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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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吴兆麟 主编,张硕慧 分册主编《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附光盘第3卷海洋环境保护:(精)》收录的是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防污染技术类公约和议定书。其中《国际防污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方面最重要且影响力最大的公约,该公约通过公约条款和技术附则的要求,针对船舶油类、有毒液体物质类、包装有害物质类、生活污水、船舶垃圾以及船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实施全面约束,为防止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还收编了《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和《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96年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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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洋大鏖战卓继民 著本书首次披露了中国概念股应战美国证券集体诉讼详情。作者历时六年,凭借着严谨的治学精神,在厚重而繁杂的法律文档中抽丝剥茧,以写实的手法,从财经和法律专业的角度,向读者深度展示了十五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遭遇和应对证券集体诉讼的详细情况。通过阅读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读者不仅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爆发的过程和具体原因、原告的指控内容、被告的应对策略和关键抗辩、法院的分析和裁决、某些案件和解赔偿的情况等关键信息,还能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原被告双方激烈的博弈和对抗过程。同时,本书对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历程、美国证券集体诉讼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美国重大证券集体诉讼案件详情的介绍,也将有助于读者更加深入地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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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方法杨国华 ,张晓君 ,陈咏梅 等编关于法学教学方法,杨国华提出了一种“讨论式教学法”,就这种方法的理论基础、使用技巧等进行了阐述和总结,并且汇集了多份学生的反馈。具体而言,“讨论式教学法”是以人本主义为指导思想,师生作为学习共同体,围绕特定主题进行研讨,从而增加学生的知识和培养学生的思维的教学方法。“讨论式教学法”由学生课前阅读、课堂讨论、课后研究三个环节组成,其中课堂讨论环节,以学生发言和辩论为主,教师只是讨论的主持人和促进者。这种方法的使用,获得了学生的广泛好评。《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与实务教学研究文丛·法学教学方法:探索与争鸣·WTO案例教学与研究初探》中,杨国华还提出,WTO课程,应当主要以WTO中国案例作为讨论课的材料,因为这些案案例中有精彩的法律分析,有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此外,其他法学专业的课程,也可以通过讨论WT中国案例的方式,让学生体验到“法的魅力”。全国四十余位法学院教师就法学教学的方法进行了示范和讨论,涉及教育学、心理学、案例教学、讲授式教学、讲授加讨论的教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差异、双语教学、教学评估方法等多个主题。讨论还涉及WTO的最新发展、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WTO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专题。西南政法大学唐青阳教授认为:“这次关于案例教学的在线讨论,话题之具体、焦点之集中、时间之长久、气氛之活跃、交流之坦诚、探讨之深入,在这些年来的法学教育界绝对是罕见的。我相信,这次讨论的影响已经超出WTO法教学本身,对于国际经济法、国际法乃至整个法学教育都将会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唐青阳教授还建议:“将这次在线讨论的情况形成综述,予以公开发表,甚至保留电子邮件的原始形式,集结成册,原汁原味地呈现给有心致力于法学教育改革的人们。”《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与实务教学研究文丛·法学教学方法:探索与争鸣·WTO案例教学与研究初探》就是对这一建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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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国际法何力 著《纵横国际法: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从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的线索写国际法,本身就是一个独特的研究视角。这是国际法学界还没有进行过研讨的视角。《纵横国际法: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的基本观点和论点都可以引出学术问题和学术争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及国际政治相辅相成;国际法是在势力均衡的背景下才能产生、发展和生存;国际法与帝国理念格格不入;帝国理念占据了历史的主流,所以国际法只是历史发展洪流中的一小段历史;国际法的发展演变伴随着非国际法因素,体现了殖民主义、侵略和非正义一面;国际法演变到当今,已经成为维护和平、抑制战争、弘扬正义的普世性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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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东段边界划界的法律依据曾皓 著《中印东段边界划界的法律依据》(作者曾皓)从分析陆地划界的法律依据入手,先确定了可以用来研究中印东段边界划界的法律依据;然后通过论述这些陆地划界法律依据的构成要件及其在中印东段边界划界中的适用,探讨了中印边界东段线的大致走向与位置。具体而言,《中印东段边界划界的法律依据》分为以下六章:第一章为“导论”。中印边界争端是印度力图继承英国殖民遗产造成的。谈判虽然是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最合适的方式,但在中印边界谈判中也应当适用国际法。选择划界的法律依据是妥善解决中印边界争端的关键问题。陆地划界的法律依据包括:国家同意(如条约)、其他形式的国家同意(承认、默认与禁止反言)、第三方的划界决定(如司法判决等)、保持占有、争议领土的归属、国际法中的衡平等。可用于研究中印东段边界划界问题的法律依据包括:相关条约,承认、默认与禁止反言,中印争议地区的归属,国际法中的衡平等。第二章为“与‘麦克马洪线’有关的条约与中印东段边界划界”。印度认为1914年《西姆拉条约》是中印东段边界划界的法律依据。然而,由于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都从未正式签署、批准该条约;并且,西藏不具有缔约能力,西藏地方代表没有缔约权,英国谈判代表超越其缔约权限等原因,《西姆拉条约》是无效的,中印东段边界未经正式划定。 第三章为“承认、默认、禁止反言与中印东段边界划界”。印度主张中国政府承认或默认了所谓的“麦克马洪线”。承认、默认与禁止反言能够使非法的权利转变为合法,但是,在实践中,对于它们要加以严格解释,并谨慎适用。在中印边界东段争端中,中国历届政府都从未承认“麦克马洪线”。在1951~1958年间,中国虽未对印度侵占我国西藏东南地区提出抗议,但中国没有默认“麦克马洪线”的意图,而且中国一直在官方出版的地图中将被印度侵占的地区标示为中国的领土。此外,中国政府还在万隆会议等国际场合申明了中国认为中印边界尚未划界、应通过谈判正式划定中印边界的主张。中国政府首脑也没有承认过“麦克马洪线”。因此,中国从未承认或默认“麦克马洪线”。