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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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体制下国际贸易救济审查制度研究朱淑娣著本书在充分研究WTO体制下国际贸易救济司法审查制度的基础上,依托国际法与行政法交叉研究的学术积累,尝试以系统性问题导向论为方法,试图建立一个以利益价值取向为理论基础的国际贸易争端国内公法解决的分析框架,进而努力从理论上阐释WTO体制下国际贸易救济审查制度的核心命题、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及其具体制度;并借鉴域外经验,分析典型案例,尝试提出了WTO体制下中国国际贸易救济审查制度改革的若干构想,从而向外拓展了国际贸易救济审查制度和国际公法的理性认识边界。< -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万鄂湘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由于收集内容的影响,本辑栏目涉及六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请示与答复,案例评析、理论与实务,信息与资料。 -
司法考试5+1立体备战攻略刘经靖[等]编著本书内容包括:第一章公司法;第二章合伙企业法;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第六章票据法;第七章保险法;第八章海商法;第九章商法篇模拟实战及参考答案与解析等。 -
论犯罪与刑罚(意)切萨雷·贝卡里亚(Cesare Beccaria)著;黄风译本书简介 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创 始人贝卡里亚的这部著作, 篇幅不大但影响却极为深 远。该书初版于1764年,是 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刑罪原 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全 书洋溢着伟大的人道主义气 息,对刑讯逼供和死刑进行 了愤怒的谴责,鼓吹刑法改 革,力倡罪刑相适应的近代 量刑原则。本书问世后立即 给作者带来了巨大的声誉, 被译为多种文字,它对于俄 国、普鲁士以及奥地利等国 的刑法改革具有重大的影 响。该书被誉为刑法领域里 的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 -
WTO的法律制度与中国法律实践马晓玲暂缺简介... -
国际贸易法王贵国著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主要潮流,世界贸易组织则是经济全球化的较集中的表现形式。世界贸易组织的作用之一是统筹、整合、规范了列国关于国际贸易的法律和制度,将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规则纳入多边体制。《国际贸易法》针对世界经济关系的根本性变化,从全球化的视角,以世界贸易组织法为主体,兼顾私法方面,探讨现代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问题。内容包括经济全球化与国际贸易法的关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地位与执行,海运、陆运和空运法,货物贸易的关税制度,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非关税壁垒,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调查程序、适用标准,以及发展法等。作者通过大量的数据和案例分析国际贸易法形成的经济和社会原因,法律基础,适用的现状、困难和前景,以便读者不仅可以了解国际贸易法的历史和现况,并可预测其未来。一言以蔽之,《国际贸易法》的特点是理论和实践并重,适用于从事教学与科研的人士。 -
中国应对倾销与反倾销尤宏兵、刘卓林本书以倾销与反倾销为主线,在全面论述了倾销与反倾销产生、发展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世界主要国家与地区及WTO的反倾销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全书从中国频遭反倾的实际出发,分析了中国应对反倾销的具体措施;并结合近年来国外对华倾销蔓延的形势,分析了中国避免和防范国外对华倾的具体途径。不仅如此,本书对反倾销调查问卷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并对当前反倾销规避的形势与相关法律建设作了一定的探讨。本收共14章,可分为五大部分,分别为倾销与反倾销概述与反倾销法律建设、中国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中国应对国外在华倾销、反倾销调查问卷及规避与反规避。本书能为各级外贸主管部门、进出口企业、行业协会及有志于倾销、反倾销研究的读者等提供比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
民国法学论文精萃何勤华,李秀清主编一 本丛书系有选择地整理民国时期经典法学论文,不作有损原文的改动,只作适当的技术性加工。二 原文为竖排版者一律改为横排,原文中的如左、如右等用语,相应改为如下、如下等。三 原文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四 原文无标点符号或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者,一律改为新式标点符号。五 原文所使用的年代,如民国十年相应改为1921年,或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在括号内作一说明。六 原文所使用的专有名称、专门术语等相应改为现在通用的提法。七 原文无段落划分者,适当划分段落。八 原文明显错误的事实、数字、名称有其他引用材料,酌加改正。 -
媒介法原理(美)韦恩·奥弗贝克(Wayne Overbeck)编本书对美国的媒介法进行了综合的介绍。内容涉及美国的法律体系、新闻自由的传统、对现代媒介的限制、隐私权、知识产权问题、信息的自由传播、电子媒介法规以及媒介的所有权等方面。书中附有美国最高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例,以供读者参考。本书每年推出新版,以适应法律的发展和条款的更新,并收录最新的案例。每版的修订都由三十余位该领域的专家共同完成。本版为第十四版。本书适用于大学的传播法和新闻法课程。也可供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专业人士参考。 -
美国合同法(美)E·艾伦·范斯沃思在《美国合同法》中,《合同法第二次重述》被简单地称为《第二次重述》,第一次《合同法重述》则被简单地称为《重述》或者第一次《重述》。引用案例时,通常紧接着在圆括号内进行介绍,其中有简短的摘录或者用来表明该案件与所讨论的问题有什么关联的一段话。如果一个案例在同一小节中被引用多次,在后的引用会使用交叉援引的方法,让读者去参考第一次引用时所提供的信息。当然,在括号中所给出的材料仅仅是法院意见的一个提示,而法院意见本身是了解该案判决要旨的惟一稳妥的途径。《美国合同法》没有注明一个案件是否被某个上诉法院拒绝审理,包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拒绝发出调卷令(certiorai)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