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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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英)丹尼斯·吉南著;朱羿锟等译作为一本经典的英国公司法教科书,本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英国公司法的理论与制度,阐释了英国公司法以及欧盟公司法的最新趋势。中译本根据原著第十二版翻译。本书编写体例独具特色:每章篇首配全章内容的结构图,令主要内容及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一目了然;每章篇末配有精心设计的选择题和论述题,其大多数选自历年英国律师考试试题和各著名学府的应试试题;精选近七百个案例,全面而深刻地展示了英国公司法的核心思想和制度设计。< -
国际商法尚书清、闫洪柱⊙本书是一部优秀的国际商法教材,被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世界名牌高校所采用。其出版者West教育出版公司是ThomsonLearning(全球最大的终身学习和教育出版集团之一)旗下的一个子公司,在法律教育出版领域有着卓越的品牌。⊙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的全球化改变着并必将彻底改变人们对资源、市场、竞争的传统看法,努力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培育动态比较优势,越来越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及其企业的自觉行为。学习WTO的有关文件和规则是重要的,但要系统、全面地了解国际商务的知识及运作技巧,“国际商法”课程可能是一个必要的基础。作为第一本国际商法翻译教材,本书在许多方面填补了空白。⊙全书以国际贸易、知识产权许可和对外直接投资这三大国际商务形式展开论述,内容既涵盖了传统商法的主题(比如产品销售、商业文书、公司法、代理法等),又重点阐释了国际贸易法、国际公约和协定,以及贸易管制等国际商务的方方面面。强调私法以促进做出更有效的管理决策。⊙“比较的方法”是本书的突出特色,贯穿全书的比较有:法系之间(英美普通法和欧洲大陆法)国际法与国内法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文化之间(比如西方与东方)市场经济体制与非市场经济体制⊙案例教学和说明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全书精选了发生在国际商务中的266个真实案例,其中有133个经典案例以专栏的形式作了详细的讲解。这些案例不仅是教学与学习的宝贵资料,也是商务人士实践中的重要参考。⊙本书还向您提供了大量相关网站名,以便于读者查找更丰富、原始的资料,作更深入的研究。因此,您购买本书获得的可远不仅是这100余万字的大部头教科书了。 -
国际版权贸易法律制度的理论建构蒋茂凝著本书通过研究世界各国规范国际版权贸易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国际版权贸易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等统一实体法,从理论上探索建立和构筑国际版权贸易法律保护机制。 -
加入WTO与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研究郭文亮主编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德育理论为指导,系统研究了德育功能问题,即德育功能的内涵、中国古代德育功能、西方德育功能、马克思主义关于德育的功能、德育功能结构、德育政治、经济和文化功能、德育功能本质等;探索总结了现代社会条件下德育功能发展和趋势。本书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教学参考书,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
日本少年法研究尹琳著《青少年法律研究文库·青少年法律研究系列丛书(2004)2:日本少年法研究》由六章构成。第一章主要回顾历史,介绍在少年法制确立前的宽刑主义时代的日本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第二章主要评析了旧少年法时代的保护主义思想,揭示其国家亲权主义思想的特征。第三章的内容较为宽泛,既包括对现行少年法的理念的论述以及少年法的实体部分即非行事实与需保护性两部分的界定研究,还包括对与少年保护相关机关的分析。虽然内容较多,但却大多属于少年法的基础性问题。正因为日本少年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体,所以,在第四章里,主要对少年法的具体程序部分进行介绍与评价。第五章的内容包括对少年的刑事案件(少年法20条规定的逆送)以及危害未成年人福利的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评析。第六章主要介绍现行少年法修改的历史沿革与2000年修改少年法的相关内容,并对2000年修改法的刑罚化、严罚化倾向进行讨论。 -
国际刑事法院手册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促进国际刑事法院发展项目办公室,亚洲法律资源中心合编1998年7月,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外交全权代表大会在意大利罗马举行,会议以120票赞成、7票反对、21票弃权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2002年7月1日《罗马规约》生效,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法院正式诞生,成为国际刑法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所指出的,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是“对未来一代希望之馈赠,并在通向普遍的人权和法治进程中迈出的巨大一步。”截至2005年5月,世界上已有139个国家签署、99个国家批准了《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确立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得到普遍接受。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早在1998年前就积极参与了《罗马规约》谈判的全部过程及最终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历次筹备会议,对《罗马规约》的制订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基于国际刑事法院在某些问题上未能满足中国政府的关注,如检察官的权力,故中国迄今尚未批准《罗马规约》。