相反,英国在1914~1938年间已经承认了“麦克马洪线”无效,这构成了国际法中的承认,所以,英国以及其后的印度在1938年以后重提“麦克马洪线”的行为违反了禁止反言,是无效的。由此可见,“麦克马洪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能作为中印东段边界线。第四章为“中印争议地区的归属与中印东段边界划界”。在不存在正式的或清楚的权利依据的情况下,中印争议地区的归属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中印东段边界划界的法律依据。在国际司法判例的推动下,确定争议领土归属的领土法规则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依据有关领土取得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如果不存在判断争议地区归属的正式的、清楚的权利依据,且没有限制主权行使的情况,哪个国家在关键日期以前对争议地区的控制构成了有效占领,该争议地区就归这个国家所有。中印边界东段争端的关键日期是1959年9月13日。通过比较1959年以前中国与英国及其后的印度对中印争议地区的占领证据,可以发现中国对中印争议地区拥有原始权利,并且中国一直都有效地维持着对这个地区的主权。而且,195l~1959年,中国政府从未承认或默认过印度对该地区的占领行为,所以,印度对中印争议地区的军事占领是非法的,中国对该地区的“主权链”从未“断裂”过,该争议领土属于中国。因此,这一段的中印传统习惯线应当沿喜马拉雅山南麓与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北岸交接处而行。依据国际法,中印两国应当在这条传统习惯线的基础上划定中印东段边界。 第五章为“国际法中的衡平与中印东段边界划界”。东段的中印边界线虽然应当依据东段的传统习惯线的位置与走向划定,但是,还是有必要依据国际法中的衡平对中印传统习惯线进行实质性的调整。对该线进行衡平调整就应当考虑一切与划界相关的情况,由中印两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作出妥协,一揽子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第六章为“结论”。中印两国在边界谈判中应当适用国际法规则来划界。目前领土法已经呈现若干个新的发展趋势。依据国际法,中印边界东段线应当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中国可以作出二些妥善的安排,对这条依法划定的中印东段边界线进行调整。此外,为了消除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保障东段中印边界具有精确性与稳定性,还应当考虑一些相关的情况,对中印传统习惯线进行衡平调整,以最终确定东段的中印边界线的走向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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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安全博弈叶波 著《国际食品安全博弈》选择WTO、欧盟和中国为突破口,对国际贸易中的食品安全法律问题进行潜心研究,系统阐述了WTO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主要规则,揭示了WTO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主要作用是监管各成员的措施,专门并较系统地阐释和剖析了WTO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的案例,较为系统、全面地阐述了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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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吴兆麟 主编,鲍君忠 分册主编2011年,经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精心策划,由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吴兆麟教授牵头,组织该中心主要研究人员收集整理对我国海上维权有关的海事类国际公约,编纂的《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得到了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该书中收录的国际海事公约基本上是现行有效或即将生效的国际海事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综合文本。为了便于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国际海事公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状况,《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附光盘第4卷国际海员)(精)》也收录了一些国际上通过但尚未生效的国际公约、外国加入而我国没有加入的国际公约,以及少数不属于国际公约但是有重要意义的国际文件。在本书编纂过程中,编者不仅从专业角度出发,将这些公约使用多年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订正,而且从便于读者更好地使用这些公约的角度出发,对公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以利于对各国际海事公约的正确理解和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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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吴兆麟 主编,张仁平 分册主编张仁平主编的《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第2卷海上安全)》收录的国际海事公约基本上是现行有效或即将生效的国际海事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综合文本。旨在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相关涉海单位、海事院校及科研机构、社会各界对学习和运用IMO安全公约,提供全新的更为翔实、全面和准确的资料,以期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际公约,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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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刊陈安 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刊(2013年第20卷·第1期)》是全国性、开放性的国际经济法专业优秀学术著述的汇辑,是国际经济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笔耕的园地、争鸣的论坛和“以文会友”的平台。其宗旨是:立足我国改革开放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关系各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以及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提供法理依据或业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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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际合作(美)约瑟夫·F·齐默尔曼 著,王诚 译《州际合作:协定与行政协议》对美国州际合作的各种形式及其对于促成联邦政府体制成功运作的作用进行了深入考察。尽管合作性的州际关系对维系联邦宪法所规定的各州间经济与政治联盟而言至关重要,但是在美国政治学界超过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对州际协定、联邦与州之间的协定以及州际行政协议的相关研究却总体上处于被人遗忘的状态。《州际合作:协定与行政协议》在收集、梳理大量州际协定与行政协议文本的基础上,不仅指出了用协定或协议方式解决州际问题的宪法依据,还对州际协定的制定过程、协定委员会r类型划分以及州际行政协议的特点进行了详细介绍。作者力图阐明,州际协定或协议的方式可用以实现很多公共目标,而口头或书面形式的州际行政协议则由于其无需获得立法机关批准即可快速作出修改的灵活性特点,近年来在数量上有大幅度的上升。作者通过对这些州际合作形式的研究,旨在就现有的众多州际重大问题提出创新性的解决之道。