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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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律工作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编本书汇集了我国制定的有关海事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书分:海事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两部分。 -
美国的致命弱点(美)理查德·福肯瑞斯(Richard A.Falkenrath),(美)罗伯特·纽曼(Robert D.Newman),(美)布拉德利·泰勒(Bradley A.Thayer)著;许嘉等译《美国的致命弱点》的中心思想,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美国这个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己经强大得无与匹敌,却也有致命的弱点——来自隐蔽的恐怖主义核生化武器的袭击。据我所知,在对日益增长的大规模杀伤性恐怖主义进行评估方面,《美国的致命弱点》最为深刻、详尽。对于任何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怀有浓厚兴趣的人,这部杰出的著作都是一本基本读物。——美国参议员理查德·卢格(Richard Lugar)这是一项卓越的研究,它内容详尽,条理清晰,富有洞察力。对任何想了解冷战后对美国国家安全最严峻的威胁的人来说,《美国的致命弱点》是一本必读书。 ——詹姆斯·伍尔西(R.James Woolsey), 1995—1997年任中央情报局局长。 -
英国宪法(英)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r)著;夏彦才译内容介绍:沃尔特·白芝浩先生所著《英国宪法》一书已经在我们这个国家引起一些关注,但这是一部值得更加广为人们知悉的著作。不过,该书书名对书中所含精义暗示甚少,且肯定不合美国读者胃口并会造成误读,因此,此时出版该书的一个新的、更廉价的版本,为免误读,几句序文或许不无裨益。众所周知,政治意义上的“宪法”一词在英美两国含义迥然不同。对我们来说,它意味着在某个特定时刻颁布的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成文的法律文件。因而,当一本关于美国宪法的书出版时,如果不采取一种历史的方法,它就可能是有关宪法含义的评论。也就是说,它形同某种对某个法律文件进行技术解释的法律论文。而英国人是没有这种书面文件的。国家宪法对他们来说意味着其实际的社会政治秩序——一整套从前代继承下来的且规范当下政府操作行为的法律、习惯和先例。因此,一部关于英国宪法的著作自然使我们联想到它事关英国政治机构和社会生活的结构及其实际运行。美国宪法经由一次会议“制定”;英国宪法则经由数个世纪渐积而成。因此有关这两种宪法的书籍可能大异其趣。宛如一本木匠手册和一本生理学手册不同一样:前者殆属建造艺术领域,而后者则属自然科学领域。在研究美国宪法时,为了弄清一段印刷文字的含义,我们常忙于探究“制宪者们的意图”、“建造的规则”和习律者的学识。而对英国法的研究则使我们更直接地面对事实和现象,或者说直面政治活动的规则、社会的变迁和国家的成长。显而易见,这些研究对象适宜于使用科学的处理方法,其目的是探求自然原因和内在法则的运演,因而易使所有学习政治哲学的学生感兴趣。白芝浩先生此书实际上(如果不是形式上)就是本此而写的。书中充满了科学精神,尽管从技术上讲并没有采用科学说明的形式。许多读者业已通过他那部具有启发意义的名为《物理学与政治学》的巨著知悉作者从科学层面关注公共问题的倾向和能力。《英国宪法》一书同属此类著作,其主题多涉人性的原则和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它是一次对英国政治经验的自由探究;一次对英国政治制度敏锐的、批判性的和非情绪化的讨论,其目的旨在说明这些制度的运行方式,并指明其优长缺失。作者与其说是一位党派活动家和鼓动家,毋宁说是一位冷静的、睿智的探索者。他学识渊博,洞察力强,观点独到,且远免于他所说的那种“以爱国主义为名的地域狭隘主义”的偏见。他对英国制度缺失的批评深刻而犀利,对其优长的肯定真诚、不偏党而明智。由于科学心态的主宰,他对古老传统和现代创新、贵族特权和民主倾向的讨论不带任何偏见。内阁、君主、上院、下院,在一个接一个地论及这些东西时,他是从可称之为其相互间能动反映的角度加以考虑的,且与英国人的习惯、传统、文化和性格相联系。书中无疑充满了诸多富有教益的事件、对人性中行为动机富于洞察力的反思、个体或政治实体权力的行使、社会制度对生活于其中的不同阶层的生存质量和环境的适应以及不计其数的无往而不适且让所有政治学和社会事务的学生甚感兴趣的政治哲学观念。白芝浩先生此书内容对我们这个国家的状况多有启发性的关涉。他在诸多地方对内阁制政府和总统制政府所进行的比较提出了一些与我们自己的制度相关联的问题。这些问题的重要性随着我们这个民族阅历的增加而与时俱增。不过,美国人阅读此书不仅应该是因为其中所含的有趣信息及其对一个伟大民族内部政体的精到揭示(我们自己的制度多以这种政体为渊源),而且因为它将对我们这个国家的心智施以不断扩大的、自由化的影响。我们这个国家是极易带着一种偏执的轻蔑审视所有其他国家的政府的。我们的政治学,由于主要纠缠于一些自私和肮脏的利益和苦涩的个体竞争,倾向于将所有科学的东西和对政治原则的广泛和自由的研究排斥在这个思想领域之外。狭隘的观念导致了对所有与我们自己制度和实践不同的外国事物的轻视。我们一所著名大学的一位知名教授说,当学生们在其最后学年好不容易学得一些政治科学方面的理念时,他们由于其自己国家的局限而造成的所有相关知识的缺乏——对比较政治学之类的东西无知——是极其损人颜面的。这种狭隘性的惟一纠正途径是从事旅行和进行视野更加开阔的观察,或进行相关研究和阅读相关书籍,只要这些研究和书籍给出有关其他主要国家政治的清晰而公正的概念。白芝浩先生对英国宪法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达此目的。而且我们怀疑,国人在游历英国之前是否有比这本书更有用的书籍可供阅读。它将有助于美国人理解许多发生在一个古老国家的、起初使他们感到困惑和不快的事情。在这个有着古老历史的国度,所有给人印象最深的东西与我们这边所习见的东西又如此不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白芝浩先生此书具有引人入胜的可读性,这一点从其书名及其主题看来即不容置疑。此书以一种自然的生动笔调写就,加上一种轻快的机智和恰当的文体,这些足以使它跻身于高品位的美文之列。附录于现版且此前未曾在我国见到的关于布鲁汉姆和皮尔两人个性的研究文章谅会被人们热读,因为它们不仅足以给予现代英国政治以进一步的阐明,而且足以就在过去一代公共生活中身名显赫的两个杰出人物的智识生活向我们提供有趣的见解。E.L.Y.1877年2月于纽约 -