尽管如此,中国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对《罗马规约》和国际刑事法院实际运作的研究热情却有增无减。特别是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们,针对这一领域的诸多课题不仅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和专门著述,还率先在中国组织召开了“国际刑事法院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2003年2月,在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并举行了一系列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研究方面的专题讲座和演讲。为了进一步拓展对国际刑事法院问题的研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2005年6月,高铭暄教授、赵秉志教授和王秀梅副教授共同创建了“促进国际刑事法院发展项目办公室”。促进国际刑事法院发展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公室),是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附设的一个专门从事国际刑事法院研究的学术科研机构,是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项目办公室由中国著名刑法学家、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国际刑法学协会科学委员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高铭暄教授担任办公室顾问;中国著名刑法学家、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任办公室主任;中国首位国际刑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秀梅副教授任执行主任。项目办公室的工作宗旨是:推广和普及国际刑事法院知识,密切关注和传递国际刑事法院的最新信息及进展情况,促进国内学界对国际刑事法院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与研究,加强与国际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研究活动和成果的了解与认识,为中国最终批准《罗马规约》提供参考与建议。为了加大普及和传递国际刑事法院知识与信息的速度与力度,一方面,项目办公室已积极着手筹建中国第一个国际刑事法院研究的中英文网站(WWW.iccchina.org),该网站目前已经初具规模,但仍在建设和完善之中。另一方面,项目办公室效法并借鉴该领域国际同行的成功经验与模式,通过编写《国际刑事法院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形式,并配合相关的学术研讨活动赠送,进而达到广泛宣传与普及的功效。《手册》是一本全面、系统介绍国际刑事法院的普及性读物,其中包括国际刑事法院的简要介绍、对国际刑事法院某些领域的疑问与解答、国际社会批准《罗马规约》的国家一览表。同时,甄采并收录了部分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如《罗马规约》、《程序与证据规则》和《犯罪要件》。此外,为研究方便,特于《手册》最后部分罗列当前国内学者在国际刑事法院领域的主要研究成果,以备索骥之需。 最后,我们衷心感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为《手册》的顺利出版给予的大力支持;向编辑《手册》和翻译部分资料的项目办公室的同仁付出的辛勤劳动致以谢意;同时,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热爱世界和平、坚持正义的组织和有识之士继续为项目办公室和国际刑事法院研究网站提供各种资源与支持(联系方法:iccchina2005@126.com)!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促进国际刑事法院发展项目办公室亚洲法律资源中心 2005年6月 -
国际货物贸易中的补贴与反补贴法律问题研究甘瑛著本文研究国际货物贸易中的补贴与反补贴法律问题,旨在探讨补贴与反补贴领域重大实体规则如何在“公平”与“自由”的精神指导下实现良性运作,并达到一种利于全球经济和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综合平衡,同时讨论中国的补贴与反补贴法制建设问题。本文共分导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由七章组成。第一章为补贴与反补贴之概论。本章首先就经济学领域关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的争论以及该争论对于有关法律的影响进行介绍和评析;然后对当今世界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GATT/WTO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以及美国、欧共体的反补贴税法)演进予以介评。第二章探讨“补贴”的定义和专向性标准。本章首先根据SCMA原始文本规定提炼出补贴定义的三要素(“补贴提供者”、“财政资助”、“授予一项利益”)进行释义,并结合DSB最具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然后论述专向性标准。第三章论述补贴的法律分类。本章在“三分法”的基础上分别讨论“禁止性补贴”、“可诉性补贴”和“不可诉补贴”这三类补贴,并试图阐明现行规则和实践在维护和促进公平自由贸易中所存在的合理与不足之处。此外,本章还讨论美国反补贴税法中独具特色的“上游补贴”规则。第四章探讨反补贴规则的关键问题——补贴的损害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本章首先分析关于“损害”的关键性概念(“同类产品”、“国内产业”),然后讨论“损害”的三种表现形式及考虑因素,接着探讨“损害”的累积评估问题。最后,本章讨论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问题,就S(MA相关规则以及美国和欧共体的实践做法进行探讨,并提出笔者的观点和建议。第五章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探讨反补贴税法如何才能更公平合理地实施的问题。本章首先分析了美国反补贴税法所体现的“经济扭曲理论”,然后分析改良主义“权利模型”的基本理念及其对“经济扭曲理论”的批判,最后作出评价。第六章就补贴与反补贴领域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则、“转型经济”条件下以及“私有化”条件下适用反补贴税法问题分别进行了探讨。它们对于建设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第七章探讨如何建立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补贴与反补贴制度。本章首先探讨中国的补贴问题以及在国际反补贴现状下所应采取的策略;然后探讨中国在面对他国补贴行为时应如何进行反补贴的立法和司法,并提出笔者的建议。< -
