归纳有关国际条约、软法文件、内国立法和司法判例,阐述有关赔偿责任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责任限制、赔偿责任担保和赔偿纠纷解决等五大制度,最后全面梳理和讨论了我国有关法律体系及制度的现状、缺陷和完善的具体途径。 -
特别贸易关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编译为减少不必要的贸易壁垒,防止成员以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为由对贸易进行限制,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成立时制定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并根据SPS协定成立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SPS委员会),为成员进行磋商提供了经常性场所。各成员可以在委员会会议上就其他成员正在实施的或新制修订的对自己的农产品、食品等出口有不合理影响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措施表达关注,提出质疑,敦促成员遵守协定的规定,修改或撤销与协定要求不一致的有关措施。虽然SPS委员会在例会上不能就某一成员的具体贸易关注作出决定或提出解决方案,但以提出特别贸易关注的形式在委员会会议上对其他成员不合理措施提出质疑,一方面被质疑成员必须对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解释;另一方面可以让其他成员了解其关注所产生的背景和进展情况,赢得其他成员的支持和响应。这将对实施不合理措施的成员施加巨大压力,推动问题的解决。因此,作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中所涉SPS的重要手段之一,越来越多的成员援引这种方式在SPS委员会例会上提出特别贸易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