国际私法总论邓杰著本书对国际私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共20余万字,分五章。第一章绪论,阐述了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国际私法的范围、渊源、性质以及国际私法与邻近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从国际私法的学说史和立法史两个方面,对国际私法不同历史时期的代表性学说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的立法特点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较详细的述评;第三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探讨了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及其解决,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类型、系属公式以及准据法的选择方法和确定等问题;第四章冲突规范的制度,分别就识别、先决问题、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以及法律规避等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或一般性问题,分别就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有关法律的问题,重新进行了审视和反思。本书信息量大,论据扎实,既可作为从事国际私法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和司法实践部门的参考用书,也可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材,还可供从事涉外民商事实务的公司、企业和政府部门参考。< -
外国法制史刘文明主编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介绍古代中世纪的法律制度,下篇介绍近现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并对古代中世纪东方与西方的法律制度、对近现代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进行了比较分析。 -
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我国的影响莫洪宪主编;皮勇[等]撰稿2005年8月12日,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马克昌教授80华诞的喜庆之日。此年,也是马克昌教授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56周年。本套系列丛书是专为庆贺马克昌教授的80。寿辰暨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56周年编辑而成的。在56年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生涯中,马克昌教授见证并亲身经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55年跌宕起伏的历程。1946年,他从河南省西华县考入著名的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并投身革命。1950年,他因品学兼优而毕业留校任教。不久,他即被保荐到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接受全新的学习和教育,同时,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攻刑法学。1952年,他完成研究生学业,回到武汉开始登台主讲刑法学。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遭遇严重打击和挫折时,马克昌教授也未能幸免。1958年,马克昌教授受到不公正待遇被下放到农村劳动。1959年下半年,他虽然被宣布“摘帽”并得以重返武汉大学,但是法律系已被撤销,只得从事伙食科出纳员、图书馆员等工作。“文革”开始后,他又受到错误对待,并再次被下放到农村走“五七道路”,进行所谓的“劳动改造”,直至1972年才又回到武汉大学图书馆,工作到1979年。在-此20多年的艰难岁月中,他风华正茂的青春日子和科学研究的黄金时间无声地流逝了。然而,在种种精神和肉体的磨难面前,他始终保持着乐观的精神面对人生,即便在农村、在图书馆,也作出了令人称道的成绩。1979年,马克昌教授53岁,这一年,他终于迎来了时代和人生的重大转折。他被当时的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教授委任为法律系副主任,协助法律系主任韩德培教授一道恢复和发展法律系,迎接新中国法治建设和教育的春天。受命后,马克昌教授怀着对法学事业的热爱和凭着深厚的学术功底,在事业上焕发出青春的活力,全面展示了法学活动家、教育家和刑法大家的风采和魅力。作为法学社会活动家,1980年,乌克昌教授曾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派,在轰动世界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中,担任吴法宪的辩护人,依法工作,获得极大赞誉。他还兼任中国刑法学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多种社会职务,为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改革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作为法学教育家,从1983年开始,马克昌教授担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198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成立后,他又出任法学院院长。他以极大的激情和精力,投身于法学院建设,带领全院教师和工作人员团结进取,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使武汉大学法学院成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成为中国著名的法学院,并一直保持着国内同行的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声誉日高。作为学者,马克昌教授一直活跃在刑法学理论研究的舞台上,笔耕不辍。他参与主编的多部刑法学教材被誉为我国权威的刑法学教科书。由他主编的《犯罪通论》、《刑罚通论》、《中国刑事政策学》、《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等著作,受到学界高度评价,成为我国刑法学研究的典籍性文献,是很多高校刑法专业研究生的指定教材。2002年,他出版的专著《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以其丰富的内容、详实的文献、严谨的结构和深刻的见解轰动学界,并成为2003年度获国家图书奖的惟一法学类著作。作为教师,马克昌教授一直活跃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为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授课、讲座。他教学一丝不苟,而且在艰深的理论和现实案例中游走自如,深入浅出,颇受学生欢迎和喜爱。