欧洲联盟法典欧共体官方出版局编;苏明忠译《欧洲联盟法典》由三卷组成,第一卷包括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单一欧洲文件和其他相关的旨在修改上述诸条约的法律文件;第二卷包括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阿姆斯特丹条约和尼斯条约;第三卷是欧洲宪法条约。《欧洲联盟法典》是国内外惟一一套准确介绍欧洲联盟法律制度和反映欧共体——欧盟历史发展全貌的、内容比较完整的、集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联盟全部基础条约于一体的中文译本。< -
变动世界中的国际司法苏晓宏著人类社会主要是由人的行为和相互活动构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活动势必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要处理这些关系,就有定分止争、判断是非的需求,也就会存在最广泛意义上的“司法”活动。当人类社会出现国家以后,相应的国际司法情形也就已经存在了。自古以来,有国家存在就有国际关系的存在,就必然会产生国家之间的争端与纠纷,也就必然会形成和产生相应的解决纠纷和争端的方法和机制,司法手段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种。国际司法泛指在国际关系中通过司法机制解决国家与国家之间纠纷与争端的一整套组织与程序。它在范围上可以包含三层意义:其一,可以涵盖一切在国际关系中存在和运用的纠纷解决手段和机制;其二,主要用来指称在现代国际体系中以国际组织、国际制度等形式出现的争端解决机制,如WTO争端解决机制、各种仲裁法庭等;其三,则是最窄的意义,往往仅指国际法院体系(如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的司法活动。虽然国际司法作为一种制度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正式形成,但就其性质和范畴进行观察,恰恰符合了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出现的“国际机制”理论的概括归纳。从国际机制理论的角度来看待国际司法,可以把它分解为制度(Institutions)和机制(Regimes)两个层面来加以理解。国际司法是以一定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为形式载体而存在的,在结构上是与现行国际组织的体系结构相配合的,国际司法作为国际机制是以国家间的合作为基础和前提的,因此需要参与这一机制的所有国家都以建设性的姿态来促进和发展,在形成必要共识的条件下加以完善,这也是国际司法机制得以存在和有效运行的基础。严格意义上的国际司法是伴随着现代国家体系的产生而产生的,它是由司法理论和制度的国内法模式发展到国际化形态的,是由法律思想中的司法正义观念的国际化和国际政治理论中的理想主义主张的实践化两个方面作用合力的结果。最早在理论上将司法的国内模式引申到国际社会范围的是自然法理论。既然国际法的理论是依照国内法模式构建的,那么国内法司法模式中的司法正义观念无疑为国际司法的理论设计建立了合法性基础。西方社会(源起于西欧社会)的司法正义观是建立在天赋人权、自然法等超越性范畴和以审判为中心的权利保障机制基础之上的。自然正义的观念在近现代主要通过司法正义的观念予以表现,正义成为司法活动的终极价值目标。司法正义的核心观念,简而言之,在于通过一个独立的、公正的、中立的司法机构(其表现形态是法庭、法院或审判机关),进行客观的、不偏不倚的听讼和裁决,惩罚犯罪,制止侵害,确认和保护权利,以此显示社会的基本价值和正义。国际司法是理想主义理论主张实践化的结果。国际司法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是当时国际关系中理想主义思潮的体现和反映。虽然在许多问题上,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存在根本的分歧和对立,但是从国际体制的发展来看,事实上多表现为既有理想主义的设计和构想,又有现实主义的操作和运用,从国际司法的产生和发展来看,主要体现了在国际政治结构中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某种交合。< -
国际法曾令良,饶戈平主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简称JM教育)于1995年4月批准设立,1996年试点招生,标志着我国应用类高层次法律人才教育制度的诞生。为了正确引导JM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JM的教学要求,保证JM的培养规格,提高JM的培养质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组织国内法律院校、科研机构、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统一编写了一套“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作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对JM教育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工作检查的根据,以及开展师资培训、教学交流的重要依据。《国际法》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中的一种。本书根据JM教学特点,采用专题式编排体例。将国际法学科的基本问题,尤其是核心问题,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都涵盖了与此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问题和基本方法,注重方法的传授和能力的训练;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反映新的司法实践和学科前沿问题,及时充实新的科研成果、新的法律规范、新的司法解释、新的学术动态和发展方向。本书由著名法学家曾令良、饶戈平、杨泽伟三位教授任正副主编,十二位国内知名学者、教授执笔撰稿,确保了本书成为一部在形式上具有独创性,在内容上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和适用性的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