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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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国际法学会 主办《中国国际法年刊(2011)》分为特载,论文,述评,活动与动态,文件资料等几个部分。《中国国际法年刊(2011)》是由中国国际法学会编辑出版的刊物,此刊物每年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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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保护法新论张卫华 著张卫华所著的《外交保护法新论(1952-2012)》是一本运用新港学派的政策定向法理学对外交保护法进行考察的学术著作。该书把外交保护过程看作全球权威决策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对谁是外交保护过程的参与者,他们各自的理念是什么,求偿国进入外交保护的权威场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他们为保护本国国民所运用的策略有哪些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外交保护权威过程的决策成果,并且面向未来,展望外交保护法的发展。全书通过五章进行描述,内容完整,结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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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关系与跨国权威王金良 著《华东政法大学校庆六十周年纪念文丛:跨国关系与跨国权威》稿是以跨国行为体的权威与国家权威的比较分析为线索,辅助于实证案例分析,回应跨国关系理论模式的主要批评意见。拟从跨国行为的动力、进程、作用及其后果展开研究,以跨国行为体的权威为主线,以期提供跨国关系研究的一个基本图谱,从而能以多个角度来理解当今全球政治。概而言之,《华东政法大学校庆六十周年纪念文丛:跨国关系与跨国权威》稿将综合运用现代西方的全球化理论和政治学理论,对跨国关系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在实行不同政治制度的跨国权威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何差异,进而找出可供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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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中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问题研究宋杰 著《国际法中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问题研究——基于国际法庭和国家相关实践的研究》由宋杰编著。《国际法中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问题研究——基于国际法庭和国家相关实践的研究》内容如下:普遍性法律利益是指国家基于保护作为整体的国际共同体的利益而享有的一种抽象性法律利益,源于国际法院所提出的“对一切”义务概念。一旦此种利益受到侵害,任何国家,均有权基于一定法律基础而采取一定法律行动。在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事项上,无论是从国际司法机构视角还是从国家实践视角看,均处于不断发展并逐渐突破过程之中。无论是通过国际司法机构还是通过普遍管辖权的行使等来推进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实质上都是司法干涉。作为一种法律现象的司法干涉,其已发展成为与人道干涉并行的另一种重要干涉形式。国际社会有关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实践对于中国而言,无论是在国家利益的维护方面,还是在法律制度的创新方面,均意味着重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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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权利保护之国际私法研究崔华强 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论丛:网络隐私权利保护之国际私法研究》从国际私法角度探讨网络隐私权利保护问题,研究域界开阔、论证视角新颖。对网络中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国际私法的系统研究,针对网络环境下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和提炼,通过对各国法律体制和国际公约进行比较考察,提出引导与规制、防止与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国内、国际多重路径;这样的研究在国内外是不多见的,也同时为互联网络法律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借鉴。以国际私法的视角为中心,重点考察各国法律规制和国际条约的规定,脱离了传统民法对网络隐私权利保护研究的窠臼,是立论视角上的巨大转变,是方法论的全面更新。因此,该部专著对网络隐私法律问题的研究,是全面而系统的,并不局限于一个角度或单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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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As涌现背景下国际贸易法治秩序的重构刘彬 著国际经济法是发展中的边缘性法学学科。在世界范围,国际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学学科,已有近60年的发展史。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际经济法已成为法学各学科中理论研究最活跃、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国际经济法更呈现其鲜明的时代性和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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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国际法刘丹 著海洋生物资源是可再生的资源,但国际社会如果管理不善,那么海洋生物资源的过度开发仍然会导致资源匮乏乃至枯竭。《上海法学文库: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国际法》首先从环境法上海洋生物资源的相关概念人手,从“实然法”与“应然法”的法哲学视角界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在理论上的可行性和实践中的必要性。