他不仅引导学生学习专业知识,而且引导他们成为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感、有崇高修养的人。他为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培养了许多优秀人才,他们有的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担任要职,有的已成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活跃在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在各条战线上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马克昌教授是一位具有战略眼光的学者,他以开阔的视野、国际化的意识,重视对外交流,积极主动地将学科建设与国际接轨,置其于国际学术环境中发展。他曾经应邀到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巴西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访问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他也多次热情邀请国际著名学者到中国来访问讲学,举办国际会议。通过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者进行交流,不断引进新的学术信息、学术理论和学术思潮,马克昌教授身体力行积极组织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为学科建设注入生机,提升了本学科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增强了本学科在同类学科中的竞争力,为学科发展进人良性循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克昌教授以其渊博的知识、卓越的理论成就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中国司法界和刑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的尊敬和景仰,获得了国外同行的敬重和钦佩,受到学生的爱戴。在马克昌教授80华诞即将来临之际,他的学生们自发组织起来,策划了这套庆贺丛书,以表达自己对先生的感激和祝贺。本套丛书中的作品,有的是独著,有的是合著,它们都是马克昌教授的弟子们在刑法学、犯罪学方面新的研究成果。贺寿献礼意义深远,一方面是弟子们向先生汇报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也通过这样的方式深化刑事法学理论研究,这也非常符合先生对弟子们的期许。< -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顾经仪等著本书立足于从法哲学的角度,对有关法治的两重含义进行审视、反思和设想。全书以现代法治理念和动作为主线,对国际法所涉及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领域分别予以探讨。 -
美国州议会立法程序刘建兰,张文麒著本书收集国外地方议会的资料加以研究和出版,总结和汲取其中的经验教训,有助于我国地方人大的建设,有助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本书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美国州议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从它的变迁、它的权能、它的基本单位、它的组织构成到它的基本规则和程序,以及它的辅助人员和辅助机构,目的是使读者有一个比较全面的初步了解。本书的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美国州议会所作的一些专题性研究。这些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美国两个重要的州的州议会尤其是州议会的立法进程作一些研究。另一部分是把美国州议会作为一个整体,对其中的一些侧面进行研究,如州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控制、州议会的议事程序、听证制度、协商制度的分析。这些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对学习和借鉴美国州议会的一些操作性的动作规范的初步认识。本书的第三部分主要是对美国州议会的法律制度规范的介绍。在法治社会,制度规范对政治组织尤其是立法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这一部分我们主要介绍美国在州议会立法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和示范作用的两个州的宪法中有关州议会的规定,并分别介绍了三个州的州议会的参议院规则、众议院规则以及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制定主要供两院协商时使用的联合规则。因此,对上述三个州的州议会规则的介绍,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州议会运作机制的制度规范有一个相对完整的认识。< -
国际公法(英)Tim Hillier著;杨泽伟编注本书涉及国际法最基本的理论问题。重点介绍了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如《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近代国际法奠基人格老秀斯及其名著《战争与和平法》,并结合不同时期国际法学者的观点分析了国际法的法律性质,最后在与国内法相比较的基础上论证了国际法强制力的特殊性。本书从《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入手,系统阐述了国际法的渊源问题。其中条约和国际习惯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其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国际习惯的形成还应具备两个条件:物质因素和心理因素。而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和重要的国际组织的决议,都属于广泛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 -
国际经济法教程袁古洁主编;王跃[等]撰稿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本书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在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活动中涉及的法律规范;国际投资活动中涉及的东道国和母国对跨境投资的管理和保护;如何处理跨国经济活动中各国的税收管辖权以及国际社会对于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