然后分析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国际法之法律渊源,从物种角度论述鱼类资源和海洋哺乳动物保护的国际法。再次,指出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管理的国际法规范、国际性或区域性组织和争端解决机制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还分析我国远洋渔业法律规范的改进与完善,并针对中、日、韩区域性渔业合作的不足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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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袁发强 著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了近年来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国内学术界对外国最新国际私法理论的引进和吸收已经相对成熟;二是国内国际私法学界通过多年的学术争鸣和交流,业已形成一些新的看法和观点;三是我国已于2010年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自2011年4月1曰起施行;四是我国涉外司法实践提供了大量新的涉外法律适用案例。因此,教材编写要力求反映新观点、新信息、新法规、新案例,使教材内容和使用能够在未来相当时期内具有稳定性。总体来说,本教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目前国内多数教材都存在“大而全”的现象,有些教材在编写时不仅作为本科生学习材料,而且还针对研究生。这样编写的教材虽然内容丰富,但没有考虑授课时数的限制,也没有考虑到没有接触过国际私法知识的本科生的接受能力。因此,本教材在编写时,把基本内容放在前三部分介绍,而把作为拓展性知识的阅读材料放在最后部分,并力求篇幅紧凑,方便本科生学习和掌握。第二,国际私法具有强烈的“学说法”特点,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对大多数人而言,国际私法被认为是“一座占老而神秘的象牙塔”。有关理论和学说具有很强的法理学色彩,需要学生具备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目前,现有教材在编写体例上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而是追求部门法学内在的逻辑体系,这样不利于学生掌握和运用。为此,本教材在编写时,将以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解决为线索,以办案思维顺序和将要面临的问题为导向,展开对有关基础知识的介绍,然后通过单独的编、章适当拓展理论部分。第三,避免教材“著作化”,对于学术界存在分歧和不同观点的概念、制度将采用成熟的通说,而将有关争议观点和看法放在阅读材料和评沦中介绍。不刻意采用个人学术观点和看法,避免将学者个人观点作为通说放人教材中,以实现教材内容的广泛性和稳定性。对于需要从理论高度阐明的问题,放在尾论部分,作为学习总结,让学生回顾和体会立法、司法活动对理论的呼应,感知学习好理论在实踐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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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证明负担规则研究高田甜 著鉴于WTO程序与国内诉讼之间的相似性,可以很自然地期待在WTO程序中发现很多经常在国内诉讼中出现的程序问题,诸如对一项申诉所要求的具体程度,以及与证据有关的问题——证明负担、保密信息的处理,以及与事实和法律有关的问题。这些熟悉的问题可能会受到与在国内法庭中相同或不同的对待。《WTO争端解决机制证明负担规则研究》选择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证明负担规则作为研究对象,对WTO争端解决背景下的“证明负担”这一重要课题加以研究。证明负担(burden of proof,常称为举证责任或证明责任)是诉讼法学领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专业术语,是争端当事方所提交的事实与争端审理者所做出的裁判之间的一种程序上的联系;它告诉我们诉讼中的哪一方——原告或被告,必须对某一特定的问题提供证明,并在未能充分证明时承担裁判者就这一问题做出对其不利裁决的风险。因其在对诉讼进程和案件裁决结果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影响,证明负担问题受到国内以及包括WTO在内的国际争端解决程序的普遍关注。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证据规则最为核心的内容,证明负担规则在确保WTO争端得到顺利解决的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争端双方提交的证据势均力敌时,承担证明负担的一方当事人将承受败诉的风险。因此,证明负担规则的适用将可能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充分了解与认真研究WTO争端解决机制在证明负担规则方面的实践,不仅有利于进一步理解和认识WTO争端解决机制,而且有利于我国更加积极有效地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应对和防范贸易保护主义,推进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改革和健康发展。但现阶段,学界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证明负担规则的研究并不充分。因此,本书从“证明负担规则”这一独特视角出发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并希望借以唤起学界对此问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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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人道法赵白鸽 主编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是国际人道法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作为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传播和实施国际人道法方面一直享有良好国际声誉。《中国国际人道法:传播、实施和发展》一书正是就这些年来中国政府、军队和社会在传播和实施国际人道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面临的理论困惑等问题展开论述,具有非常重要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这将推动红十字会传播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推动各有关部门传播与实施国际人道法。由外交部、司法部、教育部以及军方代表统稿,使得《中国国际人道法:传播、实践与发展》具有国家权威性,弥补了相关资料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